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明、林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阈下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及其当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深刻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创的四个伟大成就,深切缅怀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作出重大贡献的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这是对毛泽东筚路蓝缕一生的客观评价,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思维、历史眼光和历史智慧。近年来学术界围绕毛泽东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从不同视角、不同维度予以探讨,提出了不少新观点、形成了一批新成果。但总体来看,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阈分析、探讨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总结其对进入第二个一百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启示价值,仍具有重要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沿着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所提出“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既定方针,系统研究了何时向社会主义过渡、怎样过渡等一系列问题。1953年,党中央正式提出了“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这完全有别于苏联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沿着这条总路线,毛泽东领导全党创造了如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形式,根据列宁对资产阶级赎买的理论,以和平赎买的方式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用很少的钱“就买了一个阶级”;利用多种由低级到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形式,实现了对农业的改造;对于个体手工业的改造,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此外,毛泽东还将改造资本主义企业与改造资产阶级分子相结合,把原来的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成功实现了对人的改造。历经3年,新中国顺利完成对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近代历史上一次深刻而又伟大的变革。正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在过渡时期,毛泽东领导全党创造性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客观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在这一历史时期,党确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政策是正确的,取得的胜利是辉煌的。
一、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破题之举:毛泽东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良好开端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毛泽东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社会主义建设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了思考。他将社会主义是否建成提到了事关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并强调指出,社会主义若不能建成,中华民族“就要受到绝大的灾难”。围绕民族复兴的历史主线,毛泽东提出,“应该有一个远大的规划,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实际上,在建国后的一段历史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过于依仗苏联这根“拐杖”,它所带来的弊端也引起了毛泽东的注意与思考。作为彻底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对苏联模式是持保留态度的,他认为“苏联的样本也好,捷克斯洛伐克样本也好”,落实起来必须“要看我们的具体情况”,中国在学习苏联经验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学习与独创相结合,发扬独创精神,并首次提出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的重大理论命题。这表明,破除苏联迷信,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是毛泽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谋划的顶层设计中的重要一环。
从1956年2月14日至4月24日,历经43天,毛泽东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连续听取了国务院所属35个部门4和国家计委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工作汇报,同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薄一波等中央领导人多次深入探讨,在集中全党集体智慧的基础上形成了《论十大关系》这篇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破题之作,标志着艰辛探索的开始。在这篇经典文献中,毛泽东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体制建设等方面对苏联模式进行忖量。
对于苏联出现“粮食产量长期达不到革命前最高水平”“市场上的货物不够,货币不稳定”等严重的经济问题,毛泽东一针见血地指出,其根源在于苏联等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走的是“片面地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的路子,而这条路放在中国“恐怕不那么合适”。在政治建设上,毛泽东反思了苏联的民族关系、政党制度和肃反工作,指出这几个方面“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苏联对于这几个问题处理并不恰当,他提醒“这个教训,全党必须记住”。对于苏联的体制建设,毛泽东从政治、经济两个层面阐明了它的弊端:其一,从政治体制上看,毛泽东认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苏联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这必然导致地方受限,在相互发展中会逐渐丧失机动权与积极性,从而阻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其二,从经济体制上看,毛泽东认为,苏联在处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上也存在问题。一是苏联采取义务交售制等项办法,以极低的代价来换取资金积累,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农民被挖得很苦,生产积极性不高。二是国家把生产单位管得过死,导致工厂等其他生产单位缺乏独立性,发展不够活泼。总之,毛泽东指出,这是“关系到六亿人民的大问题,必须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反复进行教育”。
围绕上述问题,毛泽东进行了若干思考,构建了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以体制改革为抓手、以政治建设为保障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布局。
