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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取代新民主主义的内在根据

字号+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2011-09-21 14:58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论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取代新民主主义的内在根据 '...

论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取代新民主主义的内在根据
  “过渡时期总路线”取代新民主主义有其深刻的理论根据和历史背景,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逻辑必然,也是中国革命实践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中国共产党人理论自觉的必然产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发展也充分展示出这一总路线转变的伟大历史意义。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创造性地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使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长期以来,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取代“新民主主义”的背景、过程和影响,成为理论界和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但在学术界,仍然存在着把新民主主义和过渡时期人为地割裂开来的观点,不断有一些诸如“毛泽东放弃了自己创立的新民主主义理论”,社会主义过渡“不该搞”、“搞早了”、“认识偏差”、“情绪性”、“民粹主义”、“全盘照搬斯大林模式”等错误言论发出。因此,研究这一问题,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一、理论渊源

  通过考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断,可以正确理解“过渡时期”理论和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内在关系,抓住理解这一重大转变的问题根本。

  1.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是共产党根本的历史使命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 ,他们并且提出了一些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原则性构想。

  十月革命后,列宁在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回答了“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问题。列宁说:“它用在经济上是不是说,在这制度内既有资本主义的成分、部分和因素呢?谁都承认是这样的。” 正因为“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列宁深刻地指出:“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经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还非常幼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里,需要运用无产阶级专政的力量来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使用铁的手腕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列宁说得非常干脆:“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 。他并且强调:“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必须用这块试金石来测验是否真正了解和承认马克思主义。” 这样,过渡时期的本质,被列宁确定为无情镇压资产阶级的反抗,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

  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和“过渡时期”的观点,集中体现在由斯大林亲自领导撰写、审定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上。根据《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描述,俄国的一切小资产阶级党派在十月革命前已变成反革命政党,十月革命后变成了反对分子;政治矛盾的尖锐化和敌我力量对比对于革命起因和过程有着重大影响;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可以推动经济高度发展。1948年,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发动批判南斯拉夫事件,其中重要内容就是根据“过渡时期理论”,批判南联盟不承认在向社会主义过渡阶段阶级斗争不断尖锐化,不承认小生产每日每时自发产生资本主义,“降低共产党作用,实际是使党融化在非党的人民阵线中”等。

  2.殖民地和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

  马克思、恩格斯始终把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条件限定在经过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有了成熟的工业无产阶级的基础上。列宁坚持了这一基本的唯物史观,在《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中,列宁就着重批判了俄国民粹主义派和无政府主义者企图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直接迈入社会主义的幻想,突出强调了落后国家与其说是苦于资本主义,不如说是苦于资本主义发展得不够;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与其说对资本主义有利,不如说对无产阶级更有利的论断。

  十月革命胜利后,迫切需要回答那些还没有经过资本主义洗礼的殖民地和落后国家能不能发动社会主义革命,并引导其发展到共产主义的问题。列宁的观点很明确:殖民地和落后国家完全有可能通过“劳动者苏维埃”这样一种非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但列宁坚持认为,对于“前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还处于主体地位”的殖民地和落后国家来说,首先成熟起来的还不是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而是资产阶级的民族民主革命,无产阶级只有通过民主革命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才能迈向社会主义革命。 因此,需要团结资产阶级民主派,并与之建立临时的联盟,充分发挥其革命性的一面。

  在《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和《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等著述中,列宁分别对近代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两方面的性质进行了分析。列宁逝世后,斯大林也认为中国革命的特点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1926年底举行的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扩大全会通过决议重申:中国的民主革命未必会导致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中国革命的前途“将不是纯粹资产阶级民主国家,这个国家将是无产阶级、农民和其他被剥削阶级的民主主义专政,这将是向非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发展的过渡时期的反帝革命政府。”

  消灭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制度,是共产党人意识形态上的既定的本质要求。列宁和斯大林反复告诫,在殖民地和落后国家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或者说是资产阶级民主运动中,这些国家的共产党人绝不能被淹没在民族解放的潮流中而丧失独立性,必须重视革命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决不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在民主革命过程中必须为社会主义革命创造条件,准备革命胜利后向社会主义过渡。

