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对党的历史使命的深刻担当、对党的建设现状的清醒认识以及对人民群众期盼的积极回应,制定并实施《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中央八项规定),以徙木立信之举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焕然一新,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时至今日,八项规定已成为作风建设的专属名词和管党治党的“金色名片”,不仅指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创造性制度安排的中央八项规定,更是指全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所建构的党员干部行为边界、权力运行和公费使用等具体规范。八项规定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态重塑提供了制度支撑与实践遵循,在新时代开启了一场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自我革命,深刻地改变了中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1]P45。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需要深刻剖析八项规定如何改变中国、何以改变中国的底层逻辑和内在机制,并基于此探究其如何化风成俗的实践路径。
学界对中央八项规定给予持续关注并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中央八项规定的内涵机制、生成逻辑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践探索等。其一,对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精神的核心内涵、主要功能和运行机制的探究,总结概括其作为新时代政治标识和党建专属话语所蕴含的核心要义[2],阐述其在实践中的对党员个体和组织行为的自我革新、政治生态型塑[3]、保障党性教育常态化[4]和巩固政权等方面的功能作用,通过对其执行实践的深度考察和经验凝练,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论述其如何发挥制度效能[5],推进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但对于八项规定如何能够成为新时代政治标识和党建专属话语,如何从自我约束条款到管党治党的制度规范再到引领社会风气变革的演进过程,也即如何改变中国的学理化阐释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其二,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生成逻辑的探究,从理论依据、历史演进、实践要求、文化基因以及战略需求[6]等方面系统阐述了其产生的基础条件和改革创新[7]的内在动因。但更加侧重于中央八项规定前置条件的阐述,对于其如何利用理论赋予的真理力量和党的优良传统赋予的人格力量,通过制度破题和自上而下的层级传导,打破治理困境,实现“一子落地,满盘皆活”的内在逻辑,也即八项规定何以改变中国的学理化阐释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三,对于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探索,从纠治“四风”、专项整治、学习教育、强化执行和制度供给[8]等微观层面提出实施对策,从系统思维[9]、体系化建设以及标本兼治等方法论层面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实践指引。已有研究从中央八项规定的制度生成、内涵功能、作用机制、现实成效以及实践发展等多个维度揭示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理论意涵和实践遵循。但已有研究对于八项规定改变中国的内在机制研究有待深入,亟须进一步系统阐释其如何改变中国、何以改变中国的作用逻辑,并探究如何化风成俗,推动作风建设从外在约束向内在自觉转变。
二、八项规定如何改变中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中央八项规定开局,以作风建设为主要抓手,为全党立起标杆、做好榜样;全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内监督与行为约束从传统的运动式治理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型。在主体维度,通过完善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逐步打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路径依赖和思维定式,实现了执政主体的自我革命;在组织维度,聚焦权力运行与公费使用两大核心领域,构建起一套严密的制度体系以防范权力异化,推动执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与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在社会维度,凭借其制度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强大示范效应与溢出效应,构建起优良党风引领清明政风、清明政风带动淳朴民风的价值传导链条。
(一)完善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
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新时代改进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成功解决了“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完善了党员干部在政治生活中的行为规范,通过严格遵循政治行为规范,逐步打破陈旧思维模式与行为惯性,主动摒弃不合理的既得利益,实现了执政主体的自我革命。在政党组织层面,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行为主体,是党执政权力运行的核心承载者,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方针从书面条文转化为现实实践需要党员干部的具体行为推动。因此,党员干部的作风不仅仅是个体行为和党性的外在呈现,同时作为党组织的一员,其行为作风更多反映的是党的作风,关系执政党的形象。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10]P328,通过制定和完善制度机制对党员干部行为施以规范约束,尽可能规避领导干部的行为失序,使政治行为始终遵循一定的政治伦理规范和政治运行规则。对于领导干部政治行为的行为规制,也是对其被授予的一定政治权力的制约,明确了权力运行边界,防止公权力的自我膨胀。“作风建设是对党员干部不当行为进行纠偏的过程,其本质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11]作为执政党,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权实现的具体载体,其本身是一定政治权力的承载,在党和国家治理实践和政治运行中具有一定的支配权。