关于以发展经济为中心,毛泽东有一段十分精辟的表述。他指出,要实现民族复兴,使中国的面貌发生改变,不仅要使政治面貌发生改变,还“须要使经济面貌加以改变”,“我们党,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各个部门,都必须执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任务”。为此,毛泽东决定对我国工业体系进行更为科学的调整。在他看来,轻工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民生日用商品的丰富与否和物价、货币的稳定,是重工业能够稳固发展的前提,“多搞些轻工业,就是多搞些重工业”,而农业又“关系国计民生极大”,它的良好发展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原料、资金和更广阔的市场”。以此为据,毛泽东提出继续以重工业为主、更多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的调整方针。同理,他还提出要更多地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降低军政费用比例,更多地投入到经济建设之中,待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再反哺国防建设等等。
在体制问题上,毛泽东从中国国情出发,尝试对苏联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进行革新。针对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毛泽东提出了坚持统一性和独立性相统一的重要方法论,这对改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国家与生产单位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对于生产单位,应在党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多给生产单位一些权力和余地,激发它们的活力。总之,既要从整体上坚持党中央的统一领导、统一纪律,又要充分发挥局部效能,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对于苏联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毛泽东提出了“统筹兼顾”的改革原则,即兼顾国家与工人的利益、兼顾国家与农民的利益。他指出,要提高他们的工资和集体福利,改善他们的劳动环境。这一思想反映在实践上,就是毛泽东后来为缩小工农业品交换的剪刀差所制定的一系列等价交换和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
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因素只有在良好的政治环境中才能加以发挥利用。对此,毛泽东的做法是,以苏联经验为鉴戒,对政治生态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民族关系、国内党际关系和肃反工作等进行改善和调整,力求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来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民族关系问题上,毛泽东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并提出了“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重要方针。对于国内党际关系,毛泽东通过分析对比中苏两国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历史逻辑指出,中国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一样,是在中国民主革命历史发展进程中产生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由此,他开创性提出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多党合作方针。此外,毛泽东对建国后头几年的肃反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作出了“还有反革命,但是已经大为减少”的准确判断。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根本出发点,毛泽东提出了对“社会上的镇反,要少捉少杀”,对“机关、学校、部队里面清查反革命”,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对反革命分子,“应当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有自新的机会”,帮助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允许他们继续革命。
在为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谋篇布局过程中,毛泽东同时提到了社会主义社会是否有矛盾、如何科学区分、正确处理这些矛盾等问题,并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阐明了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对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极端重要性。
毛泽东对上述问题的认识缘起于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几次波折。1956年被毛泽东称为“多事之秋”,在这一年,苏共召开了二十大,在揭了盖子的同时也捅了篓子,东欧社会主义阵营内部又连续爆发了“波兰事件”和“匈牙利事件”,这表明即便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依旧存在。这一连串事件发生后,毛泽东对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矛盾的论述作了一次系统的梳理。他说,“历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对于这个问题谈得很少”,列宁虽然“简单地谈到社会主义社会对抗消灭了,矛盾存在着”,不过他“还来不及全面地分析这个问题”。在肯定了列宁的基本观点后,毛泽东进一步指出,人民内部的矛盾“有可能由非对抗性的矛盾转化成对抗性的矛盾”,而斯大林时期却“把这两类矛盾混淆起来了”。毛泽东深刻地意识到,“如何处理这些矛盾,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1957年2月,毛泽东作了著名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首次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如何科学认识、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等一系列问题。首先,毛泽东开宗明义地指出了矛盾存在的客观必然性,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矛盾,这些矛盾在政治上集中表现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其中“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的”。因此,他主张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解决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即以专政的方式解决敌我矛盾,以“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从而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其次,毛泽东以唯物史观为根本立场,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毛泽东指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组矛盾仍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但由于社会性质的变化,使这两组矛盾又区别于其在旧社会的存在形态,它们不再是对抗性的矛盾而是“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的矛盾。再次,毛泽东总结了当时的基本情况,强调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社会主要矛盾已由阶级矛盾转变为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求同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之间的矛盾。在此基础之上,毛泽东制定了以“实事求是”“群众路线”为遵循、以“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为出发点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和方法,在思想政治工作、经济工作、科学文化工作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如“团结—批评—团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等具体工作方针。
