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中国历史文化和世界民族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论断,是我们党对民族工作认识的一次历史性飞跃,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和战略性任务。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在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维护各民族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问题上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大家只有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才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才能长盛不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逐渐形成,在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百年奋斗历程中发展加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深化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理论实践的认识,从中汲取营养、蓄积能量,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促进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一个多民族国家要实现团结统一是不可想象的。”
回顾百年党史,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从一开始就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在中共二大纲领中提出了各民族一律平等、寻求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政治主张。红军长征期间,中国共产党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政策,赢得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拥护,留下了毛泽东与回族阿訇“单家集夜话”、刘伯承与小叶丹“彝海结盟”等民族团结历史佳话。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积极发动各族人民群众,推动建立并领导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等一并写入《共同纲领》。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各族人民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彻底消除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总根源,前所未有地激发了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改革开放后,党中央将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把民族地区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独龙族、基诺族等少数民族实现了“一跃跨千年”的历史飞跃。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自然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心骨。回顾历史可知,党的一百年,就是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幸福的一百年;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带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的历史。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团结各民族、解放各民族、振兴各民族,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空前的大团结。只要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势力任何人能够撼动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破坏我国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政治局面,削弱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民族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新任务,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保持政治定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做好民族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各方面,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
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高度看待、认识和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
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研究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实践创新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支撑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强大动力。
贯穿“两个共同”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在广西考察参观广西民族博物馆时指出,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各族人民要心手相牵、团结奋进,共创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两个共同”是做好民族工作的主题,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经之途。
回顾百年党史,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之所以能够发生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关键在于56个民族始终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携手共进,坚持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互相借鉴、情感上相互亲近,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共同建设美好生活、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精神。可以说,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一部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伟大祖国的历史。惟有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主题,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才能为社会稳定打下坚实基础,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根本保障。抓住了“两个共同”,就抓住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
坚持“两个共同”主题,一方面,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历史反复证明,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国破家亡、人民遭殃。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也是我国社会大局稳定的奠基石。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教育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观念,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吸铁石一样牢牢凝聚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引导各族人民倍加珍惜中华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政治局面,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坚决反对暴力恐怖活动,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使各民族同心同德、血脉相连的团结牢不可破。
另一方面,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只有加快发展,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真正得到各族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坚持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促进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战略方针,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谋划好、实现好“十四五”时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高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群众,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各族人民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新的光荣和梦想。
聚焦民族复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实现这个心愿和目标,离不开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强调“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一定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把我们的党建设好,团结全体中华儿女把我们国家建设好,把我们民族发展好,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奋勇前进。”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中国梦把国家的追求、民族的向往、人民的期盼融为一体,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最大公约数和最大同心圆,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终落脚点。
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在滚石上山的关键时期,前进之路并非坦途,而是充满挑战。只有广泛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共识,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强大精神动力,才能众志成城冲破重重险阻,保障国家统一和长治久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走好中国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为必由之路,特别是要把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好、完善好,将其优势和作用运用好、发挥好,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汇聚起新时代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为世界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中国方案。
弘扬中国精神。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在党的百年接续奋斗中,形成了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红岩精神、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特区精神、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伟大精神,构筑起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这些伟大精神,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铸就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核所在。只有把这些昂扬向上的伟大精神继承好、弘扬好,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伟大梦想,需要强大力量,这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回顾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我们之所以能够击败强敌、化解难题,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靠的就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不懈奋斗。只有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形成各民族最大限度的理想认同和价值认同,用14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共同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厚植“五个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考察广西时强调:“要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五个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前提,没有“五个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把增进“五个认同”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夯实思想之基。
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我们伟大祖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共同缔造了伟大祖国,共同捍卫了祖国统一。把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厚植家国情怀,坚持以民族大义为念、以家国天下为重,把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自觉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融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民族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是各民族共同参与以及民族间频繁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把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通过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族人民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本在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传播与践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促进各民族文化竞相开放、百花齐放,激发各族儿女的文化认同感,增强文化自信、文化自觉和文化担当,促进各民族文化共同繁荣发展。
增强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风雨来袭时各族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教育引导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切实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教育引导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振兴中华民族,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
遵循依法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作出重要论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再次强调:“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提出了新要求。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基础,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法治为促进民族团结提供了准绳,为维护民族团结提供了行为规范,为打击分裂行径提供了武器,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民族事务,民族团结就有了最可靠的保障。只有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才能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长治久安;织密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才能为民族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确保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近年来,湖北省委统战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领导,依法治理我省各项民族事务,确保民族工作法治化的正确方向,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稳步推进,全省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尤其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强化各方力量协同配合,依法处理民族事务、协调民族关系,提高做好民族工作能力,稳妥推进在鄂民族群众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带领在鄂民族同胞复工复产,针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突出困难,以法治形式予以合理规范和有效解决。我们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始终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提升民族工作领域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提高底线思维意识,坚决对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零容忍,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进行严密防范、坚决打击,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动权,着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住底线、夯实基础。
(作者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红旗文稿》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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