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是一个具有高度组织性和纪律性的青年群团组织,自诞生之初就重视从严管团治团。在历史演进中,团内规章制度作为一种更具有长远性和根本性的群团组织建设范畴,被逐渐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团实践之中,不断加以发展完善,成为坚持从严治团十分重要的制度保障。团十八大后,“坚持从严治团”和“坚持依规治团”被写入团章,一大批团内规章集中出台,此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正式颁布,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又有了新的规划和成果。中国共青团作为党的青年群团组织,已走过百年征程,“总结中国共青团紧跟党奋斗的百年历史及其宝贵经验,有助于深刻领会党史‘青年篇章’”[1]。在这个节点上,深入梳理回顾团内规章制度建设百年演进的历史脉络,从经验建构上总结其百年建设的重要成就,从时代昭示上归纳其百年建设的历史智慧,对于在新时代继续推进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坚持正确方向、把握发力要点,提升团的建设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现实意义。
一、演进脉络:中国共青团百年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因时而进、因势而新
团内规章制度作为从严管团治团的制度保障,中国共青团在建立之初就对其给予高度重视,在奋斗历程中不断加以健全和完善,在接续发展的历史统一性中又体现出改革创新的鲜明时代性,书写了辉煌的历史。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起步探索(1922——1949)
1922年5月10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团的第一部正式章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章程分九章三十四条并附决议案五则。由于缺乏党章的参照,这部章程的体例和内容都较为松散。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团章的制定从此有了根本的遵循和权威的范本。团二大和团三大在对照党章修订的基础上通过了两份“修正章程”,此后,根据党章的修正适时修正团章逐步成为惯例。1927年后,团的工作转入地下,团内规章加强了对组织和纪律问题的规范。在组织问题上,1928年团五大通过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首次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作出四点具体要求,细致规定了团的各级组织及其职能。在纪律问题上,团五大团章明确规定“遵守严格的纪律,是每个团员及各级团部的最高义务”[2],区分了对组织和个人的不同处分,并规定了纪律处分的调查、审查、作出、核准及申诉程序,是团在纪律处分问题上的一次突破。遗憾的是,由于团五大于莫斯科召开,在团章的修改上受到少共国际很大的影响,团五大团章承认中国共青团是少年共产国际的支部,并且服从他的一切决议和指导,而仅承认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共青团的政治指导,这对此后国内一段时期的党团关系产生了不利的影响。1936年,由于建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党中央作出《关于青年工作的决定》,决定对共青团展开根本改造,根据地和红军中的共青团组织相继改为省、县青年救国联合会筹委会和青年队,大批团员被吸收入党。1937年,西北青年第一次救国代表大会在延安举行,通过了《目前政治形势与青年救亡运动的决议》,会后共青团中央正式取消,在中共中央组织部下设立了青年部。随着各级团组织改造的完成,团内规章制度在这一时期的建设也告一段落。
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团内规章除团章外多以“决议案”的形式出现,如《青年工人运动决议案》、《学生运动决议案》、《政治纪律决议案》、《组织问题决议案》等。这类规章往往是针对具体问题作出的简明扼要的规定,富有浓郁的革命色彩,显现出强烈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尽管初创期的团内规章缺乏系统性,但这种简洁易懂,便于操作掌握的形式,很好地适应了共青团组织在困难的革命环境下谋求生存与发展的需求,无疑是成功的尝试。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曲折前行(1949-1977)
1949年4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一大通过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章》,首次在团章中设置“总则”部分。1953年召开的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二大通过了新中国建立后的第一部团章,明确规定了团的性质,团的任务、团的组织建设原则、党团关系等团的重大问题,第一次对“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做出规定,团章的文本特征逐渐凸显。
这一时期的团内规章制度建设主要从组织、纪律、管理三个方面着手,聚焦于解决重新建立起的各级团组织在日常运转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组织建设方面,注重构筑稳固的组织结构基础,着力强化基层团组织的建设,出台有《共青团三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在青年中的核心作用的决议》、《共青团厂矿企业支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和《共青团农村支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等规章。在纪律处分方面,从革命年代的惩处为目的,逐步过渡到以教育为目的、以处罚为手段的阶段,团的纪律处分更加规范化。团九大团章中明确指出“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进行批评和教育”[3],并出台有《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暂行办法》、《关于处理受刑事处分的青年团员的团籍问题的规定》、《关于在整风、整团中处理犯有各种错误的团员的规定》等规章。在团员管理方面,着眼于加强日常管理、维护组织运转,出台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团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接收团员手续的规定》、《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规定》等规章。
整体而言,这一阶段的团内规章制度已经基本适应了共青团组织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角色转换,实现了从革命性、临时性向日常性、稳定性的转变。但不可否认,由于受到“左”的思想的影响,团九大提出了青年要以阶级斗争为纲这样不符合实际的要求,对共青团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共青团工作全面停顿,团内规章制度建设也由此从高速发展激变至停滞倒退。当然,这种剧烈的反转,也给改革开放后团内规章制度建设的再出发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全面深化(1978-2012)