那么,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关系是什么?两者之间到底存在何种逻辑上的关联?对此,毛泽东也进行了论述。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在《矛盾论》这篇辉煌的哲学著作中谈到,比“矛盾双方互相依存”更重要的,“在于矛盾着的事物的互相转化”,但这种转化是有条件的,且“条件是重要的”。在毛泽东看来,“美国操纵联合国的多数票和控制世界很多地方”与中国的“穷国地位”“国际上无权的地位”就是一对矛盾,而这种局面总有一天会发生转化。毛泽东进而指出,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使中国的穷国地位和在国际上无权的地位发生变化,“穷国将变为富国,无权将变为有权——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其“决定的条件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团结一致的奋斗”。正是基于此,毛泽东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主题的科学论断。
毛泽东殷切地期盼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他坚信全党经过几十年的奋斗,一定能为建设、为发展生产、为由农业国到工业国、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辟道路。他说,有了这条正确的道路,“我们的文化、科学、经济、政治,我们的整个国家,一定可以繁荣发展起来,我们国家就会变成一个有近代农业的、工业化的国家,人民的生活会要好起来,人民的政治情绪,人民跟政府的关系,领导者跟被领导者的关系,人民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将是一种合理的、活泼的关系。我们希望的就是要造成这样一个中国,把我们中国变成这样一个活泼的国家”。按照这位伟人的设想,“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中国的面目更要大变”,它“将变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从以上表述看,毛泽东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描绘尽管与当下不尽相同,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看待一切事物“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唯其如此,可以断言毛泽东的表述是符合当时历史语境的。时至今日,重新审视毛泽东在八大前后发表的《论十大关系》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两篇重要讲话及相关文献可知,他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讨论,在许多方面已经超越60年前的一时一隅,其基本内容至今还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中华民族赶上时代潮流的理论奠基: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独创性理论成果的生成
恩格斯曾指出:“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事实上,理论思维对于一个民族的重要性不仅涉及到科学领域,甚至还能直接使这一民族“在人类发展史上享有任何民族都不能企求的地位”。为使社会主义建设打开一个崭新局面,毛泽东在理论层面也进行了艰辛探索。由于经验不足,且尚未系统、全面地认识社会主义建设基本规律,毛泽东的探索呈现出正确与错误交织的复杂趋向,但他为“使我们这个民族振作起来”的初衷始终是好的。值得一提的是,早在探索开始之初,毛泽东就对这种曲折性有所预见,他说,“不犯错误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走的是前无古人的道路”。这种前瞻性思维,使得毛泽东在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又最早察觉到“左”倾错误的存在,并从理论与实践上给予纠正。这也得以解释,为什么我们在政治思想环境偏“左”的情形下,“经济建设方面的发展趋向”又“基本上是正确的”。
从1958年11月至1959年4月,毛泽东先后主持召开了第一次郑州会议、武昌会议、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郑州会议、八届七中全会等会议,着手纠正已被认识到的“左”倾错误。在此期间,毛泽东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形成了一系列独创性理论成果,突出表现在对社会主义阶段划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价值法则、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建设指导思想等重大理论问题的突破上。
第一,毛泽东明晰了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的界限,提出中国还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发起后,毛泽东察觉到党内存有“提早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声音。对此,他的态度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当前阶段牵涉到共产主义问题是非常不合理的。在提出这一观点之后,毛泽东迅速对北戴河会议关于所有制问题的决议进行反思,并指出,“把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同起来,恐怕不利”,“把它们提得过高”“而实际上又不是,那就不好”。第一次郑州会议根据上述正确的思想主张,形成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决议(草案)》指出,中国当前所处的社会阶段仍是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公社的所有制性质仍是集体所有制。这表明毛泽东在划清社会主义同共产主义的界限问题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此后,毛泽东对所有制问题和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边界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思考。在党的八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过扩大和提高,即便带上若干全民所有制成分,也不等于“农村中的集体所有制变成了全民所有制”,而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经过一定程度的发展变为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也“不等于由社会主义变为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是一个相当长期而又复杂的过程,“必须以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发展为基础”,“不能陷入超越社会主义阶段而跳入共产主义阶段的空想”。沿着这一逻辑轨迹,毛泽东研读了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可能分为“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他强调,当前我们仍处于建设社会主义的第一个阶段,“以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阶段,才能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虽然在这一时期,毛泽东并未能概括总结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类的理论,无法全面揭示经济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律,但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无疑为我们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跨越了一大步。
