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以后即当年4月初,列宁从西方赶回俄国。回国后的第二天,他连续出席两个会议,先后在会议上发表了内容相同的一个提纲,即关于下一阶段革命如何开展的提纲。《真理报》随即刊登了这个提纲,即《四月提纲》(以下简称《提纲》)。正确认识这个提纲的内容,是正确认识列宁关于下一阶段革命如何开展的重要依据。因为这是二月革命后列宁在回到俄国投身革命的过程中,第一次以重要文件的形式表明自己关于革命应如何发展的思想。20世纪20年代以来的传统观点认为,《提纲》提出了使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和路线,这是对列宁思想的误解。笔者1990年代曾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提出了不同于传统观点的新观点。当前,面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要求,理论工作者有责任还原原本的列宁思想。基于此意愿,笔者进行再研究并撰写此文,以求教于学术界同仁。
一、《提纲》未明确提出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路线和方针
(一)苏联和我国理论界关于此问题的主流提法
苏联的重要理论书籍对列宁的《提纲》提出了俄国革命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和路线持肯定态度。例如,联共(布)中央特设委员会1938年编撰、联共(布)中央委员会同年审查并确定出版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提出:1917年列宁的《提纲》向党和无产阶级提出了一个争取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即“从革命的第一阶段过渡到第二阶段即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天才计划”。这表明苏联理论界认为,列宁在《提纲》中提出了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计划、方针和路线。这里所说的“过渡”并不是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所包含的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需要经过一个“过渡时期”意义上的那种过渡,而是指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前革命性质的“转变”,也就是指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1960年出版的《苏联共产党历史》写道:“列宁在提纲中制定了使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分析了新的革命动力,确定了政权组织的政治形式。”这里明确地使用了“转变为”的概念,清楚地表达了其认为《提纲》里具有使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思想。我国理论界有些学者也持与之相同或相似的观点。例如,中国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学界一本权威性较大的高校教材写道:在1917年《提纲》中,列宁从社会主义可能在“一国”首先取得胜利的理论出发,结合当时俄国的具体情况,“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纲领和策略”。这里认为《提纲》提出了俄国革命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纲领和策略。
(二)从理论逻辑看,认为列宁的《提纲》提出了俄国革命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和路线,把列宁思想推向了一个脱离俄国实际的、激进的、非科学的境地
研究此问题,必须从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社会(包括它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下同)基本特征的设想入手。在他们的设想中,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没有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自然是没有私有制的)。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在资本主义社会得到高度发展。它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追求对工人剥削程度的最大化。共产主义社会包括它的第一阶段没有这些问题。基本特征之二是没有阶级、阶级差别和阶级矛盾。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是由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的。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将消灭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因此也就消灭了阶级存在的条件和阶级本身。基本特征之三是没有国家和国家机器。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用以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国家机器指国家的官僚、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强制性力量。统治阶级只有利用国家机器的力量才能达到压迫被统治阶级的目的。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被消灭从而阶级不复存在的条件下,国家和国家机器也将失去存在的理由而从人类社会历史上消失。一言以蔽之,没有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没有阶级、阶级差别和阶级矛盾,没有国家和国家机器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基本特征的设想。这个设想可以简称为“三个没有”,其实现必须通过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途径。