在党和国家治理实践层面上,从完善政治活动中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入手,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质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党的十八大后,面对党内一系列长期积累及新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和消费主义盛行带来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屡禁不止,党员干部群体中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较为严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抓党的建设从抓作风建设切入起步,抓作风建设从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迈出了对全党进行革命性锻造的关键一步。党中央和有关部门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一系列制度规范,对公务接待、差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津贴补贴以及婚丧喜庆等方面制定符合新时代社会发展趋势和政治价值要求的行为规范,要求党员干部改变一些固有的不良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摒弃一些不当的既得利益,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二)健全防范公权异化的制度规范
党的力量来自人民,根基在人民,各级党组织聚焦于公权力的约束与公费使用的规范,构建起一套严密的制度体系以防范权力异化,确保权力在法治框架内有序运行,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12]P36-37。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四风”问题不仅仅是个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而是权力异化的外在表征,是权力行使的具体主体借助于政治权力对社会资源的掠夺和剥削,是对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背离,破坏党的形象、腐蚀党的肌体、侵蚀党的基业。作为政党组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和执政权来源于人民授予,党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和捍卫者。但是,权力在实践运行中离不开个体和组织这两个载体,由于个体存在利己和利他的双重性,二者的张力失衡必然地导致权力缺位、错位或越位等异化问题,“为了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从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13]P110,走向了社会的反面。在政治实践中,个体利己和利他的张力失衡既有主体理想信念丧失的思想问题,也有外部围猎的问题,而更多的是权力运行的制度性缺失导致对权力制约监督力量不足。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政党作为政治组织,必须以获得人民的认同为基础,而其作风怎么样,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14]。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中央和有关部门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公务用房、用车、接待和差旅,礼品礼金、津贴补贴和经费管理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本质是对权力运行和公共财政这两个关键环节的制约监督,明确权力运行和经费使用的边界,纠治权力异化问题,通过实施严格的预算控制、财政公开和内部控制等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纠治政府部门任性投资、任意支出行为,有力纠正许多过去积重难返的“歪风邪气”,优化了政府支出的合理合法配置,提高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使政治权力在法定轨道上合乎规范地运行,为党内政治生态的系统性优化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以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中央八项规定凭借其制度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强大示范效应与溢出效应,实现了以优良党风引领政风清正、以清朗政风带动民风淳朴的价值重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自上而下推动移风易俗,以优良作风涵养政治生态、文化土壤和社会风俗,以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引领社风民风深刻变革。其一,着力推进党风政风重塑。党风政风作为党和政府根本性质的外在显化,是政治意识形态的集中展现,关系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脱离人民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从中央领导率先垂范到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其精神,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作风建设新举措,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突破带动面上问题解决,严厉整治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切断了通过送礼、宴请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渠道,严格限制权力寻租空间,推动了党员干部行为范式的革新和意识观念上的深刻塑造,推动党员干部价值观层面的深层重塑,展现出共产党人应有的样子,实现党风政风的焕然一新。其二,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党风政风是社风民风的引航标,能够发挥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上行下效是移风易俗的规律,率先垂范是凝心聚力的法宝”[15]。八项规定不仅是党的自身建设范畴,而且能够通过管党治党的具体实践和政治意识形态对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风气产生辐射带动作用。八项规定所提倡的公仆意识、群众观念以及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是把党的正确理论所体现的真理力量和党的优良作风所体现的人格力量统一起来,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道德观。同时,这种政治意识形态也会在管党治党的具体实践中,影响到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风气的发展。八项规定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通过树立新风气壮大主流价值感召力,引导积极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的形成,推动全体人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公私观、是非观和义利观,助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了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三、八项规定何以改变中国?