第二,毛泽东重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提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公社化运动兴起后,党在政治思想方面的发展趋向基本是朝“左”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我们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尤其涉及到较为敏感的商品、货币等问题。实际上,毛泽东对待这些问题是十分谨慎的,他指出“经济事业要越搞越细密,越搞越实际越科学”。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强调“人民公社必须生产适宜于交换的社会主义商品”,第一次对商品、货币等问题表达了较为明确的态度。此后,毛泽东的态度也越来越鲜明。针对1958年10月西安会议27关于取消商业、消灭货币的主张,毛泽东驳斥道:“这个问题不提倡,以为人民公社就是个国家,完全都自给,哪有这个事?”党内废除货币、取消商品生产的声音使毛泽东意识到有些同志尚未正确认识和区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间的差异,“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故而提及商品生产就觉得恐慌。为纠正这些错误观念,毛泽东在《关于读书的建议》这封信中,提议广大党员干部阅读《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著作,以便对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有较为理性的认识。在毛泽东看来,商品生产与它所联系的经济制度具有一致性,“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脱离经济制度而孤立地看待商品生产是不科学的。毛泽东在肯定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作用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中国作为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必须要发展商品生产,利用商品生产,将“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在《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毛泽东着重指出,“在今后一个必要的历史时期内,人民公社的商品生产,以及国家和公社、公社和公社之间的商品交换,必须有一个很大的发展”,并将“发展商品生产”提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重大原则的高度。此外,毛泽东对社会主义价值法则也进行了可贵探索,他生动地把价值法则比作“伟大的学校”,强调“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尖锐地指出,一平、二调、三收款的本质是否定价值法则、否定等价交换,长期如此势必引起农民的恐慌,他告诫全党“要懂得价值法则、等价交换,这是个客观规律,违反它,要碰得头破血流”。对于“旧账一般不算”的错误决定,毛泽东申明“旧账一般要算”,他强调只有遵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算清账目,才是真正意义上与农民实行等价交换。上述毛泽东所提一系列理论观点,无疑包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所蕴含的基本思想。
第三,毛泽东区别分析了平均主义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不同内涵,提出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随着纠“左”工作的深入,毛泽东逐渐发现,公社化运动中存在的“共产风”是“没有理由的,是掠夺,是抢劫”,是对农民的剥削,这与他发动人民公社运动的初衷是相背离的。对此,毛泽东明确表示反对,并指出,“应当批判只顾国家和公社大集体而不顾生产队小集体和社员个人(全国共有几亿人口之多),公社积累过多、社员分配过少、妨碍农业任务完成等‘左’倾冒险主义思想”。这一态度为八届六中全会和第二次郑州会议的召开作了思想准备。在党的八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对按劳分配原则的理论形态进行了阐释,他指出,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从经济发展程度看是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因此两者的分配制度,即它们在经济上的表现形式也并不相同。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应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待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了以后,才能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分配原则。虽然共产主义分配制度更为合理,但它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根本前提的,“没有这个条件而否定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会妨害人们劳动的积极性,就不利于生产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产品的增加,也就不利于促进共产主义的实现”,也就是说,在社会产品还没有丰富到足以实现共产主义之前,仍要保留按劳分配的制度,“企图过早地否定按劳分配的原则而代之以按需分配的原则,……无疑是一个不可能成功的空想”。随着认识的深入,这些正确思想又进一步转变为指导实践工作的重要政策方针。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毛泽东将公社化运动开展以来的不良现象总结为两种错误倾向,即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进而指出,“目前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向广大干部讲清道理,……坚决地纠正这些倾向,克服平均主义,改变权力、财力、人力过分集中于公社一级的状态”,并为此精心制定了“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的48字方针。
第四,毛泽东反对浮夸,强调“压缩空气”,提出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早在成都会议期间,毛泽东就表示出对高指标和浮夸风的警惕,由于受“左”倾思想干扰,毛泽东并未驳回地方上报的完全脱离实际的跃进计划,只是要求各地区“去掉虚报、浮夸,不要争名,而要务实”。“大跃进”发起之后,这股台风越刮越猛,有些地区虚报粮食产量,更有甚者弄虚作假,将几个村所圈养的家畜集中起来,供人参观。毛泽东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明确表示反对,他批评说:“把猪都并到那里,就不实事求是了。要告诉县里,叫他们不要搞这么一套”,“对虚报的人要进行教育,进行辩论,不要讲假话,是多少就是多少”。第一次郑州会议期间,毛泽东强调要把根本方针、界限、目的、相互关系搞清楚,“任务不要提的太重,不要超过群众精力负担的可能性”,要“提倡实事求是,不要谎报”。在武昌会议上,毛泽东对作假问题给予了严厉批评,为引起全党重视,他提议在关于人民公社决议里把“作假的问题专门写一条”,并强调搞工作要老老实实,不要作假,不要去争虚荣,如果下面作假,而从中央到省再到地和县又都相信,是非常危险的事。会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压缩了“空气”,及时降低了钢、粮、棉等产品的高指标。1959年4月29日,毛泽东在《党内通信》中提出了包产、密植、节约粮食、播种面积、机械化、讲真话等6个问题,其锋芒所指正是“大跃进”以来在农业生产方面存在的一些错误做法,而贯穿其中的一个核心思想就是要实事求是。
