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共同富裕既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美好夙愿,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之一。习近平指出:“经过多年探索,我们对解决贫困问题有了完整的办法,但在如何致富问题上还要探索积累经验。”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后,马克思移居伦敦,重新开始了政治经济学研究工作。1857年底至1858年5月,马克思写下了由七本经济学笔记所组成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大纲》)。作为马克思“一生中的黄金时代的研究成果”,《大纲》标志着马克思经济思想走向成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大纲》中事实上提出了未来社会共同富裕思想,值得学术界予以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因此,深入挖掘和研究《大纲》中所蕴含的共同富裕思想,对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共同富裕思想的基本内涵
《大纲》是马克思为创作《资本论》而形成的经济学手稿,在其生前并未出版。1939—1941年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之名首次在莫斯科出版。《大纲》篇幅巨大,是马克思经济学研究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纲》详细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全过程,其中关于未来社会基本特征的丰富描述,如“机器体系和科学发展以及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变化”(分布在《大纲》第VI笔记本第43页至第VII笔记本第6页上),为我们勾勒出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美好图景,形成了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共同富裕思想。
(一)自由劳动时间是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评价尺度
何为富裕?这是共同富裕研究中首先需要研究清楚的第一个问题。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一个人是富裕还是贫穷,要看他享受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到何种程度”。对这一观点马克思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否定,但他在《大纲》中对富裕的源泉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形成了关于共同富裕的判断标准。马克思认为,不能简单地以生活资料的丰富程度作为判断富裕的标准。劳动是物质财富的源泉,生活资料的富裕程度取决于劳动时间。将生活资料的丰富程度看作富裕的判断标准,就等于将劳动时间视为富裕的评价尺度。马克思认为,劳动时间不是评价财富的尺度。斯密提出的由生活资料的丰富程度来判断是否富裕只涉及富裕的表象,而未触及富裕的实质。18—19世纪,劳动时间的多少直接关系到劳动者享有的物质生活资料的丰富程度,也就是富裕的程度。在《大纲》中,马克思引用了查·迪尔克在《国民困难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中的观点,即“一个国家只有在劳动6小时而不是劳动12小时的时候,才是真正富裕的”。
马克思认为迪尔克的《国民困难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这本小册子“包含一个超过大卫·李嘉图的本质上的进步”。所谓富裕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富裕,一个人享有的丰厚生活资料本质上是个人占有剩余价值的表现。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越长,说明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被剥削得越严重,其结果就是劳动者享有的生活资料不能满足其生存需要,而使其处于贫困状态。因此,《大纲》明确指出:“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这表明财富本身是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越长,尽管他可能享受到的生活资料会更加丰富一些,但在马克思看来他也是贫困的,不是富裕的。因为对于那些长期加班、打多份工的劳动者来说,劳动时间的延长是一种被动行为,是生存和生活的需要。基于以上认知,马克思认为,未来社会评价“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劳动者自由支配的劳动时间越长,意味着必要劳动时间越短,劳动者越富裕,反之则越贫困。这是因为真正的富裕是自由劳动时间的富裕,而“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约”,即自由劳动时间的增加。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所谓共同富裕一般是指所有人都享有充分自由的劳动时间。
(二)所有个人拥有发达的生产力是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集中表现
共同富裕社会表现为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以往的经济学家大多认为,拥有的生活资料丰富就代表富裕,拥有的生活资料稀少就代表贫穷。但是马克思从劳动是财富的源泉角度论证了劳动时间的延长可以增加个人的生活资料,却不能代表富裕。所以,仅从生活资料角度来判断一个人是贫穷还是富有并不准确。《大纲》认为,财富的评价尺度是自由劳动时间。这是因为只有在自由劳动时间才能创造出巨大的生产力,而“真正的财富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所谓共同富裕指的是所有个人都拥有发达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物质财富。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理解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表象认知,不再将富裕视为简单的物质财富,而是聚焦人本身,即人所拥有的发达生产力。例如,一个人拥有较为丰富的物质财富,如房产、汽车、各类家电、生活用品等,不等于他是真正的富裕,如果他不具备发达的生产力,这些物质财富终将消耗殆尽从而沦为贫困状态。