中央八项规定作为聚焦工作作风改进、旨在密切党群关系的具体制度安排,何以突破单一领域治理范畴,产生全局性、深远性影响,进而成为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并历史性改变中国的关键支点?根本原因在于:八项规定实现了党的真理力量与人格力量的有机统一,将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具象为可操作的日常行为规范,以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重塑党员干部的情感认同与行为自觉;通过制度破题、体系构建与刚性执行的治理逻辑,从调查研究、会风文风、公务出行等“关键小事”切入,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以严格执行实现从具体行为约束到治理效能提升的转化;通过层级间责任压力和行为示范传导,使遵守规定从外在要求逐步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作风保障。
(一)真理力量与人格力量相统一
中央八项规定把党的正确理论所体现的真理力量和党的优良作风所体现的人格力量相统一,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廉洁高效执政环境的期待,将人民至上的宏大叙事落实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细微实践;以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重塑党员干部的情感认同,通过每个党员干部的人格化行为予以具象化,实现了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与行为认同的统一,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与群众支持,为党的长期执政夯实了社会基础。“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16]P3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价值,旗帜鲜明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解决了新时代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和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正视并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权思想以及脱离群众等突出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真理力量源于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时代化的正确理论,正确揭示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提供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方法,是党的思想基石和行动指南,赋予党强大的说服力、引领力和战斗力,为新时代管党治党“提供明确的发展方向、有序的发展空间和规范的行动逻辑”[17]。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人民至上,牢牢把握“为什么人”这个根本问题,以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原则要求,天然占据了真理和道义的制高点,具有无可辩驳的正当性和新时代管党治党的话语权,使其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八项规定是对党员干部个体行为、公权力运行和公共财政使用的约束,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着重解决影响百姓舒适度和满意度的歪风积弊,针对过去存在的各种各样“形式主义”问题进行有力纠偏,其根本目的就是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确保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也正因为八项规定深深植根于人民,反映人民意愿,才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为其广泛推行实施,持续发挥威力提供不竭动力。理论和作风、真理和人格,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有真理无人格,则理论空洞无力;有人格无真理,则行动迷失方向。八项规定不仅是真理力量具体化要求的条规禁令,更是对党员干部行为作风这一人格力量外在表现的具象化规范,二者紧密结合,使得党的正确理论的真理力量和党的优良作风的人格力量在新时代变成了纠治“四风”、深入基层、清正廉洁等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使得抽象的理论和优良传统变得可感、可知、可信。
共产党人拥有人格力量,才能无愧于自己的称号,才能赢得人民的赞誉。人格力量源于党的优良作风,是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在党员干部言行中的外在表现,是真理力量在实践中的具体展开和生动体现,是党的形象载体和情感纽带,赋予党强大的亲和力、公信力和号召力,使党的理论能够被人民群众真心接受和认同。真理力量是抽象的,它必须通过千百万党员干部的具体人格化行为才能被群众所感知,需要通过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重塑新时代党的作风,以党的人格力量为八项规定落地生根提供动力源泉。一百多年来,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伟大的革命精神和崇高的道德风范,构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强大人格力量,是我们党不断凝聚起党心和民心、团结全国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关键所在。艰苦奋斗、群众路线、调查研究等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是我们党用血与火淬炼出的实践结晶,是党的传家宝,是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点和独特优势。八项规定将真理力量与人格力量相统一,真理力量为人格力量提供方向和底气,人格力量为真理力量提供载体和动力,二者相辅相成,将党的崇高理想和优良作风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使其真正落地生根。
(二)以制度化推进作风建设的治理逻辑
中央八项规定通过制度破题、体系构建与刚性执行的治理逻辑,从调查研究、会风文风、公务出行等“关键小事”破题,将党的优良作风转化为刚性制度规范,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实现了从具体行为约束到治理效能提升的转化,解决了作风建设“一阵风”“运动式”的弊端,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成功范式和实践样本。其一,从“关键小事”的制度破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18]P38。八项规定选择“关键小事”作为新时代管党治党的切入点,一方面因为月饼里的腐败、车轮上的浪费等微观现象背后映射的宏观权力的失范风险,需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以制度化的治理载体推进作风建设,把党的优良传统从软约束变为硬规矩。另一方面,对看似不起眼的作风问题的纠治,更加易于凝聚治理共识,制度贯彻落实的阻力较小,且实践成效显著,能够以点带面,以关键节点突破引发系统性变革,是徙木立信的破题关键。
