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作为新中国开创者,毛泽东对治理新疆作出了开创性探索,为后人开展治疆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启发。
新疆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禀赋,新疆治理是中国历代中央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近代以来,由于西方势力入侵渗透,加之中亚盘根错节的政治、文化、宗教因素,新疆局势变得更加复杂严峻。毛泽东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辩证分析新疆社会治理中的主要矛盾,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深邃的历史思维和精确的问题意识制定了治理新疆的主要策略,为新中国的政治稳定作出巨大贡献。在“两个大局”的历史背景下,进一步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治疆思想,对于新形势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疆的繁荣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毛泽东治疆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作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治疆思想经历了逐步形成的过程。虽然毛一生没有去过新疆,但是毛泽东一直特别关注新疆。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许多解决新疆问题的策略,形成了科学系统的治疆思想。
(一)毛泽东对民族问题的初步思考
1920年12月1日,毛泽东在致蔡和森的信中提出,要“帮助蒙古、新疆、西藏、青海自治自决”。这是毛泽东关于新疆的最早论述,显示出他开始以现代政治思维思考中国的民族问题。1929年1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强调:“统一中华,举国称庆,满蒙回藏,章程自定。”由此,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初步提出了中国今后的民族政策。将“统一中华”置于“章程自定”之前,蕴含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萌芽,显示出毛泽东对中国民族问题的进一步思考。1934年1月,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毛泽东指出,我国少数民族“历来都受着中国封建皇帝与封建军阀的剥削和统治”。毛泽东认为,新疆等地少数民族的统治阶级直接投降于帝国主义,造成了殖民化和对劳动民众更加残酷的掠夺。虽然这一时期毛泽东关于新疆问题的思考受到苏联影响,但他当时关于新疆问题的论述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一开始就自觉以马克思主义来观察和处理新疆等民族地区问题,显示出共产党人不同于前人的特点;第二,对“统一中华”的强调,显示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刻影响了毛泽东对新疆问题的思考。正是这两个方面形成的合力,推动着毛泽东治疆思想形成和发展。
(二)毛泽东治疆思想的形成
从1935年到1949年,毛泽东治疆思想在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统一战线的方针,为毛泽东提出民族区域自治思想提供了重要历史契机。1936年5月,毛泽东签署《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指出日本帝国主义“现在更向着绥远、宁夏、甘肃、新疆前进,破坏你们的根本,灭亡你们种族的大祸,已经临头。……当此紧急存亡的关头,望即奋起”。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与新疆军阀盛世才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迪化成立了八路军办事处,毛泽东对新疆的关注日益增加。1938年2月,应盛世才邀请,中共中央派出大批优秀共产党员赴疆,其中毛泽民担任财政厅副厅长,并代理厅长。1938年4月,为解决新疆经凋敝蔽、财政混乱局面,毛泽民给毛泽东等人写信,反映新疆现状,请求中央帮助。毛泽东批示:“请陈云同志替他办,财政事情第一重要,不但那里好,将来也大有助于我们。”同年,党的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的主张。1938年底,为处理西北五省民族问题,在毛泽东建议下,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成立。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首次使用“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这一表述,指出蒙、回、藏、维、苗等和汉族一样,都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部分,强调要平等对待各少数民族,联合所有少数民族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这一表述意义重大,意味着毛泽东对“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和中国的民族问题有了新认识,也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国内民族问题的认识与苏联有了明显分野。1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建立蒙、回民族自治区。此后,分别在关中正宁县建立了回族自治乡,在城川建立了蒙古族自治区。1945年4月,在延安杨家岭召开的党的七大上,毛泽东指出,要“改善国内少数民族的待遇,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1945年以后,周恩来等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和平建国纲领草案》,指出在少数民族区域,应承认各民族的平等地位及自治权。至此,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方案。1947年5月,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帮助内蒙古人民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这是中国最早建立的大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提出和成功实践,标志着毛泽东民族思想走向成熟。
(三)毛泽东治疆思想的成熟与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不断发展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毛泽东基于中国历史、苏联教训和新中国实践,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新疆治理的重要思想,主要包括:搞好与新疆少数民族的团结;构建少数民族的“共同政治基础”;在新疆建立民族自治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组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等等。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宪法有意识地区别苏联宪法的另一个方面是,中国放弃了少数民族区域可以自决脱离国家的假设性条款。”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标志着毛泽东治疆思想的成熟。董必武在《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在我们伟大的祖国和各民族人民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亲切关怀下建立的。”
