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完整的宗教理论体系,旨在揭示宗教的起源、根源、本质、作用及其发生、发展、消亡的规律,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提供看待宗教现象的科学世界观和处理现实宗教问题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不能仅仅只是停留在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宗教思想的研究,还必须形成一般性的基本原理。基本原理最能体现学科的基础概念、判断、观点、体系和精神气质。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作为“一块整钢”,基本原理既是批判本性的“底气”,又是最为有效的批判工具。要推动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中国化时代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武装干部,深入探究、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代表性观点述评
从当前文献看,学界已经出版了多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宗教思想研究的专著、文集,也有一部分宗教学原理教材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编写的,但尚未出版具有高水平和重要影响力的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专著、教材。现有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的研究散见于各类一般性的宗教学原理教材、论著之中,很少有自觉性、专门性、系统性的讨论和阐释。本文根据相关文献,将当前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的看法大致概括为七种代表性观点,并进行评述。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的七种代表性观点
第一种代表性观点是“哲学基础”说。该说认为应该从哲学基础的视角来看待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即将其理解为历史唯物主义宗教学的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应包括宗教的本质、宗教史及其社会形态、宗教消亡的社会条件和途径、宗教的社会功能、基督教史的历史研究问题、自然科学与宗教神学的关系和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宗教问题的态度。
第二种代表性观点是“观点构成”说。该说认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宗教的基本观点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理论体系,应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认识宗教问题的方法、宗教的本质、宗教的根源、宗教的发生与发展、宗教的社会作用、宗教与民族的关系、宗教与文化的关系、宗教与政治的关系。
第三种代表性观点是“关键问题”说。该说认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未有意识地撰写过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原理的著作,因而为了保险起见,应该从“关键问题”而非“知识体系”的视角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础。如有学者将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原理理解为宗教观念的本质、研究宗教的方法、宗教的起源、宗教与社会和政治、宗教与道德和科学、宗教的发展前途、无产阶级政党的宗教政策、无产阶级政党要坚持和宣传无神论等若干部分构成的整体。
第四种代表性观点是“特定概念”说。该说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含义可以概括为四点:作为哲学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对宗教和宗教问题的规律性的科学认识,包含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方针和政策的共产党的宗教观;作为狭义理解的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宗教和宗教问题的科学思想和作为广义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等;作为特定概念意指成熟意义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宗教观。
第五种代表性观点是“四核心”说。该说认为应把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分为“人创造宗教而非宗教创造人”的宗教发生论、“宗教苦难是现实苦难的表现以及对这种苦难进行抗议”的宗教反映论、“神的本质是人本身模糊和歪曲的反映”的宗教异化论、“宗教的消灭依赖于以宗教为理论的被歪曲了的现实的消失”的宗教消亡论四个部分。
第六种代表性观点是“基本来源”说。该说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由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组成,包括宗教本质界定、社会功能、无神论思想和宗教消亡论等方面内容。
第七种代表性观点是“三次飞跃”说。该说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实现了宗教观理论的三次飞跃,即从有神论到无神论的飞跃,从唯心主义宗教观到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的飞跃,从宗教批判向宗教文化研究的飞跃。三次飞跃使得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形成了唯物性、辩证性和实践性三大显著特点及宗教本质观、宗教功能观和宗教历史观为主体的内容。
(二)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代表性观点的简要评价
学界对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虽然每种观点的侧重不同,但都从某个角度抓住了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的钥匙,各有创新和特点。各种观点在论述时存在大量的内容交叉,说明已经达成了诸多共识。当然,由于每一种观点都有特定的价值立场、研究取向和内容依据,仅仅从基本原理构建的视角看,均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例如,“哲学基础”说抓住了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哲学本质,充分考虑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思想的诞生语境及其主要批判对象——基督教,问题意识较为突出。但也正是因为其问题导向的研究需要,这些观点不强调完整性、体系性,形式上显得略为零散。“观点构成”说基本囊括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所有宗教思想,其中不乏精辟见解。但其基本定位是人物式、问题式和观点式研究,并不强调观点内在的一致性,不符合基本原理的构建要求。“关键问题”说的特点在于除了问题意识突出之外,还将无产阶级政党的宗教政策纳入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础之中,并特别强调了无神论及其宣传的重要地位。然而,宗教政策尽管是在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指导下制定、出台的,但其本身作为工作指南或说明书,不具有思想性和深刻性。进一步说,如果将具体宗教政策都纳入到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之中,可能使得整个理论体系内容过于庞杂,反倒会湮没主题,不符合理论构建的简单性和科学性原则。至于无神论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之间的关系,确实应该在基本原理中有所呈现,但呈现形式应该更加学理化,而非主要从宗教工作的视角去体现。“特定概念”说一是从不同维度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而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宗教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之间的特殊关系体现出来,具有一定新意。二是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特定指称,即成熟意义上的经典作家宗教观。但是,“广义”与“狭义”的区分是否科学?是否会造成马克思恩格斯与其后继者观点上的某种“撕裂”?