其二,从党员干部的行为约束到作风建设制度的体系化构建。“规则的树立是一个思想的过程,更是一个使得人与人之间关系规范化、秩序化、科学化的真实过程”[19]。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全方位织密制度笼子,推进作风制度规范的体系化构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破除陋习、革除弊端的坚定决心,注重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刚性的制度约束纠治“四风”,着力堵塞体制机制上的制度漏洞,步步深入、善作善成,推动八项规定落地生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关键是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以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为抓手,努力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制度体系”[20]P364。从党的十八大后制定中央八项规定的初步探索,到全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制定修订与之配套的制度规范,将党的意志在制度层面上予以具体化,形成严密的作风建设的制度网络。通过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化构建,形成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牵头管总的法规制度;完善了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等具体方面的制度配套;推进了作风建设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问责处分以及教育培训等各环节的程序性制度设置,使得制度之间相互衔接、共同作用,形成对党员干部长期稳定的行为约束和价值引导。
其三,强化制度刚性执行,维护制度权威与效能。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作风建设的制度化体现,其生命力在于执行。八项规定作为党改进工作作风具象化的制度设置,其形式是成文规范,但其真正发挥行为约束和价值引导的规约性,需要制度执行力的保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问责惩戒,维护制度作为党的意志的权威性,真正发挥制度约束力的效能。一方面,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零容忍态度与精准问责确立制度威慑力。八项规定坚持严格执纪和精准问责,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不正之风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级别高低,一律没有例外,清除党内存在的严重隐患,实现了从上至下的作风转变,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以常态化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升监督执纪效能。通过完善作风建设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为主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确保八项规定不走形式、不走样。在日常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结合明察暗访以及群众监督举报,对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得到持续落实。同时,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特定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集中整治,着力铲除不良作风持续蔓延的土壤。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一套有效的联动式监管机制,既能够在短期内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又能够实现长期的制度性约束。
(三)层级传导建构行为秩序的实践互动
中央八项规定从制度约束到行为秩序建构是循序渐进的演进过程,通过抓“关键少数”和带动“绝大多数”的有机统一,以层级间责任压力和行为示范的传导作用塑造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促使权力规范化行使、程序化运作与常态化监督的有机统一,实现行为秩序的整体性转变。作风问题的形成具有复杂的历史渊源与结构性成因,既涵盖制度缺位等制度层面缺陷,也涉及部分党员干部认知偏差等主体因素,同时受传统习俗等非正式制度的潜在影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人,在于制度实践场域中具体行为人的实践互动。“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作为作风建设中的“关键少数”,既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承担者,也具有显著的行为示范效应,抓住领导干部便抓住了作风建设的核心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21]P68。中央八项规定开宗明义提出,“从党中央做起、从党的高级干部开始,逐级引领示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链条贯通”[22],以实际行动为全党改进作风为全党树立行为标杆,积聚起强大政治势能与制度压力,推动形成层层传导、全员参与的作风建设格局,将廉洁用权、为民服务等价值理念逐步渗透至党员干部的行为模式、思维方式与内在认知中。八项规定通过执行场域中长期稳定的制度规范力以及层级间责任压力和行为示范,将外在约束内化为行为习惯,实现党的治理从个体行为的短期维持向群体行为的惯性塑造转变,从外在规则约束向行为秩序建构转变,彰显了规则之治与秩序之治的协同统一。
广大党员作为作风建设的“绝大多数”,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关键所在。唯有管住“绝大多数”,八项规定才能实现全面覆盖,制度规范方能转化为普遍遵循的文化风尚。作风建设并非仅聚焦“关键少数”,更依赖“绝大多数”共同营造的政治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党的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23]P42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通过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制度规范,在实践中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明确党员日常行为准则,同步提升了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与执政履职效能,推动其理想信念与党性修养在实践中不断巩固深化,使遵守规定从外部要求变为行为习惯。八项规定以抓“关键少数”和带动“绝大多数”的有机统一,通过持续的层级间的行为传导和实践互动,形成对党员干部行为选择的稳定预期与外部约束,培育党员干部的制度敬畏意识与规则遵循意识,引导其政治行为严格契合党内制度规范,推动纪律要求从外在强制性约束逐步转化为党员干部的个体行为习惯,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的整体性变革,并通过溢出效应影响社会风气,彰显了中国式政党治理的独特优势与强大生命力。
四、八项规定如何化风成俗?
