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将自我革命明确为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出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命题。阐释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涵要义,深入把握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在逻辑和实践进路,有助于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科学方法论。
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涵要义
明确党的自我革命内涵,是科学把握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内涵要义的前提。从根本上来讲,自我革命包含自我革命精神与自我革命实践两个维度的内容,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涵要义要从自我革命精神、自我革命实践和自我革命监督三个维度加以审视。
(一)党的自我革命概念的历史形成及其丰富内涵
党的自我革命内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逐渐明晰的过程。从历史发展看,无产阶级政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在践行自我革命。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未明确使用“自我革命”的概念,但在论及无产阶级政党的宗旨性质、发展要求及成功经验时,广泛使用了自我批评、内部斗争、彻底革命等概念,这些概念实际上从不同维度体现和蕴含了自我革命的意蕴。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提出了“不断革命”的口号,认为共产党人必须通过革命斗争改造自己,无产阶级革命是靠批评自己壮大起来的。恩格斯把批评比喻为工人运动的“生命要素”,肯定工人政党中的内部斗争,指出党“只有在内部斗争中才能发展起来,这是符合一般辩证发展规律的”。列宁强调必须通过自我批评、党内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等方式来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明确指出:“犯错误对一个先进阶级的战斗的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坚持错误,虚伪地不好意思承认错误和纠正错误。”
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自我革命品格,在革命、建设、改革的百余年实践历程中逐渐形成了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并不断推进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实践。党的十八大之前,党的自我革命主要以“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风运动”“思想革命”“保先教育”“反腐败”等方式展开,其中“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毛泽东指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是党的三大优良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在延安整风运动期间,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得以推广并成为一种常态。新中国成立后,批评与自我批评依然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主要方式。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指出,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总结历史经验和修正错误的重要力量,“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就不会及时地总结经验,修正错误;也不会用正确的和错误的经验,正面的和反面的经验,来教育干部、党员和群众”,强调党自身也要进行思想革命,同时要求党员干部要保持自我批评的意识,以身作则,反思自省,自觉提升本领。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的自我革命”这一概念正式出现在党的文献中,内涵逐步确立并不断丰富。2015年,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首次使用“自我革命”一词,强调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服从改革大局、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共同把全面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做好”。2019年6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党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形成了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丰富思想成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坚持自我革命明确为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之一。而后,习近平又进一步论述自我革命的内涵,指出“自我革命就是补钙壮骨、排毒杀菌、壮士断腕、去腐生肌,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防止人亡政息”。并从自我革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进一步深化自我革命的内涵,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将自我革命界定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强调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并从自我革命与反腐败的关系更加深化了自我革命的内涵的理解,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的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总之,自十八大以来,自我革命的内涵指向愈加丰富与深刻。
