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在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再次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出之后引起各方的关注,学界的研究、思考、讨论也很多,其中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仅就国外而言,已有不少研究宗教中国化的论文发表,欧洲还出版了一本研究宗教中国化的文集:《中国宗教的中国化:自上的中国化和自下的中国化》。其中有些研究对宗教中国化做出了相对客观、有价值的分析,有些则不是。
相对于对宗教中国化的内涵研究的学术性、中立性,国际上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相关政策的研究,价值判断色彩更浓、政治的考量增加,有些甚至持批评态度。总结起来,批评者的一个所谓的基本结论是:中国政府借宗教中国化政策,推动中国宗教的世俗化、汉化,达到遏制、迫害、控制、同化甚至消灭宗教的目标。有的则由批评宗教中国化政策而扩大为批评中国宗教政策,认为中国的宗教政策实为通过遏制宗教、宣传壮大无神论。这些所谓的“研究”想表达的一个基本思路是:中国的宗教中国化政策,有地域性特征,是中国所独有的、特立独行的政策,不尊重宗教及其文化,干涉宗教信仰自由,与全球宗教发展趋势、全球宗教治理原则相背离。显然,这种对宗教中国化政策的批评,缺乏对中国宗教现实及宗教政策的了解,是错误的、悖离实际的。澄清以上错误观点,可以有多种切入视角,下面仅从全球主义的视角切入,分析宗教中国化的全球主义意涵。宗教中国化,导向是中国化,的确有区域性的意涵,但同时,宗教中国化又是在充分考虑当前全球化趋势前提下的宗教政策,也有着丰富的全球主义意涵。中国化的地方性意涵与全球主义意涵并不矛盾。
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符合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
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和全球宗教史的研究表明,宗教地方化是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宗教是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宗教是现实社会的产物,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相反,是社会现实在推动宗教的演变。简言之,社会在变,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宗教也在变。全球各地的社会现实具有多样性,基于社会现实的宗教也有多样性。因此,宗教与人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紧密相关,具有地方性和时代性特征。恩格斯在《论原始基督教的历史》中提出宗教社会作用的“外衣论”,而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宗教作为“外衣”的作用,在不同的地方和历史阶段中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由此看来,全球各地的宗教,由于地方的社会环境不同,会呈现不同的样貌,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这就是宗教的地方性特征。全球性宗教在扩张的过程中,要寻求在多样的社会环境中生存,多样的社会现实必然造就不同的宗教形态,因此宗教的地方化是必然规律,比如非洲的伊斯兰教,与西亚和东亚的伊斯兰教相比,呈现出许多的差异,世界各地的基督教、佛教也是如此。
宗教地方化除了受地方性的约束,还受时代性的约束。如果不考虑地方性的因素,同一区域的历史发展是单线条的,加上地方性因素,则全球各地的历史发展并不同步。时代性与地方性的双重约束,决定着宗教历史发展的多线性特征。因此,宗教的地方化,天然地蕴含着宗教的时代化。一种适应某区域的宗教,在转移到其他地区时,如果拒绝地方性的改变,那么不仅这种宗教的发展受阻,对这些地区而言,则可能意味着宗教冲突与社会冲突,包括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分裂主义等。一种宗教如果拒绝时代化,顽固坚守历史经典,泥古不化,同样可能会导致类似宗教冲突、社会冲突。宗教若想获得发展,必须地方化、时代化,这是全球性的规律。
国外对中国宗教的研究,一直以来有中国宗教地方化的主题,不过基本上是一个学术性的研究。这类成果,主要是关于中国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研究文献,都是外来宗教中国化视角的研究。宗教中国化政策提出来之后,关于宗教中国化的研究,政治性的研究色彩逐渐强化。有学者将“宗教中国化”分为“自上的中国化”和“自下的中国化”。“自下的中国化”,指西方意义上的,包括科学和神学意义上的中国化,即宗教的本土化、地方化、文化融合等,这与此前的学术研究没有什么区别。而“自上的中国化”,指中国政府强制性要求宗教适应现代的中国社会,本质上是要求宗教听话,顺从政府。显然,这种“研究”,已不再是单纯的宗教学术研究,而有所谓政治性研究的色彩了。但是,不管是学术性的还是政治性的研究,国外学者普遍承认宗教中国化符合宗教发展规律,这是一个基本的研究前提。
事实上,我国宗教中国化本身,就是对宗教发展过程中地方化和时代化全球规律的尊重。在2021年12月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则明确包含着对宗教发展规律的尊重。宗教要适应国家、社会的发展,在革新中不断服务于当前的中国实际,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代发展同频,努力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动态的实践进程找准定位,成为社会建设的和谐因素和国家建设的积极力量。从宗教治理的角度而言,政府对宗教的这些要求,合情合理合规,是尊重宗教发展规律的政策。
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直面全球宗教现实
宗教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和活动,广泛地影响着当今世界。当今世界大多数人口信仰宗教,宗教的信条、教规,不同程度地塑造着信徒的价值观,规定着信徒的日常生活。宗教的全球化特征越来越突出。同时,世界宗教发展呈现新的态势。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相互竞争中仍在扩张,相对而言,其他宗教的影响趋减。在这一过程中,任何宗教都无法避免全球化挑战,宗教全球化趋势正在深度发展。
