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力量是引领社会历史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动力。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历史主动精神”的崭新命题,深刻凸显了增强历史主动之于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意义。“历史主动精神是理解和审视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转变的重要密码,党在领导意识形态建设百年伟大进程中生动诠释了历史主动精神。”[1]网络已成为各种思想观念交锋角逐的主阵地,也是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领域。历史主动精神内蕴着尊重规律的科学态度、抢抓机遇的主动意识和善于总结的理论品格,贯通认识层面、实践层面和方法操作层面。坚持以历史主动精神谋划网络意识形态斗争,能够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斗争的认识自觉、行动自觉和方法自觉,是战略推进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有力巩固网络空间安全性主动权的必然要求。一、科学审视风险:以认识自觉明晰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立足点
准确把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规律,是科学谋划意识形态建设的基础所在,也是打赢意识形态斗争的首要前提。“形势是动态的,蕴含事物的发展规律,指示事物的前进方向。”[2](P27)要有力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就必须首先增强认识自觉,立足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实际状况,明晰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呈现的新特征。“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3](P51)历经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得到初步构建。但同时也要认识到,网络安全形势处于动态的发展过程之中,要牢牢巩固意识形态斗争新形势,就必须对网络空间的存在状态和动向了然于胸。
1.网络空间的自由化提高了意识形态斗争的难度系数
在传统的意识形态斗争中,主流意识形态凭借政治权力能够为意识形态领域确立规则,并对各种思想观念进行有效监管,从而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占据主导地位。然而,网络技术的发展却深刻地改变了意识形态斗争的原有格局,技术正如一把“双刃剑”,给意识形态治理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显现出负面效应,为意识形态斗争埋下诸多隐患。特别是网络空间高度的开放自由,极大地提高了意识形态斗争的难度系数,这集中体现在网络发展对意识形态规则的冲击,以及导致意识形态监管的难度加大等方面。具体来说,这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一方面,技术规则的开放性使信息传播打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了最大限度的传递和共享,从而对意识形态规则进行了一定的颠覆。开放的网络空间改变了传统单一的信息传播方式,打破了过去的信息灌输模式,使不同主体的思想表达渠道更为畅通和快捷,任何人可以随时上网接收、捕捉和浏览各种信息,并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网络的开放性真正实现了多对多的思想交流互动,这种传播模式“使以‘宣传嵌入社会’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意识形态工作模式与新的媒介格局和舆论生态之间出现了‘脱嵌’现象”。[4]多元主体参与信息的生产与传播,在无形中弱化了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传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化功能难以精准发力,增加了疏通和化解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风险点的难度。另一方面,网络空间样态的虚拟性推动意识形态斗争由“明争”转向“暗斗”,增大了意识形态监管的难度。“维护网络安全,首先要知道风险在哪里,是什么样的风险,什么时候发生风险”。[5](P17)但在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攻击更具迷惑性和欺骗性,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使得各类主体隐匿于后台,并且可以通过加密和代理等手段规避身份溯源,增加了信息溯源的难度。加之网络的爆炸性传播和个性化推送,难以实现对复杂信息的逐一筛查,从而极大地增加了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预测和应对工作的难度。
2.网络主体的多元化增加了意识形态斗争的干扰因素
意识形态斗争究其本质,是行为主体由于在阶级利益上存在根本不同而在思想领域产生的对立、冲突和竞争,意识形态斗争的对象主要是敌对势力及其代言人。与传统媒体时代意识形态斗争对象的真实在场不同,网络主体的存在样态呈现多元化和大众化,各种声音构成了极其复杂的舆论场,网络舆论生态环境更具复杂性,意识形态斗争的干扰因素显著增多。
首先,网络发展为其他意识形态的活动和发声拓宽了渠道,进一步推动着权力结构的调整。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各种意识形态无不力图在权力关系中占据主要地位,以便于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在网络空间中亦是如此。网络推崇自由和个性,赋予社会大众更多的权利,推动着权力格局的重塑。特别是新媒体的迅速发展,放大了舆论的辐射效应,前所未有地考验着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具有“去中心化”特点的网络空间也给敌对意识形态的生长和蔓延提供了“温床”,不仅使得信息监管和治理难上加难,而且为其控制舆论导向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而使网络空间舆论生态愈加复杂。其次,技术的发展使网络参与主体空前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意识形态斗争的敌我界限。习近平曾指出,“新闻客户端和各类社交媒体成为很多干部群众特别是年轻人的第一信息源,而且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源。”[3](P81)在网络空间中,网民能够自由发表观点和见解,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价值观念都必然会在网络中显现,不同身份、不同知识背景的网民在网络平台上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有些网民缺乏独立思考能力,价值观念容易受到其他意识形态的左右和裹挟,从而成为敌对意识形态的“牵线木偶”。如此便导致在网络空间战场上,思想文化斗争的敌我界限出现一定的模糊,如果没有强大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难以准确识别对方是普通网民还是敌对意识形态,从而对意识形态斗争提出了新的难题。