自我革命既指向行动与方法,也指向思维与意识,包含精神与实践两个维度的内容。自我革命具有鲜明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自我指向性,自我革命精神与自我革命实践构成自我革命的完整内涵,是党主动进行自我反思、自我批判、自我变革、自我超越的主动精神与自觉实践的总称。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概括来说就是不忘初心使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自我警醒、自我否定、自我反思、自我超越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思维与行为的总和。自我革命精神表现为党在思想意识上自觉、自主、自信、自强,是主动摒弃自身错误、主动补足自身欠缺、主动培养自身能力、主动克服困难、主动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意愿,是自我分析、自我反思、自我审视、自我批评、自我警觉、自我提高的心理状态和精神气质。自我革命精神主要包括自我革命的理论自觉、自我革命的情感认同、自我革命的思维方式等。自我革命实践则体现为党在行为实践中的主动、积极、担当、进取,是严格要求自身并敢于纠偏、主动革新、自觉提高、积极进取的行为和实践,是面对困难勇于迎难而上、勇于担当责任、勇于创新求变的果敢作为和勇毅担当。概括而言,自我革命实践是自我革命精神自觉落实到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的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抵制滥用权力、主动提升本领能力、敢于担当作为等。
(二)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在结构
“制度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活动中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抽象化、规范化和体系化的形式,是社会运行的规则,是激励和限制人们行为的规范体系。”制度是围绕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关系,以实现社会或组织管理秩序化为目标的结构性规则体系,具有明确的目标导向、系统的内容结构和显著的效果保障功能。对于制度治党而言,习近平指出:“要建设和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的实施过程,不仅是制度被认同和执行的过程,而且是制度由外在规范要求转变为内在自觉认同的过程。不同于理想信念和道德等的内在驱动模式,制度治党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强力治理方式和刚性规约机制,而且内在蕴含着党要通过构建系统的制度规范体系,提升自身在多重维度、多方领域、多个环节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的要求。以制度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就是将党自我革命的目标、内容、原则、方法、运行、保障、评价等环节外化为制度规则,将明确的刚性制度规范要求贯穿于党自我革命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保证自我革命有章可循、有度可量、有序推进,以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助推和强化自我革命的自觉性、持续性和实效性。
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需要在明晰自我革命内涵的基础上,围绕推进自我革命的不同维度,分别构建和完善相应制度,在此过程中注重优化各种制度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发挥制度规范体系的协同效应。自我革命的内涵可从精神和实践两个方面理解。从历史上来看,我们比较注重推进和完善自我革命的实践制度规范建设,在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的制度规范建设方面存在不足。此外,基于逻辑周延和实效保障的考量,健全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还应该包括对于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的实施情况及其效果的评价监督制度。简言之,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应由自我革命精神、自我革命实践和自我革命监督三个重要维度的制度组成,三者形成有机的制度规范体系。自我革命的监督主要包括对自我革命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和自我革命运行成效的评估分析,以及对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动态监测与实时创新。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目标在于,围绕上述三个维度分别构建和完善相应制度,依靠完整的制度规范体系,综合发挥制度的引导与规范、惩罚与激励、防范与警示、凝聚与形塑、教化与建构等功能,充分发挥制度规范体系的协同效应。具体来看,就是构建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的涵养制度、促进自我革命实践的运行制度、监督自我革命的实效保障制度,三大制度互相作用、互相影响、协同用力。
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在逻辑
党在自我革命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比较成熟定型、比较完善、呈体系化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在逻辑具体体现为,应以构建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的制度规范为先导、以创新推进自我革命实践的制度规范为根本、以健全提升自我革命实效的制度规范为保障,如此才能真正构筑起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框架。