1978年团十大对团章进行了修改,但没有摆脱“左”的思想的影响。1982年,团十一大对团章进行了重大修改,新增“团的干部”一章,形成了一份体例内容相当成熟完整的新团章,成为了改革开放以后团章的主要范本。团十一大后,团内规章的制定明显提速。一方面,团的工作刚刚恢复正常,急需对涣散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和激活,把团的组织原则、工作制度重新建立起来;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建设对年轻人才的需求激增,必须加强对团干部的选用和管理。在1982年-1992年的十年间,团中央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共青团在中等学校中的支部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关于协助党委建立省级团委后备干部制度的意见》在内的大量规章。
上世纪末,共青团更加系统性地制定团内规章,重视通过规章制度间的衔接配套提高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从1992年起,团中央先后印发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试行)》、《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团的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共青团工作跨世纪发展纲要》等一系列纲领性的规章。相应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规章,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团的建设的意见》、《全国性青年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等。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共青团更加重视常态化管理和长效化机制的建立。面对市场经济发展给青年生产生活方式带来的巨大变革,团适时出台了包括《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的建设的意见》、《企业团委基本工作规范(试行)》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地支撑了团在新变化下的发展壮大。在实现常态化管理方面,团中央在2006年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共青团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份增强长效机制的规章,涉及流动团员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团员模范作用等多个方面,并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多部规章中强调要建立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综合来看,这一时期的团内规章制度建设从整顿局面出发,在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过程中推动团内规章制度建设走向深入,以团章为核心的依规治团的制度体系初步成型。但在一些重要领域还缺乏主干性规章的支撑,对各类规章的位阶次序、制定权限、更新清理等问题还没有详细规定,团内规章制度体系的骨架仍显薄弱。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2012至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4]。2015年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要求。2016年,《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印发,从严治团成为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中的重要部分。2018年团十八大召开,“坚持从严治团”和“坚持依规治团,建立健全团内规章制度体系”[5]被写入团章。在这样的背景下,团内规章制度受到了更多的关注,迎来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第一,优化顶层设计,加强团内规章制度的整体规划。2014年和2022年先后颁布的《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共青团工作五年发展纲要》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两份纲领性文件中,明确了团内规章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预期取得的成效,系统性地部署了需要重点关注和加快建设的体制机制,推动团内规章制度建设提质提速。
第二,突破重点领域,筑牢团内规章制度的“四梁八柱”。团十七大以来,尤其是团十八后,团中央在重点领域条例的制定上取得了突破。2018年以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条例集中出台,填补了之前一些重要领域在条例上的空白,在组织规章、职能建设规章、自身建设规章和监督保障规章中逐步形成了条例骨架。此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团内规章或升格或完善,进一步充盈了团内规章制度的体系肌理。
第三,强化法治意识,规范团内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2021年团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内规章制定条例(试行)》,明确规定了团内规章的种类形式、主要作用、制定原则、制定权限等基本问题,同时规范了团内规章的规划、制定、审批等程序性问题,共青团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立法法”。
第四,重视严管厚爱,统筹激励约束机制协调发展。团十七大以来,中国共青团不仅重视使用团内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也善于发挥团内规章的教育引领力。不仅出台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等严肃纪律作风的约束性规定,还新出台了《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等具有激励性质的规章制度、并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等已经实施的激励性规章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激发了青年积极主动做好共青团工作的内生动力和岗位荣誉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青团“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6],努力做到从严治团、依规治团,在团内规章制度的发展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二、经验建构:中国共青团百年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取得重要成就
百年来,中国共青团始终坚持从严管团治团,以改革创新之精神、从严从实之态度,自觉对标全面从严治党经验做法,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团内规章制度的认识,全方位、高标准推进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留下了宝贵经验。