3.网络内容的娱乐化加大了意识形态斗争的认同难度
从意识形态斗争的基本规律来看,斗争的焦点在于争夺人心和争取认同。“当前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斗争主要表现为‘认同竞争’,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在价值导向、社会控制与整合、政治合法性等基本功能方面展开激烈较量。”[6]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推进网络内容建设和依法治理,网络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认识到,错误思潮不会甘心销声匿迹,而是会不断改头换面、卷土重来,借助娱乐化内容施加影响便是错误思潮改头换面的重要方式。
一是娱乐化的信息内容暗藏着意识形态攻势。敌对意识形态为躲避围剿,以更加复杂的方式蛊惑人心,尤其是通过娱乐化景观呈现,巧妙地融入人们的日常娱乐之中。不良社会思潮借助娱乐内容来开展思想渗透,使网络意识形态渗透更具隐蔽性,例如历史虚无主义借助娱乐颠覆、恶搞等形式进行渗透。通过披上娱乐化的外衣,错误思潮的欺骗性和杀伤力明显提升,从而更加考验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能力和引领能力。二是一些网络娱乐化内容助推资本与技术的合谋,加大了主流意识形态“边缘化”的风险。一些资本以博人眼球获取经济利益为目标,通过技术,在互联网传播非主流思想,把低俗、媚俗、庸俗等网络内容推送至网民。一些资本与技术合谋对网民进行“精神操控”,使其更易沉迷于“娱乐”狂欢中,遮蔽主流意识形态的引导。三是部分网民本身意志薄弱,在不良网络内容的浸淫下极易发生价值取向的错位和扭曲。习近平指出:“互联网是一个社会信息大平台,亿万网民在上面获得信息、交流信息,这会对他们的求知途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产生重要影响。”[5](P6)当网络平台充斥大量娱乐化内容时,网民容易将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作为价值取向,甚至抨击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崇尚资产阶级的价值观念,从而模糊了阶级差别,淡化了国家认同,弱化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4.网络文化的圈层化加剧了意识形态斗争的复杂程度
习近平反复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做人的工作,“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做网上工作,不能见网不见人,必须下大气力做好人的工作。”[3](P77-78)在传统媒体时代,党和政府可以实现对媒体的有效领导,将主流意识形态传导至人民群众之中,使社会有统一的价值导向,进而为意识形态斗争提供坚实保障。但在网络智能算法的应用下,“信息茧房”的负面效应渐显,网民强化自身对特定事物的态度与立场,在“圈层化”的壁垒中视野窄化甚至极化,难以形成统一的价值导向和坚实的认同基础,影响意识形态建设的最终效果。
一方面,网络智能算法操纵信息生成“信息茧房”,存在淡化网民对主流意识形态认知的可能性。基于用户需求的个性化智能推荐,网络信息能够根据用户习惯、场景、时间等条件实现“全方位”“精准化”的智能推送。在“个性化”标签的掩饰下,网络受众获取到为自己量身定做的信息内容,但智能算法不仅未能使网民享受到网络空间浩瀚的信息,反而使其处于一种碎片化、窄化的信息接收状态,不自觉陷入“信息茧房”中。人们沉溺在过滤异质信息的“气泡”中,缺少独立思考及对主流意识形态的系统认知与情感认同,弱化了网络意识形态认同建设。另一方面,开放的网络舆论平台容易滋生封闭与固化的圈层群体,阻碍共同思想基础的形成。网民以独立的个体存在于网络空间中,他们需要在网络中寻求价值归属感与情感认同,即寻求与其有共同习惯、性格、思想等特质的“圈层”,致使公共领域趋于个性化,甚至产生群体分化与隔阂。“圈层化”内的人们只注重内部交流而对外界信息漠不关心,这就容易产生自我封闭和思维局限,导致众多网民陷入均质性的信息环境中而不自知。圈层化程度的加深使“圈内”网民愈加排斥群体外的价值观念,长此以往,容易导致网民共同体意识逐渐丧失,难以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主流意识形态上来。二、主动抓住机遇:以行动自觉夯实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支撑点
历史主动精神不仅表征为聚焦实际、把握形势的科学态度,而且还从认识层面上升到实践层面,体现为善于把握历史机遇期、战略关键期的行动自觉。习近平特别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在机遇面前主动出击,不犹豫、不观望”。[7]新时代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网络发展,并且提出了网络强国战略,在管网用网治网方面进行了战略思考和系统布局,为进一步推进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提供了难得良机。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应当充分捕捉和有效利用这一战略机遇,依托网络强国战略系统谋划意识形态斗争,以建设网络强国为契机推进治理方式的创新,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1.强化理念支撑:以新型网络安全观指引方向
理念是行动的指针,对于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具有先导性作用,影响着实践活动的方向和效度。立足大局,习近平审时度势地强调了意识形态的极端重要性,从“立心”“立魂”的角度凸显了意识形态工作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关键作用。网络意识形态关乎意识形态工作大局,习近平指出,互联网“一方面可以造福社会、造福人民,另一方面也可以被一些人用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5](P15)因而,打好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仗,要以历史主动精神把准网络意识形态的定位,树立科学、整体、动态、协同的网络安全观。一是要树立科学的网络安全观。网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没有网络安全,国家安全也就无从谈起。要科学认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培育维护网络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网络发展造福人民、造福社会。二是要树立整体的网络安全观。网络与其他各个领域密切相关,网上的思想波动源于社会现实,同时又具有影响社会发展的能量。维护网络安全,不单是维护国家网络不受侵犯,更是要以网络安全为抓手维护国家安全。三是要树立动态的网络安全观。网络信息具有海量呈现和迅速更替的特征,网络领域的社会思潮也会不断变化形式并更新内容,因此必须牢牢把握各种思想文化的发展动向,对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形势了如指掌。四是要树立协同的网络安全观。网络不是单个群体的事情,已深刻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既要网络发展又要网络安全,既要网络自主也要网络开放,既要网络管理也要网络服务,要带动全社会协同发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安全。