相反,如果一个人拥有发达的生产力,那么他最终都能享受到丰富的物质财富。对于一个人如此,对于一个国家甚至人类文明同样适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当苏联人用火车、汽车、轮船、马匹将成千上万的德国设备运往苏联时,美国却在废墟中、在难民营中、在地窖中、在俘虏营中寻找到了一大批拥有发达生产力的科学家,并将他们转移至美国,从而加速了世界科学中心向美国转移。《大纲》对富裕本质的分析可谓鞭辟入里、十分精准。但所有个人拥有的发达生产力不是上天的恩赐,而是基于自由劳动时间创造出来的。如果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过长,或个人的自由劳动时间全部成为劳动时间,“从而使个人降到仅仅是工人的地位,使他从属于劳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也就形成了,共同富裕将难以实现。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也持同样观点,他认为随着自由劳动时间的增加,“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共同富裕最终得以实现。总之,在马克思看来,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集中表现是所有个人拥有的发达生产力,而不是个人拥有的物质财富。
(三)自由劳动的质与量关系到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基础
《大纲》认为,财富的源泉是劳动,同理,共同富裕的源泉也是劳动。劳动一方面创造物质财富世界,另一方面也创造劳动者自身,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就是财富的源泉。劳动不仅为社会创造剩余财富,还为自身的发展不断赋能,劳动者通过劳动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能力、技术,使劳动者个人拥有发达的生产力,反过来也推动社会物质财富的进一步累积,社会富裕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是劳动本身的质与量。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社会,自由劳动时间的丰富并不一定带来生产力源泉的充分涌流,而是取决于劳动本身。马克思反对把劳动看作“一种娱乐,一种消遣,就像傅立叶完全以一个浪漫女郎的方式极其天真地理解的那样”。
马克思认为,“真正的自由劳动”(高质量劳动)不是散漫的,而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未来社会的自由劳动将在质与量两个层面发生重要变化。在质的层面,一方面,未来社会的“单个人的劳动在它的直接存在中已成为被扬弃的个别劳动,即成为社会劳动”,这预示着未来社会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将发生重大变化。另一方面,随着未来社会工业的快速发展,“直接劳动本身不再是生产的基础”,“变成主要是看管和调节的活动”。未来社会大部分的直接劳动将被各类机器所取代,劳动者不再从事直接的生产,而主要是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和调节。这两个方面的变化使劳动从单个劳动和工厂雇佣劳动制度中解放出来,不再具有对抗和异化性质,真正成为劳动者的自觉行为,失去了现阶段的对抗性特征。在量的层面,《大纲》认为,未来社会的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将根本减少,其结果是自由劳动时间的延长。当然,一定量的必要劳动时间是存在的,只是已经降低到了最低限度,自由劳动时间提高到最大限度。根据《大纲》揭示的理论,自由劳动时间的增加必然带来社会财富的增长,使所有人的富裕成为可能。
(四)资本在推动未来社会共同富裕中发挥着历史的阶段性作用
《大纲》对资本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作用的判断是,资本创造财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在实现未来社会共同富裕中发挥着历史的阶段性作用,但受制于自身局限性,资本既不是未来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绝对形态,也不是与生产力发展绝对一致的财富形态。《大纲》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的“嗜血性”“逐利性”体现为资本本身对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的贪婪追求,这种“无止境的致富欲望及其唯一能实现这种欲望的条件不断地驱使劳动生产力向前发展”,推动社会财富的累积,迎来了社会的富裕状态。资本的本性与人性的欲望紧密结合在一起,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做大“蛋糕”,不断创造并积累社会财富,从而为未来社会的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大纲》中的这个思想与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的通过分工和市场可以达到国家富裕的思想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资本与人性的结合构成创造财富的不竭动力,外在的竞争为创造财富制造了强大压力,资本力求突破一切界限、一切限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不断采用新的生产技术,不断开辟新的市场,推动了世界市场的形成。这既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席卷全球的过程,也是“创造越来越多的交换地点”的过程,财富的创造从一个点扩散到多个点,由个别人的富裕扩散到多个人的共同富裕。当财富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后,“整个社会只需要用较少的劳动时间就能占有并保持普遍财富”,“人不再从事那种可以让物来替人从事的劳动”。这产生了两个结果:一是社会必要劳动降低到最低限度;二是人的自由劳动时间增加到最大程度,为个人发展丰富个性腾出了时间,创造了手段。一旦到了这个阶段,资本的历史使命也就基本完成了。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有强迫性质,剩余劳动的创造、生产力的发展、一般财富的积累都具有对抗性质,劳动者与自身剩余劳动产品的分离,导致“他不是把他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当作他自己的财富的条件,而是当作他人财富和自身贫穷的条件”,对抗的结果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终结和资本历史使命的完成。
(五)未来社会共同富裕有阶段之分