(一)构建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的制度规范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不断涵养自我革命精神,才能为自我革命实践提供思想基础、精神源泉和理论指导。因此,构建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的制度规范,并将其作为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先导,有助于促进形成自我革命的使命引领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中汲取精神力量和内驱动力。“现在,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我们党面临的挑战和风险更加复杂,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更加严峻。任务越繁重,风险考验越大,越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有没有自我净化的过硬特质,能不能坚持不懈同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作斗争,就成为决定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自我革命精神转化为实践行动的思想前提条件是党员干部必先具备自我革命的意识、信念、意志、信仰和勇气,理解并认同自我革命的重要性。“要兴党强党,保证党永葆生机活力,就必须实事求是认识和把握自己,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通过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在主观维度的反复磨合锤炼中提高自我,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只有充分发挥思想意识的先行性和能动性,在精神上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锐气、心怀自我革命的警觉,才能以强大的信念、意志、激情推进自我革命,促进自我革命由应然转化为实然。
只有通过构建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的制度规范,才能促进党员提升自我革命的理论自觉、价值认同和主动思维。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建构制度来强化党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自我革命自觉性与积极性。其一,通过制度建构增强党员自我革命的理论自觉。通过常态化的理论学习,不仅能促进党员掌握理论知识,更能有效提高党员的思想定力与政治免疫力,增强党员自我革命的理论自觉。促使党员以高度的理论清醒正视和祛除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在自我纠错、自我提高中永葆生机活力,进而在新的赶考路上始终保持历史主动精神。其二,通过制度建构深化党员自我革命的价值认同。推进自我革命需要全党广泛形成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与共识,自觉抵制诱惑。只有在广泛认同的思想基础上,才能在精神层面保证党自我革命的彻底性和全面性。针对一些党员理想信念缺失、服务意识淡化等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增强对其价值观的教育和重塑,深化其内心的价值认同,激活其使命担当,增强其对于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其三,通过制度建构促进党员自我革命的思维主动。只有充分发挥制度的指向性与规范性,在全党构建和培育自我革命的制度文化和氛围环境,才能助力党员形成敢于直面自身问题,敢于进行自我斗争,在内心形成时刻保持厘清是非、弄清对错的思维方式。只有具备理性、全面、客观的自我革命的思维方式,以思维主动助推行为自觉,党员才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履行自我革命要求。
(二)创新推进自我革命实践的制度规范
弘扬自我革命精神是推进自我革命实践的思想基础,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弘扬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党员自我革命的能力,促进党员保持自我警醒、自我否定、自我反思、自我超越的积极状态,在行动上勇毅执着、果敢担当。自我革命实践是自我革命精神外化为具体行动的应然要求,对自我革命精神及实践的评价监督也是为了促进自我革命行为,保障自我革命实效。自我革命实践的制度规范不仅是“三维一体”的制度规范体系的枢纽和中间环节,而且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根本目的与行动指向。制度的创新与完善最终都是为保持自我革命行动,推进自我革命实践,确保行为的长效性、稳定性、持续性,促使党员在现实中始终自觉坚持自我纠错、自我革新、自我发展、自我提高。
实践是最终指向。只有通过创新推进自我革命实践制度,才能最大程度上预防、约束、惩戒党员干部行为上的偏轨,促使党员保持自我革命、自我更新的积极行为状态,提高自身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革攻坚、应急处突等执行能力。其一,通过制度建构有效促使党员自觉抵制滥用权力的行为。现阶段自我革命的难点在于确保党员干部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防范权力滥用,因此,必须维护制度权威,遵循制度确立的程序规则,通过创新完善制度体系,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增强制度覆盖的周延性,防止腐败分子钻制度的“空子”。其二,通过制度建构促进党员自觉提升本领能力。“全党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党员自身素质和能力是决定其能否进行自我革命实践的关键因素,通过制度规范促使党员把自我革命当作一种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是顺利推进自我革命的核心和关键。为此,需要运用制度的规范化和常态化来增强党员的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升党员把握方向、大势和全局的能力,提高党员辨别是非、保持定力、驾驭局面、防范风险的自我革命本领。其三,通过制度建构鼓励党员敢于担当作为。“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党员干部遇事推诿逃避、敷衍塞责,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为了怕担责、宁愿不履责。为此,需要利用制度释放激励效能,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正确区分“为”与“不为”的具体情况,正视一些党员干部担心出错而不敢为这一现实问题,激励干部积极担当作为、主动挺身而出。
(三)健全提升自我革命实效的制度规范