2.铸牢文化支撑:推动网络思想文化繁荣发展
文化与意识形态紧密相关,建强筑牢网上思想文化阵地,营造网络思想文化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是驾驭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掌握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的战略抉择。习近平指出:建设网络强国,“要有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繁荣发展的网络文化”。[3](P34)这一论断对于在网络空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特别是铸牢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文化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要加强根本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建设,为网络文化繁荣发展提供制度支持。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目的就是要确保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空间的思想文化阵地。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特别是首次提出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命题和任务,为在网络空间打赢意识形态斗争提供刚性约束。其次,推动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从生产端入手大力提高优秀网络文艺作品的供给量。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绝不能对其放任不管。要有效开展意识形态斗争,就必须深刻把脉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8](P45)通过做好文化生产创作的统筹规划,有力提升优秀网络文艺作品的“占有率”,为广大网民提供丰富且健康的精神食粮,进而增强社会大众对于主流思想文化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再者,将网络文明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来谋篇布局,不断筑牢网络思想文化阵地。网络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更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领域。打赢意识形态斗争要将基点放在建设上,坚持发展和治理相统一、网上和网下相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从而有效集聚向上向善的力量。
3.强化人才支撑:高度重视网络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现实社会中的意识形态斗争持续向网络蔓延,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斗争愈演愈烈,引发了又一轮力量角逐。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建设网络强国,没有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没有人才创造力迸发、活力涌流,是难以成功的。”[5](P23)为了在激烈的意识形态斗争中夺取胜利,就必须下功夫加强网络人才队伍建设,形成立场坚定、本领高强的斗争力量。为此,要从网络安全队伍、理论人才队伍和宣传队伍等方面优化布局,打造复合型、专业型的意识形态作战队伍。一是要加快网络安全人才的培养,壮大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力军。面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明枪暗箭,首先要着力培育能够有力阻断意识形态渗透和捍卫网络空间主权的安全力量,在日趋激烈的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中打开局面,扫清障碍,有效回击和挫败敌对意识形态的侵袭。二是要积极培育高素质理论人才。维护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必须建设一支政治立场、思想道德与理论素养兼具的马克思主义人才队伍,依靠其过硬的理论素养,发挥示范力量,引领网民的价值观念,提升网络大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度。三是加强网络宣传领域人才的培养,打造一批网络宣传方面的主力军,在纷繁复杂的网络上占领思想舆论制高点,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弘扬社会正能量。最后,要注重人才队伍的整合,充分整合诸如网络舆论分析、网络语言分析、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及网络传播等多领域的专家、人才、技术人员等力量,使其加入网络意识形态建设中,夯实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人才基础。
4.巩固基础支撑:大力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网络基础设施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为主流意识形态提供安全保障。从世界范围看,网络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国家更多的作为信息的输出者而存在,而发展中国家因为网络技术的相对落后,通常作为网络信息的接受者而存在。当前,中国是网络攻击的主要受害者之一,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侦察和攻击行为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加强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当务之急。因此,要打赢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必须建设更加完善的互联网意识形态基础设施,为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提供有效保护。