  由此可知,“过渡时期”理论和“殖民地和落后国家革命”理论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殖民地和落后国家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团结资产阶级”和“发展资本主义”,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发展资本主义,而是为了消灭资本主义不得不进行的“迂回”,是为社会主义革命做准备和创造物质前提的。

  二、中国共产党人创立新民主主义理论

  中国共产党是在十月革命后的俄国共产党的影响和帮助下成立的。根据列宁的“殖民地和落后国家革命”理论,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的决议案,在分析世界形势时,把中国定性为“半殖民地”和“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势力所支配的半独立国家” 。为此,中共“二大”明确规定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第一步就是联合“幼稚的资产阶级”进行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第二步奋斗目标就是“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二大”宣言指出:无产阶级“去帮助民主主义革命”不是降服资产阶级,这是结束封建制度和养成无产阶级真实力量的必要步骤,民主革命胜利后,再开始实行“无产阶级专政”。

  从1922年党的二大到20世纪30年代末,我们党在关于“资产阶级”作用和性质的问题上,一直受时局影响而摇摆不定。从30年代末开始,在毛泽东的主持下,对中国民主革命及其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新中国的性质、对象、主要目标、步骤等重大问题,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和成熟的理论观点和政策策略,创立了新民主主义理论。从现有的资料看,毛泽东首次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一思想,是1939年12月15日发表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在1940年1月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对“新民主主义”有比较完整的论述。此后,在1944年3月中共中央宣传委员会召开的宣传工作会议上,在1945年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上和在七大所作的口头报告上,毛泽东对此理论都进行了进一步的系统阐述。归纳起来,毛泽东所创立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主要内容是:(1)现时进行的“终结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革命,性质上属于民主主义,是为肃清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物的,也为社会主义发展开辟道路。(2)“新民主主义”的“新”,体现在社会主义因素的主导地位和社会主义的前途上,包括政治上的共产党和无产阶级的领导地位和作用,经济上的民主共和国的国营经济和劳动人民的合作经济,思想文化上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以及追求一个“非资本主义的发展前途”等。(3)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有一个“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历史阶段,这个共和国,完全不同于欧美的资产阶级专政,也有别于苏俄的无产阶级专政;这个阶段在经济上是既要充分发展社会主义因素,又要在一定程度和范围里允许发展资本主义;在政治上,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下的包括各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4)“新民主主义”既是一个过渡,又是“不可移易的和必要的”,在此阶段,“资本主义有他们的生命力,还有革命性。”(5)“新民主主义”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准备时期,必须保证社会主义因素的主导权及其力量的不断增长,不断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是吸收列宁、斯大林关于“殖民地和落后国家革命”的观点,并结合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和具体实践所创立的理论。其中的关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中革命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性质;关于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没有完成的国家中的无产阶级,必须把民主主义革命作为自己推进社会主义革命的第一步;关于革命不应该停顿,在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必须继续为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而奋斗;关于无产阶级要争取坚持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权,等等,都可以在马克思主义文献中找到依据。

  新民主主义理论是建立在对当时中国国情、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在当时中国的地位和作用、对自己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力量等问题的科学分析基础上的。这一理论使中国共产党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同情和支持,中国共产党的力量和影响力迅速扩大。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不可偏废对资本主义的斗争

  “西方毛泽东研究”往往喜欢研究毛泽东关于革命的理论和实践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的差别,但即便是充满偏见的他们也不得不承认:“无论毛泽东主义的革命战略多么不符合正统,毛泽东主义者却一直坚定地要实现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目标。即使他们没有认为自己与真正的无产阶级同属一体,他们也一直认为自己与马克思赋予无产阶级的政治目标、社会目标以及历史使命与命运相一致。而且,这个‘主观因素’对于中国革命的性质和方向最终具有巨大的历史意义。” 应该说,他们这个论述还是符合历史事实的。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政党,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坚定不移地认为,中国共产党根本的历史使命就在于消灭私有制和剥削阶级,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此,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从来没有放弃其阶级路线,放松对资产阶级的警惕和防范。他们再三强调,在“团结资产阶级”和“利用资本主义”的同时,务必要注意私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经济之间的斗争,注意“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这种对于资产阶级既要注意团结,又要注意斗争的工作方针,在毛泽东1948年10月26日写给刘少奇的信中就有说明:“就我们整个的经济政策说来,是限制资本主义的,只有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而‘有益于国计民生’,这就是一条极大的限制,即引导私人资本纳入‘国计民生’的轨道之上。要达到这一点,必须经常和企图脱出这条轨道的私人资本做斗争。而这些私人资本虽然已经纳入这条轨道,他们总想脱出去的,所以限制的斗争将是经常不断的。”

