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思想观点上的相通之处为二者的结合奠定了基础。关于二者的理论相通性,学界论及较多的主要有:中国古代所向往的大同社会与共产主义理想存在某种程度的兼容;中国传统民本理念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品格有类似之处;中华文化对人文理性的崇尚并由此产生的对彼岸世界的淡漠,使中国人更容易接纳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唯物论;中华先哲对知行关系的理解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价值取向近似等。“这些相契合的内容并不是个别的、偶然的,而是丰富多样的。”这些具体思想观点上的相融相通之处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民族文化血脉的赓续提供了可能性,为中华民族更好地理解认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搭建了桥梁。除此之外,如果从宏观、整体层面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分别进行考察,就会发现它们尽管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系,但是在理论的精神气质方面却存在重要的交集,一切从实际出发、开放包容、与时俱进是二者共同的思想旨趣。这些理论特点与精神气质上的共同之处使二者的结合成为必然,是更具根源性的思想理论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的内在要求
马克思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统一。物质第一性、物质决定意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联系与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之中,“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联系与发展的总观点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外部世界的基本原理,而且也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所遵循,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并不是这些基本原理的例外。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是对世界发展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既然世界处于发展变化之中,那么马克思主义对世界的认识也必然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另一方面,解释世界并非马克思主义的唯一目的,为无产阶级改造世界提供科学指引才是其最终追求;而改造世界的活动是一个动态的实践过程,应用于这一动态过程中的马克思主义必然要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并且在动态过程中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得到检验和更新。总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外部世界的各种存在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并借由各种联系引起自身的运动发展,因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是伴随实践不断发展的开放理论,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放发展、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鲜明的理论品质。
上述理论品质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时便已显现出来。以《共产党宣言》为例,在其“序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党宣言》所提出的基本原理在实际运用时,“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一定社会影响之后,有一些追随者开始脱离特定历史阶段、特定地域而空谈马克思的理论,对此恩格斯强调,马克思主义“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马克思主义之后的实际发展历程也证明:各国有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生产力发展状况和社会生活发展阶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只有主动与各国实际状况具体结合,才能够体现出它的普遍指导意义。这说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遍性不是抽象的普遍性,正如列宁所讲:“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一切民族都将走向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马克思主义能够在中国取得巨大成功,根本在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实践中走出了一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道路,中国共产党用自身的成就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性,又通过将其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延续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是偶然的,是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因此,“中国具体实际”绝不仅仅指当下中国正在发生的事情和正在面临的问题,中国的历史传统、优秀文化本身便是“中国具体实际”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深刻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积淀,才能更深刻理解当下中国正在发生的事情,才有可能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更有效地解决当下中国的问题。总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的内在要求。
(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气质相契合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崇尚“和而不同”的开放包容的文化。“和”表征的是包容差异且各种差异配合得当、相得益彰的状态,代表的是开放、包容、和谐;“同”则是指整齐划一的表面一致。关于“和”与“同”的这种区别,早在春秋时期,思想家史伯和晏婴便曾进行过分析,史伯从万物生长需要不同元素配合的角度论证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晏婴则以烹饪和弹琴为例来说明“和”的可贵,即“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传·昭公二十年》)。此后,“和而不同”的理念获得了儒学的深刻认同,例如《论语》有“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明确表述,《中庸》提出了“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观点。中华传统文化不仅在理念上认同,而且在实际发展历程中也一直在践行“和而不同”的发展路向。在先秦,正因为各家各派相互辩难、相互吸收,才成就了中华文化发展史上的第一个思想繁荣期,奠定了中华文化的基调和底色。在汉代,道家在兼容百家的基础上发展出黄老道学的新形式,并由此促成了道家在汉初的一度兴盛;儒家的董仲舒在兼容百家的基础上改造儒学,并由此助力儒学走上正统。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后,一方面吸收了中国本土的儒家、道家思想,实现了佛教的中国化,变成了中国佛教;另一方面,中国本土宗教道教的诞生亦得益于佛教思维的启发。儒学又吸收了道家、道教、佛教的思想理念与修养方法改造、提升,并由此在宋明时期以理学的形式发展到巅峰。