(一)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团内规章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7]。团内规章制度,既是管团治团的依据,也是从严治团的保障。中国共青团在百年奋斗历程中自觉对标全面从严治党经验做法,重视以严明的纪律规矩提升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团十七大后,团内规章制度建设明显提速,团内规章制度建设有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发布,提出“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8]的要求;2017年,团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2018年,团十八大对团章进行修改,“建立健全团内规章制度体系”写入团章;2022年,团中央印发《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对新时代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作出具体部署。
截至目前,中国共青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团内规章制度体系,并处于继续完善的过程之中。从纵向层面看,形成了位次清晰的团内规章体系。2021年,团中央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内规章制定条例(试行)》,规定团内规章的名称为“团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七种,明确了各类规章的主要内容、制定权限、制定流程和效力位阶。从横向层面看,形成了覆盖全面的团内制度体系。规章的形成,意味着制度在规则层面的确立。到今天,共青团已经逐步形成了涵盖加强党的领导、团的组织、团的自身建设、团的监督保障等主要领域在内的制度体系,涉及团的日常工作、团的监督考核、团的纪律处分、团的选人用人等方方面面的重要事项,从严管团治团的制度大网逐渐合拢。从发展层面看,制定了细致可行的完善蓝图。《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对团内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提出了坚持整体推进与急用先行相结合的原则。谋划了5个重点任务,细化出16个工作要点,并规划了26个需要建立的重点机制。旨在用五年时间构建起,“由基础性制度、主干性制度和执行层面制度共同构成的,整体框架清晰、相对精干紧凑的团内制度体系”[9]。《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出台以来,团内规章的制定和清理工作陆续展开,一批团内规章被废止,同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继出台,进一步补强了团内规章制度体系中的关键环节。
(二)巩固和加强了党对共青团的全面领导
政治性是共青团的灵魂,把坚持党的领导深深融入血脉之中,是共青团区别于其他青年组织的根本特质和鲜明优势。“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各个领域的领导核心,共青团的根本职能就是助力党实现其伟大目标”[10]。巩固和加强党对共青团的全面领导,要靠思想教育,更要靠制度保障,这种保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赋予其极高的法规地位。共青团对“党的领导”存在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共青团在建立之初就在自己的章程中宣示“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指导下工作,服从他的章程和纲领”[11],自新民主义青年团一大召开后,这种“指导”被强化为“领导”。团十五大章程中,“坚持党建带团建”作为团的建设必须贯彻的基本要求被正式提出。团十八大上,“坚持党的领导”写入团章,并成为团的建设必须贯彻的第一个基本要求,囊括了之前党建带团建的要求,还对其具体内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篇幅之大,足见其重要地位。二是赋予其严格的刚性约束。团十七大以来,一些加强党的领导的好经验和新举措,如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机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团员团干的教育培训制度等相继制定了配套的团内规章,赋予了它们规章层面上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来源于规章之中的义务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不论团内成员消极地不履行坚持党的领导所要求的的义务,亦或积极地作出违背坚持党的领导的规定的行为,团组织都可以依据规章而对其作出规章上负面的评价,并据此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理,使其承担规章规定的负面后果。
截至目前,中国共青团已经出台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工作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共青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 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共青团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工作制度、作风要求、监督考核、执纪问责多方面着手,构建起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
(三)确立并维护了团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能使力量倍增”[12]。中国共青团百年来始终扭住为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这一主题,目标恢弘、志向远大,需要长期保持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革命中诞生的中国共青团,从初期就在团章中严明了组织纪律,并逐步形成了“三个服从”的秩序,即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团五大团章中正式提出“民主集中制”原则,又在团十三大团章中将其进一步明确为团的根本组织原则。在实践中,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共青团更加重视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和各级委员会的建设,探索出了以“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为代表的的各项举措。团十八大后,这些举措大多被上升到规章层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完善,发扬充分的民主、实行正确的集中有了更充分的保障。
在保障民主团结上,一方面颁布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等团内规章,对参于选举、参加组织生活、提出批评建议等团内民主权利的行使作出了规定;另一方面颁布了《共青团地方委员会核心工作任务》、《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改进作风,保障团员权利,加强各级委员会、委员、团代表认真履职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在维护集中统一上,一是强化了团的组织性,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了团中央向党中央、下级团组织向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的报告事项、程序方式和监督问责规定;二是加强了纪律性,完善了监督考核、执纪问责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处置破坏团的集中统一的行为提供了更明确的依据。