历史的结论是:全面建设时期,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艰辛探索,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发奋图强,在不长的时间里,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独立研制出“两弹一星”,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颠覆破坏和武装挑衅,摆脱了被开除“球籍”的民族危机,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里程碑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由于时代条件的局限和实践经验的不足,加之毛泽东的理论探索是在“左”倾思想盛行的大环境下进行的,上述正确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措施在认识发展和贯彻执行过程中必然会受到掣肘,但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理论与实践来看,我们党是“把毛泽东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继续沿着他的探索足迹前行的。毋庸讳言的是,毛泽东在这一历史时期探索的成果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毛泽东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独创性理论成果,“为中华民族阔步赶上时代发展潮流”“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为我们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积累了经验和提供了条件”。
需要说明的是,近年来有西方学者以党在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实际工作上的差别来做文章,大搞历史虚无主义。他们以所谓“重新认识”为名,把探索时期与改革开放时期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造进行对立“解读”,丑化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史、放大毛泽东的探索失误、抹杀毛泽东的卓越贡献、诋毁毛泽东的伟大形象,得出一些根本经不起学术推敲和历史检验的观点结论。历史就是历史,绝不允许任意捏造和裁剪。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两个30年关系时明确指出,全面建设时期的实践探索“为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积累了条件,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实践探索是对前一个时期的坚持、改革、发展”。他还进一步指出,“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这一重要论断表明,两个历史时期绝不是彼此割裂、根本对立的,其本质都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两者紧密联系、一脉相承。评判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系列讲话精神和关于改革开放前后两个30年的论述为基本遵循,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党史观。对于毛泽东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历史,要将其放置在所处的具体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和考察,看到他探索的成就是这段历史的主流,是第一位的;他探索的失误是这段历史的支流,是第二位的,不能以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对其进行否定。对于毛泽东探索的理论成果,要以历史的眼光去审视,不能以当前的时代条件、发展水平和认识水平去否定他的理论创造;对于实践探索中的失误,不可忽视背后复杂的历史成因,而简单地将它归咎于毛泽东个人。一言以蔽之,不能因为毛泽东有失误就否定他的艰辛探索,不能因为毛泽东主动进行自我批评、勇于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就抹杀他的历史功绩,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者应有的态度,才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自觉。
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遵循: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艰辛探索的当代启示
“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认识到道路的正确与否必定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深远影响,他高屋建瓴地指出,“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在革命中未有革命党领错了路而革命不失败的”。在积累开辟中国特色革命道路和中国特色改造道路的基本经验后,毛泽东胸怀世界大局、立足中国实际,批判地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观点,探索并形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独创性理论成果,找出了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道路。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深刻诠释了道路问题在当代理论实践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重要位置,他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的新征程,回顾毛泽东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历程,对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向着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启示之一,胸怀“两个大局”,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进程。
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审视毛泽东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不难发现他所凸显的两个特点:
其一,毛泽东在探索过程中既胸怀世界大局、又立足中国实际,也正因如此,他才得以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寻求道路。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爆发后,毛泽东密切关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形势,先后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政治局常委会扩大会议,讨论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的经验教训。毛泽东指出,“现在摆在世界各执政的共产党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把十月革命的普遍真理与本国的具体实际结合的问题”,如果说苏共二十大启迪了毛泽东不再认为苏联开辟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必须照办,那么“波匈事件”则促使毛泽东更为清醒地认识到,必须“更好的考虑中国的问题”,研究“社会主义究竟如何搞法”。为此,毛泽东主持撰写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以解答当时普遍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疑虑与困惑。1957年3月19日,毛泽东在起草准备于南京、上海召开的党员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的提纲时慎重提出,中国已处于“由阶级斗争到向自然界斗争,由革命到建设”转变的历史方位,并着手开始领导全国开始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纠“左”期间,毛泽东又在科学地阐明中国还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的基础上,及时“找出了人民公社问题的症结所在”。以上史实充分表明,正确认识党和人民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是毛泽东能够明确阶段性中心任务、制定相应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
