“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沿袭了中国文化传统,扎根中国场景,具有特殊的价值意蕴。协商民主在中国的蓬勃发展,折射出中国式民主道路的特殊性,其中一个特殊性就在于将协商民主推向社会,“古今中外的实践都表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让民主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发挥功用,打破了民主实践于政治场景的局限,将民主打造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
协商民主相较于选举民主更易于走进人的日常生活,并以不同的形式和机制影响生活的方方面面。日常生活是人真正的生存空间,是每一个人直接的生存环境与现实的生存领域,反映和展现着人的具体生存状态和方式。从协商民主和日常生活的关系中看,协商民主的实现离不开日常生活世界的主体间性维度,日常生活的世界是常识世界,在实在的各种各样领域中具有最高的地位,我们只有在日常生活的世界中才有可能与同伴进行沟通。关于主体间性的许多问题,都是从中产生并被它决定的,我们可以从它那里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评价协商民主发展的尺度之一,就是审视其是否成为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成为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从深层次角度看,民主的原真性价值是“人民的统治”,民主以“人”为原点又回归到“人”,是“人的问题”。日常生活直接关涉人本身,分析日常生活的民主就是从“人”本身出发分析民主。以制度看待民主提供了民主的“技术”,从“人”的视角分析民主则更能够反映民主的价值意蕴。“根据良好的结果看,在民主制下比起在非民主制度下更多的人将会发现更满意的生活”,以“人”来看待民主,能够发掘民主的道德基础,即理解民主如何承认人的价值、赋予人以自由,为人追求美好生活提供机会。
人可以选择远离政治生活,但不能脱离日常生活。虽然人对日常生活非常熟悉,关于日常生活的种种似乎不需要讨论,但一个健全的社会除了致力于追求理想价值目标之外,还应该致力于激活普通人追求日常生活的意义。民主就是为日常生活烙上价值印记,将人的生活从庸常和琐碎中解放出来,同时赋予人以价值。因此,以日常生活为场景理解民主,无疑有利于从政治的视野之外把握民主之于人的重要价值。基于此,本文致力于阐释走向日常生活的协商民主实践因何而来,具备何种特质,这些特质如何而来以及日常生活中协商民主的价值意蕴指向何处?回答这些问题,不仅能够提供分析与阐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生活视角,也能打开理解中国式民主发展道路的重要窗口。
一、在日常生活中建构民主:找回民主的参与价值与塑造参与的社会基础
参与式民主理论家尖锐地指出了西方民主面对的严峻挑战,即“参与”在普遍接受的民主理论中占据着最为低微的地位。自由民主在理论和实践中的统治地位虽然彰显了民主的保护型价值,但是民主的发展型价值抑或民主的教育功能则被明显弱化。公民公共精神的淡漠、对共同善的忽视等成为自由民主造成的典型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也侵蚀了个人权利。正因如此,找回民主中的“参与”价值是对自由民主内在二律背反的深刻批判,也是对民主原真性价值的回归。民主中的“参与”不仅意味着民主程序中人的“在场”,更强调了人对其生活和周遭世界的控制能力。卢梭的民主思想作为参与式民主的理论渊源之一,强调了公众按照公意指引共同参与事务的重要性,否则“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换言之,民主本应是“人民的统治”,但人民却在民主中成为了被统治的对象,强调参与是重新把人视为目的而不是手段。当然,需要承认的是,卢梭的民主思想只是一种理想,包括卢梭在内的参与式民主理论家承认这种参与模式仅仅适合小国寡民的情境,大国治理仍然要走洛克和密尔的民主模式道路。因此,在现代社会事实中重构民主的参与价值,要在卢梭和洛克之间寻求某种平衡。
为此,民主需要在日常生活中找回参与的价值。随着现代性的不断演进,政治和社会之间的分离趋势更加明显,社会也逐渐演化出不同的领域。置于社会中的个人在家庭、社区、学校、工作场所等不同场景中的生活构成了日常生活的全部。参与式民主理论倡导在工作场所或者社区中打造参与的渠道,为直接参与提供机会。然而,这些观点都是将民主置于一种“空间”或者“组织”当中。日常生活虽然很少涉于政治,但也充满了与人相关的各类决策,日常生活中的任何变化都能够对人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日常生活中的参与更利于“使每个人本身成为权威过程和社会支配过程的一部分”。日常生活提供的民主实践的整体性场景,是将人日常生活的不同的特定空间联系起来,并且进一步将这些空间和整个社会联系起来,进而构成一个完整的、涵盖整个社会的民主实践系统。如果民主仅仅局限于某一范围而与整个社会相脱节,其本质上仍然是某种形式的不民主,所以构建一个“参与社会”是实现参与式民主有效实践的重要基础。
在日常生活中建构民主,同样缘自于为“参与”塑造社会基础。第一,日常生活中的民主构建了以个人利益为要素的民主动员,将人的被动转变为主动,有效扩大了人的参与。利益是民主动员的重要基础,“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在日常实际利益的牵引之下,人的参与意愿和兴趣就会被激发出来,这种社会心理已然被实证研究证明。当人“见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才能够真正愿意参与,也才能相信自己的参与有用”。日常生活中的事务参与缺少政治参与的专业门槛,只是个人生活知识的实践,并且个人的参与是对自身利益的争取或维护。所以对于日常中与其自身生活相关的话题,个人会倾向于认为自己不仅有责任去改变,也有能力去改变。