之后,毛泽东又将新疆问题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局结合起来,提出了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慎重稳进”推进新疆社会主义改造,维护新疆发展稳定,新疆经济工作第一位等重要思想。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主持召开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发表了关于“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重要讲话。关于少数民族问题,毛泽东明确指出:“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这说明,毛泽东对于新疆民族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深化。1962年,新疆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伊塔事件”。党中央在总结此次事件的教训时指出:“外国煽惑分子、坏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已经和正在利用某些个别人的错误行为,甚至无中生有和造谣惑众,挑拨离间民族团结,特别是煽动少数民族反对汉族。对这种恶毒的阴谋,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及时加以揭露和粉碎。”1963年9月,毛泽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疆要加强反颠覆斗争,发展经济等。经过几十年发展,毛泽东治疆思想逐渐完善。
毛泽东开创了中华民族解决民族问题的新模式。新中国成立后,中央的治疆方略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布局得当、措施有力。在毛泽东治疆思想指引下,新疆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真真切切实现了“民族团结一家亲”,锻造出空前凝聚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毛泽东治疆思想的主要内容
毛泽东治疆思想具有高度的系统性,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
(一)关于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思想
坚持民族平等,是毛泽东治疆思想的柱石。第一,毛泽东彻底贯彻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坚持把民族平等作为考察民族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毛泽东认为,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中国人并非只指汉族,居住在我国版图内的所有民族都是中国人。我们提倡民族互相团结、互相友爱、互相合作,共同建国。”在民族关系很不正常的地方,要坚决反对“两种倾向”。1953年3月16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党内指示《批判大汉族主义》,明确指出:“必须深刻批评我们党内在很多党员和干部中存在着的严重的大汉族主义思想。”毛泽东还强调:“我们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第二,在毛泽东看来,“几百年来,中国各民族之间是不团结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民族斗争“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各民族种种隔阂,是历史上反动统治者制造的。在古代,各民族都受到封建皇帝和地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到近代,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成了压在全体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汉族和各少数民族本是相互依存,这种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是各民族同病相怜、同仇敌忾的基础,也是中国共产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的关键。因此,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特别强调民族平等。1956 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第三,毛泽东认为,坚持民族平等,要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和文化。对此,他指出:“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毛泽东关于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思想,为中国共产党的治疆实践奠定了根本哲学基础。
(二)关于在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
在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是毛泽东治疆方略的最重大决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特别是在红军长征结束后,毛泽东就深入思考了在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1947年10月,毛泽东起草签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第一次正式公开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享有平等自治的权利。同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为继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出了先行探索。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形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1952年8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公布施行,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自治机关的组成和自治权利等重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1952年9月10日,新疆第一届第二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正式宣布成立新疆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委员会。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在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这为占中国六分之一面积的新疆广大地区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打下了根本政治基础。新疆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极大地激发了新疆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推动了新疆各项事业发展。刘少奇认为:“这样,就能够消灭历史上残留下来的民族间的隔阂和歧视,不断地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信任和团结。”