马克思关于共同富裕的阶段划分思想蕴含在其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假说之中。例如,《大纲》提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形态”,分别是“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人的自由个性”,其中每一个形态都为下一阶段的发展创造条件。“人的自由个性”阶段有两个前提,一是个人全面发展,二是劳动者“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直到“人的自由个性”阶段才是真正共同富裕的阶段。因此,共同富裕的实现有赖于摆脱“人的依赖关系”和“物的依赖关系”阶段,也就是说共同富裕的实现是有阶段划分的,每一个阶段的发展都为下一阶段的共同富裕创造条件。共同富裕的阶段之分另一个理论依据来自马克思过渡阶段理论。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实际上指出了“共同富裕”的两个阶段划分设想,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也就是说,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共同富裕的第一阶段”,还保留着“物的依赖关系”的一些特征,这是马克思没有直接否定斯密关于财富观点的原因。在共同富裕的第一阶段,生活资料的丰富程度依然是判断富裕的重要参考标准,与之对应的是分配方式存在阶段之别。《大纲》提出,“他用自己的劳动所购买的不是一定的特殊产品,而是共同生产中的一定份额”。这一观点成为《资本论》第1卷和《哥达纲领批判》中按劳分配思想的最初来源。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由于各方面条件还不具备,无法实现真正的共同富裕。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或“共同富裕的高级阶段”,个人拥有的自由劳动时间是判断共同富裕的标准才成为现实,所有个人拥有发达的生产力成为共同富裕的集中表现,真正进入“人的自由个性”阶段,与之对应的是在分配上采用按需分配的方式。
(六)共同富裕的价值旨归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共同富裕是未来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但它并非目的,而是手段。马克思试图构建一个共同富裕的未来社会图景,其根本的价值旨归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如马克思认为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增加自由劳动时间,以创造发达的生产力和更多的社会财富,使社会财富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劳动时间就能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主要是为了解放人、发展人。如果一个人的劳动时间都被必要劳动时间所占据,他的自由劳动时间就会减少到零,人的自我发展就会停滞,马克思从根本上反对这种生产方式。因此,自由劳动时间的多少是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判断标准,也只有在自由劳动时间里,个人所能掌握的发达生产力才可以尽最大可能迸发出来,使社会的发展进步成为可能。《大纲》探讨的是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财富等问题,但贯穿其中的是“现实的人”与“未来的人”的问题,最根本的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问题。《大纲》的目标指向很明确,即建立一个“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既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又是共同富裕的结果。
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包括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两个层面。自由发展内含劳动时间的自由,即自由劳动时间;全面发展不仅包括个人所拥有的发达生产力,还包括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大纲》提出,未来社会的生产要“把他作为尽可能完整的和全面的社会产品生产出来”。自由发展是全面发展的条件和基础,全面发展是人的自由发展的最终结果。因此,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成为可能,所有个人都应当是富裕的,不仅拥有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还拥有大量的自由劳动时间,为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个人丰富个性的形成创造前提条件。当所有个人都成为具有丰富个性、拥有发达生产力、自由全面发展的人之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才最终成为现实。
二、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共同富思想的三大前提
《大纲》中关于共同富裕的思想暗含了共同富裕的三大基本前提:物质前提、技术前提和制度前提。物质前提是共同富裕的基础,技术前提是共同富裕的保障,制度前提是共同富裕的根本。只有在这三大前提都满足的情况下,共同富裕才能最终实现。
(一)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剩余劳动的积累
所谓富裕,最直接的表现形态就是剩余劳动的积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丰富的剩余劳动积累,哪里来的共同富裕社会?《大纲》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批判,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已经产生了“炸毁这个社会的地雷”。但要触发这个“炸毁社会的地雷”是有前提的,这个前提集中表现为一种社会形态所容纳的物质生产力发展空间的大小,以及新的经济社会形态的成熟状态。没有这个前提,任何行动都将招致失败。《大纲》借小说人物将其形象地表述为,如果“没有发现隐蔽地存在着无阶级社会所必需的物质生产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关系,那么一切炸毁的尝试都是唐·吉诃德的荒唐行为”。剩余劳动的积累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共同富裕作为未来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有赖于未来社会创造出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加丰富的剩余劳动,这是未来社会的历史任务,也是支撑未来社会的物质基础。
在随后撰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把《大纲》中的这一论述概括为“两个决不会”,即“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两个决不会”与“两个必然”一起构成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则,标志着马克思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认知达到一个新高度。这一原理告知我们,当资本仍然对生产力发展和剩余劳动积累带来积极影响的情况下,不可贸然采取强制性的变革,要允许、支持和鼓励资本发挥出其对生产力发展的全部潜力,完成共同富裕所依赖的剩余劳动积累。马克思对资本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不是机械的,而是辩证的,这也是前文中论述资本对共同富裕起着历史的阶段性作用的原因。马克思十分重视物质基础在推动上层建筑变革中的历史性作用,如果我们运用马克思“两个决不会”来判断未来共同富裕社会的前提要件,可以得出新的“两个决不会”:即物质资料的相对匮乏状态在剩余劳动完成积累之前是决不会消除的,共同富裕的未来社会形态在剩余劳动完成积累之前也是决不会出现的。