列宁对什么是共产主义社会包括它的第一阶段的认识坚持和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这一点可以从列宁1917年8—9月撰写的《国家与革命》中得到印证。例如,《国家与革命》第五章提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生产资料已归全社会所有,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社会成员完成一定份额的社会必要劳动后,从社会领回一张凭证或曰劳动证书,证明他完成了多少劳动量。“他根据这张凭证从消费品的社会储存中领取相应数量的产品。这样,扣除了用做社会基金的那部分劳动量,每个劳动者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这个论断反映的是《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没有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的思想。显然,将劳动证书与社会成员完成的劳动量及其可领取的生活资料数量挂勾的方式,正好表明社会分配的过程中没有商品交换和货币交换。而且列宁和马克思一样,认识到这样的分配过程的确实现了“平等的权利”,但它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因为它通行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等价交换”的准则,即“多劳多得=等价交换=资产阶级权利”。列宁在这里还提出:拥有国家机器的“国家”正在消亡,因为已经没有资本家、没有阶级,“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然而,“国家”只是尚处于消亡的过程中,还没有完全消亡,“因为还要保卫那个确认事实上的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权利’。要使国家完全消亡,必须有完全的共产主义”。这里表述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没有阶级和阶级矛盾、没有国家和国家机器的思想。虽然这里说“国家还没有完全消亡”,但没有消亡的是“国家”经济工作的职能,或者说社会上还存在着调节经济活动的公权力;至于国家的政治职能—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职能以及它的载体—国家机器(如官僚、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则已经消亡了。所以,在列宁的设想中,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恩格斯曾设想的“三个没有”的理想社会。如果说1917年8—9月列宁持这种思想的话,那么当年4月列宁在撰写《提纲》时,关于什么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思想应当与撰写《国家与革命》时是一致的。对于这一点,我国理论界持相同意见。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也认为,列宁在《提纲》中提出了使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和路线。因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是建立“三个没有”的共产主义社会,所以这就等于认定1917年4月列宁主张通过革命建立“三个没有”的共产主义社会。然而1917年的俄国完全不具备建立“三个没有”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条件。有关资料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俄国是一个农业占优势的国家:全国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总数中76%从事农业生产,从事工业生产的仅占10%;工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42.1%,少于农业和其他产业的占比。但俄国的农业十分落后,并且第一次世界大战对俄国的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破坏。例如,农村中一半的男性劳动力应征入伍;对马匹的大量征用使欧俄50个省用于农业生产的马匹数从1914年的1790万匹减少至1917年的1280万匹;耕牛数量也因被征用和被屠宰供应军队食用大幅减少;粮食播种面积减少,谷物和土豆总产量从战前几年的年平均70亿普特下降至1917年的50亿普特。不仅如此,当时的俄国有2/3以上的人口是文盲。1921年4月,列宁在《论粮食税》中论及俄国的落后性和建成社会主义的困难时指出:在俄国顿河畔罗斯托夫东南,在托木斯克以北,有一片片的空旷地带,面积相当于欧洲的“几十个文明大国”。然而这些地方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或奴隶社会阶段。俄国其他的穷困地区情况如何呢?乡村距离有铁路的地方往往相隔几十俄里,或者无路可通,或者只有羊肠小道。“到处都是这样。这些地方不也是到处都是宗法制度、奥勃洛摩夫精神和半野蛮状态占优势吗?”在列宁看来,俄国辽阔的农村充斥着宗法制度、半野蛮状态和十足的野蛮状态。此种状态的俄国要建成共产主义社会,不可或缺的条件是实现全俄电气化计划,即把电力、电动机和其他机器运送到每一个村庄。但这是一项艰难的、长期的任务,实现电气化计划中的第一批工程至少需要10年以上,全部实现电气化计划则需要更长的时间。若想缩短发展的时间,必须具备一个条件,那就是西方国家发生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并建成共产主义社会,俄国可以得到西方共产主义社会的帮助和支持。然而对于俄国无产阶级来说,这是一个无法自主把握的条件。如果说至1921年4月即列宁在经过几年的道路探索后仍十分谨慎地看待俄国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可能性的话,那么那种认为他在1917年4月已经提出进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思想,认为彼时他已经主张在俄国建成“三个没有”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观点,在时间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
