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土”之病
16.1%,中国的土地没有病入膏肓,然而这一数字却足以让每一个国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面对这场来势汹汹的土之病,惊慌失措显然非明智之举,我们最先要做的就是了解,只有了解,才能充分重视,进而才能拟定出治疗计划。
1、中国土壤污染概况
(图解国土污染现状)
这份从2005年4月到2013年12月、历时9年完成的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我国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治理刻不容缓。
据统计,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详细]
2、中国土壤污染特征
土壤污染不同于大气及水污染,呈现出了更多污染特征,给修复及治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首先,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察觉。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
第二,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与大气和水体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
第三,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
第四,土壤污染具有难可逆性。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
第五,土壤污染治理具有艰巨性。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则很难恢复。
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详细]
3、中国土壤污染危害
土壤问题之所以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就因为其与大气、水一样,是生态环境维持正常循环的底线。土壤受到破坏,无疑将给人类生存及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最直接的的是,土壤污染将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受到破坏的土壤会影响作物生长,造成减产;农作物可能会吸收和富集某种污染物,影响农产品质量,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长期食用受污染的农产品可能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土壤污染将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
其次,土壤污染还将危害人居环境安全。坐落于污染土地上的住宅、商业、工业等建筑设施可能长时间受到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的侵蚀,从而对居住、工作人员造成损害;土壤污染还可能通过经口摄入、呼吸吸入和皮肤接触等多种方式危害人体健康;污染场地未经治理直接开发建设,也会给有关参与开发人群造成长期的危害。
(在受到污染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房屋,对居民身体健康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同时,土壤污染还会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含污染物浓度较高的表土容易在风力和水力的作用下分别进人到大气和水体中,导致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等其他次生生态环境问题,而这种进入生态循环的土壤污染将更难彻底清除。 [详细]
二、病“土”之缘
土之病终究是人之罪。就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答记者问时,环保部国土部负责人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的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尽管自然背景值高也被提及,但工业化开始前的千百年来,这些地区都相安无事。因此可以说,工矿业和农业的掠夺式、粗放式发展是造成土壤污染的始作俑者。
1、违规排放的工矿业
几年来,家住北京市南三环附近的张玮琪一直坚持买水喝。这种习惯源于2004年4月28日的一场事故。当时在位于北京市南三环的宋家庄地铁建设工地现场,3名工人在地下作业时发生中毒,被送至医院。出事地点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原是一家农药厂,该地土壤长时间受到工业废料污染,积蓄了大量致病毒素。目前,这块土壤的生态修复已经完成,而饮用水水源也并非地处污染场地附近。尽管如此,张玮琪仍无法去除心中的阴影。 [详细]
而去年同一时期闹得沸沸扬扬的湖南“镉大米”一案,工矿业也难辞其咎。在逐步排查了稻米种子、生产环节、周边环境后,调查专家将镉污染的大部分来源锁定于距农田较远的工矿业:工厂排放废气中含有镉,可通过大气沉降影响较远的地方。即使冶炼厂距离远,其排放的废气扩散后也可能随降雨落到农田中。 [详细]
无论是宋家庄的中毒案还是湖南“镉大米”案,实际上都凸显了工矿业生产过程中对土壤造成污染的严重性、广布性与持续性。
(工矿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是导致耕地污染的主要原因)
据此次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其周边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尾矿渣、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堆放等,导致其周边土壤污染。因此,中国大部分土壤污染场地位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工业发达地区。而大量汽车尾气排放也会导致交通干线两侧土壤铅、锌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污染,这使得城市中心地带那些占据商业价值较高的黄金地段均成为污染重灾区。 [详细]
