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统发展座谈会上谈到“两个结合”的时候,深刻揭示了“结合”和“文明”之间的关系:“‘结合’不是‘拼盘’,不是简单的‘物理反应’,而是深刻的‘化学反应’,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1]6为此,怎样理解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科学内涵、根本要义、精神实质?怎样理解新的文化生命体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如何在世界历史的总体进程中理解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的重大价值?等等,对这些重大问题的理解构成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大文化哲学问题。
一、作为“文明形态”承载者的“文化生命体”
文化生命体的活动结果就是创造“文明形态”,并不断推动文明形态的演进。任何一种文明形态都是由某一文化生命体创造出来的。文明形态不是抽象的而是依托于某一民族的文化生命体而存在的。中华文明各个历史时期所形成的“文明形态”都是由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创造出来的文明形态。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由中华民族近代以来的新的文化生命体创造出来的文明形态。
(一)中华文明是从未中断的“文化生命体”
“生命”的本质特征是“有机整体”,这是“生命”这一独特的存在与其他非生命存在的本质区别。直到今天,尽管生物学家做了大量的科学研究,探索了各种生命起源问题,但对于生命的起源问题仍然没有找到确切的答案。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虽然提出了进化论的理解生命的总体模式,但对于生命的绝对起源问题却仍然是未解之谜。但是,这并不影响对生命的本质特征的认知,这就是:构成生命体的各个要素之间,彼此之间充满了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生命体的每一个组成细胞、组织、器官之间都存在着无数个关联,因而各个要素构成了有机统一的整体,彼此互为条件。比如,心肝脾胃肾等各个器官之间的生命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彼此相互影响和制约,每一个器官的生命机能都与其他器官的生命活动紧密相连,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生命有机体。“生命有机体”这一点在中医的思维方式中似乎更加明显,但在西医的思维方式中则明显不同。因为西医是把生命体的构成要素从整体中拆分出来单独认知,这便是通常所说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而中医恰好在生命有机体的思维方式下,可能采取“头痛医脚”或“脚痛医头”的办法。总之,“生命”的本质特征就是由不同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
我们把上述生命体的有机整体特征,运用到对人类文化存在方式的理解是同样有效的。很多哲学家都认为,人类具有“双重生命”,一个是作为动物的“自然生命”,另一个是人所特有的“精神生命”或“文化生命”①。而无论是自然生命还是文化生命,它们作为“生命”都具有一个相同的本质性规定,就是有机整体。对于文化生命体来说同样如此。在文化生命体中,构成生命体的各个文化要素之间,彼此互为条件,因而形成了文化要素之间的生命互动,从而构成了文化生命体的基本生存方式。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文明史,之所以从未中断乃是因为这一民族是一个生生不息的文化生命体。作为“文化生命体”,一方面由自己的生命体原创性地创造着自己民族的历史文化,这部分文化要素构成了自己文明形态的“文化基因”;另一方面,与其他民族或其他文化生命体交往。比如,中华古代文化包含着先秦诸子百家,这些思想家在“轴心时代”奠定了中华文明独特的精神气质、生命内涵和文化基因。同时,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还包含着儒、释、道等多种文化元素,佛教文化作为外来文化,也构成了中华民族古代文化生命体的生命要素。但这些元素从来都不是彼此毫不相关地“拼凑”在一起的,而是不断发生着“化学反应”,形成了魏晋玄学、宋明理学、阳明心学等文化生命体的不同形态,从而保证一个独特的文化生命体的生命连续性。生命体的基本特征就是“化学反应”,这一点在生物学中得到充分的例证。
(二)近代中国“文明蒙尘”与文化生命体的自我拯救
如果把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做“古代”和“现代”之分,“新的文化生命体”无疑是从近代开始的。近代中国由于西方殖民入侵,中华文明遭受了西方文明的冲击,造成了“文明蒙尘”的局面。五四新文化运动实际上是中国近代以来文化生命体的自我启蒙拯救的开始,它促使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反思怎样对待中华传统文化,怎样应对西方资本主义文化。这是中华民族作为五千年文明史的文化生命体,在遇到外来文化冲击的情况下所作出的“自我免疫”活动。“自我免疫”是生命体遇到外部侵袭的时候所作出的本能反应,这便是以“救亡图存”为生命目的而展开的各种文化要素的探索,如戊戌变法、辛亥革命等,这些“自我免疫”活动标志着一个重大的文明事件就是:中华民族精神作为文化生命体的生命机能尽管遭遇“文明蒙尘”,但其文化主体性却从未消失。因为,如果没有这一基于文化生命体的“文化主体性”,其结果就不会是“蒙尘”,而是“中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近代中国遭遇“文明蒙尘”,但却从未破坏中华民族作为文化生命体的生命机能,从未消除“文化主体性”,因而最终才使中华文明从未中断。
“文化主体性”是文化生命体的根本属性。之所以称其为“文化生命体”,乃是因为生命作为生命只能是“自己是自己的原因”。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指出:“直接性的理念就是生命。”[2]404这意思是说,“生命”本身就是“理念”,而“理念”是一个自我圆满的存在者。生命体区别于其他存在者的根本标志是,其他的存在者只是在“因果必然性”中存在着,也就是说,其他存在者所以存在的原因不在该存在者内部,而来自于外部。比如,桌子所以不是生命,乃是因为桌子不能是自己存在的原因,必须借助于外部条件才能存在。种子所以是生命,乃是因为种子是自己生长的原因,尽管需要阳光、土壤和水,但这些自然要素能够被种子纳入到自己的生命活动,并在化学反应的基础上生成“植物”,因此生命所以为生命,乃是因为它自己是自己的原因。这种自己是自己的原因才能使该存在者作为“主体”而存在。所谓“文化主体性”就在于这种文化生命体自己能够生成自己,而不是由外部给与的。特别是,中华文明即便在近代遭遇外来文化的干扰和破坏的情况下,中华文明虽然“蒙尘”,但“蒙尘”只是对文明本体的暂时性的“遮蔽”,而“文明本体”却仍然没有失去他的“文化主体性”,这构成了理解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的关键之所在。正是因为保持这一“文化主体性”,这一“文化生命体”才完成了文化的自我拯救,并开创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创建之路。
(三)文化生命体的生命活动是文明形态的演进
任何一种“文明形态”都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要具体地依托于某一“文化生命体”。古印度文明形态依托于古印度文化生命体,古希腊文明形态依托于古希腊文化生命体,中华文明依托于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文明形态的演进本质上是人类社会形态的演进,一种文明形态要依托于某一“社会形态”,因此,奴隶文明形态依托于奴隶社会形态,封建文明形态依托于封建社会形态,资本主义文明形态依托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而共产主义文明形态依托于共产主义社会形态。
