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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艳:传统生态文明观四问

字号+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2012-09-17 08:49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李艳艳:传统生态文明观四问 '...

李艳艳:传统生态文明观四问

  历史进入21世纪,当我们在赞叹并享受着人类文明带来的诸多创造与进步的同时,中西方学界也始终在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着严肃的反思。基于对不断恶化的生态现实和人类未来的深切关注,生态文明始终彰显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为核心的价值观,从而使其成为当代中西方理论界关注的焦点,并演变为众多理论流派。比如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态文明理论在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从“生存主义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到“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发展阶段,形成了生态哲学、生态经济学、生态政治学、生态伦理学等诸多学科论域。在社会主义中国,党在新的世纪也陆续提出了“建设生态良好的文明”的发展目标,并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鲜明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理念,将其正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性建设布局。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呼唤意味着全球生态文明时代的到来。

  然而,毋庸讳言,到底如何理解生态文明,进而如何建设生态文明,在这类基本问题上传统生态文明观的一些基本观点有待商榷。尤其是,在对生态文明的发展阶段、价值目标、基本要求、实现途径等根本问题上,传统生态文明观把生态文明看作是工业文明的替代品,仅仅基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视角理解生态文明,进而认为生态文明建设就仅仅是指按自然规律办事,只能依靠经济技术手段才能奏效。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下对这些基本观点进行反思,从而对这些观点及其理论根据提出了四大诘问,当前应该对此给予及时的回应、辨误与超越,揭示生态文明的本真意蕴,树立科学的生态文明观,这是一项保证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进程和效果的十分紧迫的时代课题。

  诘问之一:生态文明是替代工业文明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吗?

  传统生态文明观认为,生态文明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人类文明新形态。[1]28并据此断定,生态文明与工业文明在历史时序上是继起和替代的关系,当今人类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阶段。持这种观点的重要依据是,工业文明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根源。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以赚钱为唯一目的,使企业环境治理成本外部化,仅把自然物当成可以买卖的资本;工业文明的生活方式崇尚享乐主义和消费主义价值观,使人的贪婪天性极度膨胀,以致多数人以对自然物的最大限度占有为首要人生目的。在这种逻辑映射下,解决生态危机就必须首先消除工业文明。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观点存在三个方面的认识误区:一是,生态问题并非工业社会所独有,在前工业社会就已经存在。如何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问题自人类诞生以来就已存在,与人类生产实践的历史进程相伴相生,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曾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个人对自然的关系”是“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2]519可见,人类为了满足衣食住行的需要,必然要改变自然界的本来面目,使自然界日益符合人的需要。人类在利用自然过程中生产工具不断进步,这就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破坏自然”与“改造自然”的能力同时不断提升。例如,早在公元前9000年的原始采猎经济时期,人类就懂得用火、石器工具来利用自然;到了农业经济时代,青铜器、铁器工具发明和使用于开荒、种植、畜牧,使人类在破坏自然原貌的同时,创造了繁荣鼎盛的华夏文明、古印度文明、古埃及文明、巴比伦文明、玛雅文明。不过,原始文明、农业文明时代的生态问题,并没有造成自然界的生态承载力极限,没有影响到人类的持续进步。只是到了近代以后,随着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迅速扩张,生态问题才逐渐恶化为全面性、不可逆性的生态危机。

  二是,导致生态危机的元凶不是工业文明,而是以赢利为目的的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有观点认为,工业文明创造了一个物质丰盛的时代,也给人类带来了愈来愈发沉重的生态压力。这种观点的偏颇之处在于,混淆了工业文明与资本主义工业文明、社会主义工业文明的界限,割裂了工业文明的一般共性与具体特殊性的关系。就本质而言,以资本为导向,还是以人民为导向,是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与社会主义工业文明的根本区别。在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条件下,资本家为了获得高出社会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必须提高机器、厂房等固定资本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设备生产尽可能多的工业产品。在这种“投入—产出”的资本逻辑指引下,利润最大化是决定性的最终生产目的,生态自然只能作为献祭品匍匐在资本的脚下。然而,在社会主义大工业生产条件下,工业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按需生产、按劳分配使人的尺度、自然的尺度都被纳入生产的计划安排之内,从而保障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相对协调状态。可见,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才是导致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

  三是,生态危机并非人类天性的必然产物,而是现代人的贪婪所致。有观点认为,人类贪欲致使生态危机不可避免。然而回顾历史发现,无论在中世纪的西方社会,还是古代中国社会,禁欲、节俭都是基本的价值观,是人性的集中体现。在这种“物欲有罪”的思想指导下,人类不会无限度地向自然界索取,更不会随意破坏自然,甚而诞生了基督教生态关怀、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只是到近代资本主义发展以后,启蒙运动使自由主义、人类中心主义、消费主义观念深入人心,“才使对财富的贪欲成为无止境的和永远无法满足的”[3]184,才使控制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成为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从那时起,贪婪才作为人性的特征,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合法化的思想基础。