2、不合理的农业生产
与土壤联系最为紧密的产业当属农业,然而,这一生产活动却也是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重要原因。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都极易导致耕地土壤污染。
(灌根净等农药瓶倒在刚浇过的菜畦里)
据统计,中国使用化肥的强度平均每公顷达400公斤(太湖流域曾高达600公斤),平均使用量是发达国家化肥安全使用上限的2倍,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水体污染而设置的225公斤/公顷的安全标准。而施用的化肥中,只有三分之一被农作物吸收,三分之一进入大气,剩余的三分之一则留在土壤中。大量盲目施用化肥已成为一种掠夺性开发,不仅难以推动农作物增产,反而破坏了土壤的内在结构,造成土壤板结,地力下降。
我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化肥使用国,农药需求量在世界范围也内排第一,然而施用只有35%,一半以上的农药污染物进入土壤。长此以往,地力扛不住、环境也扛不住,农业生产“九连增”是有代价的。令人忧心的是,我国的农药施用量每年仍以10%的速度递增。此外,偷偷使用已被禁用农药的现象仍有存在,同时许多劣质、冒牌农药的使用也加重了这一问题。
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表明,2010年全国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达到1184万吨、65万吨,分别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5%、25%,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最主要的农业污染源,是工业固体废物的2倍多。许多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在建立之初就缺乏对畜禽粪便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总体考虑,致使相当一部分畜禽粪便被直接排入河流或随意堆放。而每年近二十吨残留在土壤中的农膜更可使土壤的结构和可耕性遭到破坏,地力下降。三、治“土”之病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治土之病的土壤修复难以一蹴而就,而需技术、法律、资金等多管齐下,经长年累月的巨大投入,方能见到成效。但长久以来,这项工程在中国似乎总在遮遮掩掩中进行。当前,是时候解开这道神秘面纱,大力支持相关产业发展了。
1、土壤也可以修复
土壤修复是使遭受污染的土壤恢复正常功能的技术措施。在土壤修复行业,已有的土壤修复技术达到一百多种,常用技术也有十多种,大致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种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均制定并开展了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计划,因此也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土壤修复行业。土壤的修复的过程相当漫长,当前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需要有不同学科的科学家如土壤学、农学、生态学、生物地球化学、海洋科学以及涉及农业、林业、渔业等有关的生产单位和政府决策者的共同努力。
中国土壤修复市场刚刚起步,技术的提升、修复中二次污染的预防、修复费用的分摊、修复技术标准的制定,都是亟须解决的问题。业内普遍认为,“十二五”期间国内土壤修复产业市场规模将超过1000亿元。《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已颁布实施,土壤修复行业有望进入快速发展期。这阶段内,国家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详细]
2、那些康复的土壤
伦敦和她的“土壤洗衣机”
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处理被金属污染土壤的方法,无非是把土挖走,拉到别处统一填埋。但英国人并不这么想,他们在筹划2012年奥运会时打算将场馆建在伦敦东部——这里的土地遭受了近两百年严重的工业重金属污染,基本已经荒废。伦敦政府的这项可持续性开发计划,要求重新使用80%被污染的土壤,大部分受污染的土地要改造成奥运场馆、公共用地和住宅的基础。
(正在清洗土壤的大型机器,机器将土壤中体积较大的有毒物质清洗出来)
自2006年10月以来,伦敦政府对该块土地的污染情况进行了接近3000次的现场调查,制订了详细的恢复生态计划,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给这块土地上两百万吨土进行“解毒”。首先,在这块土地上超过200栋建筑被拆除,其中按重量计算97%的材料被回收投入重新利用。接下来,接近100万立方米的受污染泥土,使用了创新技术进行清洁,包括泥土清洗和生物降解法。有毒的土壤被挖起,运进巨型土壤“洗衣机”,分离掉沙子和碎石,然后清洗提炼出污染物。再这之后,用超大“电磁铁”分离掉重金属。清洗完的土壤要经过严格的测试和实验室的检测来评估其清洁程度。经过这样清洗的曾严重受污染的土地已经完全恢复“干净安全”的标准,这项工作的负责人表示,清洗过的土壤即使被小孩不小心吞下都决不会问题。 [详细]
(伦敦处理受污染土壤现场,有毒的土壤被挖起,运进巨型土壤“洗衣机”,分离掉沙子和碎石,然后清洗提炼出污染物)
陈同斌和他的蜈蚣草
13年前,一场百年一遇的暴雨,冲垮了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县的30余家选矿企业的尾矿库,历年沉积的废矿渣随洪水淹没两岸,上万亩农田遭遇砷、镉等重金属严重污染,无法耕种。当地政府曾组织村民自发治污,采用撒石灰等传统方式进行土壤酸碱中和,但未奏效。
2005年,陈同斌率团队受邀介入,在当地建立以蜈蚣草为主的植物—物化固定联合修复技术示范工程。截至目前,依托中央专项资金2450万元,这一课题组靠着小小的蜈蚣草,已经在环江县已成功修复1280亩重金属污染农田。原来的“光板地”上已种植了甘蔗、玉米、桑树等经济作物,收成率达到非污染农田的90%,产品亦合格达标。 [详细]
3、利用市场集资金