(三)关于在新疆推进社会改革的思想
1949年12月17日,新疆人民政府成立。在毛泽东指示下,新疆人民政府领导各族人民开展了系统的民主改革,包括土地改革、废除王公制度、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宗教文化改革等。土地改革是新疆民主改革的中心。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关于新疆人民民主同盟和新疆减租土改问题的指示》中强调:“在新疆进行社会改革必须采取稳重和谨慎的步骤。在今年除在极少数地区进行试验性的减租外,一般不要进行减租,但应积极准备在明年秋后能进行减租或部分地区的减租。准备工作除进行一般的减租宣传外,最重要的就是大量训练各民族的干部。”1952年5月17日,毛泽东又签发《中共中央关于新疆土地改革和三反五反等若干工作方针问题的指示》,强调:“在新疆农业地区,今年实行土地改革,消灭地主阶级,这是一个坚决的革命的进攻,不容动摇。但在实行这个进攻的具体步骤上,必须十分慎重,切戒急躁,必须准备充足的力量,一步一步地去实行进攻,以便获得全胜。在新疆实行社会改革,充分地估计到民族和宗教的特点,有意识地在民族和宗教的问题上作一些让步,以换取整个社会改革的胜利,是完全必要的。”在毛泽东指示下,新疆采取保留宗教土地、保护各族各界民主人士等政策。到1953年底,新疆顺利完成土地改革;1959年,又完成农业和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此后多年,党的民族政策受到各族人民拥护。
(四)关于在新疆实行屯垦的思想
1952年2月1日,毛泽东签署《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将部分部队改编为生产部队。“你们过去曾是久经锻炼的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的战斗队伍……你们现在可以把战斗的武器保存起来,拿起生产建设的武器。当祖国有事需要召唤你们的时候,我将命令你们重新拿起战斗的武器,捍卫祖国。”1953年5月,新疆军区将驻疆部队分别整编为国防军和生产军,其中第二、六、五军大部和二十二兵团全部编入生产部队,担负屯垦戍边任务。1954年10月,中央政府命令驻新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和第六军大部、第五军大部、第二十二兵团全部集体就地转业,脱离国防部队序列,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从此,在与新疆长期存在的“三股势力”的斗争中,兵团始终将平息暴乱及突发事件放在首要位置,成为新疆社会的“定海神针”。在改善新疆生存环境、屯垦戍边、支援地方建设等方面,兵团也发挥了重大作用。周恩来把兵团的作用概括为,“备战边防,生产建设,民族团结,艰苦奋斗,努力革命,奋勇前进”。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中苏关系恶化,导致与苏联接壤的新疆局势发生变化。1962年4月到5月,在苏联操纵下,新疆发生部分边民外逃、打砸抢的反革命“伊塔事件”。由此,反对咄咄逼人的苏联、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新疆稳定成为该时期突出工作。党中央经过慎重考虑,认为派遣生产建设兵团去处理问题非常适宜。兵团巡视调遣1.7万余名干部和职工奔赴当地,维护社会治安,实行“代耕、代牧、代管”,很快稳定住了局势。
(五)要紧紧依靠各族人民做好新疆各项工作的思想
紧紧依靠新疆人民,这是毛泽东治疆思想在实践上取得成功的关键。早在1934年,毛泽东就指出,一方面,“国内的许多少数民族如蒙古人、西藏人、高丽人、安南人、苗人、黎人等等,历来都受着中国封建皇帝与封建军阀的剥削和统治”;另一方面,少数民族自己内部的统治阶级,“与英日帝国主义及国民党军阀相结合,使这些民族的广大劳苦民众遭受更加厉害的压迫与剥削”。毛泽东认为:“这是少数民族过去与现在生活的实质。”也就是说,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是近代以来中国少数民族遭受苦难的罪魁祸首。少数民族内部的统治阶级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勾结,对广大少数民族人民群众造成了更加严重的灾难。因此,毛泽东认为,联合少数民族中的劳动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军阀和少数民族内部买办分子,利用新疆北部人民的和平愿望,这是我们开展统一战线工作以实现新疆和平解放的重要策略。1944年9月,阿合买提江等人发动武装起义并成立革命临时政府。对此,毛泽东给予高度评价,“伊犁、塔城、阿山三区人民的奋斗,对于全新疆的解放和全中国的解放,是一个重要的贡献”。1949年8月18日,毛泽东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的名义,给时任三区人民自治区域领导人阿合买提江发电报,邀请三区派五名代表参加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五名代表乘坐的飞机不幸失事,毛泽东为此写了碑文和唁电。之后,三区又派出以赛福鼎为首的代表团参加会议。此事意义重大,开启了三区人民同新疆其他地区一道“为共同建设人民民主的新新疆而奋斗”的历史时代。1949年9月,中共中央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和平解决新疆问题的指示》。毛泽东反复强调,要和平解决新疆问题,要加强我们党与维吾尔族的紧密合作。20世纪50年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的贫农库尔班·吐鲁木“骑着毛驴上北京看望毛主席”,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2017年1月13日,习近平给库尔班·吐鲁木的长女托乎提汗·库尔班回信,又让我们重温了这段红色经典故事和民族团结佳话。
三、毛泽东治疆思想的鲜明特征
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以解决新疆民族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为基础守正创新
习近平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回顾党的百年历程,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最大成就,就是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紧密结合,守正创新,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毛泽东创造性地把唯物史观和阶级分析法应用于剖析中国民族问题,提出“民族”是个历史范畴,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上层、剥削阶级、少数,这部分人可以讲话,组织政府,但是不能打仗、耕田、在工厂做工”;另一部分即占民族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没有这些人就不能组成为民族”。毛泽东坚持民族平等原则,从新疆各民族共同利益出发,主张各民族友好团结并且汉族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事业。虽然毛泽东关于民族问题的思考曾受苏联影响,但是他并没有跟在苏联后面亦步亦趋,而是结合中国具体实际不断创新。马克思、恩格斯提倡民族自决以反对帝国主义殖民的压迫;列宁赞同民族自决,并追求民族自决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民族联合。