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宗教保守主义和宗教复兴运动也在反弹,这与宗教全球化的趋势产生矛盾。宗教保守主义和复兴主义要求严格遵守经典,复归宗教圣统,珍视宗教原产地的传统与价值;宗教全球化则迫使宗教遵守地方传统,适应时代发展,寻找地方性的发展路径。当这种矛盾难以调和时,宗教的社会风险随即产生,导致当今世界部分地区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肆虐。同时,宗教移民的全球化、规模化和信教群体陷入文化融入困境构成新的全球性议题,强化了宗教传统与地方性之间的矛盾。新的宗教思潮风起云涌,不但引发宗教内部的纷争,还激化了宗教主义与世俗主义的斗争。不同宗教、宗教内部之间纷争不断,教义、教规等的分歧未见明显减少,宗教与非宗教之间的矛盾在世界部分区域更加严重。这些与宗教问题相关的矛盾与冲突,本质上仍是全球化时代下未能处理好宗教地方化与时代化挑战的结果。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直面全球宗教冲突频发的现实,为世界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也是全球宗教动荡与冲突的受害者,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双泛”思潮、基督教异端思潮的渗透等,将国际宗教问题延伸到我国部分地区。宗教领域的去中国化、逆中国化思潮,对我国传统文化和主流价值观构成威胁。作为一个世俗国家,中国绝大多数人口不信仰宗教,因此就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而言,中国具有特殊性,没有先例可循,必须靠我们自己探索。这就要求我国的宗教政策要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即是我国宗教政策的一次探索和创新。因为宗教地方化既是宗教宣教的手段,也是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提出,势必引起各方的关注和争议,这是预料中的事。因此,这一政策的提出,是需要政治勇气的。当然,我国坚持政教分离原则,我们党提出这一政策,决不是出于宣教目的,而是把“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作为宗教政策,在尊重宗教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因势利导,让宗教的发展不与中国社会相冲突,防范和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引导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因此,宗教中国化政策不只是直面中国实际,也直面全球宗教发展的复杂现实。中国在宗教领域的问题与挑战,一定程度上是国际宗教问题在中国的延伸,中国宗教中的去中国化思潮、极端主义等都是外来的,中国的宗教问题也具有世界意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对中国宗教发展实际的回应,也是对全球宗教现实的回应,具有全球性意义。
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矛盾
宗教信仰自由是世界各国普遍施行的政策,但如何理解并实践宗教信仰自由原则却有很大争议。原因在于各种主体基于不同的立场,对宗教信仰自由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实践起来也就会有差异。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要遵循自由与权利平衡原则,宗教信仰自由要以不侵犯私人的或公共的自由与合法权利为条件。以宗教信仰自由为名,搞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和分裂活动,显然就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反过来,把反恐去极端化工作和反分裂工作视为侵犯个人宗教信仰自由,也是错误的。因此,国内外反华势力把我国的反恐去极端化工作,诬蔑为侵犯宗教信仰自由,其本质上是拿宗教信仰自由当工具,干涉我国内政。中国宗教中的去中国化思潮,实质就是宗教极端主义。反对、打击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是国际公认的正当行为。联合国大会在1994年通过的决议《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规定,不能以宗教等为借口搞恐怖,“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无正当理由可言的”。联合国大会在2001年通过决议《全球努力打击恐怖主义宣言》,号召“所有国家、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积极参与和协作,并在国家一级加倍努力,才能打败恐怖主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首先要在消灭“三股”势力,遏制中国化宗教思潮的前提下进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政策是遵循联合国国际公约的宗教政策,有全球主义的内涵。
宗教地方化是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早期英国殖民印度时,英国传教士在印度高原传播基督教,发现不被印度人所接受。传教士们逐渐调整手段,采取基督教印度化的传教策略,意外地取得了一些成功。传教士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了一套宣教的地方化规律。中国天主教历史上的“礼仪之争”,同样反映了外来宗教只有地方化才能被中国人接受的宗教地方化或宗教宣教的规律。
所以,中国历史与现实中一直存在自发的宗教中国化现象,中国化成为外来宗教在中国生存发展的一种方式,不论是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在中国都经历过不同程度的中国化。从宗教的视角看,宗教中国化本身是宗教自身生存发展的诉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首先是尊重宗教、尊重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重宗教发展规律的体现。正因如此,那些声称中国化是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的结论,是不能成立的。从政府治理的视角看,“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外部引导,是政府帮助宗教更顺利地实现中国化,防止像历史上那样,宗教在中国化过程中引发社会风险,因此这一政策既不是发展宗教,更不是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而恰恰是政府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体现。外来宗教与中国其他宗教发生冲突,或者在中国化过程中受国际宗教思潮影响,出现去中国化现象,都会引发社会风险,在这方面中国历史上也不乏其例。所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无可厚非,更不是干涉宗教信仰自由,而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普遍原则。