当我们探讨建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等重大历史哲学和文化哲学问题的时候,首先要对“文明”所依托的“文化生命体”加以反思,因为,任何一种文明及其文明形态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依托于某一“文化生命体”而产生的。实际上,“文明形态”本质上是“文化生命体”的生命活动的产物,无论是哪一种文明形态,都是由他的“文化生命体”产生出来的。比如,中华民族近代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捍卫了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捍卫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生命体。而这一文化生命体基于“自我免疫”的生命活动结果便是开创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这个意义上,对“文化生命体”的反思构成了理解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前提。
中华民族作为文化生命体,自近代开始完成了从古代文明向现代文明的转型,即完成了中华民族文明形态的现代转型。所以能够产生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形态,乃是因为中华民族文化生命体在近代以来完成了一次“新的文化生命体”创生。生命活动的哲学表达集中体现在辩证法中的“扬弃”概念。“生命”活动在生物学意义上一般被概括为“新陈代谢”的活动,而在哲学中的表达就是“扬弃”。比如,一粒种子生长成植物,这一生命过程就是扬弃过程,即植物是对种子的扬弃,一方面植物不再是原来的种子,另一方面植物恰好是种子的实现。这一生命辩证法在理解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古代文明之间的关系方面同样有效。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对中华民族古代文明的延续,这其中蕴含的生命逻辑就是辩证法的扬弃原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一方面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同时也超越了中华民族古代文明的局限性。而文化生命体在实现其自身的生命赓续的基础上,其结果就是由它所决定的文明形态的更替,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便是由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新的文化生命体”塑造而成的。
正是基于上述“扬弃”的生命辩证法原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要素包括马克思主义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近代以来形成的社会主义革命文化、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等,这些文化要素从根本上来自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因此,可以从“两个结合”的角度进一步探讨“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内涵和特质。“新的文化生命体”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中建成的,因而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内在灵魂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这一文化生命体的核心价值基础。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和文化共同决定了“新的生命体”的根本性质。
二、“两个结合”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生命之源”
新的文化生命体的诞生原理是什么,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生命之源”是什么?这既是对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元素的溯源,同时也是方法论溯源。马克思主义“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及其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基础上形成了“两个结合”,构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生命之源”。
(一)“两个结合”为新的文化生命体提供的文化“根脉”和“魂脉”
一个文化生命体必然包含其独特的文化基因,这一独特的文化基因才使得该文化生命体区别于其他文化生命体。当我们考察一个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和特征的时候,首先要追溯该文化生命体的文化基因。近代以来所成就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是在马克思主义传入到中国后,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概括的“根脉”和“魂脉”。“两个结合”牢牢确立了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和独特内涵。其中,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的“魂脉”,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则构成了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脉”。正是在“两个结合”的历史性实践中诞生了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在这个意义上,“两个结合”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生命之源”。
“第一个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里的“中国实际”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具体实际,包括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包括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际,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断与这些“具体实际”相结合,进而为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注入了“魂脉”。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宗旨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人类的自由和解放。因此,马克思主义所开创的文明形态由此具有了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性质。