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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五一:宗教道德能够拯救“社会道德危机”吗?

字号+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2012-07-23 13:23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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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五一:宗教道德能够拯救“社会道德危机”吗?

  当前思想界,有某些学者论证说,现代中国的种种社会问题,“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是“信仰危机”,能够拯救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最佳途径就是宗教。我认为,宗教文化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一种亚文化,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如何引导其发挥积极作用,如何抑制其消极作用,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然而,当前有一种高调的“宗教道德救世说”,旨在喧宾夺主,意图推崇宗教道德成为当前中国社会道德建设的主导话语。依我看,这种高调的“宗教道德救世说”,大多来自西方的一神教。我们应当大声质疑这种文化传教的声音。在这里,我简要地论述四个观点。

  第一,宗教与道德属于不同的范畴。

  我认为,宗教教义的核心理念是有神论。有神论与无神论,在哲学上是相对立的世界观。两者之间的争论涉及的是事实真相问题,是那种世界观更接近真理或那种世界观更趋向谬误的问题。 各种有神论形态的特点是,相信有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并依靠祈祷这种神秘力量改变自然和社会的现状。人和自然、社会异己力量的矛盾,是一对永恒的矛盾。理智的人们知道,这个矛盾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只能靠科学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推动社会的发展。虽然神秘主义和科学理性精神,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存在着十分复杂的关系,但是有神论与无神论,这两种世界观与道德建设之间都没有必然的联系。每一种伦理道德体系都是建立在相应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

  现在,有学者高谈宗教的道德属性,认为信教者都是行善的,提倡依靠宗教维护社会秩序,协调人际关系,这种说法不仅在哲学上逻辑不通,而且既不符合历史也不符合现实社会的事实。

  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社会统计数据不支持信教群体的平均道德水平高于不信教群体。比如:台湾地区的法务部门曾对诈欺犯和盗窃累犯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这两类罪犯的宗教信仰分布与台湾成年人口的宗教信仰分布相差不大”,“其中诈欺罪的宗教信仰尤其接近”。

  其实,某些保守的宗教教规引发的神职人员犯罪,已经成为社会问题。2006年,我到美国波士顿大学世界宗教与文化研究所参加学术研讨会。会上,一位天主教的平信徒讲述了美国天主教神父娈童丑闻引发的教会危机。美国最大的天主教区——洛杉矶教区,面临着485起性侵犯指控,赔偿金额预计将超过5亿美元。这一数字打破美国天主教教区为性丑闻支付的赔偿纪录。众所周知,许多天主教区因法律赔偿而破产,连教皇也被受害者告上刑事法庭。

  像天主教、佛教这样的宗教,支持禁欲,出家者,担任神职者,不许结婚。虽然从宗教道德的角度,认为是高尚的行为,但是《孟子》曰:“食、色,性也”。禁欲压制人性,必然导致许多悲剧。如果反抗压制人性,是不正常的渠道,就会造成社会危害。对于那些因遵守戒律而终身独身的信仰者,我们抱着深深的尊敬,然而那种“信了教道德就高尚”的说法,在这里显然缺乏说服力。

  第二,宗教道德的历史局限性。

  研究各种宗教戒律,我认为,大体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每个宗教特有的道德戒律,另一部分是与世俗道德兼容的规范。在宗教教义中,其特有的道德戒律是第一位的,是绝对至上的,;而与世俗道德兼容的规范是次要的,是从属性的。

  宗教道德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排他性,特别是一神教的戒律。比如:基督教道德的第一要义就是崇拜上帝。《圣经.马太福音》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这就是说,只有信仰上帝才是最高的道德,否则就是没有道德。而每一种宗教都有自己特殊的教义,都认为只有自己信奉的神灵才是最神圣的。信教者越执著,排他性就越强烈,因此教派冲突往往十分酷烈。这些流血杀戮惨案违反了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

  中世纪,许多基督教徒认为犹太人杀死了救世主耶稣。十字军东征,为耶稣复仇就成为战争的重要旗帜。在为耶稣复仇的名义下,许多欧洲基督教徒不断发动迫害犹太人的事件。对犹太人的迫害发展到顶点,就是罗马教廷的教皇纵容希特勒的大屠杀。我们注意到,不久前,罗马教廷的教皇向犹太人道歉,道歉自然是好事。但是从这里,我们怎么也得不出“信了教道德就高尚”的结论。

  人们说宗教是劝善的。一般来说,也有些道理。但是宗教不仅仅是劝善的。每种宗教都有自己特殊的追求,然而这种特殊的追求却往往将“善意”变为恶果。比如道教,它的宗旨是得道成仙。成仙的方法,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吃丹药,一种是自我修炼。汉代有诗云:“吃药求神仙,反被药所误。”在中国历史上,被仙丹所误的生命,难以统计。有案可查的,唐代皇帝因吃丹药而死的,就有八、九位。其中包括那位英名盖世的李世民。 像得道成仙这种不能实现的追求,必然带来许多道德问题。从古到今,各种灵异巫术,弄虚作假,骗财骗色,屡禁不止。如日前成为新闻焦点的四川道长李一事件。