第二,日常生活中的民主为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建设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也为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提供了技术与方法,本质上是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建构民主并非为民主重新寻找一片能够让其有效操作、彰显功用的“净土”,而是寻求两种场景中民主的相互补充与配合。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强调政治层面的民主和地方社会自治相结合的民主建构思路。日常生活中的民主参与,一方面通过对社会问题、人际问题的修复来重塑整体性的社会关系,形成日常性公共生活驱动政治性公共生活的变革与调适,使国家与社会在“互相主动构建”中实现相互适应;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的民主提升了人对民主制度的信任,并且将日常中积累的民主创新传导到政治场景,在创新推动、整体变革的思路中推动民主制度体系高质量发展。一般而言,人们首先从“功用”的角度理解并生产信任。在人最直接的生活领域,日常中的民主参与能够在人真切的体验感中使人感受到民主的实用性,进而提升对民主制度的信任。从现实角度看,日常生活中衍生出不同的民主创新形式也能为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提供技术和方法上的借鉴。
二、走向日常生活的协商民主:在历史继承与现代重构中塑造其特质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根”有“源”,将协商民主嵌入日常生活有其传统文化基础与社会基础,因此体现出鲜明的历史继承性。在传统向现代的转化中,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一方面要遵循传统价值观念和社会关系模式,另一方面要将现代文明的基本价值融入其中,在凸显“人”的特征的同时以现代政治价值为理念基础设计、完善、发展制度体系,在人、价值与制度的有机统一中赋予制度美德,发挥制度效能。
(一)日常生活中协商民主的历史继承
将协商民主嵌入日常生活是“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的现实佐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生于中国文化与历史传统,虽然存在着借鉴西方协商民主相关经验和技术的成分,但并非是对选举民主的批判与对西方协商民主的简单移植。
从观念角度看,“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合”与“和”塑造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价值,在中国的哲学传统中构建出了契合中国人思想观念与交往方式的发展路径。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态度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共生、共在的,基础是多元和合。“合”即“合作”,“和”为“和谐”,这种处世哲学始终影响着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尤其对于“和”来说,协商民主讲求的“和”是“求同存异”与“和而不同”。这里的思想意蕴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交往从来不否认差异,也不试图消弭差异,而是在差异当中寻求利益、诉求、意愿的交汇,找到“最大公约数”或者“凝聚共识”。因此,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在价值是在偏好的重叠中寻求“共识”,而不是在妥协让步中达成“同意”;是主体之间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的积极协商,而不是为了暂时和平而搁置争议。换言之,妥协往往表示某一主体需要放弃特定的利益,这种让步本质上并不利于塑造和谐关系,反而有产生新矛盾的潜在风险。所以“和合”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共生共在,是超越了单边收益且强调共赢的帕累托最优逻辑。“有事好商量”作为人民民主的真谛,正是继承了这种哲学传统。“有事好商量”是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话语,是处理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差别的交往原则。中国人向来讲求仁义而反对“损人利己”,在协商当中人能够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为了解决问题进行沟通、达致和谐,这种观念为凝聚共识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心理基础。
除了观念维度外,在中国古代社会,协商就已嵌入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当中,成为政治沟通模式与社会交往原则。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继承于中国社会生活中的行为传统。在中国传统政治生活中,协商议事普遍成为历朝历代咨政建言的重要手段,例如廷臣会议制度、言官制度和经筵制度,等等。不过,传统史家和历史研究者对于协商的著述偏重于政治史,相对忽视了古代日常生活中的协商实践。在中国社会史中,协商同样是民间社会交往的基本形式,在日常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韩森(ValerieHansen)在研究中国古代民间契约的问题上指出,民间订立的契约是老百姓之间相互协商的产物,这些契约的内容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同于西方社会,中国古代社会的老百姓往往通过私下和解的方式解决契约问题,而不是诉诸司法体系。这一切过程都需要协商的介入。不过,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协商多是朴素形态,尤其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受制于社会教育水平,难以展现出文人士大夫在政治生活中的协商风范。因此,传统日常生活中的协商局限于类似古代集市交易过程中的“讨价还价”,但是这些协商的交往模式体现出了中国古代社会生活中别具一格的生活实践。“讨价还价作为最直白的协商方式反映出主体选择、家庭需求、社区关系和传统观念之间的矛盾与妥协,是交易的诗学,也是日常生活的美学。”人们的日常生活是遵循共同经验的生活。古代社会的协商创设了日常生活交往的共同经验,在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化中,这种共同经验仍然是日常生活的基本规范。