(四)支持和推进了中国共青团的自身建设
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的建设包含在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涵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等诸多方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团的建设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各有侧重,这是团在不同形势下的因应表现。团内规章制度不断演进完善的历程,实际上也是不断适应团在不同形势下建设的需要过程,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已经深深融入了共青团各项建设的肌理之中,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改革创新的实验与经验教训的总结,是贯穿团的建设历程的,这些实践中的有益成果,最终都要形成制度并以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之后进一步推进建设的遵循。从历史角度来看,团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的需要,促进了团内规章制度建设体系化、精细化的发展;从实践层面来看,团内规章制度的健全保障了团的各项建设的实施落实,在现实上推进了团的其他建设的发展进程,形成了一个互有补益循环。截至目前,团内规章制度的建设已经贯穿于团的各项建设工作中,基本形成了推进团的自身建设的制度保障。例如,在政治建设上,制定了《共青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在组织建设上,制定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在思想建设上,制定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在作风建设上,制定了《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在纪律建设上,制定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治团的规定》等。
三、时代昭示:中国共青团百年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百年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取得的成就,是一代代共青团人接续奋斗的结果,既要善于发扬历史智慧,也要善于把握时代脉搏。新时代团内规章制度建设要坚持正确的方向,一方面要善于继承经验,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不随意动摇;一方面要坚持守正创新,结合新的时代特点与时俱进,找到新的发力点。
(一)新时代推进团内规章制度建设要善于继承经验,发扬历史智慧
第一,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团内规章制度建设的领导。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出现,就没有中国共青团的诞生。团内规章制度在长期演进中取得耀眼成绩,其中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了全局性、决定性的作用。一是把定航向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共青团才能团结带领青年前进,推动中国青年运动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13]。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路线,团内规章制度建设才能确保不走偏、不变质。二是战略谋划的作用。即从顶层设计出发,通过明确团的建设方向、改革目标,为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制定路线团、任务书和计划表提供基本的设计框架,确保工作推进蹄疾步稳。三是支撑保障的作用。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党居于核心地位,有居中调度之能力。在团内规章制度建设遇到难点堵点痛点时,党通过统筹资源、协调各方,助力其爬坡过坎、闯关夺隘。四是监督落实的作用。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和落实。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同级团组织的领导,通过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严格干部管理考核等方式,及时补短板、纠偏差、追责任,提高对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督导督察力度,确保执行到位。历史证明,全面从严治团,提升依规治团水平,必须继续将坚持党的领导视为推进团内规章制度建设的定海神针,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第二,始终坚持服务全面从严治团需要提升依规治团水平。严肃团的纪律,是中国共青团自建立之时就极为重视的准则。“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从严管团治团,不仅要靠教育形成思想上的自觉,也要靠规矩增加行为上的约束。规章制度是一种更为长远、根本的策略,它构成了从严治团中的刚性部分。在历史实践中,团内规章制度作为一种有效方式被运用在管团治团的工作之中,在对标全面从严治党经验做法的过程里,逐步形成了“依规治团”的理念。依规治团,是内括于全面从严治团框架之下的,是后者的制度保障,二者呈现出手段和目的关系。一方面,没有全面从严治团的要求,就没有依规治团理念的提出,从严治团推进的需要够成了依规治团水平的提升的出发点。另一方面,没有规章制度的支撑,从严治团的各种设想就很难落到实处,依规治团水平的提升扎稳了全面从严治团的落脚点。新时代推进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必须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使之同频共振、携手共进。
第三,始终坚持围绕团的历史任务开展团内规章制度建设。在共青团百年奋斗的波澜历程中,始终坚持围绕团的历史任务展开各项工作,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主线,稳步推进团的事业向前发展。“一个理性的组织,常常根据内外部情况的变化,有目的、有计划地改变其组织的内在结构、行为和运作流程,促成某种新的平衡状态的形成,从而适应客观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14]。团在不同阶段的基本任务和工作重点是各有侧重、因时变化的,团内规章制度的建设也必须立足实际,应势而动、随势而行。进入新时代,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识变应变、主动求变已经成为常态,对团运用规章制度推进中心工作开展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团十七大以来,一些新举措、新制度集中出台,带来了团内规章制度建设的新气象。但是,我们仍要清楚,不论形势如何变换,团的基本属性、团的指导思想、团的组织原则、团的根本任务、团的奋斗主题等基本要素始终未变;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生命,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政治信念始终未变;投身民族复兴的奋斗主题、扎根青年的活力之源始终未变。这些都是开展团内规章制度建设时所必须要坚守的基本底线。应对考验挑战,要统筹原则性和灵活性。既要有坚刚不移之心,保持政治定力,把定长远目标不偏移;又要有乘势而上之能,做到随机应变,化解现实问题于当下。
