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更“为解决中国的法治问题提供了科学性和时代性的方法和指引”。因此,当前和今后亟待长期深入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是,深刻理解、把握和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促进和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促进法治完善,为“十五五”乃至更长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根本动力和法治保障。
法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与核心动力之一。“以改革为动力推动经济发展,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是我国能够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重要原因。”高度发达的法治化是一个国家特别是大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坚持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深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推进发展和改革与法治高度融合、高度协调协同,是着力破解中国式现代化关键性难题、不断开创改革开放全新局面的迫切需要。为此,《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部署的“改革举措覆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方方面面,构筑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全景图”,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即“坚持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专章部署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改革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必须深刻认识《决定》进一步突出了法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明晰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路径措施等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建议》进一步强调“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并且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十五五”时期衡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的关键性指标。这些表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了法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新征程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明晰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改革路径与措施。
一、坚持守正创新,聚焦党中央战略部署破解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性难题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筹改革和法治合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指导地位
面对全球化时代潮流的挑战与机遇,确保高屋建瓴地科学判断、高瞻远瞩地战略性布局改革与法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法治与改革相结合,确保《决定》明确的300多项重大改革任务逐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确保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特别是《建议》明确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等深层次改革难题,都迫切需要“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协调机制”,尤其是“新征程党规之治提质增效赋能,必须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时代主题,”重视进一步以改革之力完善和拓展法治空间,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因此,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必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论断,“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总供给和总需求、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这五对重要关系”,聚焦五个“必须统筹”强化法治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的总结提炼及未来发展的启示引领,“注重系统集成、注重强化基础、注重突出重点、注重改革实效”,促进和保障法治与改革的进一步全面深化,确保“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和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二)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相统一,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建设提供强大改革动力和法治保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抓住领导干部能力提升这个关键,着力“把保稳定、促发展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大课堂,让广大干部在实践中磨炼不畏艰险、攻坚克难的意志,增强团结服务群众、驾驭复杂局面的本领”,特别是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有能力落实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建设的使命与任务。“十五五”时期,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实现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把统筹发展和安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始终坚持强化底线思维,确保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长期以来,美西方的现代化模式一度左右着世界各国的发展,其以资本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弊端,已陷入难以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引的困局。这也警示我们,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开拓出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之路,必须立足国情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形成相得益彰的合力,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质生产力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持续增强全社会的发展动力和市场主体的活力。西方发展模式所推行的“单一的现代化路径,忽视不同国家历史、文化和社会结构差异,导致南北不平等、经济依赖和文化冲突,南北之间呈现出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的一元现代性理念难以为继。中国式现代化承载着超大规模人口整体迈向现代化的历史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理念,整体布局上更加注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突出走和平发展道路的鲜明特征,为全球多元发展提供新模式、新方案,特别是在更多层面的实践中实现了对西方模式的超越,摒弃了长期以来禁锢人们思维和视域的“西方中心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树立起了强烈的自信心。
(三)坚持完善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机制是塑造改革开放新动力新优势的迫切需要
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内涵由“高速度”向“高质量”跃升,新质生产力正加速形成,但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深水区’,”谋划涉及国家安全、民生福祉、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领域的重大项目,特别是“稳增长”的压力前所未有。进一步健全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持续推进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加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从世界经济增长中获得新动能,开辟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空间,打造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的新平台,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特别是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都面临着深层次的新挑战。理论、制度、科技、文化的创新和产业革命,必然深刻改变着世界经济发展的格局,迫切需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于高远的战略眼光、清晰的理论脉络、严密的思维逻辑协同推进改革与法治相统一,进一步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机制,并遵循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相协同的原则、方法和路径,塑造改革开放的新优势。