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在马克思主义“魂脉”的指导下,首先推翻了西方资本主义的殖民统治,为新的文化生命体奠定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与此同时,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价值理念、基本原理便构成了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基因,决定了该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以能够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一方面是由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质决定的,但另一方面,也是由中国的具体实际所决定的,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性质与中国具体实际的文化性质是高度契合的,甚至两者原本就是同一种性质的社会实践,即“反帝”的文化价值导向来源于马克思主义,而近代中国的半殖民地命运直接以“反帝”作为自己救亡图存的生存道路,因而两者直接融为一体,诞生了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
“第二个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没有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3]3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普遍的真理,但这一普遍真理在运用到每个国家和民族的时候,必须要与本民族的历史文化结合起来,因而不是文化霸权的“移植”,而是与本民族历史文化的高度契合。因此,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是普遍的真理,但落实在每个民族国家的时候却具有了特殊情况。关于这一点,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德文版序言中指出:“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4]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主体性的根基,因此构成了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脉”。离开这一“根脉”,就必然导致文明的中断。中华民族新的文明体所以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文化生命体,归根结底是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所决定的。
伴随着文化生命体在“救亡图存”中的“自我免疫”,特别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传入到中国,为这一文化主体性的“自我免疫”注入了“魂脉”,它不仅决定了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而且这一“魂脉”激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从此这一文化生命体便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互动中发生着深刻的“化学反应”,进而诞生了新的文化生命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两个结合”构成了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生命之源”。
(二)“两个结合”作为“化学反应”的文化生命内涵
在讨论文化和文明的创新发展过程中,总是要和生物学的生命活动相比较。把自然规律和社会历史规律在比较中加以理解的做法,是历史哲学和政治哲学经常采用的方法,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理解社会历史规律的时候,也总是与自然规律相比较一样。生命活动作为生物学的规律,是基于“化学反应”而完成的。“化学反应”和“物理变化”的区别在于,物理变化不生成新物质,而化学变化则生成新物质。但是,尽管化学反应生成了新物质,但在基本化学元素方面却没有发生变化,比如金刚石和石墨尽管两种物质不同,但它们的基本化学元素却是相同的。生命活动的规律就是能够生成新物质的“化学反应”而非“物理变化”。比如,在消化食物方面,牙齿对食物的咀嚼是食物的“物理变化”,但食物的营养在胃肠中被吸收则是在“化学反应”中完成的,在这个意义上,化学反应是生命活动的自然规律。
在理解“两个结合”这一问题时,最为关键的是如何理解“结合”。一般来说,“结合”是指把两个东西联结在一起。但是,这样的理解往往把“结合”理解为外在的拼接,因而“结合”这一概念的最直观的内涵是“物理变化”。如果按照“物理变化”的思维方式理解“结合”,那么“结合”就只是外在的拼盘,并且没有生成新的事物。所以,必须在“化学反应”的意义上理解“结合”的内涵。这种“结合”如果用形式逻辑表示就是,A和B结合在一起的结果是生成C,但是这C并不是简单的A+B,而是A和B彼此把对方作为自己的对方,而把对方转变成了自己,这一扬弃了对方的自己,也不再是原来的自己,而是生成为新的自己,从而完成了新的生命体。这样,C就是被B扬弃了的A,同时也是被A扬弃了的B。可见,作为“化学反应”的“结合”概念,本质上是一个辩证法的概念。
这一辩证法原理在新的文化生命体建构中,其内涵如下:一方面,近代中国由于西方殖民文化入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A)遇到了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冲击,使这种文化失去了现实的土壤。而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以“救亡图存”的民族精神在顽强地“自我免疫”;另一方面,源自于西欧的马克思主义(B)在传入到被马克思称为“东方社会”的中国后,马克思主义如果不是抽象的普遍性真理,就必然要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落地生根。正是在这一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两者相结合发生了化学反应,其生成的第一个新文化生命体的形态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文化(C)。所以,所谓“新民主主义革命文化”,是被马克思主义所激活了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被B扬弃了的A),同时也是被赋予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具体实际特征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被A扬弃了的B)。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只有从新的文化生命体,才能反过来理解“两个结合”的深刻意义。
(三)“两个结合”拓展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生存道路
新的文化生命体是由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创造的,因为被赋予了马克思主义“魂脉”,这一文化生命体因此被定性为社会主义文化生命体,而不是别的什么文化生命体。又因为这一文化生命体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根脉”上自我生长出来,因而被赋予了独特的内涵,即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生命体。在经典马克思主义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基础上,诞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文化。此后,新的文化生命体又具体地落实在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道路当中,从而拓展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更加广阔的生存道路。