第四,始终坚持立足团的建设实际推进团内规章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15]。团的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团内规章制度建设也是这个大工程中的一部分,承担着为整体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责任。突出团内规章制度的务实性,就必然要紧密联系团的建设实际。回顾历史,团内规章制度本身就是为了规范团的建设和团的活动,引领和约束团员、团干部的行为而产生,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同团的建设的整体任务割裂开来。革命年代,团内规章制度被视为严明革命纪律、支撑革命行动的重要手段;新中国成立后,又被视为加强团的领导、团结青年投身建设的有效方式;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团十八后,团内规章制度又被视为全面从严治团、提升团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的主要工具。因此,必须坚持系统性思维,从团的建设全局出发,将团内规章制度建设自觉贯穿于团的其他建设之中,充分发挥协调辅助、保障引领的作用,在整体中谋发展、在全局中求进步。
(二)新时代推进团内规章制度建设要善于把握时代,坚持守正创新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两个确立”的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是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特别是新时代伟大实践得出的最重要历史经验,也是最重要的历史结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时代之问的科学回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全方位、系统化的创新发展,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团的建设置身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之中,必须将其作为最重要的理论指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团内规章制度建设,要将把握整体与重视部分相结合。一方面,要从整体高度上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内涵,自觉从全局上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要在具体领域上挖深学透,要深入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党的青年工作、群团组织建设、共青团建设、青年成长成才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理论部分,善于在具体实践中自觉运用理论智慧。
二是以《团章》统领团内规章制度整体提升。《中国共青团章程》是由中国共青团全国代表大会制定,集中体现团的统一意志,对团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团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团的纪律等做出根本规定的团内规章。从法治角度而言,团章就是团内的“宪法”、“母法”,是整个规章体系的核心与根基,任何其他的规章制度都不得与团章相抵触,而一旦与团章相违背则会失去自身的合法性基础。从制度角度而言,团章所确立的各项制度要求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它设定出一个时期内共青团建设的基本任务和主要目标,会直接影响一个时期内团内规章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工作重心。团章的每一次大的修改完善都会引领团内规章制度的一次大发展,加速团内规章制度走向健全的进程。在新时代筑牢全面从严治团基础、推动依规治团发展,必须深刻认识团章在团内规章制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继续坚持对团章进行高质量的修订与完善,充分发挥团章统领团内立法的优势;必须坚持体系建设,锚定质量提升,完善基础性制度、补足主干性制度、补强执行层面制度,提升团内规章制度体系整体框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是加强对团员团干的团内规章制度教育。规章制度的意义不仅在于规范行为和惩戒错误,更在于教育成员和引领行为。人们对法的遵循,不仅来自于法的权威性和强制力,更是来源于人们对法治的信仰与认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帮助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是党对共青团工作第一位的要求,应当作为团组织的首要任务”[16]。只有全体团员干部将团内规章制度所承载的价值理念和目标追求内化于心,提升依规行事的意识和自觉,团内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加强团内规章制度教育,一方是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团员干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能够对标要求对自己行为进行价值评价和结果预测;另一方面是加强反面警示,通过对团员、团干和团组织的违规行为在规章上进行否定评价,进行及时的通报,对其他的组织和个人起到警示和劝诫的作用,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提高团员干部的法治自觉。
四是从严从实提升团内规章制度实施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17]。一方面要筑牢实的基础。团十八大以来,经过几年的努力,团内规章制度已经得到了很大的丰富。但需要看到,现阶段团内规章制度的执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对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全周期的程序性规定还相对匮乏薄弱,缺乏整体性和联动性。陈旧的规章得不到及时清理,会在新规章与旧规章之间产生矛盾,造成适用上的困惑;过时的条文得不适时到修订,会使规章的适用偏离预期,造成权威性上的损害;存疑的事项得不到肯定的解释,会使规章的适用失去标准,造成结果上的偏差,必须继续完善团内规章制度的执行程序。另一方面要突出严的要求。在今后的团内规章制度建设中,要继续加强对团内规章制度实施过程的监督考核,明确责任、严明奖惩,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评价体系。要突出维护团内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有规章就要坚决执行,不能降标准、卖人情,保证团内规章制度执行到位、显现实效。
(作者:叶子鹏,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讲师;周琛,广西大学法学院研究助理)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行政与法》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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