综上所述,俄国是一个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且落后,并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严重破坏的国家,是一个文盲占总人口2/3以上的文化落后国家,是一个充斥着宗法制度、半野蛮状态和十足的野蛮状态的国家。试问在这样一个距离“三个没有”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相去甚远的落后国家,列宁怎么可能在1917年时就提出俄国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和路线呢?诚然,“三个没有”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最美好的理想,是无产阶级特别是共产党员追求的社会目标。但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并不等于把共产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计划转变为马上实现“三个没有”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现实。于当时的俄国而言,前者是必须提倡的,后者则是必须避免的。因此,认为列宁在《提纲》里提出了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和路线的观点是脱离实际的、激进的、非科学的,是与列宁的真实思想相悖的。
(三)从《提纲》的文本看,没有发现关于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和路线的文字、论断或提法
《提纲》共有10项条文,其中5项条文(即第一、三、四、九、十条)的内容与俄国经济社会制度的改变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研究《提纲》是否提出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方针和路线,可以不涉及上述条文。
另外5项条文则与俄国的经济社会制度改变有联系,必须对其进行研究。例如,《提纲》第二条提出:“俄国当前形势的特点是从革命的第一阶段向革命的第二阶段过渡,第一阶段由于无产阶级的觉悟和组织程度不够,政权落到了资产阶级手中,第二阶段则应当使政权转到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手中。”简言之,由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掌握政权。而且列宁鉴于当时俄国社会“有最大限度的合法性”,没有“用暴力压迫群众的现象”,主张政权转到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手中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实现。第五条提出:“不要议会制共和国……,而要从下到上遍及全国的工人、雇农和农民代表苏维埃的共和国。”一切公职人员应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对不称职者可以随时撤换,并且“他们的薪金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简言之,要建立巴黎公社式的政权机构。第六条提出:“没收地主的全部土地。把国内一切土地收归国有,由当地雇农和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简言之,要实现土地国有化,由雇农和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这些土地。第七条提出:“立刻把全国所有银行合并成一个全国性的银行,由工人代表苏维埃进行监督。”简言之,需合并银行并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银行的业务。第八条提出:“我们的直接任务并不是‘实施’社会主义,而只是立刻过渡到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社会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简言之,无产阶级的直接任务不是实施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
上述5项条文提出的无产阶级的任务可以概括为:一是由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掌握政权;二是建立巴黎公社式的政权机构;三是实现土地国有化;四是合并银行并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银行的业务;五是不实施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而只是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社会的产品生产和分配。可以看出,在《提纲》整个文本中,不仅没有出现使俄国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文字、论断或提法,而且也没有体现出建立“三个没有”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思想。按照逻辑推断,即使从文字表达方式上降低对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目标表述的严格性和周密性要求,那么也应该以诸如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特别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之类的提法来强调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可是,在《提纲》里完全没有出现此类文字、论断或提法。因此,长期以来那种认为《提纲》提出了使俄国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路线和方针的观点是没有文本依据的。
(四)《提纲》提出的五个任务不属于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