(二)共同富裕的技术前提: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是我们总结历史规律得出的基本结论,也是《大纲》反复强调的一个观点。无论是在《大纲》还是《资本论》中,马克思都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深刻批判,“他的批判不是从公平正义出发,而是以发展生产力为依据”,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最强杠杆”,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对共同富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纲》指出,未来社会的财富创造将取决于自由劳动时间的增加和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这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大工业的发展”。《大纲》认为,现实财富“取决于科学的一般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这种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对于共同富裕,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至少带来以下几点意义:一是降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延长自由劳动时间。实践证明了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将人从繁琐的、重复的、毫无创造价值的工作中解放出来,投入到真正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方面。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和运用会带来相对剩余人口的增加,但这是一个历史的“阵痛”。尽管相对剩余人口会增加,但社会总财富在增长,以至于劳动者不需要付出太多努力就能使社会财富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社会的整体福祉提升了,劳动者所能享受到的生活资料更加丰富了。这都得益于自由劳动时间的不断增加和以此为基础的技术大爆炸。因此,现阶段实行的每周五天工作制,未来很有可能缩短到四天甚至更少。
二是共同富裕的生成逻辑将发生重大变化。资本实现富裕的主要方式是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创造更多剩余价值。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这样的方式再也无法支撑富裕迈向更大的台阶。科学技术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紧张的对立关系,而是高度融合后的自洽,“在过去,机器是与工人相敌对的力量;在未来,它的功能将彻底改变”。劳动者不再是被强迫性地直接操作机器、生产剩余产品,而是被解放出来,“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这会彻底改变财富的生成方式。资本逻辑主导下的富裕是一个阶级的富裕,而依靠科学技术水平进步和应用下的财富生产,将会带来所有群体的共同富裕。恩格斯对此也持肯定态度,他在谈到电力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时对其进行了高度评价,认为将会使工业摆脱地方条件的限制,“最初它只是对城市有利,那么到最后它必将成为消除城乡对立的最强有力的杠杆”。在消除贫富差距、城乡对立、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和应用起着“最强有力的杠杆”作用。
(三)共同富裕的制度前提: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
《大纲》指出,未来社会人的自由个性的基本前提是“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个性的实现,离不开每一个人对其生产能力的占有,也就是对所有剩余劳动产品的占有,这种占有是一种共同的社会财富,也是个人的财富。每位劳动者都能够实现对自己劳动产品的所有,社会生产也不再区分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而是都属于个人的共同劳动。换句话说,劳动者的真正自由依赖于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从而对劳动产品的共同占有;反之,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资料没有掌握在劳动者自己手中,剩余劳动产品被剥削,他们的社会生产能力没有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马克思认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的等价交换,为人的真正自由个性提供了制度基础,共同富裕就是其重要表象。《大纲》提出,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这样,个人的自由劳动时间增多了,个人拥有的生产力逐渐发达起来,自由个性得到了真正实现。
自由个性的真正实现,既为个人发达的生产力,也为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使社会财富的源泉得到充分涌流,一个共同富裕的社会即将来临,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唯有如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剩余劳动时间或自由可支配的时间才不是紧张的对立关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如何实现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马克思在多篇著作中都给出了答案: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消灭雇佣劳动制度。马克思认为,在生产资料被资产阶级私人占有的前提下,无法阻止资本家对剩余劳动产品的无情占有和贪婪剥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趋势是,资产阶级的富有与无产阶级的贫困、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对立日趋尖锐。工人阶级无论是争取十小时工作制还是八小时工作制,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与劳动斗争的结果。需要说明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讽刺程度已经超过了《大纲》,如果《大纲》没有很形象地表达出生产资料共同占有这个答案,那么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的回答更加彻底。如他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在最下流、最龌龊、最卑鄙和最可恶的贪欲的驱使下完成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只有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从根本上否定、消灭雇佣劳动制度,在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三、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共同富裕思想的当代价值