  我们认为,以鬼神存在为基础的世界观,不符合客观事实,依据有神论确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损害人的尊严,贬低人的价值,压制人的创造,使信仰者容易受到自命神灵代表者的控制。宗教道德建立在对超自然力量信仰的基础上,而人文主义的道德建立在尊重理性和社会规范的基础上。

  从历史进步的长河来看,人类社会的道德并不必须依赖超自然的神学教义,也不要求必须依靠神灵的制裁。科学的探索不会导致人类道德体系的瓦解,人文主义的理性精神,可以为人类社会提供高尚的道德价值体系。

  第三,人文主义道德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科学无神论以科学和理性支持其真理性,有神论则以虚幻和非理性反映其荒谬性。无神论就是实事求是,认为世界上没有鬼神上帝,也没有天堂地狱,不存在任何超自然的力量;人类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正如《国际歌》中所唱的“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中国无神论学会的前理事长任继愈先生曾对我说:“中国无神论学会责任重大,它关系到上层建筑问题,关系到国家兴亡问题。因为科学无神论是我们国家的立国之本。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和建设,把马克思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就是要劳动人民自己解放自己,创造幸福。如果科学无神论在我们国家站不住、立不稳,老百姓安身立命要靠求神,那么我们立国就失去了根本,就可能国家衰败。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科学无神论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前提和思想基础。科学无神论世界观诞生在近代自然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彻底否定了神的存在。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科学无神论发展的高级形态。它进一步指出鬼神观念存在和传播的社会根源,只有消除有神论赖以生存的现实基础,人类社会才能最终抛弃有神观念。 一个时间以来,有种舆论,力图把科学无神论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剔除出去,这是危险的,既不符合人类历史和当代社会世俗化的潮流,也与中国的人本主义传统相悖。

  我们的时代精神是振兴中华的民族精神和现代文明。从中国传统的人本主义走向“科学与民主”的现代精神,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无神论的唯物世界观和积极人生观,占有重要的地位。党中央一再指出:要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要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科学无神论的作用不容忽视。

  我认为,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是人文主义道德发展的高级阶段。最近,“平民英雄”的“最美”事迹,感动了千千万万的人。这些最美的中国人是时代楷模,是雷锋精神的接力传承,是我们要大力倡导的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旋律。

  第四,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自90年代中叶以来,随着宗教热的逐渐升温,一些人士极力推崇某种宗教文化,将其诠释为“道德的源泉”、“民主的根基”、甚至是“科学的前提”。还有一些权威人士大力倡导“文化神学”,并积极推动这种“文化神学”成为国家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学术方向。这种思潮已经开始影响政策制定和舆论导向。

  教育是文明的摇篮,承担着未来的希望。国民教育系统肩负着培养青少年一代的重任。培养科学无神论的世界观,是全民族的素质教育工程。然而,近些年来,在当代中国的公共教育领域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受到公开挑战。从“人体特异功能”的盛行一时,到今天设置神学讲坛、校内传教,对国民教育体系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随着“宗教热”的兴起,宗教在高等院校的传教活动逐渐由秘密转向公开,特别是基督教汉语神学运动,进入大学讲堂和国家研究机构。北京一所著名高校,聘请外国神学家长期开课,讲授《圣经》。一些传教士以教授的身份登上大学讲台,组织出版传教著作,如:北京某著名大学翻译基督教丛书,出版美国威廉.邓勃斯基的《理智设计论》,大力推销这种现代版的神创论——智能设计论。出版单位竟是中央编译出版社。根据学者的调查,在当代中国大学校园里,海外基督教教会成为传播福音的主要力量。校园基督教传播的组织形式是不断建立发展校园团契。而网络传教成为其重要的虚拟形式。校园基督教传播隐性方式是进入教学领域,进行文化宣教。这样扩张态势的传教中,大学生基督教徒出现比较快的增长趋势。有些博士成为职业传教士,还有北京某名牌大学的副教授担任家庭教会的长老,将三自爱国教会的神学建设视为异端,指责爱国教会是“爱国不爱教”。近日,北京一所著名高校的教授竟向中央主管部门建议,开放国家重点大学,与神学院合作,培养神职人员。培养神学人士是神学院的职责。站在国立大学的讲坛上,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传播宗教,属于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是国家三令五申的重要法规。

  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2007年11月,中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的意见》,再次重申“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特别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是,近期,党中央关于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的文件。我认为,其中有三句话特别醒目。第一句是“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第二句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第三句是“把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抵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的基础性工作。”这是前所未有的重要举措。可见,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已经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提上当前的工作日程。

  我们反对宗教信仰向教育领域渗透,是贯彻“政教分离”的国家法律,是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不是对宗教信仰者的敌意。信不信教,应当完全成为个人的私事,信仰是公民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但是在国家的决策上,没有上帝和神灵的位置。真理只有一个,需要勇敢地捍卫。无神论对有神论的批判,是人类社会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的自我批判、自我提高,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网编:客卿

 

发布时间:2012-07-23 13: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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