化风成俗是新时代改进作风的方向所指,绝非朝夕之功,关键在于坚持久久为功,需要从推进制度长效运行建设、思想淬炼和党性教育修养、文化培育等多方面协同发力,推动作风建设从外在约束向内在自觉转变。
(一)持续推进制度长效运行建设
新征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需要实现从规范建构到长效运行的深层次跃迁,将制度文本转化为稳定持续的行为约束与价值引导力量,为八项规定化风成俗筑牢制度根基。
其一,以精准化的规范建构提升制度运行效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规约,首要任务是针对现有制度体系的短板进行靶向优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24]P318要透过作风问题的表象深挖隐藏背后的制度漏洞、体制运行缺陷以及机制不足之处,着重解决“制定配套党内法规机械照搬照抄、重数量不重质量、制度标准无限拔高或者要求逐级衰减等问题”[25]。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实践要求,把已有成果和经验教训转化为新征程上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和执行有力的体制机制,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细化完善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明确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使其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例如,通过建立台账管理、跟踪问效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乡村全面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能反应迟钝,处理动作慢腾腾、软绵绵”[26]P544,对于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和纪律责任。
其二,中央八项规定的长效约束力源于制度执行的长期性与连续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27]P347中央八项规定作为约束党员干部行为的制度安排,其本身的约束力在于党员干部对党改进工作作风的意志和意图的领悟和执行实效,通过制度这一载体明确行为边界,对违规越界行为的惩戒和正向行为遵循的褒奖,以实现党员干部的理念转变、关系重塑和行为变革,形成新时代党的优良作风和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一方面,持续保持对违规行为惩戒的高压态势。新时代新征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要夯实治本的基础,又要敢于用治标的利器,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强化制度的强制性约束和惩罚性管制。另一方面,完善整改落实的反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整改落实要防止虎头蛇尾、久拖不决,防止搞纸上整改、虚假整改,防止以简单问责基层干部代替整改责任落实,防止以整改为名,层层填表报数,增加基层负担。”[28]P11针对作风问题查处中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剖析,推动责任主体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时弥补制度体系中存在的漏洞与短板,优化制度运行的整体效能。
(二)以思想淬炼和党性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推进党员干部在外部约束下行为表现向内在认同的行为自觉跃升,是新时代作风建设实现化风成俗的核心之举,其实质是将制度约束、纪律要求等外部规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与政治自觉,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循的价值共识与文明风尚。党员干部的行为选择一方面受限于制度规范的外力强制约束,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其内在价值判断与自我约束能力。新征程上,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既要严管又要厚教,既要立德又要立规,坚持正面倡导和负面惩戒相结合”[29],通过思想淬炼和党性教育赋能,推进党员干部从外在规约向内在认同的深度转化。
其一,加强理论武装,推动党员干部从思想根源构建对八项规定与作风建设的系统性认知体系。理论武装是作风建设化风成俗的思想引擎,为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供认知支撑与动力源泉;八项规定作为其具体实践形态,将抽象理论转化为明确的行为规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价值认同发轫于对制度规范及其理论依据的理论认同和价值共鸣,唯有通过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把握作风建设的政治意义与价值内核,才能实现他律向自律的深层转化,为作风建设的持久改进筑牢思想根基。八项规定化风成俗的关键在于党员干部将制度要求转化为内在认同和行为习惯,而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为其提供行动方向与内生动力。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八项规定所蕴含的政治逻辑、价值内核与实践指向,通过对照检视持续检视自身作风、思想认识与精神面貌,善于从苗头问题中洞察事物发展趋势,从偶然问题中把握事物内在必然性,将“不得做什么”的外在禁令转化为“为何不能做、应该怎么做”的内在认知。