一是要提供更普惠的网络基础设施服务,扩大互联网服务的受众,用更强的技术支持、更有力的政策保障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开辟更多元的网络通道。与此同时,也能为网民提供更方便、更省时、更简易的网络参与路径,从而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网络传播的实效性,增进社会大众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接受。二是要着力补齐网络基础设施短板。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密防范系统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8](P53)增进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必须要着力补足网络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特别是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威胁和破坏。三是要积极谋求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可以预见的是,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存在并激化潜在的风险。要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必须要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并且主动参与网络规则的制定中来,拓展主流意识形态在国际场域的影响版图。
5.完善法治支撑:以法治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
法治是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推动网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是打赢意识形态斗争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强调,“要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继续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3](P45)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应当强化网络监管和治理。网络新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实行一个标准、一体管理,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提供重要保障。一方面,要健全网络空间法规体系,不断填补这块“新疆域”的立法空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依法治网,并且加快了网络安全方面的立法进程,出台了一批法律法规,使网络空间的法治化进程得到有力推进。网络空间的安全形势快速发展,要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必须不断与时俱进,建立起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法律体系,促进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必须严格依照法律适用,强化意识形态安全执法力度,发挥法律规范体系的警示作用和示范作用,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制裁和惩戒。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斗争过程中,应当坚持用法律法规对触碰安全底线的言论和思潮进行有效的管控与惩处,肃清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不正之风和不良行为,肃清互联网乱象,打击虚假舆论主体,还原风朗气清的网络氛围。三、善于总结经验:以方法自觉找准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关键点
历史主动精神之所以具有超越时空的接续性,就在于它在方法操作层面凝练了实践经验,因而能够突破时空限制,贯通历史、现实与未来。正如习近平指出,“网络生态持续向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8](P10)新时代以来,我们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紧紧围绕阵地、舆论、人心和技术等意识形态斗争的关键要素发力,推动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转变。以历史主动精神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要求将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方法,不断形成破解现实难题的工作思路,推动内在精神转化为改造世界的强大力量,为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提供方法利器。
1.以坚持弘扬正能量为总要求,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阵地战”
阵地是打赢意识形态斗争的基本依托。习近平强调:“我们的同志一定要增强阵地意识。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3](P52)在网络空间中,要牢牢巩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态势,就必须始终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唱响主旋律、集聚正能量,发挥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引领力。首先,要旗帜鲜明地传播主流价值观念,使正能量始终充盈网络空间、占领网络阵地。习近平指出,要“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5](P9)在网络空间中,充盈的正能量不仅符合网民的精神需求,也是打好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根本之策。要持续以正面宣传壮大正能量,有效引导网络行为,有力传播主流价值观念,坚定网民的主流价值和理想信念。其次,坚持正面宣传和舆论斗争相统一的原则,推动“红色地带”持续发展壮大。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一方面要用风清气正的思想文化引导思想舆论,拓展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借助网络语言把宏大的理论体系转化为易懂的大众话语,增强主流思想文化的亲和度,维护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坚持与错误的社会思潮作斗争,敢亮剑、出重拳,不断压缩“灰色地带”“黑色地带”,巩固和拓展“红色地带”。
2.以化解舆情风险点为关键,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舆论战”