四、“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符合宗教现代主义的普遍演进方向
宗教现代主义是近代以来全球各主要宗教的基本演进路径。宗教通常被视为保守与传统的代表性力量,身上负担太多的传统内涵。但是,宗教的改革甚至革命经常发生,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宗教的现代主义是对宗教传统主义的革新。宗教哲学的现代主义思潮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洲基督教内部兴起,而欧洲现代性的宗教改革则发生得更早,是与近代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几乎同步发展的。中国各宗教的现代主义改革,大致起源于中国近代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时期。因此,近代中国在反帝反侵略的大背景下,中国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儒教都自觉地走向了现代主义道路。
1958年的宗教制度民主改革,是政府推动中国伊斯兰教、藏传佛教等现代主义方向的改革,加速了中国宗教向现代主义方向的演变。在全球范围内,现代主义已成为宗教的普遍发展方向。拒绝现代主义,盲目回归传统的宗教思潮,是复古主义、极端主义思潮。宗教只有坚持现代主义,以发展视角看待自身传统,才能跟上现代社会的发展步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是现代主义的中国。“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就是要引导传统宗教更好地适应中国现代社会,走现代主义道路。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奋斗,为的是建设一个现代化的中国。我们长期致力于“四个现代化”的建设。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明确的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的四个现代化的任务,1964年底到1965年初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并宣布今后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任务,是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断,并提出此后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精华均与现代主义思想相契合。新时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实质就是引导宗教走现代主义之路,这与全球宗教的现代主义演进方向是一致的。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宗教的现代主义是具有宗教性的,是宗教的现代化、时代化,是宗教在现代化背景下谋求生存发展的选择。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在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在世俗政治的现代主义与宗教现代主义的共性,发展共同话语,培育共同诉求,共同走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
五、“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尊重优秀传统文化的普遍原则
中华民族向来珍视民族传统,继承并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早在两千多年前,荀子就说过,“国将兴,必贵师而重传”(《荀子·大略》),“重传”就是尊重传统。对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共产党始终尊重文化发展规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摒弃消极因素,继承和发展积极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两个结合”,其中“第二个结合”,就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把优秀传统文化视为中华民族的根,“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创造和延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强调“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事实上,不止中国,世界各国,不分种族和民族,无不珍视自身传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珍视传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成为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普遍遵守的原则。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尊重优秀传统文化,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一方面,“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建立在尊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前提下。宗教中国化,需要“化”的内容很丰富,宗教思想、宗教礼仪、宗教伦理等,尊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其中之一。中国历史上,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都曾在如何与中华文化相处的问题上,产生过矛盾,跌过跟头,最后在摸索中找到与中华文化的相处之道,即调整自身,适应、吸纳中华传统文化,努力使自己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新时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就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宗教。另一方面,“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建立在尊重各宗教自身传统的前提下。宗教中国化,不是强迫同化,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是基本前提。宗教也面临地方化、时代化的挑战。宗教中国化政策,引导宗教发挥自身积极因素,传承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新时代主题相契合的内容,使宗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应。