可以说,中华传统文化从来都不是单一文化,“有容,德乃大”(《尚书·君陈》),这种开放包容的气度成就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绵延不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包容性使其有心胸接纳马克思主义,并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充分发挥作用提供有利的文化土壤。同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包容性熏陶浸染着中国人民,也为中国人民抱着学习的态度去理解马克思主义作了思想准备。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务实理性、与时俱进的文化,这决定了其必然会走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中华传统文化是在农耕背景中孕育出的文化,农业生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生产特点为中华传统文化形成务实理性、与时俱进的文化特质注入了基因。就“务实理性”而言,中华传统文化不慕玄虚,关注的焦点在于现实的社会人生,它“没有走向闲暇从容的抽象思辨之路(如希腊),也没有沉入厌弃人世的追求解脱之途(如印度),而是执着人间世道的实用探求”。就“与时俱进”来看,中华先哲在对社会人生的观察中,体会到世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因而主张以变化、发展的辩证眼光看待世界,并认为人应该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及时调整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例如,被儒家奉为五经之首的《周易》,在一定意义上便是一部教给人们如何应对变化、如何向时而动的哲学著作,“与时消息”“与时偕行”“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等这些广为人知的话语均出自这部典籍。再例如,法家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韩非子·五蠹》),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治国策略,而不是墨守成规,一味地效法古代,其与时俱进、革故鼎新的精神十分突出。上述务实理性、与时俱进的精神特质使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具备尊重时代变迁并自我更新的能力,这种能力反映到处理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上,主要表现为其具备尊重马克思主义经过实践检验而获取的指导地位,并在此基础上自觉谋求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以促进自我发展的文化魄力。这种务实理性、与时俱进的文化氛围有助于中国人民敏锐地发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解决中国革命和社会建设问题的伟大价值,有助于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具体实际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自觉同教条主义作斗争,在不断改革创新中主动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从而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理论突破。
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现实基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系,具有不同的优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关注的是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旨在揭示资本主义本质及其发展趋势,为科学社会主义确立基本原则,并为共产主义规划实现道路。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之关注的重点不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伦理型文化,其关注的焦点在于人生问题、道德问题、人伦关系问题,并在这些方面形成了丰厚资源,构成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显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更关注宏观的社会发展问题,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掌舵者的角色;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国的本土文化,更贴近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在道德伦理的治理方面更具优势,可以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有益补充。
关于为什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地位,学界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成果,这里不再赘述。以下仅针对中国社会在精神文明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长,从身心安顿、道德建设、民族精神凝聚等层面来论证中国式现代化在已经有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的情况下,依然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撑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彰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要性。
(一)身心安顿层面
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物质生活的明显改善,与物质生活改善相伴随的是商品的日益丰富、物质改善手段的多元化以及物质改善程度的不平衡性。并且,随着交流方式的日益便捷尤其是新媒体的发展,这种丰富性、多元化以及不平衡性较为充分地暴露在公众面前,进而对人的精神世界带来诸多影响。从负面影响来看,比较突出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层出不穷的商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欲望的同时又不断刺激人产生更多的欲望,但个体的支付能力不同,在内心渴求以及外在攀比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之下,支付能力低的人容易心理失衡,支付能力高的人容易掉入消费主义陷阱。其二,对财富获取的渴望激励人采取各种方式获取财富,在这个过程中很可能伴随的是工作时间的延长、身体的透支、无暇顾及自己的心理情感需求甚至良心的违逆等,这造成很多人一边身体忙碌、一边精神空虚。其三,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同时,成功的标准也变得越来越单一,而成功标准的单一化又加剧了竞争,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自我期许与外界评价之间的冲突、社会迅速转型、阶层跃升渠道变窄等,使很多人陷入焦虑。近年来流行的“内卷”“躺平”“丧文化”等词汇都是这种社会心理状况的反映,解决了生存危机的中国人似乎又陷入了精神危机。早在2011年,《人民日报》便有评论文章指出:“焦躁疑惧、迷茫失落、愤青思维、拜金主义……在急剧转型中社会心态的失衡之势,是我们正在面对的挑战。”甚至有中国进入了“全民焦虑时代”的说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必然会向外界寻求精神资源来救济自己,解决人生的意义、生命的价值等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精神领域出现的“西化”乃至“全盘西化”思潮、鱼龙混杂的“国学热”、在农村不断扩大的宗教组织甚至出现一些危害很大的邪教组织等,它们之所以能够使一部分群众趋之若鹜,与当代人精神世界空虚、迷茫、焦虑,试图寻找精神家园有很大关系。