(二)日常生活中协商民主的现代重构
民主既然在一定程度上是“人”的问题,那么就需要根据人的特性锚定制度中的观念和结构。现实世界中,人是个体性的存在、社会性的存在以及伦理性的存在,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构建也必然要与之契合。
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需要充分尊重人的个体性,在特定程序和机制中规划人彰显权利的平等空间。在民主程序中,人能够证明自己是独立的、自由的和有能力、有价值、有尊严的个体。传统社会的个人被湮没在等级之中,失去了个体性的价值,而现代社会中的个人是平等的,可以按照自身意愿选择自己所珍视的生活。“真正有意义的民主,是那种为处于不平等地位的被剥削者服务的民主。”诉诸日常生活的逻辑,每个人都希望被他人平等地对待,获得他者应有的尊重。协商民主作为解决问题的基本方式,其日常生活实践也必然要以平等为理念基础,通过构建多元化的参与渠道保证每个人的平等参与。与此同时,参与意味着人在民主中是行动者,要在话语表达中阐释自己的利益,在理性沟通中考虑他者的偏好,达成彼此满意的共识。如果协商嵌入不正义的结构之中,个人的主体性就会被强势者压制,协商就会成为社会冲突与撕裂的催化剂。总的来说,日常生活中协商民主的优势在于:第一,每个人都有真实的机会参与到民主的程序当中,直接地践行自己的权利,获得实在的利益,而这一切都要以尊重人的平等权利为前提,即每个人所遇到的问题都能够得到平等的关注;第二,以多元化的制度机制为支撑,日常生活中的协商需要构建灵活多样的平台作为协商的载体,以不同的机制和模式来适应不同规模和内容的协商,让人的参与真实有效。
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需要着重关注人的社会性,通过协商的程序调节与修复人际关系,培植社会资本,在日常生活中夯实和谐的社会基础,构筑稳定的社会秩序。“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人的社会性中理解民主,就是使民主在社会中成为整合的机制。“少数服从多数”程序受到诟病的现实在于多数压制可能会在票数的对立中造成难以弥合的社会分歧,而协商民主的重要价值之一就在于通过协商消弭这种对立的可能性。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往往关注特定的人群和社区,因此协商民主实践更有利于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培植社会资本。凝聚共识的基本前提在于协商主体之间能够形成互惠的关系。“对社会资本的初始投资需要一种基本程度的信任——或者期望另一个人(或机构)会执行对其有益的或至少不是有害的行动。”人之所以参与协商程序,是因为他们相信协商能够为其带来可预的结果,协商程序的发起就蕴含着协商主体之间的初始信任和协商主体对于协商程序的初始信任。共识性的结果所带来的互惠与共赢能够进一步强化协商主体之间的关系。反过来,社会资本也是协商民主有效运转的基本条件,“协商民主的运作离不开协商主体之间的互信、合作、参与、宽容”。
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需要有机整合人的伦理性,以人际交往的伦理原则塑造协商中文明的相互对待,在道德的加持中提升协商质量。人的伦理性使得人能够遵从共同的价值规范,构成了维系公共生活基本秩序的人性基础。伦理生活是中国人公共生活的重要组成,尤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此种种关系,即是种种伦理”。在数千年的传承中,伦理原则依然是中国人的关系原理。作为日常生活的共同经验,伦理原则规范着社会交往方式,人们也根据这些规范来编织日常生活,构成经验的生活世界。那么,日常生活中的协商需要整合人与人交往的伦理规范,通过交往伦理提升协商的质量。协商本身蕴含特定的伦理要求。例如在哈贝马斯(JürgenHabermas)的商谈伦理中,“用理由来说服人”包含着真实性、正当性、真诚性和意义所构成的有效性主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事好商量”之中的“好”,同样传达了一种伦理交往的信息。在凝聚共识的目标之下,以协商过程的“好”实现协商结果的“好”,在于将协商民主的思想渊源嵌入协商目标之中,将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伦理原则整合到协商过程中。换言之,伦理关系就是情谊关系,在人的原始情感中,协商不仅是语言的艺术,更是将心比心的相互对待。因此,基于伦理性的协商为协商民主注入了人与人的心际关系,以交往的道德准则塑造了人际沟通的内容和方式。由此,协商既有规范化的程序加以保证,也有人际情感的加持,在制度和道德的共同支持下展现出了真实效能。
三、从“找回意义”到“人类解放”:日常生活中协商民主的独特价值
协商民主走进人的日常生活并非政治领域向私人领域的扩张,而是给予人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帮助人在民主中实现美好生活。从价值角度看,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不仅帮助人找回了日常生活的意义,还使人在社会层面的民主参与中不断走向解放,体现出了中国式民主的价值超越性。