  实际上,从发展阶段来看,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的应有之义,是21世纪工业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其理由如下:一是,工业文明不能覆灭。历史经验表明,超越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只有工业文明扭转了人类在自然面前的被动地位,以科学技术及机器大工业为特征的工业文明使人类获得了对于自然的能动地位。这体现在,人类不再靠天吃饭,把直接获取的自然物作为生存资料,而能够主动运用科技手段和机器设备,充分利用自然物不断创造无限丰富的新物质财富。可以说,若没有以机器大工业为载体的工业文明,人类则只能重新回到刀耕火种为温饱而挣扎的境地。这种历史的倒退,断然不为不断进步的人类史所允许。

  二是,生态文明是新型工业文明的内在要求。毋庸置疑,现代工业文明应该经历生态转向,自觉担负起保护自然生态的责任。但是,生态转向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用生态文明替代工业文明,而是指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展具有可持续能力的新型工业文明,使工业文明担负起生态环境责任,“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4]16

  诘问之二:生态文明的价值目标就是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吗?

  由于以解决当今世界工业文明体系中的严重生态问题为着眼点,传统生态文明观认为,生态文明旨在通过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5]46其基本依据是,生态文明就是在人与自然关系失衡的现实背景下提出来的,当然要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目标。毋庸置疑,这种观点具有合理之处,它肯定了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突出了人类应履行生态保护的责任。

  但是,这种观点存在的认识误区也很明显:一是,仅把自然作为人类的改造对象,忽视了人也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该观点把人与自然作了绝对的主客二分,把人看作“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狂妄地认为自然仅作为人类的改造对象才有价值。然而,历史唯物主义启示我们,“人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2]525“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6]560。因此,自然界的变化发展不仅体现人类活动的规律,还必然体现自然界自身的运动发展规律。若割裂尊重自然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片面强调人类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人类能动性活动,可能会使生态文明建设背离自然界自身的规律,建设良好生态的目标反而欲速则不达,甚至适得其反。

  二是,孤立地仅把生态问题看作自然环境问题,忽视了生态问题的社会属性。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无疑要体现为自然环境的改善,但是生态文明却不能仅仅依靠治理污染、节能减排等人类对自然界的直接改造活动就能实现,还要通过培育社会生态意识、建立社会生态制度、提升社会生态管理方式、加强社会生态教育等属于社会发展范畴的措施来进行系统性、综合性的建设,否定生态文明的社会属性,单纯寄希望于节能、减排、治污,难以真正实现生态文明。

  实际上,从价值目标来看,生态文明不仅要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要保障每个人公平享有生态权益。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关键在于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对此,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人对自然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人的关系。”[2]184,只有通过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合理化,保障每个人公平享有生态权益,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类为了直接从自然界获得食物,生态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地区的砍伐森林、草原荒漠、过度开垦,往往可以通过植树绿化、退耕还林的方式使生态环境得以恢复。然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生态问题逐渐演变成了以环境污染、资源枯竭为特征,具有全球性、普遍性和不可逆性的生态危机。究其根源来说,这是由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极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即劳动者与资本家在利用和享有自然资源方面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从事具体生产活动的劳动者并不占有生产资料、劳动产品,而占有生产资料、劳动产品的资本家又不从事具体生产活动。一方面,运用什么自然资料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会对环境产生什么影响完全不由劳动者说了算,这些自然原材料和利用这些原料生产出来的产品沦为使劳动者身心疲惫的异己之物,从而使劳动者丧失了对自然界的天然亲近感。

  另一方面,资本家在利润的诱导下,仅仅把自然界当作他们取之不尽的仓库、具有货币属性的商品和容量无限的垃圾场,生产过程的环境成本被转嫁给了社会。早在19世纪,恩格斯就曾描述说,地力耗损、森林消失、气候改变、江河淤浅在英法美德俄等资本主义国家非常严重。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德国乌培河“时而泛起红色的波浪,急速地流过烟雾弥漫的工厂厂房和堆满棉纱的漂白工厂。然而它那鲜红的颜色并不是来自某个流血的战场……而是完全源于许多使用土耳其红颜料的染坊”。[7]3920世纪以来,资本主义的生态问题日益恶化为全球性的生态危机,突出表现为,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被破坏、水资源紧张、物种加速灭绝、污染物排放严重。仅就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举例,数据显示,从1900年到2005年,人口总数占比不到全球20%的发达国家,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却占全世界的80%。近些年来,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外包”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把环境污染问题转嫁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自己却坐享以污染他国环境为代价的消费品,从而使生态危机日益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与生态恶化速度不成正比的是,拟解决生态危机的国际合作,却由于发达国家的不肯配合,则是举步维艰、进展缓慢。例如,致力于解决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京都议定书》,由于美国认为付出的商业利润代价太大,迟迟不能签约。2009年倍受瞩目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则由于发达国家不肯承担碳减排的责任,最终未能通过有约束力的实质协议。由此可见,“人同自然的和解”与“人同本身的和解”两大世界变革任务[8]603,实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不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状况,不使全世界人民公平享有生态权益,解决生态问题就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为内涵的生态文明就难以真正实现。