新发展理念必然要在改革与法治协同推进中得到充分体现,特别是在破除影响和制约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建设的思想观念及体制机制弊端,打通影响和制约全面创新的卡点堵点,完善与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等方面,必须“坚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前瞻性和科学方法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重大平台、重大产业、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要素清单编制的科学统筹,促进人才链、政策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强化科教协同育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坚持把科技创新融入发展各领域,在加快“算力+产业”融合发展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等领域不断取得新突破,促进先进生产要素向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及未来产业集聚;必须自觉增强数字法治观念,积极依法引领、保障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运用先进技术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必须坚持依法明确改革的职责边界,上下贯通、纵横协同,同步谋划、协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质提速提效;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问题,积极拓展发展新空间,”并始终做到自信从容,注重制度创新,坚持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推进法治,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切实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二、立足百年变局的战略主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一)法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法治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政治智慧的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道路。”因此,“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既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目标之一。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改革开放序幕以来,党的历届三中全会均聚焦民生、发展、稳定、安全、开放与创新等领域的重要议题,作出改革决定、优化改革思路和措施、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其中均强调了法制或法治的重要作用。“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也是最为成功的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可谓是创造了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最伟大的奇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其中强调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明确的“建设法治经济”,也都聚焦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发展的立足点放在高质量发展上,注重依法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引领和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并进,特别是“保障各类经济法律制度的协调运行”,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可见,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法治不仅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国式现代化所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而且是更重要的基本保障。
(二)法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题中应有之义
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建议》的丰富内涵,聚焦决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改革任务,加快法治制度措施的“立、改、废、释”工作进度,确保及时为“十五五”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相适应的法治保障和引领,确保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聚焦加强国家政治安全、经济金融安全、经济和文化高质量发展、能源资源安全、社会和谐稳定、食品药品安全、反恐维稳、民族宗教、生态环境安全等领域的法治,持续完善法治中国建设的工作格局,不断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国泰民安。高质量发展既是新的历史起点,也是改革与法治相统一所必须聚焦的重点领域。法治保障引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必须充分发挥中国制度优越性,统筹聚焦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发展与安全、国强与民富、城市与乡村、经济建设与其他建设、内循环与外循环、区域协调发展与区域重大战略、效率与公平、战略与战术、当前与长远等九大关系领域的改革发展和法治规范、引领及保障问题。法治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应着力在引导、促进和保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结构优化方面形成合力,促进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升级;在提升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领域形成合力,促进资源向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高效集聚;在促进科技创新领域形成合力,利用好市场的竞争压力传导和经济利益驱动等机制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立足于实体经济的做大做强,持续推进数字经济装备制造业加速向“高新尖”攀升;促进数字产业体系加速构建,促进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坚持超前布局未来产业,积极塑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确保“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建设中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应坚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的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效率;积极健全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关的立法、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进一步促进和引领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
(三)法治是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在纷繁复杂环境中持续深入推进的有力保障
赢得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的战略主动,特别是应对美国政府滥施关税政策逆世界潮流而动的行为,中国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持续深化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积极建设合作型世界经济;坚持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进一步凝聚经济、金融、贸易、数字、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国际共识,建设稳定型世界经济;坚持以联合国宪章宗旨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继续推进WTO改革,持续推动将《促进发展的投资便利化协定》(IFD)纳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框架,尽快恢复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转,促进WTO《电子商务协定》在中国实施,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加快建设;坚持从国际商事仲裁特性出发,改革和健全中国仲裁实体法,参考国际仲裁理论和实践,增强法律适用规则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增强当事人对中国仲裁的信任和选择;坚持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从中国司法实践出发,推进国际惯例适用规则的改革创新,重视发挥国际惯例的跨国商事“自治法”功能,将当事人意思自治确立为国际惯例适用的首要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之规定,坚持以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以最密切联系为补充,凡中国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则直接适用;适用外国法如损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则改为适用中国法,并依法排除外国法的适用,特别是“具有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类似特质的国际惯例,可以采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认可的模式即‘UCP模式’,赋予其‘法律性’,使其具有直接适用性”;健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牵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完善司法案件统一法律适用的工作制度,提高司法的国际国内公信力,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的国际法治大环境。