  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西柏坡召开会议,与会者花了相当多的时间来研究与资本家及其资产阶级的关系问题。毛泽东在会议的报告中,批评那些认为“新民主主义就是新资本主义”的错误思想。刘少奇也说:我们对资产阶级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从暂时合作之日起,即要注意他的叛变。 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刘少奇明确地提出:在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胜利后,就有个“谁战胜谁”的问题。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这种斗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两条道路的斗争。全国政权到手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了。这就是新社会的主要矛盾。 在国共两党生死决斗的1948年,中共中央就开始确定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国内基本矛盾的提法,的确反映出这种视资产阶级为“生死对抗阶级”的意识形态的高度自觉性。

  三大战役结束后,中国革命战争形势发生了根本转变,建立新中国也提到了议事日程上。在1949年1月召开的中央会议上,毛泽东就明确告诉与会者:现在,对待这些民主人士的问题,“成了严重的问题”,他告诫党内高级干部说,处理好与这些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关系,是当前的大事,进城以后,这将是最大的政治,要处理好这种关系,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要坚持阶级分析和阶级立场。 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的报告重申了1948年9月中央会议的观点: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全会原则上规定,“要在实际上保证中国向社会主义前途走去” 。

  1949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刘少奇出访苏联,刘少奇向斯大林提交的会谈书面报告,是经过党中央领导层的讨论和酝酿的。这个书面报告提出:新中国的国民经济主要是由以下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一)国营经济;(二)合作社经济;(三)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四)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五)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五种经济成分构成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内部,是存在着矛盾和斗争的,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与资本主义的因素和趋势之间的斗争,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这就是在消灭封建势力以后,新中国内部的基本矛盾。这种矛盾和斗争,将要决定中国的将来的发展前途到底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抑或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我们认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一种过渡性质的经济。……这种过渡是要经过长期的激烈的艰苦的斗争过程的,这就是列宁在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所说的“谁战胜谁”的问题。

  总之,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来说,革命的最终目的就在于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上述的种种史实,表明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其历史使命问题上的高度自觉性和坚定性。当然,走向成熟的中国共产党人此时已经善于把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相结合,善于把基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

  四、“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背景下的社会主义革命

  以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为目标的民主革命结束之后,下一个阶段的革命任务, 即以反对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为目的的社会革命,必然要提上议事日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确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其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秩序结构,以及我们党具体的政策、方针,必然是“立”而不“确”的,不能不带有很大的变动性和过渡性。这里的过渡性是指“新民主主义社会”只是一个解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的历史阶段,是为社会主义革命做准备和创造前提的,随着形势的变化,社会主义改造必然要提上议事日程,而这其中是以“我们的力量”与“资产阶级的力量”的对比情况为判断标准来制定和决定政策的。“变动性”是指这个“新民主主义”是一个不断朝着社会主义方向变化的动态过程,是一个社会主义因素不断生成、资本主义因素不断被消除的发展过程,必须保证社会主义因素的领导权及其力量的不断增长,保证国营经济以及合作社经济的生长与发展,从而得以逐渐控制整个国民经济,造成剥夺私人资本,实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物质条件。这种“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定位,是我们理解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中央一系列重大政策、方针的主线,其历史实践大体可以归纳如下。