而实际上,注重身心修养恰恰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优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体构成——儒、释、道——在这方面均有独到见解。以道家为例,道家本着道法自然的理念,反对心为形役。对于各种感官享乐的诱惑,道家透过现象看本质,一针见血地指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老子》),道家由此告诫人们应该节制欲望,对物欲享乐保持警惕。对于不惜代价过度追求名利的行为,道家发出了“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老子》)的追问,提醒人们不要为了追求名利而牺牲自身的健康和自由,否则得不偿失。在道家看来,“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即知道满足才能获得真正的满足,懂得适可而止才是长久之道。对于争强好胜的行为,道家从对自然现象的观察中,体悟到“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的道理,得出了“柔弱胜刚强”的结论,并据此建议人们不要争强好胜。对于人生所遭遇的祸福之事,道家基于“反者道之动”的辩证眼光,认识到祸福之间会互相转化,即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因此遭遇祸事时无须灰心失望,得到福气时亦应该保持冷静。对于外界的毁誉,道家抱着豁然达观的态度,认为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立场对同一件事自然会有不同的看法,无需强求一致,即“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庄子·齐物论》)。认为人应该把自己的心打磨得像镜子一样,不为外界的种种说法所干扰,便能少受伤害,即“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而能胜物而不伤”(《庄子·应帝王》)。对于成功的标准,道家认为没有统一的定义,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标准的成功,《庄子》关于“有用”与“无用”的辩论便说明了道家对待成功的态度。甚至对于生死,道家都能抱着顺其自然的豁达心态去看待,不恐惧、不焦虑,认为既然能以“生”为乐,那也就应该坦然接受死亡,即谓“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庄子·大宗师》)。道家思想为人们提供了看待人生的独特视角,颠覆了人们的一般认知,破除了人们心中的诸多执念。不惟道家,儒学、佛教对待人生的诸多困惑均基于各自的学术理念,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中国哲学的价值并非像西方哲学那样可以锻炼人们在概念、判断、推理方面的能力,其价值主要表现在可以提供心灵方面的滋养。尽管它们是古代思想,诞生于数千年前,但是依然能够回应现代人精神世界中的诸多困惑,给人带来启迪与慰藉。这些思想资源中的有益成分值得充分发掘,并结合现代中国人的思想实际和精神需求进行阐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精神生活的富裕并非仅仅指有形的精神产品,它更指无形的精神世界的充实、富足,而当代中国人要实现精神世界的充实、富足,必然要回望中华民族建构的精神家园,并从中汲取养分,使之为现代中国人净化心灵,克服焦虑,减少功利心,反思生活,以健康的心态评估自我并超越自我提供助力。
(二)道德建设层面
伦理道德是用来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手段,是社会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全社会道德水平,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任务,也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道德建设领域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存在道德失范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仍然比较突出;一些社会成员道德观念模糊甚至缺失,是非、善恶、美丑不分,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损人利己、损公肥私;造假欺诈、不讲信用的现象久治不绝,突破公序良俗底线、妨害人民幸福生活、伤害国家尊严和民族感情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事实上,中华民族是有着丰厚道德资源的民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干——儒学——是一个以道德为旨归的学派。儒学把道德看作人与禽兽的根本区别,把道德践履水平的高低看作君子与小人的分水岭,把以德治国看作王道政治的核心标准,儒学建构了一个堪称完备的道德体系。儒学的道德建构主要呈现如下三个特点。其一,道德指向全面,道德内容丰富。从平民百姓到帝王将相,儒学对每一种社会角色所应该遵循的道德规范都作了设计,对父子、夫妇、朋友、君臣等每一种人伦关系应该如何处理都作了规定,儒学的道德建构触及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谓无所不包,是中华传统美德的主要缔造者。其二,道德教化方法细致可行,儒学一方面强调主体的道德自觉,倡导“为仁由己”,为道德的自我提升规划了内省、慎独、知耻等一系列具体路径;另一方面,儒学也看重外在规约的力量,主张“克己复礼”,要求人学习“礼”并遵循“礼”去做事,“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同时还强调外界环境对品性成长的影响,重视积习近染、潜移默化的作用。在两千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儒家从道德自觉与外在规约这两个层面建构起了一整套极为细致的道德修养与道德教化方法,为提升中华民族的道德素养作出重要贡献。其三,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难题有深入透彻的思考。儒学的道德追求并非脱离实际一味地对人进行道德苛求,而是充分考虑了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遭遇的种种道德困境,并提出了合乎人性的解决方案。例如,儒学尽管将“信”列入“五常”之一大力倡导,但同时儒学又反对为了诚信而诚信,如果在兑现承诺时需要以违背道义作代价,那么在儒家看来,便应该果断放弃当初的承诺来维护道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儒家提出了“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的论断。例如,尽管“仁者爱人”是儒学的核心理念,但儒学要求的施爱于人并非意味着要求人去做“滥好人”。据《论语·宪问》记载,当有人问孔子需不需要“以德报怨”时,孔子明确回答不需要,孔子的理由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孔子认为只需要“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即可。例如,一方面儒学倡导反思,认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论语》中,曾子提出了“三省”,孔子提出了“九思”。但是,另一方面儒家又对反思作了限定,孔子反对在一件事上过多思虑,并不认可“三思而后行”,而是认为“再,斯可矣”(《论语·公冶长》),即思考两次就行了,孔子认识到了思考过多会有优柔寡断。再例如,儒家一方面主张“克己复礼”,但同时又意识到了“礼”的局限性,当于“男女授受不亲”之礼遭遇“嫂溺”的极端情况时,孟子的态度是“援之以手”,即“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离娄上》)。可见,儒学尽管是一个以道德为最高追求的学派,但是反对教条主义地对待道德原则,而且主张在把握住道德精髓的前提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向时而动、灵活变通。上述所列举的与涵养道德相关的理念,仅仅是中华传统道德资源的沧海一粟。
综上所述,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道德问题的思考是全面、细致、深刻的,其中所蕴含的道德理念、道德教化方法、道德选择智慧具有历久弥新的价值,值得新时代中国在进行道德建设时参考借鉴。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解决当前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诸多路径中,一个重要的路径便是在继承传统中创新发展,自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总之,新时代中国社会在道德领域的进步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力支撑。