中国式现代化为新的文化生命体敞开了更加广阔的生存道路。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阶段,这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把新的文化生命体带入了更加广阔的文化视野,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国式现代化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化,关键在于文化的差异。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性质,结合中国改革开放的具体实际,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内在价值基础。实际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就是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精神内核,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可以说,“两个结合”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再一次完成了“A+B=C”的“化学反应”,这一反应的结果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
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增强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文化创造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总结了中华民族文化发展的历史经验,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文化建设的命题,是对新的文化生命体的理论自觉,并且提出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大主张。提出了创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创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等文化建设使命,这些充分彰显了新的文化生命体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发挥的精神力量。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基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不仅成为“中华民族”文明进步的基础,也是世界历史上人类文化发展的重大成就。
三、“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世界历史定向
在对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的探索中,不可忽略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它所置身其中的“世界历史”视野。自中国近代以来,中国以殖民地的方式被卷入到世界资本体系当中。此前,中华民族作为黑格尔意义上的“东方世界”,是处在闭关自守的封闭世界,因而是一个独立的文明体。然而,在西方殖民入侵后,中华民族进入到了马克思意义上的“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局面,因此,中华民族近代以来诞生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从一开始便置身于世界历史进程,亦即马克思所开创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洪流之中,这构成了新的文化生命体的世界历史定向。
(一)新的文化生命体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5]483。这里所谓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包含两重含义。其一,中华民族近代以来诞生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是人类文明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不仅是“中华民族”的,而且是“世界历史”的。其二,基于马克思主义“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的新的文化生命体,不仅是中华民族的特殊的文明形态,同时也是以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为目的的“普遍的文明形态”。其中后者更加具有世界历史意义。也就是说,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及其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不仅是“中华民族”进入现代世界的起点,同时也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背景下,成为人类自由解放事业的“世界历史”环节。因此,“普遍的文明形态”是理解“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逻辑前提。如果不是作为“普遍的文明形态”而存在,而仅仅是“特殊的文明形态”,至多是在文化人类学意义上丰富了人类多元文化,而不会在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的意义上对于推进人类文明进步有所贡献。
这里,我们必须进一步探讨“新的文化生命体—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形态—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三重逻辑结构。上述三者的关系显然是从具体到抽象的关系。一方面,新的文化生命体是文化创造的“主体”,任何一种文明形态都必须由某一文化创造主体所创造,而不能凭空产生。所以,新的文化生命体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形态的创造主体。也就是说,中华民族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形态”的创造主体,当然,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作为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带领中国人民在新的文化生命体及其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形态的创造中发挥了领导作用,因而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形态的创造主体。另一方面,由于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被赋予了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形态也是社会主义文明形态。又因为马克思主义的世界历史理论致力于探索超越资本主义文明的新的文明形态,因而使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形态同时获得了“普遍的文明形态”的世界历史定向。可见,上述三重逻辑结构使新的文化生命体获得了它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基本定向。