(四)法治是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聚焦顶层设计持续深入推进的最显著优势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应对风云变幻、波谲云诡国际环境的挑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都面临着一系列的激烈斗争,需要始终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与法治相统一、相统筹、相协同的顶层设计,始终把握住战略主动,持续增强斗争的能动性、有效性。法治建设在保障、规范和引领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进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认识上的不断深化,战略上的不断完善,实践上的不断丰富,亟待持续加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持续协调法治系统与进一步全面深化系统之间的关系,“实现法律系统保障规范性预期”,努力使思维与认识、政策与法律、举措与制度都更加符合客观规律。为此,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顶层设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精准把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个管总、管根本的关键,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法治手段回应社会热点,着力规制涉教育、养老、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管理与服务,推动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常态化治理欠薪、账款拖欠等问题,依法加强民事、行政、刑事领域的法治规范。坚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与法治步步深入,确保定分止争,规范执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正确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战略与策略、守正与创新、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自立自强与改革开放等一系列重大关系。为此,顶层设计必须坚持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法治制度。应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禁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乱罚款”“乱查封”等问题的发生。应重点围绕构建以“无事不扰”的政务服务理念、健全“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体系、打造“特色产业+数字赋能”的发展生态、实施“双循环”的人才战略、夯实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等具体领域,加强法治规范、保障和引领,持续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发展动力与活力。
(五)法治是确保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共同营造和平发展国际环境和推进全球合作发展的新动能
“进入新时代,中国以宽广的胸襟实现了不同文明交流对话”,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坚持以走和平发展道路和惠及世界为宗旨,针对涉外法治短板比较突出特别是国际法治事关全球治理和世界法治改革破局等一系列重要问题,都“亟待通过比较法学研究探求到最佳方案、最便捷路径和最好的政治效果以及经济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因此,中国应坚持推进涉外法治的战略布局,加强国际法的研究运用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注重“调整国内与国际的法律制度关系”,特别是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重视通过比较法学研究统筹提升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系统性、协同性功能,精准把握不同国家法律的协调功能,分析不同国家法律制度差异,为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有效衔接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深入分析国际规则适用功能,依据不同国家对同类规定的差异,帮助法院准确解释与适用国际条约、惯例和规则;比较分析法治宣示与引领功能,帮助法院准确把握国际法治的发展趋势,推动国内规则与国际接轨,中国法院在审理涉“一带一路”的案件中,可借鉴国际商事仲裁惯例,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裁判规则,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的信任度;结合对国际法与国内法冲突案例的比较研究,有效掌握国际风险防控与斗争艺术,为应对国际法律冲突提供有效策略支持,针对美国“长臂管辖”,中国法院可援引《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进行有效反制;增强制度创新和优化改革功能,比较法学研究可为涉外审判机制改革提供国际司法参考,借鉴国际商事的实践经验,设计和优化国际商事纠纷和争端解决机制,有效提高司法效率;以利于“积极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进世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适应性强的公共产品和高素质国际法治人才”,为寻求世界秩序的和谐稳定贡献中国法治智慧。坚持践行“一带一路”共建倡议,锚定并持续释放涉外法治红利,继续积极“组建涉外法律专家和律师团队,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开展国际法律及国际规则培训,引进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加强比较法学研究,为共建伙伴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各方共享的机遇与成果。“中国发生沧海桑田的巨大变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确保把这一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必须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旨主题,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立足世界百年变局、国际政治争端和军事冲突多点爆发,尤其是全球治理体系面临的巨大挑战,国际关系持续呈现政治外交问题司法化等特点,全面落实全球治理倡议,践行“遵守国际法治,反对武力威胁和侵略”的全球治理目标,积极加快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国际法治实践特点和适应百年变局特殊环境的国际法治理论与话语体系,为有效稳步加大全球发展合作特别是中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提供法治保证,优化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
三、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一)必须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同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原则
坚持“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巩固改革成果,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因此,法治离不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也离不开法治的保障、规范和引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应坚持不断深化法治领域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让法治为深化中国式现代化各领域的改革创新保驾护航,充分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确保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和规范,就必须坚持把改革与法治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之中、统一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中,自觉遵从历史逻辑与理论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论,这正如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所说的:“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并以此确保始终用科学方法指导和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二者良性互动、相得益彰,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确保持续开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局面。
(二)必须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相协同中深入推进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是相互依存、相得益彰的关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必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的改革,而以改革之力排除阻力、巩固成果,完善法治,则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法治改革’的目标是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相一致的”,而更深层次改革举措的落实,则更加需要法治的有力保障和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及法治自身“改革”等一系列新思想新任务新举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目标任务,这就需要“十五五”时期的法治中国建设“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十五五”期间,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一步以法治巩固和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公正司法,依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夯实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础,为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都离不开改革和法治相协同这一关键举措。必须以历史为镜、以文明为观、以法治为保障,聚焦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重视考察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与中华法治文明的发展经验,进一步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深入推进和创新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的体制与机制,强化经济全球化、中国式现代化、数字化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法治与改革协同推进的路径方法,持续促进法治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相协同。