因此,引导宗教中国化政策既尊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尊重各宗教自身的优秀传统。那些指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迫害宗教、灭绝文化的论调,根本站不住脚。
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对全球宗教治理的借鉴意义
宗教的全球化向深度发展,宗教治理既是每一个国家面临的任务,也成为全球治理的一部分。宗教问题具有特殊复杂性。宗教问题与政治、民族、文化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在政教分离成为政教关系主流的今天,也不乏程度不一的政教合一的国家。宗教复兴运动的兴起,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逐渐成为全球性危害。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宗教问题已成为最大的安全挑战。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决定着宗教工作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各国有权利探索符合本国国情的宗教治理方案。宗教治理不仅仅是治理宗教,功夫还在宗教之外。当前,宗教治理已成为世界性问题,考验着国家治理能力和全球治理能力。
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百余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时代化,不断总结宗教工作的新鲜经验,形成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工作的“九个必须”。与其他国家横向比较,我国的宗教工作是成功的。当下许多国家因为宗教问题治理不善,或长期动荡,或国家分裂,甚至丢掉政权。有些政治势力长期诬蔑我国的宗教政策,而自己国家的宗教工作却一塌糊涂,宗教领域乱象丛生。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政策的具体化,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基础和保障。这是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的创新发展。这一政策的成功,引起全球许多国家的效仿。许多国家虽然表面上没有宗教地方化政策,但是实际上却通过各种手段,引导本国宗教本土化,其中最典型的是法国。法国政府要求国内所有宗教必须遵守法兰西共和国价值观,采取各种行政措施推动宗教去极端化,甚至强行关闭或拆除有极端倾向的清真寺等。2011年4月11日,法国的“布卡禁令”生效,佩戴布卡出门者均属违法。在法国的示范下,欧洲的丹麦、比利时等13个国家已经禁止女性佩戴面纱。美国政府表面上没有直接推动宗教美国化,但美国政府实行“政教分离”政策,强调宗教与政治的分离,以保障所谓宗教信仰自由,推动宗教适应美国所谓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宗教通过地方化,与所在的社会环境相适应,是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一国宗教与该国主流价值观相适应是宗教地方化的一条基本方向。“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遵循的正是这两条宗教发展的基本规律,对全球的宗教治理有借鉴意义。
七、“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中国宗教有不同于西方宗教的特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正是基于中国宗教的发展规律与现实挑战而提出的政策。政策的出发点是消解宗教领域中去中国化、逆中国化思潮。政策的目标在于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浸润中国宗教,逆转去中国化的趋势,塑造中国宗教的中国特色,引导其更好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因此,“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有鲜明的时代背景、中国特色。
但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绝非国际上有些批评声音所说的那样,是只强调以中国特色、中国诉求的宗教政策,压制宗教、迫害宗教,推动外来宗教的汉化,违反宗教信仰自由的普遍原则。事实上,这一政策同时具有鲜明的世界性,有深刻的全球主义意涵,充分尊重宗教的、非宗教的普遍性规律,内含全球主义的关照。至少表现在:尊重宗教发展的客观规律,直面全球宗教现实,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宗教现代主义的普遍演进方向,尊重优秀传统文化的普遍原则。这一政策对全球宗教治理有借鉴意义,有全球性价值。所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其中国化地域性表述的背后,兼俱全球视野。从这一意义上说,引导宗教中国化政策,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国际上那些批评、污蔑宗教中国化政策的反华势力,绝非真的关心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中国人权,而是担心这一政策的成功对他们的治理模式带来冲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成功,反而证明我国宗教政策的正确性。事实再次证明,越是中国的,越具有世界性的魅力和价值。这提醒我们,要以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好运用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同时也能为全球的宗教治理提供有益借鉴。
(作者简介:李维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新疆师范大学“天山学者”特聘教授;尹迪,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科学与无神论》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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