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主义

江必新:赋予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格局中更为突出的地位

字号+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2014-11-18 23:01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江必新:赋予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格局中更为突出的地位 '...

江必新:赋予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格局中更为突出的地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篇章,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国家理论和执政兴国理论的重大贡献,同时也表明了执政党对治国理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应当赋予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格局中更为突出的地位。

  在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容及格局时,一般遵循这样的顺序: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法治建设只被作为政治建设中的一部分内容。过去这么表述有其客观条件和背景,也有其历史必然性,但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法治建设的地位应当更加凸显,应当作为一个独立的建设单列出来。这是因为:

  第一,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国家建设的认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四中全会至少从以下六个方面论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1)它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的关键举措;(2)它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3)它是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法治保障;(4)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据;(5)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完成中国共产党人历史使命的必然抉择;(6)它是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

  第二,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是对厉行法治的更高要求。既然是基本方式,就应该置法治建设于更加突出的位置。

  第三,过去之所以将法治建设放在政治建设里面,是因为我们认为民主和法治具有高度关联性,要搞民主政治当然要靠法治。现在看来,法治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的关系同样密切。而且这些建设都需要以法治为基础,用法治做保障。考虑到法治建设与六大建设内容的关系,也有必要将其独立出来。

  第四,将法治建设与政治建设并列,不仅有利于法治建设本身的发展,而且还有利于政治建设的发展。由于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内容都很丰富,要充分阐述二者内容就可能与其他部分不平衡,而要保持结构上的平衡就很难作充分阐述,所以将其单独列出来将更有利于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内容的展开。

  第五,将法治建设与政治建设并列,在中央文件中也有成例可循。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八部分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第九部分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文件公布后,各方面反映都非常好。

  第六,将法治建设置于六大建设内容之前或之后,均能彰显和突出法治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法治建设、经济建设及文化建设都具有政治属性。将法治建设单列出来绝不是忽略其政治属性,相反这是在更高、更深的层次上表达其政治属性。只有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才能真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终建成法治中国。

  网络编辑:张福军

  

  
发布时间:2014-11-18 23:01:49
马研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理论动态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