其二,持续加强党性教育和党性修养,实现从制度他律向行为自觉的深层次转化。党性教育作为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是作风建设化风成俗的思想根基与价值内核;八项规定是党性教育的实践载体和检验标尺,为党性教育提供了最直接、最现实的实践场域。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八项规定作为具体的制度规范,其初期推行依赖于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而当党员干部通过党性教育形成对八项规定的价值认同后,制度约束会逐渐转化为内在信念,此时八项规定不再是被动遵守的规则,而是主动践行的习惯。作风建设贵在常抓不懈,风气养成重在日常教化,要把党性教育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党性教育要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党风廉政教育”[30]P12,补足党员干部的精神之钙,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免疫力,在渐进式变革中实现治标向治本的深层转化,使清风正气真正融入时代脉动。各级党组织、党校(行政学院)和党性教育干部学院要将党性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创新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集中轮训以及分层分类培训等方式开展系统学习培训,以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通过党的宗旨教育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以革命传统教育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以党风廉政教育培育“不想腐”的精神土壤和良好政治生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原则性不强以及政绩观扭曲等问题,为八项规定的持续落地清扫思想障碍。
(三)以文化培育推进化风成俗
任何制度若要真正深入人心,必须嵌入特定的文化土壤之中,获得文化层面的共同认知与情感归属。文化培育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将廉洁从政、勤俭节约、务实为民等价值理念渗透至组织的日常氛围、话语体系与人际互动之中,以文化认同的建构实现行为模式的自觉转化,有利于推动从“不敢腐”的压倒性态势向“不想腐”的自觉境界迈进。其一,文化培育的有效性依赖于载体的吸引力与感染力,要嵌入到党员干部工作与生活的关键场景。各级党组织要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厚培廉洁奉公的文化土壤,通过专题学习、打造廉洁文化空间以及优化工作流程中的文化引导,将作风要求融入日常行为规范,把廉洁文化转化为日常元素,不断提升廉洁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促进其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与党性修养的纯洁性,以群体的共同努力推进党组织的廉洁文化建设,培育“不想腐”的精神土壤和政治生态。其二,文化培育的有效性依赖于党员干部个体的主动性,要从提高道德修养、满足自身发展需求等方面调动自我积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精神境界,“引导大家正心修身、律己持家、清廉为官,自觉抵御歪风邪气的侵蚀”[31]P386。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持廉守正的文化养分,培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自觉做为政以德、正心修身的模范;要用好红色资源,从优良革命传统中传承廉洁基因,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涵养为官清廉、秉公用权的价值追求,推动形成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
文化培育的深层目标是构建社会对制度价值的广泛认同。八项规定本身所倡导的价值观与社会公序良俗高度一致,获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支持,自具体实施以来,通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八项规定的社会认同。而社会认同的增强,进一步压缩了作风问题的生存空间,为八项规定化风成俗营造了有利外部环境。文化本质上是一套共享的认知框架和行为规范,通过典型宣传、仪式活动、教育培训、文艺作品等文化载体,不断讲述和强化作风建设的正面叙事,能够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中形成关于“什么是好的作风”“何为合适行为”的共同预期。由此,这种普遍预期构成了一种强大的软性约束,使违反八项规定者不仅面临制度惩罚,更会感受到来自文化环境的舆论压力和道德审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21]P44。社会层面的文化培育建构需要创新文化实践活动,打造新型文化产品,通过新媒体矩阵、艺术升华、榜样塑造等多样化载体,将八项规定的制度要求转化为生动的文化表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和日常生活之中,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树立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良好风尚的维护者,以舆论压力、道德审视和文化生态优化巩固八项规定的实践成效,推进作风建设化风成俗。
作者简介:高亚州,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桑学成,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教授、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江苏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院院长兼首席专家。
来源:《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25年第6期
编辑: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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