由于治理土壤污染是高成本的长期工程,资金无疑成为制约土壤修复的一道门槛。根据《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将达300亿元。据了解,中央财政于2010年设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相关权威数据显示,今年中央财政对各地的重金属污染土地修复治理补助资金的预算数为37亿元。资金数额看起来不小,但远远不能满足治理“毒土地”的需要:即使按照最少每亩3万元的修复价格来计算,要修复治理中重度污染的5000万亩土壤也要1.5万亿元。这些钱全让国家出是不现实,只能吸引社会资本,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模式,在融资、信贷等各个方面创新。
吸引市场投资的重要因素在于该产业是否可以将实际需求转化为市场需求,而这一转化的关键并不在于“钱”景有多好,而是由谁来付费。目前土壤修复项目主要包括由政府付费的景观整治,以及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满足居住用地环境标准所开展的场地修复。后者所需修复的土地多为直接购买化工石油等产业的工业用地。一些污染地块在土地出让时已明确了是需要治理的工业用地,在价格上已经把土地修复成本考虑进去,所以名义上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修复工作,但实际修复成本仍然是原企业承担,符合政府一直强调的“谁污染谁付费”原则。这两大市场因为付费者明确而迅速被开发出来。 [详细]
4、用立法保证修复
面对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仅靠土壤修复是不够的,还需将保护土壤制度化、法制化。尽管在《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一些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但其范围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特别是针对污染土壤的预防、整治、修复和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目前仍存在法律空白。因此,应当尽快制定专门的土壤环境保护法,规定专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以及相应的专家组。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法律草案。 在立法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制度,保证立法顺利实施:
土壤污染调查监测制度
调查监测制度是防治土壤污染的一个基础性制度,土壤调查耗时长、过程复杂,要明确调查主体、统一调查方案、规范调查方法,建立土壤污染档案,特别是对已发生土壤污染事故的区域,危险物质作业场所等涉及土壤高污染风险的敏感区域应开展重点调查,为土壤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土壤污染管制区制度
根据污染程度和影响程度不同,将污染区划分为土壤污染清理区和土壤污染整治区,在各管制区内采取不同管制方式。对土壤环境质量超过规定标准,污染呈蔓延趋势或已影响到人体健康的区域,划定为土壤污染清理区域。该区域应当限期清理,清除污染物。相关污染者或者权利人应按环保部门要求限期治理污染,在限定期限内没有完成的,可通过代履行进行。对其他土壤受污染区域,根据土壤用途,划定为一定的土壤污染整治区,分步进行整治。在完成整治前,限制该区域的产业准入。
土壤污染责任制度
土壤污染预防和整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是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期间单位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相关责任;该单位已终止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受让人承担相关责任。同时,依据投资者收益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工业场地流转制度
将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治理、修复作为实施工业场地流转的前置条件,规定在土地出让、划拨前应完成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经调查和评估发现土壤已受污染的,应当明确治理修复主体,并编制治理和修复方案,方可流转。
农用地土壤保护制度
通过相关政策法规推广高效低毒的化肥和农药,指导农民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实施污水灌溉工程的,应确保污水预处理达标后使用。对受污染的农田,在政府组织开展整治前,如尚有可资利用的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公布适宜或不适宜种植农作物名录,对农业生产开展指导。
突发性污染应急制度
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紧急事件发生时,要求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土壤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他有管辖权的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并做出紧急处理,把土壤污染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土壤污染治理基金制度
土壤污染整治周期长、技术难、投资巨大,因此需要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土壤污染整治专项基金,支持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整治与修复。在污染者不明、无力或不愿承担责任时,由专门的土壤污染整治基金来进行支付,整治基金同时保留向污染者追偿的权利。 [详细]
结语
同大气、水一样,土壤也是世间生命赖以生存的底线。在这样一个万物复苏的生发季节,面对遭到不同污染程度的万顷良田,每个中国人怕都难以独善其身。发展与进步是人类文明史的永恒主题,然而这一主题却万不能与守住生存的底线相对立起来。是时候拉住土壤污染这批脱缰野马的缰绳了,是时候全民行动起来保护我们脚踏的这片土地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污染土壤所结出的有毒瓜果定能消失,我们定能还手中这抔黄土以洁净。
(本期话题由求是理论网实习生董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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