监督是最有力的保障。要提升自我革命的实效,需要收集和考察前两个制度推进和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与分析。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对自我革命精神和自我革命实践的评价监督制度,即自我革命的实效保障制度。健全提升自我革命实效的制度是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与前两个制度有机结合,由此形成“弘扬精神—推进实践—强化保障”的严密逻辑。三大制度相互支撑,在实践中形成良性循环,才能发挥制度规范体系的协同作用和集合效益,保障党的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取得实效。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自我革命精神和自我革命实践的监督制度,才能有力推动和保障相关制度的执行,在制度的互动中保障自我革命制度落地生根,通过健全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自我革命监督评价制度规范体系,提升自我革命的实效性,以此来协同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有力有序发展。
完善自我革命的实效评价监督制度,才能规范化评估弘扬自我革命精神、促进自我革命实践中存在的成功经验与不足,在此基础上反思制度设计与实践需求的契合度与适用性,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制度提供基础。同时,良好的制度也能反促自我革命实践,由此形成制度与实践的双向良性互动。其一,通过制度建构高效掌握自我革命的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全方位、多渠道、多途径、无死角的信息收集系统,收集、汇总、分析自我革命的实施成果,收集有关自我革命成效的意见建议,为全面系统评估自我革命成效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支撑。在充分占有信息和材料基础上,科学、全面、系统地对现有情况进行分析,为自我革命成效的评估和完善奠定基础。其二,通过制度建构系统评估自我革命实践的运行成效。通过构建自我革命成效动态评估制度对主体自我革命的行为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判断,并把结果反馈到主体自身,激励其不断改进提升本领。依据自我革命内容,设立评估目标与细则,并依据实际需要,建立定期不定期考核评价机制,以制度规范党自我革命成果的分析评价。其三,通过制度建构促进创新自我革命制度的内容与方式。随时代、形势、党内问题、党员构成等情况变化而不断创新和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的具体内容和推进方式,是提升制度实效性的必然要求。为此,需要收集、查找、分析自我革命制度规范在运行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调整与完善。总之,需要在反馈、评估的基础之上,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动态调整的原则,逐步发展和完善弘扬自我革命精神、创新自我革命实践的制度规范。
三、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实践进路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一个要素、环节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明确内涵要义、内在逻辑的基础上,寻求有效建设路径是关键环节。从实际操作层面而言,一方面,要从总体上明晰完善三大制度的基本内容体系,传承和健全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的宣教学习制度,承继和创新推进自我革命行动的组织实践制度,健全和强化提升自我革命实效的监督保障制度。另一方面,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查漏补缺、有的放矢,加强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
(一)传承和健全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的宣教学习制度
完善自我革命精神学习宣教制度应坚持传承和健全相结合原则,在继承以往的主题教育、集中宣传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规范自我革命内容、形式及手段等方面的制度。注重宣传教育和自觉学习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新时代新征程党依然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全党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作为,特别注重“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醒”。为此,首先通过建立健全自我革命精神的宣教学习制度来培育和强化党员反思、反省、创新、进取的自我革命意识,提升自我革命的理论自觉和价值共识,进而自觉抵御腐朽思想、洗涤错误思想、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总体而言,需要传承和健全理论研究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全员学习制度、学习反思制度、学习交流制度、学习反馈制度等。根据目前的现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短板,需要重点加强以下几项制度建设。
一是构建自我革命精神理论研究促进制度。目前对于自我革命精神的理论研究尚处于起始阶段,需要加强对其本质内涵、内容维度、呈现方式、作用机理等方面的深入研究。理论研究滞后既难以为自我革命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也难以支撑起系统全面的宣教工作。为此,要制定促进多学科研究自我革命精神制度,鼓励科研工作者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新闻学等多学科视角,全方面、多角度系统梳理、分析阐述百余年党史中自我革命的有效举措、历史经验和成功案例,在此基础上提炼归纳概括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的有效方式方法和成功经验。构建激励自我革命精神理论研究的制度,鼓励高校、党校、社科院等学术科研院所加强对这一理论问题的关注,加强对自我革命的系统性研究和阐释,为完善自我革命精神的宣教和学习制度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构建理论研究与实践行为互促制度,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修正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理论体系,不断提升理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以自我革命理论的先进性引领和推动自我革命实践向前发展。