《提纲》提出的第一个任务是,由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掌握政权。完成这个任务,是俄国革命有可能继续发展的前提。可是实施这个任务不等于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如前所述,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是实现“三个没有”的共产主义社会,至少是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然而并不能因此将无产阶级夺取和掌握政权与实现“三个没有”的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画等号。譬如,法国巴黎无产阶级于1871年进行革命,夺取了政权并建立了新政权,可是他们在这场革命中没有提出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所以它不是社会主义革命。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把巴黎公社革命当成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而只是认为它是无产阶级建立新政权的尝试,或者说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尝试。又如,1927年底至1928年初井冈山地区建立起了工农政权,意味着此地区的工农群众掌握了政权。但这只是工农武装割据斗争的胜利、红色政权的胜利,而不能就此将其当作是中国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或胜利。还如,1931年11月在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是中国工农群众掌握政权、当家作主的尝试,但不能就此认为这是中国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或胜利,因为此时中国革命尚处于民主革命的阶段,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是此时革命的任务。据此逻辑,俄国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掌握了政权,并不等于他们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列宁在《提纲》中提出由工农掌握政权也不等于他提出了在俄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
第二个任务是建立巴黎公社式的政权机构。此任务同第一个任务相联系。如果说第一个任务指明了下一阶段俄国政权的性质,那么第二个任务则指明了下一阶段俄国政权的组织形式,即它按照巴黎公社的形式建立起来。即便如此,这也不表示俄国开始了以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目的的社会主义革命。列宁明确提出,巴黎公社没有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当时党内有的人对巴黎公社革命的性质有误解,以为巴黎的无产阶级想立刻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列宁针对此种误解的看法是:“实际上不是这样。可惜的是公社迟迟没有实施社会主义。公社的真实本质并不在资产者通常寻找的那些地方,而在于它创立了一种特殊的国家类型。”即他认为,巴黎公社的历史地位在于它创立了一种特殊的国家形式,而不是展开了社会主义革命。实际上,巴黎公社也确实没有展开过社会主义革命。如果建立巴黎公社与展开社会主义革命之间不能画等号的话,那么在俄国建立巴黎公社式的政权也不能与展开社会主义革命画等号,这就是列宁的思想。
第三个任务是实现土地国有化。1917年4月20日,列宁在《革命的一个根本问题》一文中提出:俄国大多数的人口是农民。农民会不会要求实行土地国有化呢?显然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是不是社会主义革命呢?不是。这还是资产阶级革命,因为土地国有化是一种可以同资本主义相容的措施。”这里,他明确了土地国有化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措施,而是一种可以同资本主义发展相容的措施。历史证明了这一点。在19世纪60年代美国南北战争期间,资产阶级政府颁布《宅地法》规定,从1863年1月1日起,美国公民凡年满21岁者,只需交付手续费10美元,即可在西部地区得到一块国有土地(约为64公顷);交费者连续使用土地5年以上,他便拥有对此土地的所有权。这项措施不仅激发了美国人民进行战争、打败南方奴隶主阶级的斗争精神,而且对于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美国政府将国有化的土地转让给农民从而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事实充分表明,土地国有化是一项可以同资本主义发展相容的有效措施。
第四个任务是合并银行并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银行的业务。列宁对此评述道:从经济运行过程看,立刻把国内所有银行合并为一个大型银行有没有可能呢?“毫无疑问,完全有可能”。“这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措施呢?不是的,这还不是社会主义”。在列宁的思想中,实现所有银行的合并,由工人代表苏维埃对其业务进行监督,既没有剥夺银行资本家的财产,也没有剥夺存款者的财产,未损伤私有者的利益,对于建立公有制未产生直接的作用,所以它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任务。列宁还认为,关于土地国有化的措施,关于把所有银行和资本家的辛迪加收归国有或者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立刻加以监督等措施,“决不是‘实施’社会主义”。“这类措施在战时已有许多资产阶级国家实行了,因为这是同日益逼近的经济的彻底崩溃和饥荒作斗争所绝对必要的”。他说的事实是: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英国、法国、德国等一些欧洲国家的统治者为摆脱国内日益恶化的经济状况,对许多私有企业包括银行和工业垄断组织进行了国有化。所以列宁才认为,进行银行国有化和工业垄断组织国有化不是实行社会主义革命,这些措施是发展资本主义的措施,或者说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权摆脱危机的办法。这个观点是符合当时的实际的。
第五个任务是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社会的产品生产和分配。此项任务不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是更为清楚和明确的。《提纲》明确提出了这项任务:我们的直接任务并不是实施社会主义,而只是立刻过渡到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社会的产品生产和分配。这句话有两个句节,把这两个句节对调顺序后其意为:立刻过渡到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社会的产品生产和分配,不是实施社会主义。所谓不是实施社会主义,即表明它不属于社会主义革命性质的任务。
(五)当时列宁明确反对将俄国革命转变为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