其二,毛泽东在探索过程中披荆斩棘、身体力行,勇挑理论创见的重任,以不断开创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推进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进程。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原则到中国来实行的时候,就要带有中国的色彩”。因此,在社会主义建设开始之后,他就谈到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去“产生自己的理论”。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毛泽东极为尊重但并不迷信,他反复强调,“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创造出来的,不能抄书照搬”,并向全党号召“要学习列宁,要敢于插红旗,要敢于标新立异”。探索时期,毛泽东曾主动提出辞去国家主席的职务,专做党中央的主席,以腾出时间、集中精力去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工作,在他看来,进入社会主义时代,如果“不适应新的需求”去“形成新的理论”,就无法正确地应对一系列新问题。正是由于毛泽东立足中国实际,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系列思想理论实现了中国化的发展,我们才能够最终形成一条完整的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路线。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社会主义已进入新发展阶段,这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准确把握和深刻洞察世界发展趋势、变化局势所作出的科学判断。马克思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倒逼着理论创新,并为其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也同样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这一重要论断反映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理论创新的迫切需求。面对世界格局呈现出空前未有的新变化、新特征,我们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洞察时代大势,把握历史主动,进行艰辛探索”,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继续胸怀“两个大局”,在一个更加不稳定的世界中,大胆探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发展之路和现代化建设新道路,以不断开创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进程,以伟大的实践创造向世人证明,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
启示之二,坚持守正创新相统一,科学明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张力与边界。
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始终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牢牢把握住社会主义的基本方向。在提出破除苏联迷信时,毛泽东谈到了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共性与个性问题,他说,“各国有各国不同的面貌和特点,各国有不同的具体办法来解决各自的问题”,但不能“只讲差别,不讲共同性”。一方面,他鼓励党员干部“用自己的头脑思索”我国的建设道路,另一方面,他反复强调,“一切离开社会主义的言论行动是完全错误的”。这种底线思维在毛泽东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时更为明显。他在探讨价值法则时指出,价值法则是基本工具,过去资本主义是靠平均利润来调节,“现在是社会主义,价值法则还是存在的”,我们要有自己的措施去运用价值法则。对于商品与货币,毛泽东提出要以一个“共产主义者”的立场去考虑,他说,“没有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商品生产也可以乖乖地为社会主义服务”。在批判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关于产品分配问题的讲述时,毛泽东反对把人引向“‘一个爱人,一座别墅,一辆汽车,一架钢琴,一台电视机’那样为个人不为社会的道路上去”,强调要用 “共产主义前途、远景,要用共产主义理想教育人民”。即便是在“左”倾的人民公社运动中,依然可以看到毛泽东无产阶级的人民立场。他在会见朝鲜政府代表团时曾告知金日成,之所以要搞人民公社运动,“就是因为农民苦得不得了”。可以说,充分发挥底线思维下的独创精神,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统一,是毛泽东在僵化封闭的苏联道路与改旗易帜的资本主义道路之间所探索出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关键“密码”。
世界历史的扉页清晰地记载着,工业革命后,西方资产阶级以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掀起了工业化浪潮,并以其先发优势在世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掠取了支配地位。这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资产阶级用其“商品的低廉价格”作为“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在“迫使一切民族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的同时,又“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从而“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在世人特别是在西方资产阶级眼中,现代化就是西方化。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中国现代化的新纪元,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明确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邓小平首次提出并使用了“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概念,并在党的十三大上阐明了“三步走”的现代化发展战略。新时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深刻阐明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科学内涵。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进一步指出,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这意味着现代化发展路径由一元变为多元,意味着后发国家具有实现现代化的新可能。西方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其本质是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它对内利用资本剩余价值加速原始积累,对外利用先发优势掠夺全球资源,是以资本增值确保它“对全部关系不断的进行社会革命”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从根本上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本质特征,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前提。无论是政党性质还是社会性质,都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取向、以“全体人民”为前进动力、以“共同富裕”为明确目标、以“和平发展”为实现路径的现代化。现代化本身是一个动态过程,这决定了党对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在认识上会不断深入、在战略上会不断调整、在理论与实践上会不断丰富,也决定了必须科学明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边界与张力。