(三)凝聚中华民族精神、巩固文化主体性层面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要完成这项艰巨任务,显然需要振奋民族精神,巩固文化主体性。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文化主体性是引领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文化力量,是中华民族与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的文化身份和自信心所在。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孕育中华民族精神的母体,是树立文化主体性的基础,这是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
其一,从性质上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那些在中华民族发展进程中经过实践检验被积淀下来的、迄今仍然具有传承价值的、能够助力中华民族更好地走向未来的文化才能被纳入“优秀传统文化”的范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普遍认同和广泛接受的道德规范、思想品格和价值取向,记载了中华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开展的精神活动、创造的文化成果,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其核心部分构成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正是有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中华民族才能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一脉相承、生生不息的中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文化意义上的自我才得以确立,文化主体性才有了根基。中华民族精神与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是同频共振的关系。文化主体性强,民族的自信心就强,民族精神也会随之振奋,它们都根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其二,从特点上看,以群为重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特点。在处理个体和群体的关系上,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价值取向是将群体利益置于首位,将国家与家族、社会与个人视作密不可分的整体,以群体价值作为个体价值的参照系,看重的是个体对家族和社会的贡献,看重的是个体行为对当代和后世的影响,而不是一己得失。个体价值、家族发展与国家命运被紧密结合在一起。在中华传统主流价值体系中,个体利益被视作“利”,而群体利益被视作“义”,当二者发生冲突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的是重义轻利,在极端情况下,甚至认为应该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正是在这种价值理念的影响下,中华民族涌现出一大批志士仁人,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上述价值理念构成了中华民族家国情怀、爱国主义的渊源。家国情怀、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核心精神,也是中华民族具有文化主体性的重要表现,可以给中华民族提供战胜艰难险阻、砥砺奋进的精神动力。历史证明,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以及在此基础上滋生出的家国情怀、爱国主义始终是把全世界中华民族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能够不断唤起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能够最大限度地凝聚起中华民族共同奋斗的力量。也正因为如此,《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指出:“对祖国悠久历史、深厚文化的理解和接受,是爱国主义情感培育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总之,在新时代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就是延续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基因、夯实爱国主义根底的过程。这一过程对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文化主体性具有根本意义。
三、结语
无论是发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作用,还是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目的都是解决中国问题、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能够为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问题提供遵循,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所强调的:“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结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但这并非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仅凭借自身便可以解决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其仍然需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助力。尤其是在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但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国内国际局势的情况下,精神道德领域、人伦秩序领域的问题相较于物质匮乏时代更为突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安顿精神世界、整顿道德人心的价值也就变得愈发重要,这也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华传统文化广受人民群众欢迎、中国社会出现“国学热”的重要原因。当然,中华传统道德资源是古代社会的产物,并不能照搬照用到现代社会中,而是必须要经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萃取,进行辩证的和历史的分析,才能将其真正“优秀”的部分彰显出来。习近平讲:“‘结合’不是‘拼盘’,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深刻的‘化学反应’。”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势、使二者形成合力更好地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推进二者产生深刻化学反应、实现有效结合的可行路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有效结合的过程也是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从文化传承的意义上看,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中国共产党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引下结合中国具体实际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传承与发展,是中华民族传统智慧的现代呈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表征,是其区别于西方现代化道路和苏联现代化道路的根本支撑,是又一次思想解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需要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这可以让我们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
(作者简介:唐明燕,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主要从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研究)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社会科学辑刊》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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