“四核心”说从宗教发生、反映、异化和消亡四个方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具有一定合理性。这里所谓的“宗教发生论”实际上说的是宗教之本质,“宗教反映论”说的是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宗教异化论”说的是宗教的根本属性,“宗教消亡论”说的是宗教的未来趋势。不过,其中观点未涉及到宗教价值观、无神论等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重要方面。“基本来源”说明确了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基本来源,即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宗教思想,所给出的理论框架也比较简洁。问题在于,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宗教思想仍然在根据时代的变化不断地丰富自身,比如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因而仅仅从基本来源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进行界定是远远不够的。另一方面,该说对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强调得不够,例如对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等最具有马克思主义特色的论断观点未作体现。“三次飞跃”说抓住了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所具有的三大特性,即唯物性、辩证性和实践性,但未突出强调历史性。马克思恩格斯把自己的学说称作“唯一的历史科学”,历史唯物主义被视作马克思一生的两个“伟大发现”之一,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又是在对宗教,特别是基督教的历史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必然具有深厚的历史感。另一方面,该观点从宗教本质观、功能观和历史观三个方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十分简洁、深刻,逻辑严密,但对宗教本体论、宗教认识论等方面内容强调得不够。并且,“飞跃”呈现的是过程分析,缺少结构维度。
除此之外,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的现有研究成果还存在两个方面共性而基础的问题。一是许多观点之间的分歧来源于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中的重要概念的理解不同,这就需要我们把清理概念作为建构体系的前提性工作来完成。作为基本原理,重要概念的明晰性、权威性、共识性具有关键性意义。二是从理论构成的角度看,基本原理对准确性、概括性、简洁性等要求较高,现有成果在这些方面还有待加强,这就需要我们对现有的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体系进行重构,并进行科学表述。二、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中的若干争议性概念
在各类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相关的学术文献或是规范性文件中,有几个概念会被反复提及,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宗教思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科学无神论和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概念是学科构建的最基本单元,也是构成基本原理的核心要素,来源于实践,反映实践,又在实践中获得发展。只有厘清、明确这些基本概念,我们才能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核心要义、观点构成和理论体系。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宗教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宗教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这两个概念的关键在于区分“思想”和“观”。一般而言,只有系统化的思想、理论和主张才能被称为“观”。即便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宗教思想,因时因地因人之故依然可能出现碎片化、前期思想和后期思想不一致等方面的问题。例如,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的宗教思想深受青年黑格尔派影响,与后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的宗教思想有明显不同。因此,只有那些确实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成熟时期的宗教思想,且被实践证明正确的观点才能被纳入“观”之中。那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宗教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有学者从发展史的视角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宗教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列宁和苏东社会主义时期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理论到实践的升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当代形态。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内容上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宗教思想。或者说,没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宗教思想,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但是,仅仅只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宗教思想,也不足以形成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后者必须是逻辑化、体系化、科学化,被实践证明正确的、能够体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宗教思想精髓和精神气质的一般性原理。以马克思主义“观”宗教,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会形成不一样的理论形态,比如苏联形态或中国形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是这些形态的有机统一。简言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宗教思想,又是这些思想的综合与升华。