列宁在提出《提纲》时曾撰写《为论证提纲写的要点》一文,其中有这样的论断:“现阶段是资产阶级革命,因此不需要‘社会主义的试验’。”对此,列宁作了说明:这是资产阶级攻击布尔什维克党的话,“谁也没有说要做‘社会主义的试验’”。意即布尔什维克党不要求马上搞社会主义,不主张进行建设社会主义的试验。当时的俄国面临“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一个政权机关是工人代表苏维埃,另一个政权机关是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在苏维埃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力图把革命拉向后退,让工人代表苏维埃退出历史舞台,而由资产阶级临时政府掌握全部政权。对此,列宁指出:“我们应当巧妙地、谨慎地、循循善诱地引导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前进,从‘两个政权’进到工人代表苏维埃掌握全部政权。”他的思想是要引导工人和农民进行斗争,由工人代表苏维埃掌握全部政权,其中并没有关于无产阶级准备马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内容。
(六)对《提纲》产生误解的原因
苏联和我国研究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的学者,在学习和研究工作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固有的观念,即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是相互联系着的“两篇文章”。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这是正确的和科学的。可是如果带着这种固有观念去研读列宁的著作,会发现其在著作中提出俄国革命有两个阶段,且1917年4月后俄国革命的特点是由革命的第一阶段过渡到革命的第二阶段时,很容易自觉或不自觉地将革命的“两篇文章”同俄国革命的“两个阶段”相联系。此时如果不对列宁的著作作认真深入的研究,就很容易误解列宁的思想,以为他所说的革命的第二阶段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加之《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在表述革命第二阶段时提出“第二阶段即社会主义革命阶段”(本文开头部分完整引用了此段话),这种误导又进一步强化了对列宁思想的误解。
此外,苏联和我国研究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的学者还抱持一个固有观念,即社会主义就是“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原本当提及“社会主义”概念时,应该马上联想到的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三个没有”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可是由于“三个没有”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未出现于人类历史上,而“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却真实存在并深刻烙印在人们的头脑中,所以才会自然而然地将其等同于“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由于“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同“三个没有”的社会主义相比较,大大地降低了“确认是否是社会主义”的标准,而且似乎在落后国家也可以建成,所以才会出现在认识和理解列宁《提纲》里提出的革命的“第二阶段”时,把它理解为“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即斯大林时期的、一个落后国家也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情况。加之这样的认识正是在斯大林时期形成的,所以那个时期把列宁所说的革命的“第二阶段”认识和理解为斯大林时期的社会主义革命阶段也就不奇怪了。
二、列宁提及的革命“第二阶段”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准备阶段”
(一)列宁的提法和思想
笔者在研究中曾得出的结论是:列宁在《提纲》里所提出的革命的“第二阶段”指的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准备阶段”。何谓社会主义革命的“准备阶段”?这是一种介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的、准备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阶段。列宁认为,由于农民占俄国人口的大多数和生产力水平低的缘故,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必须有一个特定的、过渡性的、准备革命的历史阶段。这个结论缘于列宁的如下论断。
1917年4月,列宁的《论策略书》出版。其中提出,工人代表苏维埃能充分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它们会更好地、更实际地、更正确地决定怎样才能采取走向社会主义的步骤以及究竟能够采取哪些走向社会主义的步骤。对银行实行监督,把所有银行合并为一个银行,这还不是社会主义,但这是走向社会主义的一个步骤”。他还指出:“今天,德国的容克和资产者正采取这种步骤来对付人民。明天,只要兵工代表苏维埃掌握全部国家政权,它就会更好得多地采取这种步骤来为人民谋福利。”他强调,合并银行并对银行业务进行监督,只是走向社会主义的“一个步骤”,不是实行社会主义。由此看,列宁这一时期提出的土地国有化、由工人对社会产品的生产和分配进行监督,其实也是走向社会主义的“步骤”。当时采取的这些“步骤”,只是展开社会主义革命之前的工作“准备”或斗争“准备”。在他看来,德国资产阶级也可以采取这些步骤,并且可以利用这些步骤来压迫和剥削人民。这更清楚地表明,这些“步骤”所体现的内容,不属于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