二是健全自我革命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习近平强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党性修养、思想境界、道德水平的精神营养”,通过学习来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夯实共产党人思想根基进而促使党员自觉开展自我革命。为此,要健全自我革命日常学习制度,把自我革命精神的学习融入党员的政治生活和日常学习的方方面面,采取组织党课、大会交流、小组讨论、专题学习等方式,推进自我革命学习形式的日常化和多样化。健全自我革命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同时注重创新党内集中教育方法,把边学边研、边做边改结合起来,把日常学习和集中教育贯通起来。健全定期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培训周期、学时以及内容,及时更新最新理论动态、研究成果,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到各级党校、干部培训机构以及党员教育基地等学习交流培训,真正确保教育培训质量与效果。构建自我革命学习成果交流制度,通过个人发言、集体讨论、主题汇报、专家领学等不同方式不断加深党员对新时代自我革命的内容体系、基本内涵、方式方法的理解,深化党员的认知、巩固自我革命精神学习的成果。
三是建立健全自我革命精神全员学习制度。要将自我革命精神的学习落实到全体党员身上,习近平明确指出:“全党同志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的厌倦情绪。”首先,用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通过细化规定自我革命精神的学习内容,明确“关键少数”在学习过程中做学习报告与自我总结等规定,发挥其“风向标”和“排头兵”作用。其次,健全一般党政干部及公务员教育培训制度。健全党政干部学习培训、公务员岗前培训等制度,将自我革命精神的内涵、自我革命的重要性及日常要求作为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必修课程和日常研讨中。最后,健全党员学习制度。通过党支部会议、全体党员大会等加强对于党员的教育,同时辅之以培训班、专题讲座、专家辅导等形式,帮助党员深刻理解和掌握自我革命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增强意识自觉。
(二)承继和创新推进自我革命行动的组织实践制度
完善自我革命的组织实践制度要坚持承继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以党章为根本,承继现有党内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强化促进党员自我革命的行为制度,防止党员故步自封、行差踏错、落入腐败。从本质上而言,制度最直接和最根本的目标指向是实践,规制和促进人的行为是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党积累了宝贵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经验,新时代承继和创新推进自我革命的行为制度,就是要通过充分释放制度效能来推动党员在实践中严格要求自身、勇于创新、主动担责,强化整个党员群体自我革命的行为践履,最终达到全体党员在行动上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自我提高的目标。总体而言,需要继承和创新调查研究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拒腐防变制度、容错纠错制度、履职尽责制度、激励惩治制度等。
一是健全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是清除党内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要把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转化为制度性的要求,创新实现形式,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行为自觉,在政治生活和实际工作中广泛应用。为此,要构建激励制度,营造和构建“能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即营造宽容和接受批评的党内政治生态和社会氛围,构建广大党员能讲、敢讲、可讲实话的党内激励制度,助力形成大胆使用、有效使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积极氛围与良好态势,这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前提要求。要构建畅通交流与批评的保护制度,营造和构建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鼓励党内互相交流、畅所欲言,营造保护“批评者”的党内政治文化,有效构建保护“批评者”敢讲实话以及免受敌对孤立、打击报复的相关制度,从而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最大程度发挥实效,这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关键因素。要构建常态化制度,营造和构建“常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推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常态化、日常化。
二是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衔接运转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面对严峻复杂反腐败形势,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要在此基础上分别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并着力构建三者的衔接制度,以更加充分地发挥制度的集合效用。以不敢腐为前提,重点强化惩治制度。着力培育制度文化、强化制度认同、增强制度权威、狠抓制度落实,扎实推动反腐败工作,做到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同时也要注重严查基层腐败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不能腐为关键,健全科学的反腐制度。要增强事前预测、建设事前分析网络、强化预警机制和防范机制,同时注重增强制度的周延性,完善制度体系的内容结构,设计过程中考虑制度可执行性以促进反腐制度的落实。以不想腐为根本,严格党员的自律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激发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的自觉性,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健全自我革命的容错纠错制度。