(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在认知方面处于混乱状态。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以前称为“观”,现在要建“学”,无非是旧瓶装新酒。有的学者则强调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升级版,在逻辑性、体系性、科学性等方面都更胜一筹。不过,在实际使用中,大部分学者都未对二者进行严格区分。随着相关学科的发展进步,从学术的严谨性和现实需要来讲,二者的区分不仅必要,而且变得越来越紧迫。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概念上来讲,即是以马克思主义“观”宗教,其含义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宗教问题。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则是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根据构建的认识宗教现象的本质,揭示宗教产生和发展规律,指导宗教工作实践的科学。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更多地体现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宗教的基本看法,那么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则致力于构建以宗教为研究对象,逻辑严密,具有独特概念体系、观点判断、研究方法和实践导向的马克思主义学科。简言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初级形式。从有利于学科发展和增强马克思主义在宗教研究中的话语权视角看,今后应以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代替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说法,以使其真正融入到规范化、学科化、学术化、体系化的研究之中。
(三)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与无神论
有的学者将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等同于“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或者“科学无神论”,虽有一定理论依据,但主要还是受苏联宗教学的影响,或是出于宗教斗争的需要,特别强调无神论的重要意义。有的学者则强调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等同为“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毋庸置疑,无神论的确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内涵的丰富性不足。仅从字面意思看,无神论不过是对神的存在的否定,并以此为核心,建构了一套否证体系。相比之下,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既要对形形色色的神学存在论、有神论论证进行批判(这是无神论的主要工作),还要对宗教价值、宗教语言、宗教对话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其内容之丰富远非无神论所能涵盖。另一方面,诚如苏联宗教学家乌格里诺维奇所指出,“无神论者”和“不信神者”在概念上并不等同,有的不信仰宗教且对宗教漠不关心的人不能列入无神论者。很显然,这类人属于宗教学研究的对象,但却不应该是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对象。苏联之所以使用“科学无神论”一词取代“宗教学”,与东正教当时在思想和现实中占有举足轻重之地位的具体国情及苏联共产党的宗教主张有关,从策略上讲,必须在言语中强调“无神”,以区别于东正教的有神。然而,我国缺乏苏联和西方式的宗教传统,现实国情也不一样,不能以无神论代替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当前,我国已经有学者撰写了科学无神论原理著作和教科书,但从其理论架构和内容分析,还无法取代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
由以上分析可知,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宗教思想、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和科学无神论等概念既相区别又有联系。随着学术体系的进步和学科发展,在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建构过程中,为避免解释鸿沟,彼此之间最好不要相互取代或混淆使用。如果说一定要找与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最相近的概念,可能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学”。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最基本特征。这一基本特征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是真正具有深厚历史感和强烈现实感的科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三、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的核心构成及科学表述问题