我们一方面要树立“中国搞现代化,只能靠社会主义,不能靠资本主义”的底线、红线,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基本方向为现代化的道路边界,有坚定走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底气、骨气、志气;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的张力,真正做到既根植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需求,又充分借鉴吸收西方现代化进程中的有益经验,推陈出新,守正创新,促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不断丰富发展、日臻完善,继续在世界现代化潮流中创造中国模式和中国奇迹,形成中国经验和中国话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启示之三,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体制、所有制结构形式在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全面建设时期,毛泽东的探索已涉及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尤其以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等问题的探索影响最为深远。以历史发展眼光来看,这些理论探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郑州会议期间,毛泽东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这极大地突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并决定将其写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之中。党的十二大、十三大也都使用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此后,邓小平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并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回答了市场经济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破除了长期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陈腐观念和僵化思维。十四大之后,党中央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与部署,此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发展和日趋完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准确把握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前提下,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市场的作用作了全新定位。
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尽管毛泽东是以公有制为前提进行探索的,但也产生了一些重要思想。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就指出,“公是对私来说的,私是对公来说的”,“公和私是对立的统一,不能有公无私,也不能有私无公”,这无疑是拿当时“一大二公三纯”的所有制开了一刀。改革开放以后,党的十二大开始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我国个体经济是属于社会主义经济范畴的,是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以此为基础,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成分作了更为科学的论述。党的十五大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下来。与经济制度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也是在毛泽东探索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而来。依据毛泽东提出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我们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分配方式,并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开始,逐渐提出了其他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发展。
习近平同志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在《东南学术》上发表了题为《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再认识》的论文。他在该文中指出,只要商品经济和所有制结构“是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或经济管理体制在发挥作用”,它们的“一般性原理及内在发展规律都是同样适用的”,诸如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分配原理、消费原理等等,“都同样适用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从这个意义上看,即便毛泽东的理论探索是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进行的,理论阐述难免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局限,但他所揭示的一般性原理并不过时,且对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仍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我们要以毛泽东的理论探索为基础,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现代化建设的理论指导作用,务必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配置上更加科学合理、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备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从所有制基础层面看,要从整体上构建以多种所有制和多种分配方式有机结合的复合型所有制体系。一方面,要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使国有经济牢牢占住支配地位,促进国民经济形成合力性优势,确保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性质不动摇;另一方面,要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避免因所有制结构单一、缺乏多样性而带来的限制,为现代化提供更多活力和更多发展机遇。与此同时,要配套多种分配方式,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使各种社会资源能够全面、充分地嵌入现代化过程之中,达到均衡、协调的平稳状态。从运行机制层面看,要继续坚定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科学的资源配置方式,在尊重商品规律、市场规律、价值规律与稳定经济秩序二者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既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依据客观经济规律,适当使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实施宏观调控,合理降低市场经济的波动,避免因以高度资本化的市场作为调节手段而引发现代化经济秩序的周期性紊乱,不致重蹈西方经典现代化范式的覆辙。
(作者简介:李良明,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桂岳卓越教授、中共党史学科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北省中共党史学会(中共党史人物研宄会)副会长、中国中共党史人物学会理事、《中共党史人物传》丛书6编委)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共产党早期人物革命精神及当代价值研究”(项目编号:19CDJ028)的阶段性成果)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理论学刊》2022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3-01-09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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