还需指出的是,列宁在当年4月下旬党的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工兵代表苏维埃取得政权不是为了建立通常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或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这是不行的。但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苏维埃取得政权是为了实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初步的和具体的步骤,这些步骤可以实现,而且应当实现。”这里他指明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掌握政权后“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不行的”,意即当时的俄国不能“直接”展开社会主义革命。他强调说,俄国在展开社会主义革命以前,可以而且需要实行一些“初步的具体的步骤”。这些“步骤”指工农夺取政权和掌握政权、进行土地国有化、实行工人监督等等。他指明这些步骤不仅“可以实现”,而且“应当实现”。在他的设想中,只有在实现了这些步骤以后,才可以展开社会主义革命。这表明,在列宁的观念中,实行“初步的具体的步骤”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准备过程,这个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准备阶段”。
(二)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对当时革命进程的认识是同社会主义革命“准备阶段”的思想相吻合的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列宁在论及俄国的社会主义革命问题时,仍然持谨慎态度。1917年11月18日,即十月革命胜利三周后,他在全俄农民代表苏维埃非常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第一次论及当时的俄国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这次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消灭土地私有制、实行工人监督和银行国有化,这一切都是导向社会主义的措施。这还不是社会主义,但这是引导我们大踏步地走向社会主义的措施。”此时他的思想逻辑是,当时革命的措施虽然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但是它可以引导人们大踏步走向社会主义。或者说,当时的革命不是社会主义革命,但以后一定会走向社会主义革命,因为当时的措施具有引导性作用和意义。这表明,此时列宁对当时革命性质的论述是委婉和谨慎的。1918年1月11日,列宁在全俄工兵农代表苏维埃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指出:“我们还没有达到社会主义。但如果你们说我们的国家是社会主义的苏维埃共和国,那你们是正确的,正如人们把西欧许多资产阶级共和国称为民主共和国是正确的一样,尽管谁都知道,没有一个最民主的共和国是完全民主的。”这里他明确了,尽管俄国当时还没有达到社会主义,还没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但是可以称它为社会主义共和国。这个论断直接或间接地表明,列宁时期的苏俄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社会,但这是象征意义上的指称,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认定和称谓。
(三)十月革命后列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的思想和实践
革命的“第二阶段”或社会主义革命的“准备阶段”,包括从《提纲》的发表至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领导的准备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时期。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苏维埃政权建立后,俄国即进入由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列宁从当时的实践中认识到,“过渡时期”将是一个时间较为长远的历史时期。他认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准备阶段”同“过渡时期”的前一个阶段是重合的。在重合的这个阶段,列宁领导党为“准备”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全俄工兵农苏维埃中央权力机构。全俄工兵农代表苏维埃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十月革命胜利后的第二天,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它是苏维埃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成员共102人。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由10人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负责领导和组织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同一天,还成立了工农政府即人民委员会,选举列宁为人民委员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下设11个人民委员部;各部的领导职位被命名为“人民委员”。在列宁的设想中,建立和健全苏维埃政权的领导机构,是准备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重要步骤之一。
二是将全国的土地按照农民家庭人口多少平均地分配给农民。在革命胜利后的第二天,列宁领导苏维埃政权通过《土地法令》。该法令文本后面附有一份由小资产阶级政党即社会革命党拟定的《农民的土地问题委托书》。其主要内容是要求将俄国全部土地平均分配给所有需要耕种土地的农民。列宁和俄共(布)接受了这一要求,实施了将全部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在通过《土地法令》时,无产阶级队伍中有的人直接提出异议,认为无产阶级政党不应该实施小资产阶级政党拟定的土地纲领。对此,列宁回应道:谁拟定的不都是一样吗?我们既是民主政府,就不能漠视人民群众的决定。意即苏维埃政府不能忽视和违背广大农民要求获得土地的意愿。此时列宁关于把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思想,与同年4月他关于土地国有化同资本主义发展相容的思想是一致的。