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的构建,除了要求对基本概念的澄清与界定之外,关键在于对宗教本质的看法,这是整个体系的灵魂。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本质在于“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因而宗教具有“超验性”。应该说,从“人”的角度去理解“神”,把“神的问题”归结于“人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应有之义。但仅仅只是从“超验”的角度去理解宗教的本质还不够,因为“超验的对象”本身是从客体的角度看待宗教,不足以体现宗教的本质,还必须从主体的角度,即“对超验对象的信仰”出发去把握,才能真正抓住宗教本质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指出了宗教作为“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这一关键性的论断之后,把注意力主要地放到了宗教信仰产生的自然根源、认识根源和社会根源方面,特别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阶级压迫,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揭穿“对超验对象的信仰”的虚幻性、迷惑性及其所表征的阶级统治工具而非停留在对“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这一客体的简单确认,从而把宗教批判转变为政治批判。在这个意义上,只有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对超验对象的信仰”才是宗教的真正本质。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正是围绕着“对超验对象的信仰”这一中心问题展开批判的。根据对基本概念和宗教本质的理解,我们认为可以从四个部分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进行科学表述。
(一)宗教本体论
所谓宗教本体论,就是指探究宗教世界的本原或基质的哲学理论。也就是说,作为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要首先回答的问题是“超验对象、终极实在或是神是否存在”“如果神存在,神有何属性”“神的存在能否证明”等前提性问题。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问题,便是如何看待信“神”的宗教这一问题。马克思主义宗教本体论的核心观点是“科学无神论”。
科学无神论的基石是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认为,物质是本原性的存在,是第一性的。精神性的存在是第二性的。世界具有物质统一性。世界上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什么都没有,一切事物和变化都不过是运动着的物质的表现形态。相反地,唯心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精神,有神论者甚至把整个世界都归结为是神的创造,并试图以此来解释世界的存在和变化,是根本错误的。在这个意义上,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与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宗教神学根本对立的,承认并坚持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就必须要坚持唯物主义、无神论,反对唯心主义、有神论的错误观点。科学无神论首先强调的是“无神”,否定一切诸如“上帝存在”“灵魂不死”“轮回”等宗教观念及以此为基础的理论和教义体系的合法性。其次,科学无神论强调“科学”,即宗教起源于人们对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无知与恐惧,一切神灵观念及其理论、实存基础都可以通过科学的方式进行说明。再次,科学无神论强调“论”,即运用科学化、体系化而非独断论、零散化的证据对宗教形成的自然根源和社会根源进行说明。按照苏联宗教学家诺维科夫的说法,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提出这样的任务:不仅将人的意识从宗教谬误中解放出来,而且解释世界的真正状貌,即摆脱一切彼岸者和超自然者的状貌。
综上所述,在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本体论,即“科学无神论”看来,“超验对象、终极实在或是神”并不存在,这是人类实践,特别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历史科学发展已经证明并在不断证明的真理,因而也就谈不上神的属性问题。对于一个不存在的东西,所谓“证明”就不过是玄之又玄的“变戏法”,任何形式的有神论论证均是非法的。既然“超验对象”不存在,所谓“对超验对象的信仰”也就成为荒谬的了。
(二)宗教认识论
从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立场来看,所谓认识,乃是人脑对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周围世界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之反映。所谓宗教认识论,就是指对宗教现象、宗教运行、宗教教义、宗教制度、宗教思想、宗教组织等问题的科学认识和方法。马克思主义宗教认识论的核心观点是认为不存在任何神启真理,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宗教不过是人在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
诺维科夫等认为,资产阶级宗教认识论的一个惯用伎俩即是歪曲人的认识目的和手段。他们贬低科学的认识能力,采用各种手段迫害科学家。他们把认识的主要目的视作了解神的旨意从而掌握侍奉神灵之道,将认识的手段规定为对各种“圣典”及教会对其解释的笃信,即所谓神启。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也是认识的核心动力和最终目的,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对实践而言具有先导作用。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认识的本质。认识活动的物质基础、实践基础和科学基础,决定人的认识活动具有客观意义;而人的认识活动中的自主性以及概念的隔离性和凝固性,又使得认识内容具有主观意义。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看来,那些所谓“神启真理”,既非来源于实践,又经不起实践的检验,甚至连最基本的逻辑自洽都做不到,本质上是错误的,或者说,根本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神启真理。