《大纲》较为系统全面地阐述了未来社会共同富裕思想的基本内涵和三大历史前提。邓小平1992年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表述与《大纲》中蕴含的共同富裕思想三大前提高度契合,这说明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共同富裕思想对指导今天的实践具有借鉴意义,也为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等不得,也急不得”
习近平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等不得,也急不得”。实现共同富裕要久久为功、持久发力。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团结带领全体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共同富裕打下坚实的前提。1955年,毛泽东在谈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提出,我们要建设的富强社会是“共同的富”“共同的强”。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这为共同富裕打下雄厚的物质基础。邓小平多次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江泽民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胡锦涛提出,要“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乘势而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共同富裕纳入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之中。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共同富裕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问题,绝不能有等一等、歇歇脚的思想。同时,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我们抱有历史的耐心。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都证明了,任何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政策措施都会对正常的社会发展产生干扰甚至破坏,如《大纲》提出的判断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标准是自由劳动时间的多少,以这条标准来衡量现阶段共同富裕的程度,很显然还不能适用。《大纲》提出社会的发展是有阶段性的,每一个阶段都为下一阶段的更高级形态打下基础,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实现共同富裕要久久为功。
(二)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初级阶段,社会生产中依然存在一定量的社会必要劳动,劳动者的生产劳动并没有完全“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换句话说,劳动者仍然要为维持正常的社会财富水平付出必要劳动,甚至要付出一定的剩余劳动来换取社会财富的增长,但这两个比例已经降低到最低程度。只有当社会生产完全不需要雇用任何工人,劳动者连最基本的“看管和调节的活动”都不需要的时候,平均利润率降低为零,商品经济消亡,资本家不得不放弃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到那时才能宣告人类的发展真正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大纲》设想的共同富裕是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前夜”,是对社会主义奋斗目标的一种形象表达。这一判断从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概述中可以得到验证。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谓“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可以理解为共同富裕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任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以在推进共同富裕方面做出更多更坚实的努力。在推进共同富裕方面,中国共产党展示出更加积极有为的态度,提出了“两步走”战略,即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21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21世纪中叶要基本实现的共同富裕,还不是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高水平的共同富裕。明确这一点,对于扎实、稳步推进共同富裕具有更加现实的指导意义,它要求现阶段推进共同富裕的政策、步骤不能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与马克思《大纲》中的精神以及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概述并不违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基本实现,为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共同富裕的最终实现以及最终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奠定了良好的物质、技术和制度前提。
(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生产力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做大“蛋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第一步。《大纲》明确提出,发达生产力是富裕的集中表现,共同富裕就是所有人都掌握发达的生产力。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共同富裕,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第一步。中国提出要在2035年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对生产力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测算,中国要想在2035年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要在现有基础上再翻一番,2021—2035年间年均GDP增长率要达到4.8%以上。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是第一位的,是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能否基本实现的关键。