(二)新的文化生命体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人类共同价值”[6]15,即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任何一个文化生命体都必然有其基本的价值导向,“文化”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而且,文化生命体所蕴含的价值导向决定了该文化生命体的根本性质。而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各个民族国家共同遵守的基本的价值规范,这些价值规范不是某一个民族“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权利”。因为,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具有普遍性的价值,任何一个民族国家都要把全人类共同价值作为自己民族国家和其他民族国家交往的价值基础。正因为有了这些普遍的价值基础,才能保证每个民族国家之间避免冲突,进而为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基础。否则,如果某一个民族放弃了全人类共同价值,把自己民族国家的利益凌驾于其他民族国家之上,就会出现冲突,这显然无法保证人类的和平发展,甚至无法保证人类的永久生存。
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每一个范畴都彰显了一种“文化”,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在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基础上,坚持民族国家之间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坚持多元主义而反对强权政治,倡导在国际关系中的民主化,构建民主的国际关系新秩序。“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7]564。在文化方面,坚持每个民族国家文化多样性,尊重每个民族国家自己的发展道路,积极推进文明交流互鉴,吸收一切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中华民族新的生命体继承了中华文明的包容性特征,反对所谓的“西方中心论”和“文明冲突论”。在经济领域积极推进新型全球化,倡导各个民族国家之间互利共赢。这些充分彰显了新的文化生命体对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坚守。
正因为新的文化生命体把全人类共同价值作为自己的实践行动法则,因此也使新的文化生命体承担着世界历史意义。全人类共同价值是21世纪世界历史的价值导向,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由西方资本主义文化主导的世界历史进程遇到了其固有的困境,以至于出现了经济危机、金融危机、生态危机、全球化危机等各种不安全因素。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自觉地承担起世界历史意义,在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基础上,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自己的使命,科学回答了“时代之问”和“世界之问”。
(三)新的文化生命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这一重大命题构成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的核心命题。“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7]562人类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而人类应该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者,即“共同努力把人类前途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5]251。这是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在今天的创新和发展。众所周知,马克思与其他哲学家的区别在于,马克思关心人类的命运,并且认为人类有能力通过自己的努力掌控自己的命运。他批评以往的哲学家们只知道“解释世界”而不知道“改变世界”,因此马克思怀着“改变世界”的情怀,探讨人类自己的命运,提出了人类通往共产主义自由王国的科学理论。
新的文化生命体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自己的世界历史定向,这是中国对“世界向何处去”这一重大历史哲学问题提供的中国方案。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作为推动世界历史进程的主体,把改变人类的命运作为自己的使命,因而使其具有了世界历史意义。特别是在科学社会主义运动的中心转移到中国后,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在新的文化生命体中上升到了人类性的高度,成为世界历史进程的主体性力量。正如黑格尔指出的:“民族精神便是在这种特性的限度内,具体地体现出来,表示它的意识和意志的每一方面——它整个的现实。民族的宗教、民族的政体、民族的伦理、民族的立法、民族的风俗,甚至民族的科学、艺术和机械的技术,都具有民族精神的标记。”[8]64在新的文化生命体中,中华民族精神一方面具有民族特征,另一方面它已经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而且通过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获得了“世界历史”的主体性力量。
习近平文化思想中提出“新的文化生命体”这一重大原创性概念,不仅对于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而且在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的意义上,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具有了世界历史意义。这一新的文化生命体对于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对于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以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发挥着它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主体性力量,这构成了中华民族新的文化生命体所具有的深刻内涵和历史使命。
(作者简介:吴宏政,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坚持和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 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研究”(20AZD008))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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