  (1)在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同时,需要坚持对资产阶级“团结”和“利用”的方针,强调“不要四面出击”。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讲过许多允许资本主义发展,要“四面八方”的讲话,刘少奇的“天津讲话”,周恩来也多次讲要“统筹兼顾”、“发展资本主义”,究其根本,只是一种“不得已的退却”,一种特定环境下对资产阶级的“怀柔政策”。周恩来在1952年6月19日的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上的报告讲得很明确:当时所以要采取这样的政策,一是因为革命刚刚胜利,对资产阶级的情况还不大清楚;二是因为这个时候由于物价问题和恢复经济的问题,必须要利用资产阶级的作用,因此,我们对资产阶级有意识地让了一步。

  (2)一方面,坚持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团结”与“利用”,另一方面,也要大力对其进行“限制、改造”,与此同时,扫除“旧政权的社会基础”的运动(即“土改”、“镇反”、“抗美援朝”、“改造资产阶级思想”等)从未间断过。这一系列政治运动,是新生政权巩固自己的阶级统治的应有之举,但这也有着浓厚的对付资产阶级的政策背景——破坏这些异已的阶级和思想赖以发挥作用的基础与条件,对他们进行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的控制。正如毛泽东所说的:“抗美援朝、镇反、整党、国营工业、银行网、合作社、互助组、思想改造等等,都是整资产阶级的办法”。

  (3)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活动。1949年,在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同时,社会主义革命实际已经开始。主要表现为:第一,没收官僚资本,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第二,逐步将资本主义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第三,有计划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

  由于迁就于形势和在经济领域里的力量对比,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这一系列政治运动,都没有“搞彻底”。这种“打打拉拉”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三反”、“五反”运动时期。1952年,全国形势大体稳定,全国财经的统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农村中大量出现互助合作形式。毛泽东这时认为“现在对资产阶级的团结、改造,跟两年前的情况就不一样了,用不着太多顾忌资产阶级的想法了。”他强调:“这次一定要搞彻底,否则共产党一定要垮台。” 所以,“三反”、“五反”运动相当猛烈,开始运用党和群众的政治力量对资产阶级进行政治斗争。1952年6月,“五反”运动即将结束的时候,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作为一个阶级来说,资产阶级已被工人群众和工人阶级所领导的国家威力所压倒了” 。鉴于此,毛泽东明确提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

  到了1952年国庆前后,新的社会经济现象的统计数据传来:第一是1952年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超过建国前的最高水平,工农业总产值比建国前最高水平的1936年增长20%。第二是中国的公营、私营经济比例发生了倒置性的变化,公营经济的比例已经取得压倒优势。到1952年9月,国营经济的比重占67.3%,私营下降到32.7%。 “我们的力量”已经全面超过“资产阶级的力量”,可以采取“实际的社会主义的步骤”了,即一举实行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 。据此,在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到十五年以后才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在1953年6月15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作了一个有关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系统讲话。自此,我国正式进入了大规模的“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阶段。

  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目标毫无疑问地是要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新民主主义所强调的把广大的“资产阶级”视为“团结的对象”,允许“资本主义必要的发展”,从根本上说,都不是为了发展资本主义,恰恰是为消灭资本主义不得不进行的“迂回”——为完成民族民主革命和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基本的物质基础、政治力量和阶级条件。新民主主义的理论渊源、基本内容和历史实践,都揭示出新民主主义的核心与灵魂在于它规定了社会主义因素的主导地位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前途,本质上是一个社会主义因素不断生成与壮大、非社会主义因素不断被限制与消灭的动态发展过程。当社会主义因素在1952年底已经取得压倒优势的条件下,已经完全具备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础和条件了,中共中央遂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由此,那些把新民主主义和过渡时期理论割裂开来,认为向社会主义过渡“自相矛盾”、“不该搞”和“情绪性”等观点从根本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参考文献:

  [1] 陈奎元:《加强国史研究推进民族复兴》,载《求是》2010年第22期。

  [2] 王伟光:《必须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学习研究》,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年第12期。

  [3] 程恩富、胡乐明:《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60年》,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年第1期。

  [4] 李崇富:《自觉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载《高校理论战线》2010年第2期。

  [5]《对中国社会从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再认识——访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特聘研究员韩荣璋》,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年第5期。

  (编辑:张 桥)

  

  网络编辑:谭扬芳

  
发布时间:2011-09-21 14: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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