(一)在协商的参与中找回日常生活的意义
人的生活世界是意义的世界,寻求和获得意义是对人类生活的肯定;生活失去意义则是对人类生活的否定。现代性给予了日常生活前所未有的资源,物质、精神、技术的极大丰富使人摆脱了传统社会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不便,拥有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为人类提供了多元的生活模式。然而,现代日常生活中的异化也是现代性的重要特征。列斐伏尔(HenriLefebvre)的日常生活批判理论认为,异化剥夺了日常生活的力量,无视它的生产和创造潜力,并在意识形态的虚假魅力下扼杀它。社会异化将创造性的意识转化为灾难和忧郁的被动意识。事实上,列斐伏尔对日常生活的批判基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关系,强调了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被日常生活所掩盖等内容。不过,跳出资本主义的视域看,社会日益呈现的麦当劳化以及迪士尼化的整体景观,使人的生活变得重复、平庸,披着梦幻场景外衣的都市生活成为人在庸常生活中的精神鸦片,让人陷入一种“无意识的”异化之中。基于此,列斐伏尔强调改变人的日常生活的生存现状,提倡对人的主体性进行恢复,这是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理论给予我们的当代价值。
日常生活的意义在于人在对未来深思熟虑地规划和创造性地实践中发现美好生活的可能性,在摆脱异化的同时超越自我。“如果我们能把我们的世界建成‘为我们存在’,以便这一世界和我们自身都能持续地得到更新,我们是在过着有意义的生活。”真正的美好生活是属人的,彰显人的价值、意义、本质力量,而“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鉴于此,协商民主为人在日常生活中找回意义提供了机会。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正是日常生活中的实践,协商使人创造了自身的“意义”,也塑造了日常生活的“意义”。第一,社会生活是依其对自身实施的自我生产和自我转化的行动来界定的,行动者需要在自我的意识和认知中重新规划生活,这体现出行动的“筹划性”,也是行动意义所在。协商作为个体对生活的主动建构与改变,使得生活能够契合于行动者的行动筹划。从实践的角度看,实践是人存在的基本方式,也是彰显人主体性的核心,“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日常生活中,协商实践是对个人权利的表达与个人利益的维护,实现这一切需要依靠个人在生活中不断地发现问题,并在自身的知识结构和生活体验中寻求问题解决方案,使个体的能动性通过沟通的方式显现出来。因此,协商是个人展现自我价值、尊严与才能的方法,帮助人在个体的行动中将理想转变为现实,充分体现出个体的“主体性”。第二,协商行动的意义也体现为行动者的“主体间性”之中,这为找回日常生活的公共性提供了可能。协商使不同的行动者在面向他者的过程中分享着共同的意识,让人在行动中从疏离走向团结。“熟悉的陌生人”是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的特征之一,个人与他者的关系日益疏远,个体的公共责任不断被私人生活侵蚀,这种关系的结局正是人的孤独与社会的冷漠。人际关系疏远使得人际之间的信任关系走向淡薄,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全感。而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让人从封闭重新走进公共领域,让人在协商中思考他人、思考群体,将个人融入到群体之中,进而增进了人际间的信任,培养了个人的公共精神,将社会中的不安全转变为安全,不可靠转变为可靠,使日常生活在人和人的民主参与中重新焕发生机。
(二)在“社会解放”中走向“人类解放”
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命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为人类求解放。”马克思主义表达了民主和人类解放的契合性关联,“马克思主义在考察和把握‘民主’概念所表达的实际社会和政治生活内容时,不仅将民主问题同国家和阶级统治结合起来,揭示民主的本质,而且将民主与人类解放结合起来,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把握民主与人类发展与人类解放之间的关系”。对比之下,自由民主陷入的深刻矛盾则表现为在社会事务中发挥越来越大实际影响的同时,民主制度所获得的理论评价却越来越低。究其原因,自由民主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压抑人类主体性的锁链,封死了人类通向解放之路,所以实现人的解放必然要走一条区别于自由民主的路径。
人类的解放就是人类逐步摆脱外在束缚关系,提高控制自身生活条件的能力,以便最终成为具有自由个性的人。因此,民主就是为人类解放提供各式各样的机会,让民主成为自由的基石。在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马克思提供了两种审视民主的视角,第一是政治民主,第二是社会民主。其中,走向日常生活的协商民主更加契合于马克思主义中社会民主的思路。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对社会解放有着较为清晰的论述,“……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充满生气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组成自己的力量去代替压迫他们的有组织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获得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社会解放的思路在于赋予社会以生机和活力,让人民在社会中实现自由发展。