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8月5日电 山西省纪委监委5日通报,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宇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宇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将国有企业视为自留地,靠企吃企,监守自盗,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购买礼品赠送他人,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要求,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和他人在职工招录、职务提拔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并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
王宇鸿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宇鸿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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