实际上,所谓的“神”,不过是对支配人们的已变成了非人间力量的现实的人间力量的反映。这就是说,按照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认识,“神”的问题,本质上是物质的,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比如人们对自然现象的科学解释能力有限因而产生恐惧,对社会剥削制度的无力改变因而相信命运等,只能幻想出一个万物的主宰,并将人类存在的美好期许和特质,包括全知、全能、全善等赋予它。当这种“幻想”被观念化、制度化之后,就不再是一种幻想,而成为现实力量,如成为意识形态、教会等,反过来对人及其行动进行控制。由此可见,人被人所创造出来的“神”的观念及其现实化形态(教义、礼仪、制度等)所控制,而这些观念本质上是对现实世界的歪曲反映,依然是从物质中派生出来的。简言之,宗教不过是人的自我异化的产物,根源于人们对其所生存于其中的自然和社会在实践活动的错误认知。
(三)宗教价值论
宗教价值论研究是指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导向,运用具有主体性、主体际性、历史性等特征的价值哲学研究方法,揭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价值现象、价值思维、价值结构和价值逻辑,对理论研究和革命实践中的内在价值关系进行前提性反思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宗教价值论的核心观点是“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的“两重性”特征。从学界的情况看,马克思主义宗教价值论的研究最容易被忽视。
价值论研究对全面、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例如,在有的人看来,社会主义应“毕其功于一役”,彻底消灭宗教,这就是对宗教价值缺乏认识之过。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应该说价值论研究更多体现在理论批判层面,在实践中充分体现出的意义还不够重大。但是到列宁那里,宗教价值论研究就已经变得极为紧迫了,直接关系到采取何种宗教工作政策的问题,进而关系到革命成功与否、社会主义建设成功与否的问题。列宁虽然未明确使用价值论等字眼,但在其名作《社会主义与宗教》中,已经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价值目标应该设定为“使宗教成为真正的私人事情”(国家层面),“思想斗争是全党的、全体无产阶级的事情”(政党层面)和“消灭宗教存在的真正根源”(阶级层面),其实现应该基于无产阶级自我意识的觉醒、以科学驱散宗教的迷雾、宣传无神论、优先革命斗争实践和行之有效(如“统战”)的方法策略。由此可见,列宁的宗教价值论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价值总纲的继承,又是结合俄国实际进行的理论、实践与策略探索。正是基于这样的宗教价值论研究,列宁主导下的苏联宗教政策遏制了极端倾向,采取了一种较为温和的宗教工作策略,既保护了广大信众的感情,又避免了宗教势力对革命做出极端反应,为社会主义建设稳步推进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和机会。同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也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宗教价值论的基本论纲,认为在当前社会主义建设条件下消灭宗教的时机还不成熟,特别是不能滥用行政力量;宗教依然还有存在的土壤,甚至可以发挥某些导人向善的积极作用;结合国情,作出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重大判断并提出了相应的宗教工作政策和策略,体现出了非常丰富的价值哲学意蕴。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只有通过价值论研究,才能深刻理解宗教为什么具有“两重性”特征,才能理解宗教的形成、发展、组织等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从而辩证看待宗教批判之重要意义,理解无产阶级宗教政策、宗教工作的合法性与必要性。宗教价值论应该成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宗教历史观
历史观,就是指对全部历史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历史唯物主义是有关社会的发展、结构和动力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有其自身的客观发展规律和动力,社会存在(首先是物质生产)对社会意识有着决定性影响这一基本原理,成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基础。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中,宗教属于社会意识的特殊形态。历史唯物主义使人们有可能:“(一)将宗教视为社会存在之歪曲的反应,并从而(二)揭示宗教的社会根源;(三)以真正的历史主义态度对待宗教,即从社会存在的变化中导出宗教范畴的变化;(四)揭示宗教之上层建筑性质;(五)阐明宗教意识和崇拜对社会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六)确定并采取最有成效的途径和方法来克服宗教,即主要是从根本上改变使宗教再现的社会存在之条件。”在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看来,随着宗教存在的社会根源,特别是阶级根源,即私有制及资本主义社会的消亡,人类的自由与解放终将获得实现,宗教也必将走向消亡,因而对宗教的消灭不仅仅是针对宗教本身,更重要的是必须进行社会变革。由以上分析可知,马克思主义宗教历史观的核心观点是认为历史的主体是人,人在其现实性上不过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能从神的意志或者隐秘的理性等精神因素出发而必须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出发去理解整个历史和宗教史,惟其如此,才能深刻洞悉宗教存在的真正根源,揭示其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本来面目和终将消亡的历史命运。