“做事总是有风险的,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四平八稳、顺风顺水的事。”当前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党员干部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因此应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错误分析评判制度。只要在制度执行中不逾越法律的底线、不触碰纪律的红线,就需要客观看待制度落实中出现的错误,认识到错误发生的必然性,只要做事,犯错就在所难免。同时也要客观评判错误的性质以及产生的影响,综合考虑错误发生的背景、原因、心理动机等,将之区分为无心之失和有心之过。建立奖励激励制度。在积极营造宽松、宽容、和谐的自我革命环境的基础上,从物质和精神两个维度设计奖励和激励制度,不断激发党员工作积极性,鼓励敢试、敢闯、敢担当者创新,激励更多想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大显身手。
(三)健全和强化提升自我革命实效的监督保障制度
完善自我革命的监督评价制度要坚持健全与强化协同推进原则,在完善原有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对于自我革命精神学习状况和自我革命行动落实情况的评价监督。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提出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因此,要充分发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评估反馈监督功能,全面衡量和分析党员内心是否具有自我革命的理论自觉、情感认同和思维方式,评估和检测党员在行为上是否能够做到不滥用权力、自觉提升本领和能力、敢于担当作为。特别需要将监督贯穿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制定、执行、落实的全过程,充分激活制度效能,提升自我革命实效,推动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实践更加深入彻底。为此,需要从总体上健全和强化反馈制度、评价制度、评议制度、监督常态化制度、巡视制度、问责制度、通报制度等。具体来看,需要重点加强以下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自我革命成效的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建立自我革命成效信息收集制度。对自我革命精神的学习和自我革命实践的落实情况多角度全方位地收集信息,确保收集资料的全面性和可靠性,构建保障言论自由的制度,保障反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能说真话实话,畅通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渠道。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充分运用现代评价技术和手段,建立和完善以目标为参照的动态跟踪和持续更新的信息反馈制度。畅通自我革命成效的反馈渠道,对制度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变化进行迅速的反馈调节。针对反馈信息的性质和特点创新和拓展反馈渠道,尽可能地对各类反馈信息采纳与否及相应的意见和理由作出详细说明。完善自我革命制度执行效果的调研机制。从程序机制上保障自我革命制度执行的反馈的有效可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门的详细的调研,以此来确保信息反馈的科学性。
二是强化自我革命实效的科学评价制度。建立多元评价制度。党的自我革命包含多维度内容,自我革命制度执行的成效也包含多个层次,不能简单地以对错、好坏、大小、深浅等对制度执行和效果进行评价,要建立多元评价机制,以激励自我革命主体不断改进、完善自己,激发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干事创业的新活力。建立专业评价制度。避免外行评价内行,不能单纯让所谓的上级进行评价,评价的上级最好具备专业性,坚持从制度执行的标准化、结果、成效、价值等多方面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坚持以是否增强自我革命精神涵养、是否强化自我革命的实践行为为标准,同时将人民的利益作为自我革命的价值指向。建立综合评价制度。丰富评价的渠道,线上线下评价相结合,日常评价和关键事件的评价相结合。拓展评价主体,将群众评价、同事评价、领导评价和个人自评相结合,尤其要注重群众的评价,看群众到底高不高兴、满不满意、答不答应,综合考虑各方的评价结果后,再对制度落实的效果作出考核结论。
三是健全自我革命综合监督体系。习近平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为此,要构建具体到个人、细致到全方位、覆盖到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力求对自我革命的监督无死角、无真空、无例外,以保障自我革命的实效性。健全全方位监督制度。依据自我革命精神和自我革命实践的内容推进和健全入细入微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自我革命实效监督制度规范。建立科学监督制度。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既要监督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也要监督制度执行发力过度的情况,对于党员的行为要做到长期的、全程的、动态的监督,以确保监督的科学性。强化网络监督制度。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网络上党员的言行同样要进行监督。要注重通过畅通监督渠道和依托大数据技术,及时收集、研判和利用社会监督信息,及早发现制度执行环节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不断提高制度执行监督的前瞻性。
(作者简介:曹洪军,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周胜艳,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
(项目: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相关重要论述研究”(2022ZDPYSK1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KYCX23_2583)的阶段性成果)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3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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