网络作为开放的空间,多对多的传播方式会将信息影响无限放大,使网络舆论生态更加复杂,同时也增加了网络舆论的突发性,任何一个敏感点都可能引起舆情突发。可以说,网络舆论场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战场,掌握话语权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中之重。习近平强调,“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我看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宣传思想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的,人在哪儿重点就应该在哪儿。”[3](P51)如何增强舆论引导力,如何高效地回应网络舆情并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功能,是新时代意识形态斗争的关键。第一,回应网络舆情,要及时、权威,抢占先机。网络舆情具有较强的扩散性,互联网催生了诸多新媒体平台,能够以快捷的方式呈现海量的资源,实现便捷的信息传播,从网络空间蔓延至现实社会。因此,要“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8](P44)在网络舆论引导的过程中,要善于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做好及时、迅速的舆论回应和引导,使意识形态安全得到切实维护。第二,将网上网下两个场域联系起来看,回应网络舆情的过程中也要同步处置现实问题。网络舆情往往以线下事件为导火索,具有现实性。尽管数字时代的信息更新速度比以往更快,但也应当认识到,较大的舆情事件不仅难以管控,而且就算将舆论热度降低,如果事件没有得到妥善处置,仍有可能在现实社会中引发较大的舆论风波并持续发酵,将地区性的事件演化为全面参与讨论的“热话题”。因而要同步处理好现实问题,及时对现实事态发展进行通报和回应,不断跟进网络舆情动态。第三,完善舆论应对的体制机制。在应对突发性社会舆论时,各级党委和政府应以历史主动精神审视现实问题与网络舆情,构建相对完善并高效运转的舆论应对体制和机制,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
3.以构建社会同心圆为着力点,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人心战”
人心向背是打赢意识形态之争的关键,要接续取得意识形态斗争的胜利,应当以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为着力点,巩固主流意识形态的民心基础。为此,要将“以立为本”作为开展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基调,满足网民的需求,回应网民的期待,最大限度凝聚思想共识,增强意识形态凝聚力。其一,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在网络空间走好群众路线,主动关注网民动向。习近平强调:“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5](P7)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多上网了解民众的关切与诉求,贴近群众生活,增强广大网民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可,筑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群众基础。其二,要调动广大网民群体的主动性。网络空间的主体性为网民发表各种言论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渠道,要调动广大网民的力量,共同参与到意识形态斗争之中。但同时也要善于发现网民中的消极思想、错误认识等,并且针对其开展工作以团结各种力量,使广大网民的价值观念统一到主流意识形态上来。其三,高度重视重点人群的思想动向,充分发挥其在意识形态斗争中的作用。例如:专家学者、意见领袖、明星网红等重点群体,他们往往能对网民的舆论取向产生强有力的影响,要团结带动各类群体建设网络意识形态共同体,壮大网络正面声音,坚决打赢意识形态斗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引领力。
4.以提升核心战斗力为突破口,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技术战”
信息技术是网络意识形态形成的基础性条件,相较于传统意识形态斗争,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更加需要过硬的技术力量作为支撑。因此,习近平明确指出:“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5](P10)掌握先进的网络技术并在意识形态斗争中使其为我所用,对于开展意识形态斗争事半功倍。因而,必须将掌握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作为支撑意识形态斗争取得胜利的关键基础。一方面,提升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以此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攻防力量。在激烈的意识形态斗争中,攻防力量必须要实现对等甚至占领先导,如果在面对敌对势力的技术霸权时无力招架,势必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处于劣势。要打赢意识形态斗争,必须要有强大的技术力量作为保证,要致力于掌握关键技术,这是逐步扭转在技术上的相对被动局面的基础,也是打赢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杀手锏”。因此,必须要攻克前沿技术,“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8](P35)要加速推动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准确把握信息技术发展风向,提前科学布局,对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做出战略性安排,制定出核心技术突破和发展的重要方向和重点领域,努力减少网络技术差距的鸿沟甚至要实现“弯道超车”,整体提升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攻防能力,不断塑造意识形态斗争的技术优势。另一方面,强化技术赋能,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由于社会思潮渗透的形式多样复杂,思想宣传的载体需要更新,主流意识形态引领的路径需要创新,催动意识形态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升级,以技术提高对意识形态风险的感知、预测和防范能力。
(作者简介:王永贵,南京师范大学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3年第4期发布时间:2023-05-22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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