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在处理民族问题上一度极为谨慎,采取赋予各地民族自治权和推行“本土化”等措施缓和民族矛盾。但是,斯大林执政后,“大俄罗斯主义”开始抬头。毛泽东敏锐地观察到了这一点。195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筹备期间,他指示要批判大汉族主义。中共中央在讨论《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时有人提出,苏联把一些落后的、没有经过资本主义阶段的非俄罗斯民族称为“部族”,只把那些比较发展的民族如俄罗斯、白俄罗斯等称为“民族”。毛泽东指出:“科学地分析是可以的,但政治上不要去区别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族或部落。”这说明,毛泽东对中国民族问题的分析和认识,很早就与苏联有本质不同。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指出:在苏联,俄罗斯民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很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他多次强调要反对“大汉族主义”。20世纪90年代,苏联轰然解体,分裂为十几个国家。苏联解体的原因很复杂,但俄罗斯民族的沙文主义显然起了重要作用。由此可见,毛泽东对苏联民族关系的判断是敏锐而深刻的。
(二)以高度的辩证思维分析解决治疆问题
毛泽东的治疆思想具有高度的辩证性,体现为四方面。
第一,抓住主要矛盾,坚持与时俱进。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策略以解决关键问题,这是毛泽东治疆思想在实践上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1949年以前,毛泽东对新疆的关注点主要是如何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也即团结新疆各民族共同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1949年到1963年,毛泽东对新疆的关注主要在于如何推进新疆的社会改革和经济发展。“伊塔事件”后,毛泽东更加重视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工作。
第二,警惕次要矛盾,力求防微杜渐。谈到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倾向时,毛泽东认为主要是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虽然毛泽东认为“那一般地不是重点”。可见,毛泽东并未忽视次要矛盾。1952年,在将自治区命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还是“新疆自治区”的问题上,毛泽东一开始“指示不加‘维吾尔’族名,只用‘新疆自治区’的名称”,几经周折才同意了增加“维吾尔”,这反映出毛泽东对民族分裂主义有所警觉。1955年4月,《中共中央对新疆分局关于新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名称问题报告的批语》强调,要防止和克服维吾尔族干部中的大民族主义思想倾向。
第三,根据矛盾不平衡性原理,坚持循序渐进。毛泽东认为,事物发展都是不平衡的,在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必须开展社会改革和土地改革,但是鉴于新疆复杂的民族性和宗教性,不能简单把内地的改革方法应用于新疆。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在成立自治区时,中共中央确定了“慎重稳进,积极准备,逐步推行”的工作方针。从1949年9月国民党新疆警备司令陶峙岳、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分别通电起义、新疆和平解放,到1955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时六年。在这期间,1952年9月10日,新疆成立民族区域自治筹备委员会;1953年,筹委会拟定了《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草案》。中共中央指示,在新疆土改基本结束后,先从维吾尔族以外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取得一些经验,之后再据此筹建区域自治。
第四,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毛泽东认为,新疆的社会改革要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如在宗教问题上,一方面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另一方面对于不损害政治的宗教活动可灵活处理,慢慢改变。1949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发出《关于建党中几个问题的规定》。根据毛泽东指示,刘少奇在《中共中央关于同意新疆建党问题的规定给西北局并新疆分局的批复》中指出:“其他各族信仰宗教者,亦须放弃其宗教信仰后,方准其入党”一句应改为“其他各族只要其承认信仰共产主义愿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即准其入党”。这一规定一直执行到1958年上半年。
(三)自觉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智慧思考治疆策略
习近平指出:“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毛泽东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之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根的最佳结合”。这在毛泽东治疆思想中主要体现为以下三方面。
一是弘扬四海一家的民族平等思想。马克思主义强调民族平等,中华文化也倡导“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主张“协和万邦,和衷共济”。毛泽东融会贯通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各民族平等贯彻到底,并在此基础上思考民族问题,为解决新疆问题和保证新疆长治久安作出了伟大贡献。
二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搞联邦制,而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创举,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从各民族一律平等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在确保政治统一的前提下,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既满足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愿望,又维护了中国“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的历史传统。这包含着尊重差异、“因俗而治”“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治理智慧。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指出:“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一体多元”的单一制国家模式,既有利于各民族团结,巩固国家统一,又有利于共同繁荣发展。20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以及之后一些联邦制国家分崩离析,充分说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高度科学性。