(三)必须在深化法治和改革的统筹中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持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进一步加强全党全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深化周边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全方位合作,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妥善管控矛盾分歧,积极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巩固与周边国家的战略互信,共同维护国际和平稳定,共同应对风险挑战;完善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依法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暴力恐怖、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的法治体制机制,健全市域治理、社会治理、边疆治理和稳边固边、长治久安的工作机制,强化法治统筹与综合施策。重视依法治理不法分子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手段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必须坚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治理网络生态,注重以法治+改革的思路,加强人防+技防的防范措施,强化主动预防、技术检测、投诉机制和法律追责等多方治理,健全长效机制;依法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等内容,构建起法律规范、主动监管、平台责任、用户联动的共治机制;着力提升网络治理的前瞻性、精准性、系统性、协同性,切实防范AI技术滥用,依法维护网络社会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确保既充分运用AI技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也保障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现代信息技术给生活带来的便利。坚持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引领与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重视推动优质法律服务向沿边地区倾斜,增强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法治观念,以法治汇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力量。重视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之策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治理和善后处置的法治体系,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法治为主的社会治理体系。重视运用“数字枫桥”的治理新形态,引导资源要素向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集聚,重视赋予“枫桥经验”新时代的法治内涵、定位和功能,构建既善于协同,又能更好凝聚推动高质量综合治理的合力,确保进一步“坚定理想的主心骨、筑牢信念的压舱石,保持强大的战略定力”,持续创新社会治理、边疆治理和周边工作的法治机制,锚定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目标,全力推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确保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四)必须坚持强化法治这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与制度保障
《决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建议》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主要目标,涉及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边疆治理和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再加之建议提出的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等一系列任务,法治与改革领域亟待强化动力推进和制度保障。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化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法治与制度短板,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要素配置,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抢抓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绿色化机遇,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运用AI等数智技术促进创新,加快突破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进一步强化算力、算法、数据等的法治规范和高效供给,确保精准高效处理海量数据信息和持续提升算力服务能力,强化AI技术深度融入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规范和引领;坚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夯实民生之本,注重加强AI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改革相结合相统筹,重视法治“在促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驱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严格贯彻就业优先原则,着力扩大劳动者总体就业机会”的基本功能,确保群众收入持续增长等等,都更加迫切需要法治保障和引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进。但无论是法治,还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中国式现代化,特别是顺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建设以法治为核心的赋能型人工智能治理机制以及法治统领下的各项具体机制”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提升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和改革推动力与制度保障力仍更显紧迫。
(五)必须确保法治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服务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贯彻落实
《建议》明确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要求。为此,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持之以恒把牢政治安全这个核心”,坚持赋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维护团结与稳定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职责与任务,赋予其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要求,最广泛地凝聚起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力量,万众一心共同战胜一切风险挑战。必须强化法治和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功能,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战略擘画为先导,以健全政策措施为抓手,以法治为兜底保障,以风险预防和控制为关键,从源头上化解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的风险隐患。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坚定不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机制,法治与改革都必须深刻把握安全是国家利益的根本所在这一关键,重视“建构体系化的国家安全立法‘四梁八柱’;加大非传统安全领域的立法力度,及时填补重要领域的立法空白;推进国家安全立法‘立改废’进程,提高法律迭代频率;将涉外法治作为重要斗争工具”,提高依法应对和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斗争的法治能力;坚决阻击、遏制严重破坏战后国际秩序和国际法特别是一切针对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严重挑衅行为、严重干涉中国内政、危害中国核心利益的言行,应当有专门法律予以坚决遏阻和严厉打击,确保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的法治体系、战略防御体系、政策遏制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坚持聚焦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目标要求,健全粮食和种子储备、能源资源、核心技术、基础设施、重要装备、水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战略通道、战略腹地建设、产业备份等传统领域安全和数据信息、人工智能、网络传输、生物生态、核、深海、极地、太空、低空等新兴领域安全的法治,确保中国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以法治建设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构建海外安全保障体系和联动高效的防护体系,强化海外华人、国家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等体制机制的构建。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深化安全领域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化常态化工作体系,确保以高水平安全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历史经验启示我们:惟改革者进,惟法治者强,惟改革与法治协同推进者胜。落实党中央的战略决策部署,确保法治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进,必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遵循法治与改革相统一相协同的原则,始终明晰具体历史条件下法治与改革的“目标和它的历史使命”,聚焦党的中心任务谋划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总任务和全景图的全面落实,遵循守正创新的科学方法,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改革动力破难题、化风险、遏挑战,全面夯实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
作者简介:顾华详,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院长,新疆优秀法学家(首届)、教授、硕导。
来源:《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25年第6期
编辑: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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