  诘问之三: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能等同于按自然规律办事吗?

  由于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基本研究视角,传统生态文明观把生态文明建设等同于尊重自然、严格按照自然规律办事。[9]175其基本理论依据是,人类能在某一时间节点完全把握某一自然规律,人类掌握自然规律目的在于严格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毫无疑问,这种观点从现实和理论层面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它立足于当前严峻的生态危机形势,反映了自然生态健康发展的趋向,要求人类心怀敬畏地尊重、探究和遵循自然规律。

  这种观点却存在两个方面的认识误区:一是,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程度随人类实践活动的深入而发展。虽然近代实证自然科学获得巨大发展,标志着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显著提升,但不能据此就认为人类已能掌控世界。这是因为,相较于自然界的无限性而言,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程度始终是有限的。基于这种有限与无限的矛盾,不管人类知识如何增长,都只能管窥大自然无穷奥秘之沧海一粟。因此,所谓按自然规律办事,只能是在人类认识有限的局限性下进行,并不能完全穷尽自然规律的丰富内涵。那种持生态文明即按自然规律办事的观点实质上是一种科学主义、唯我主义的思想形态。

  二是,人类认识自然规律的过程体现了人类多样化的生态价值。简单来讲,生态价值是指生态对于人类的有用性。现代社会的生态危机深刻揭示,人类不仅具有作为类的认识有限性,而且每个个体也具有认识有限性。由于阶级立场、认识方法、认识目的不同,不同的人对于生态具有不同的规律性认识。例如,同样一座青山,在山野村夫眼中是饱腹的果实,体现的是“生产食物”的规律;在企业家眼中是供出售的山珍,体现的是“商业贸易”的规律;在艺术家眼中是绘画的素材,体现的是“美术创作”的规律。由此可见,并不存在所谓抽象的、普世的自然规律,那种持生态文明即按自然规律办事的观点实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理性主义的观念形态。

  实际上,从基本要求来看,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按自然规律办事,还应体现人类发展的生态价值诉求。唯物史观认为,人类通过认识、改造自然界,为自身生存发展不断开辟道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曾指出,历史可以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可见,人类通过生产实践活动,把自然及其规律纳入了追求自己目的的历史进程之中。

  具体来说,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应体现尊重自然规律与追求人类自身生态价值的统一。毋庸置疑,生态文明建设要建立在尊重自然、认识自然、科学利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真理性内涵。同时,如上文所述,生态文明是人类活动能力的新阶段,必然体现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意志,使生态自然与人之间形成一种“为我而存在”的关系,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性内涵。因而,体现真理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生态文明建设,既要防止唯自然界马首是瞻的生态中心主义,又要防止狂妄自大的人类中心主义,而应是不仅按自然规律办事,还要体现人类发展的生态价值诉求。

  另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应体现人类对健康生态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社会特殊性具体情况的统一。我们知道,树立生态理念、建立生态制度、推广生态技术、生产绿色产品是对各国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普遍性要求,但正如马克思所说“正确的理论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并根据现存条件加以阐明和发挥”[10]35,生态文明建设所遵循的这些基本要求也必须与当地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有所针对,有所侧重,才能真正解决各自不同的生态问题。例如,由于经济状况、制度环境不同,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中国与工业化后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文明理念就呈现出显著差异,多数欧洲国家提出要建设具有理想主义特征的生态现代化,北美国家提出要向具有实用主义特征的生态社会范式转变,中国则提出了具有现实主义特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任务。[11]110即使是中国国内,由于地区、城乡差异,生态文明的具体建设任务也各不相同。例如,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面临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任务是集约利用土地等资源、节能减排、治理污染。而地广人稀、人居环境较为恶劣的西部地区,面临的突出任务则是改善自然环境、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可见,生态文明建设没有所谓普世的最佳模式,只有最适合自己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方式。

  诘问之四:生态文明的实现途径只能依靠经济、技术手段吗?