三是继承了屯垦思想。自公元前101年汉朝开始在西域驻兵屯田,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均把驻兵屯田作为维护新疆稳定的重要手段。组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是当时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传统智慧强化国家边疆治理的重要方略,是治国安邦的战略布局,是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最有力举措。
概言之,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治理新疆,这是毛泽东治疆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对此,毛泽东说:“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对于这些,我们还是小学生。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
四、毛泽东治疆思想的现实意义
发扬毛泽东治疆思想,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民族区域治理模式、实现新疆的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要牢牢树立民族平等思想
“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毛泽东指出,“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强调“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坚持民族平等原则,这是毛泽东民族工作的根本,也是我们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的首要思想基础。具体言之,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第一,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毛泽东认为,民族不平等,既反映为大汉族主义,也反映为地方民族主义。总体上看,和平解放后,新疆推行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彻底的民族平等政策,但不可否认,直到今天,大汉族主义倾向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阻碍了民族工作的开展;同时,新疆前几年发生的暴恐事件,表明极少数人还有着顽固的地方民族主义倾向。我们必须反对大汉族主义,同时要坚决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第二,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很长一段时期内,我们在治疆实践中,例如处理贪腐、治安、民族分裂等犯罪事件,往往区别对待少数民族和汉族。这种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维护民族团结,但是客观结果却往往事与愿违,或多或少引起民族间猜忌,加大了民族矛盾。迁就和妥协,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过于强调民族差异、“多元”性、特殊利益,而不是强调中华民族的共性、“一体”性、共同利益,实际上也是一种不平等,既不利于少数民族的自尊自信,也不利于汉族干部和群众树立“共同体意识”。心苟至公,人将大同。坚持民族平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对各民族一视同仁,才是治本之策。
(二)要把新疆的安全稳定作为工作首要目标
邓小平指出:“新疆稳定是大局,不稳定一切事情都办不成。”习近平强调,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疆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特殊地位。第一,新疆占我国六分之一左右的国土面积,资源丰富,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资源储备区。第二,新疆位处丝绸之路经济带要冲,新疆稳定与否事关“一带一路”建设成败。第三,新疆位处亚欧大陆的中心地带,自古以来就是四大文明的交汇碰撞区。新疆既是我国的“战略大后方”,又是我国反分裂斗争的前沿。近代以来,三股势力的渗透,直接导致新疆成为我国反分裂反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此外,帝国主义、西方反华势力对新疆的干涉,使得新疆的安全稳定问题变得更为严峻。
毛泽东认为,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主要是由阶级斗争和外国势力干涉造成的,因此,团结新疆各族人民,与他们结成统一战线,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今天,我们必须着眼中华民族的千秋大计,把新疆治理放入“两个大局”,谋长远、固根本、建久安。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阶级斗争这一影响着新疆长治久安的历史问题,但是,外国反华势力的影响一直存在。近年来,美西方不断编造谎言,企图破坏新疆来之不易的稳定。我们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于“标”,务必对“三股势力”保持高压,防微杜渐,露头就打,彻底清零,绝不手软;于“本”,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坚持民族平等,搞好民族团结,加强国家认同感教育和中华民族认同感教育,以“釜底抽薪”的方式消除“双泛”思想的土壤,如此,“足以战胜任何帝国主义的侵略,并且把我们的祖国建设成为繁荣强盛的国家”。
(三)要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3年8月,习近平在新疆听取汇报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抓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中华民族即使在最孱弱时期也没有分崩离析,靠的就是国土不可分、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理念。
第一,坚持把“交心”作为开展新疆民族工作的重要手段。江山就是人民,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毛泽东一生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把与少数民族人民群众“交心”作为解决新疆治理问题的首选。在解放新疆以前,毛泽东就坚持解放新疆要以政治解决为主、军事解决为辅。新疆解放后,毛泽东又反复强调要搞好各民族间的关系,增加民族间的交流。因此,在今天开展新疆工作,也不能简单地依靠强力。与新疆各少数民族打成一片,交好心,工作开展起来就容易,反之,往往会好心办坏事。
第二,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和少数民族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新疆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关键在能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关键在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关键在青年,在少数民族干部。国家的希望在于青年,少数民族干部是重要桥梁和纽带。对此,必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青年人铸魂,为少数民族干部凝心,筑牢当代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第三,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之特征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五个认同”中的关键是文化认同,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就少数民族地区现状而言,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需要更加迫切。