生产力的发展应当处理好质量互变规律,共同富裕不仅要做大“蛋糕”,更要做好“蛋糕”。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过程。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趋势。中国要在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力的持续稳定增长;二是生产力的高质量发展,迭代升级。不能只追求经济发展的速度,忽视经济发展的质量,也不能只追求经济发展的高质量,而忽视经济发展量的积累。没有高质量的发展,就不能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容易掉入“中等收入陷阱”;没有经济发展量的积累,高质量发展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因此,推进共同富裕,要注重生产力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各类产业所能蕴含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不能简单地、人为地判断其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坚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能当成‘低端产业’简单退出”。
(四)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共同富裕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离不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意味着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消灭,生产朝着所有人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大纲》所构想的共同富裕三大前提已具备一项。但剥削制度的消灭不等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1978年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156美元,这是中国在1956—1978年间人民生活水平处于普遍贫困阶段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后,中国走向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如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中国消除了极端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开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征程。
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基础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现实落脚点。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围绕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构建好、贯彻落实好,如构建和贯彻落实好高质量发展治理体系、生态文明治理体系,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体系等。还比如,构建和贯彻落实好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相配套的制度体系等。这些都是找准共同富裕的短板和不足,聚焦社会主义本质的现实体现。
(五)不断解放人、发展人,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根本的还是解放人、发展人的问题。习近平强调,“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也是不断解放人、发展人的现代化,没有人的现代化,就没有共同富裕,也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人的解放和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前提,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解放和发展的必然结果。
18世纪的英国工业革命带来了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长,但这离不开14世纪的文艺复兴、15世纪的宗教改革和17世纪的启蒙运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改革开放事业,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也离不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掀起的思想大解放运动。实践证明,解放人、发展人,不断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大纲》提出未来社会的富裕集中表现为个人拥有的发达生产力,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需要不断解放人、发展人,不断促进人的更加自由和全面发展。共同富裕的集中表现最终还是要回归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上来,回归到个人拥有的发达生产力上来。这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要以解放人、发展人,促进人的更加自由和全面发展为逻辑主线,不断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不断缩小贫富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实现共同富裕既是马克思在《大纲》中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理想目标之一,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大同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我们所进入的新发展阶段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阶段,也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实质性步伐的阶段。《大纲》中蕴含着的丰富的未来社会共同富裕思想,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具有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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