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历史观是历史与逻辑、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反对任何形式的绝对化,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虽然认同宗教消亡论,但坚决反对不顾一切条件对宗教的强行消灭,这是因为作为社会意识的宗教虽然由社会存在所决定,但本身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需要一定的时间、空间,效果的凸显、效应的释放同样不是马上完成的,甚至在某些时候,新的生产方式代替旧的生产方式也不是一次性结束,还可能出现循环往复(如已经消亡的宗教势力复辟)的情形。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社会,即便宗教存在的社会根源消失了,宗教也不一定会马上、同步消亡。在这个意义上,任继愈先生切中肯綮地指出:“宗教不像疾病,不能用强制力去制止它、消灭它,但随着人们的社会生活的改变、人民生活的改善、科学的发达、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对自己命运的掌握,逐渐地从不自由到自由,从较少的自由到较多的自由,宗教的前途不是越来越兴旺、发达。要想用强力、用行政命令去干涉宗教,要打垮它、摧毁它,这是不了解宗教的本质,是无知、愚昧的行为。”
总而言之,宗教历史观要求将宗教问题放到人的视野之中,以历史的眼光去看待宗教现象,重要的不是神灵、教堂、仪礼等宗教本身的问题,而是新的历史方位之下的现实社会及人的问题。四、结语
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实际上就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主要内容,由宗教本体论、宗教认识论、宗教价值论和宗教历史观构成的理论与实践相统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有机整体。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不仅具有极其丰富的理论内涵,还以其科学性和批判性成为无产阶级政党开展宗教工作的实践指导,从而不断地在实践中被验证为真理。在四个有机构成中,宗教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中最具有革命性和创造性的组成部分。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历史观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唯心主义历史观,主张人的主观意志决定历史的主观唯心主义历史观和主张某种神秘的精神实体决定历史的客观唯心主义历史观。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唯心史观,只能使人们片面乃至错误地把握“人”和“社会”的历史及其发展规律。历史唯物主义是真正科学的关于“人”和“社会”的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在宗教学领域,无论是描述性宗教学还是规范性宗教学,一直以来在历史观方面占主导地位的同样是唯心主义。由于宗教学对作为精神性存在的“神”的问题的关注相对于其他学科而言更甚,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在争夺地盘时占据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最普遍的情形当然就是以“神”之名操控人之命运和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服务于统治阶级利益。古往今来,许多持唯物主义观点的学者受到了宗教势力的沉重打击,但即便在最艰难的时刻他们也从未放弃,依然坚持斗争,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被称为战斗的唯物主义(与“神”之战)在一定程度上也源于此。
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诞生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有学者评价它是“延续了深植于社会历史和人本性的古希腊人文理性精神,尤其是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文理性精神,继承了数千年来人类对宗教予以批判性思考的积极成果,是西方持续数世纪的以宗教批判为主流的社会思潮发展的必然结果”。应该说,这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整体概括和评价是中肯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宗教学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宗教学领域的具象化,自然而然地是具有革命性、创造性和批判性的。但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不是僵死的教条,恰恰相反,它必须在与其他宗教学的对话交锋和宗教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才能体现出其批判性和优越性。以往的宗教学,特别是西方宗教哲学,最为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宗教的本质”“有神论论证”“恶的问题”“命运问题”“理性和信仰的关系问题”等。从事宗教哲学研究的学者往往受过非常严格的哲学和逻辑训练,有的还是历史上一流的哲学家,比如奥古斯丁、阿奎那和康德,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者必须认真对待他们提出的问题及相应的理论论证,否则就会沦为教条式和情绪性批判,无法触及问题的核心。有的宗教哲学家本身就是某个宗教的信众,比如贝克莱、斯温伯恩,但他们的研究是理性的,不能因此将其“拒之门外”,漠然对之。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的研究应做到“知己知彼”,站稳立场,认真对待,平等对话,理性批判,避免纯粹意识形态化、情绪性、口号性的武断表态。本文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基本原理的探究属于论纲式的,实际上,无论是宗教本体论、宗教认识论、宗教价值论还是宗教历史观都有十分丰富而具体的内容,要揭示其科学结构和本质内涵,仍待学界共同努力。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宗教学研究》2023年第04期发布时间:2023-10-18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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