三是在工商企业实施工人监督的措施。在革命胜利后的第二天,列宁起草《工人监督条例草案》,提出要在所有企业建立工人组织,对企业的生产和分配过程进行监督,对有关的账目进行计算,以此制约企业主的活动。然而,工人监督是“非剥夺剥夺者”的措施,即它是在不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且列宁此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除实行最严格的计算和监督,把以前所规定的捐税全部征收上来外,政府不打算再采取任何其他措施。”意即当下苏维埃政权只要求把以前所规定的捐税全部征收上来,不准备实施剥夺资本家财产的措施。列宁这方面的思想同当年4月关于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施计算和监督“不是实施社会主义措施”的思想是一致的。
四是实施银行国有化的措施。1917年4月,列宁对于改造银行的提法是这样的:把全国银行合并成为一个大银行,由工人代表苏维埃对其业务进行监督。该项措施既不剥夺银行资本家的财产,也不剥夺银行里存款人的财产。十月革命胜利后,在实施合并银行并对银行进行监督时,银行资本家以及高级职员反对苏维埃政权的措施,疯狂地进行破坏苏维埃政权的活动。在此情形下,苏维埃政权不得不对银行实行国有化。列宁认为,国有化不是实施社会主义的措施,只是巩固苏维埃政权的措施。如他当时在起草的关于银行国有化的法令草案中提出:“粮食的紧张情况,投机倒把、资本家和官吏的怠工以及整个经济破坏所造成的饥荒威胁,使我们必须采取非常的革命措施来同这种祸害作斗争。”接下来他就提出了银行国有化以及相关的措施。显然,在他看来,进行国有化是为了同祸害作斗争而采取的措施,目的在于巩固苏维埃政权。由此看来,列宁关于进行银行国有化的思想不是激进的、脱离实际的思想,更不表示他已经改变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谨慎态度。
五是对少部分大企业进行国有化。1917年4月,列宁曾表示,对资本主义大企业进行国有化,是同经济遭到破坏的局势作斗争的手段,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这样做过。当年11月,苏维埃政权开始进行大企业国有化工作;至1918年5月底,国有化的工业企业已经达到512个。据1918年底的有关数据显示,俄国中部有大中型企业9542家,其中3300家已经被国有化,约占中部地区大中型企业总数的35%(此数字不是占全国大中型企业数的占比数)。值得指出的是,1918年4月,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的小册子里提出,必须暂停国有化。他说:“在此以前,居首要地位的是直接剥夺剥夺者的措施。现在居首要地位的是在资本家已被剥夺的那些企业和其余一切企业中组织计算和监督。”“如果我们现在想用以前的速度继续剥夺资本,那我们一定会失败,因为我们组织无产阶级的计算和监督的工作显然落后于直接‘剥夺剥夺者’的工作,而这是任何一个有头脑的人都看得很清楚的”。综上,对这一时间段列宁国有化的思想和实践,可以概括如下:一是列宁未进行大规模的国有化,因为1918年5月已经国有化的大中型企业在全国大中型企业总数中占比很小;二是列宁认为国有化的措施远不如“工人监督”的措施有意义;三是1918年4月他提出必须暂时停止国有化。就国有化的思想和实践来看,列宁同样不是激进的、脱离实际的,也同样不表示他改变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谨慎态度。
(四)“准备”革命的含义包括俄国人民等待西方爆发社会主义革命
恩格斯晚年曾经设想,未来世界社会主义革命过程是这样的:俄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首先发动,并产生极大的推动力和影响力,促使西欧和北美国家爆发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西欧和北美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建成共产主义社会;俄国人民得到西方共产主义社会的支持和援助,走向共产主义社会。列宁在领导发动十月革命时,是以上述恩格斯的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也就是说,列宁当时把俄国即将发生的革命视为全欧洲革命的“序幕”,认为俄国革命爆发后西欧一些国家将紧跟着发生革命,形成全欧洲革命的态势,从而使欧洲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走向胜利。可是,在十月革命爆发并取得胜利后,西欧一些国家并未发生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这就形成了仅俄国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孤军奋战的局面。这时列宁提出,俄国无产阶级不能孤军向前太远,需要等待西方国家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发生。1918年4月,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中提出:苏维埃俄国处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包围中,形势非常严重、困难和危险,“必须随机应变和退却;这是等待西欧极其缓慢地成熟起来的革命重新爆发的时期”。同年5月,列宁在有关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其他国家无产阶级的行动十分缓慢,俄国无产阶级的策略仍然是等待和利用帝国主义者之间的矛盾,“慢慢积蓄力量,在波涛汹涌的帝国主义大海中保持住苏维埃政权这一全世界工人和劳动者所瞩目的孤岛”。上述论断明确地表达了当时列宁关于俄国无产阶级需要等待西欧国家发生社会主义革命的思想。列宁关于俄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等待西方国家发生社会主义革命的思想,再次反映出他在推进俄国革命进程问题上的谨慎态度。
三、结语
习近平强调:“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当然,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关于“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的谨慎态度,同《提纲》的本来精神和态度是一致的。如果不认真研究《提纲》,就不能把握它的真实内容以及它的本来精神和态度,就不能明确它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由此看,研究《提纲》,恢复对它的真实内容及其本身精神和态度的认识,不仅重要,而且十分必要!
(作者简介:俞良早,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求索》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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