  受到从人与自然关系视角出发、以按自然规律办事为内涵来片面理解生态文明的思想局限,传统生态文明观进而认为,建设生态文明的方式关键在于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12]其基本理论依据是,生态文明是经济形态发展的要求,即以低碳技术带动的循环经济取代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线性经济。因为“原料——产品——废弃物”传统生产模式下的线性经济,既以自然界为原料库,又以自然界为垃圾场,在生产的起点和终点都对自然界形成了破坏,从而势必被以低碳技术带动的循环经济所取代。毋庸置疑,“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13]109,形成“原料——产品——剩余物——产品……”的循环经济模式,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确实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然而,这种观点却也存在着明显的认识误区,即仅从经济角度认识生态文明,忽视了生态文明也是一个思想意识范畴。唯物辩证法认为,思想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具有能动的物质反作用。技术创新、经济转型作为人类的社会性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活动,更是离不开内蕴生态价值思想的指导。例如,以低碳排、低能耗为特征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却由于制造成本高、使用成本高、维护成本高,被生产厂商和消费者认为“不划算”,从而难以被普遍推广使用。可见,若不扭转现代人消费主义、物质至上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观念,就不足以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强大精神动力,不利于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的发明与应用。

  实际上,生态思维方式、生态形成价值观、生态道德等生态意识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分析生态危机的产生原因易知,正是对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的盲目迷信导致了生态危机,可见经济、科技手段决不是解决生态问题的万能良方。只有将节能技术、循环经济与生态意识多管齐下、协调用力,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才能取得实效。当前,亟待在树立生态意识方面下工夫:

  其一,形成生态思维方式,整体性统筹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一直以来,在传统的“人——自然”主客二分思维框架下,生态自然对人来说只具有工具性,仅具有实现产品生产的意义,产品生产最优化是唯一的对待生态的态度。唯物辩证法认为,人、自然、社会是彼此相对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统一体。人类通过社会性的实践活动把自身和自然界统一起来,并在实践中同时体现自然规律的决定性和人类价值的目的性,从而,把人类企图主宰自然的思想转变为人与自然共同进步的思想,从单一产品生产最优化的漠视生态的态度转变为人、自然、社会整体最优化的关爱生态的态度。这在中国的具体要求,就如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提出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4]651。

  其二,确立生态形成价值观念,把自然资源和环境消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系统。[14]154有人以劳动创造价值为由,认为只有劳动产品才有价值。这种观点实质上片面理解了价值概念,忽视了自然资源是创造价值的物质基础、参与了转移价值与创造新价值的生产过程。目前,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等对于国家宏观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的宏观经济指标,未体现环境状况和自然资源的变化,不能很好反映国民的综合福利水平和社会发展的理想程度。鉴于此,核算自然资源价值量,确立资源资产的价值,将环境与资源价值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有助于纠正片面追求产值而不顾及环境代价的发展观念。可喜的是,从2000年起我国国家统计局开始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纳入环境资产和自然资源的实物量核算,并将逐步向价值量核算过渡。

  其三,培育生态道德,自觉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一直以来,道德被认为是通过行为规范和伦理教化,以善恶评价方式来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意识形态。在这种逻辑下,道德规范起调控作用的范围似乎只限于人类社会内部,人与自然之间并不存在道德关系,人对自然的索取也被认为是天经地义。可以说,20世纪以来的全球性生态危机与这种生态道德的缺失不无关系。因此,作为地球上唯一道德主体的人类,亟需从道德角度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换位地为地球上的其他非人存在物着想。正如著名的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所说,“人应该有一种伟大的情怀:对动物的关心,对生命的爱护,对大自然的感激之情。这种伟大的情感有助于稀释和冲淡人们对自我利益的过分关注,有助于把人们从对人际利益的永无休止的算计的纠纷中解救出来。”[15]20我国也有学者认为,“我们急需建立人类对自然、环境的行为规范,以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伦理回归。”[16]可见,生态道德正在日益成为一种道德共识。当前,培育生态道德,将有利于唤醒和增强人民的生态觉悟,促使人民自觉履行生态道德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综上而论,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思想指导,从发展阶段、价值目标、基本要求、实践方式四个基本维度对传统生态文明观进行诘问,揭露了传统生态文明观四个方面的理论误区。从而,也为我们揭示了马克思主义视阈下科学的生态文明观的基本内涵:生态文明作为工业文明发展的新阶段,以协调人、自然的关系和保障每个人公平享有生态权益的统一为价值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应遵循按自然规律办事和体现人类发展生态价值相统一的基本要求,积极树立生态意识,运用经济技术手段,多管齐下建设生态文明。总之,这种新生态文明观对传统生态文明观所实现的反思超越将有助于纠正对于生态文明的认识误区,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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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艳艳,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文明理论)


  网络编辑:阳光

 

发布时间:2012-09-17 08: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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