简单来说,就是让人民真正地“作主”。进一步看,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在以下几个维度提供了社会解放的基础:第一,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鲜明体现了民主的“人民性”与“广泛性”。日常生活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日常生活中的民主也定然是所有人可以接触与体验的东西。如果人参与政治生活的民主存在着客观的屏障,那么人参与日常生活中的民主则没有任何障碍。日常生活中的民主机制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消弭了由不平等关系带来的异化。简言之,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在直接参与中体现了民主的“人民性”,在每个人的参与中塑造了民主的“广泛性”。第二,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以问题为导向的价值,撕掉了民主的形式主义面纱。民主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下沉到社会日常当中,通过自治的方式让本属于社会的权力回归社会,让社会有机体在人的参与中充满生机活力。只要社会中的每一个细胞都是民主的,那么人就可以主动筹谋自己的生活前景,可以基于个体认知创造性地改变周边世界,在凝聚共识中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整合。第三,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彰显了“民主即教育”的功用,使人通过日常的参与培养理性态度与公共责任。个体在参与某种利益的协商时不得不参考其他人的行动而使自身的行动有重点、有方向。这个过程间接塑造了一种联合生存模式,一种共同沟通经验的模式。基于此,人能够在协商中培养理性审慎的参与态度,能够合理地规划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提升自己的公共责任感。这种态度和能力,也是参与其他领域民主机制的重要基础。
四、结语与讨论
“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用单一的标尺衡量世界丰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人类五彩缤纷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中国式民主道路的独特性,就体现在不同场景之中民主的协同建设,以灵活的形式实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日常生活可以被视为民主研究的新视角,是人最基本的真切生活。从学理层面对日常生活给予足够研究,能使人们最大限度地进入健全的日常生活。在日常生活中探讨民主,既是为有意义的日常生活提供实践的方法,也是为民主的健康发展提供新思路。就协商民主来说,无论是理论阐释还是实践分析,当下的研究仍更多聚焦于政治领域。而民主关键在“人”,在选举民主存在特定罅隙的事实中,我们必须要寻找修补民主的路径和方法,而日常生活则为民主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有质量的“民主”不仅是形式上的“有”,而且要深入人心。“只有那些已经深入文化、深入日常生活和成为习惯的东西,才能算做已达到的成就。”因此,我们应打破民主研究的视域局限,将民主从政治的场景中“解放”出来,去详尽阐释民主如何嵌入日常生活,又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何种价值。这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传承,也是基于国情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转化。在中国,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有中国文化传统之根,有中国社会传统之源,日常生活中协商民主的构建也要基于人的本质和特征,锚定人真实参与的价值目标来设计制度、构建机制、选择方法。
日常生活中的协商民主既是日常的,也是政治的。协商民主给予了日常生活以意义,让人能够在日常生活的循环往复中以自身的主体性重新创造一个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生活世界,并为人的解放提供条件。更为宏观地看,日常生活中的民主无法和政治生活中的民主相割裂。两种场景的民主实质上反映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日常生活中的民主是政治生活中的民主的有机补充,是民主制度的社会基础,而政治生活中的民主则进一步为日常生活中的民主构建创造条件、提供空间,为日常生活中的民主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换言之,二者在相互补充与相互适应中构建了和谐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在人和社会的共同发展下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不断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向前发展。
(作者简介:张力伟,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23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3-08-08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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