第四,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要防止民族隔阂,加强内地与新疆的人员和文化交流,加快形成各民族混居模式,加大内地培养新疆学生的力度和规模等。例如,一些学校为帮助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曾经专门设立“新疆班”“西藏班”,这种做法看似特殊对待、优先照顾,实际上不利于各民族学生交往交融,不利于形成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
(四)要进一步加强兵团建设
2014年4月27日至30日,习近平在视察新疆时指出:“在新疆组建担负屯垦戍边使命的兵团,是党中央治国安邦的战略布局,是强化边疆治理的重要方略。新形势下,兵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从西汉武帝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赤谷屯田戍边开始,历经东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元、明、清、中华民国,新疆屯垦戍边事业源远流长。组建新疆生产兵团,这是毛泽东借鉴中国古代屯田制,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创举,对于稳定新疆、维护国家边防安全发挥了巨大历史作用。邓小平指出,兵团“是稳定新疆的核心”。历史反复告诫我们,屯垦戍边是治理边疆的“千古之策”,屯垦兴则西域兴、屯垦废则西域乱。入疆部队一开始就“不与民争利”,往往在寸草不生的盐碱地屯垦。由于面对着非常恶劣的自然条件,承担着十分繁重的社会责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支援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困难重重。对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壮大兵团综合实力,提高兵团维稳戍边能力,促进兵地融合发展。
(五)要大力援助新疆发展经济和文化
邓小平指出:“要提高其生活水平,与我们一道前进。当经济问题一天未解决,民族问题即未能解决。”习近平指出:“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我们必须深刻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辩证关系。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思想保障;没有共同的精神家园,就不可能有新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只有大力发展新疆经济,才能推动新疆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改变新疆的落后面貌,实现标本兼治。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方针。正是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思想指导下,党中央才制定了一系列支援新疆发展政策措施,正式拉开了援疆工作序幕。总体上看,与全国大部分省份相比,新疆目前还相对落后,因此,只有大力开展援疆工作,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新疆长治久安。
第一,援助新疆必须真心实意。毛泽东强调:“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各少数民族地区也要“努力生产,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并在这个基础之上,一步一步地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我们绝不能认为汉族“帮助了一点少数民族,就自以为了不起”或者“只有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没有帮助汉族”。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很多政策支持新疆发展,得到了新疆人民真心认可,“新疆人民都把毛泽东主席和共产党看成他们的解放者和救星”。新疆已经并继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无可取代的贡献,必须坚决抵制“援疆小恩小惠换取稳定论”“资源开发抵消援疆成就论”等错误思想。
第二,牢牢把握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帮助新疆发展经济。新疆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要求我们必须把产业援疆作为重点,找准经济建设发力点,推动新疆产业升级发展。新疆地处亚欧大陆核心,是“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中东局势复杂化,进一步凸显了新疆的区位优势。只有牢牢把握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才能激发新疆的内生动力,变“输血”变成“造血”,走出一条适合新疆发展的道路。
第三,要帮助新疆开展社会建设。和内地相比,新疆不仅经济发展滞后,而且社会建设亟须加强。例如,新疆长期存在着男尊女卑思想,广大女性被束缚在家庭之中。曾几何时,在宗教极端主义影响下,南疆农村女性甚至不能抛头露面。时至今日,“大男子主义”等封建思想仍然顽固地存在于一些人的头脑中。此外,无论在教师教学水平,还是学生的综合素质方面,新疆都与内地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必须加大对新疆的教育援助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新疆教师的培养力度,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第四,援疆政策要特别向南疆地区倾斜。南疆曾长期名列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也是暴恐活动的重灾区。一个稳定的南疆,首先必须是一个繁荣发展的南疆。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南疆的援助力度,逐渐缩小南疆与北疆和全国的发展差距。
第五,必须树立长期援助的思想。毛泽东说,事物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因此有平衡的要求。新疆与内地的发展在事实上存在差距,我们必须牢牢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新疆等地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大道上不掉队。援助新疆必然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对此要有充分认识。
(作者:浙江嘉兴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网络编辑:有恒
来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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