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这是笔者之前写的一篇小文,主要是针对南街村有关问题的讨论。近日,闻听江苏华西村“破产”的传言,不论事实如何,这都说明,毛时代的集体经济典型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想生存,必然要与客观环境相适应,而这种适应又必然导致其本身发展的异化,这种异化不是让集体经济典型更好保持原来性质,而是促使其蜕变走向反面。小环境要适应大环境,这就是今天在资本主义统治一切的条件下,包括南街村、华西村面临的生存困境,不是改变就是解体?任何理想化的愿望都不能代替现实的力量,这是我们必须直面的。然而,正如论者所说,即便这些毛时代延续下来的集体经济典型走向没落和失败,也决不代表着社会主义的失败,而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规律。
南街村作为毛泽东时代延续下来的集体经济典型,自然会遭到走资派污蔑攻击,然而某些左派又仅仅限于对其活化石意义的理解,不免产生认识偏差,从而引发争论。
按照分析的观点和一分为二的方法来观察研究南街村,我们就不难发现,南街村其实同时具备毛泽东时代集体经济和改开时代市场经济的某些特征。正因为客观事物总是处于不断的发展运动中,对南街村就有必要从历史到现实的视角来审视,任何将南街村与其历史和现实环境相割裂的观点,必然是只见其表,不及其里,把握不了其内在本质。
同时,我们观察和研究作为一种现象的“南街村”,对已经中断的“人民公社”道路再认识,无疑会提供有意义的参考价值。
这里,我们首先要回答关于南街村的几个疑问。
一、南街村是否集体经济?
现在集体经济这个名词几乎成了马甲,似乎可以随便套在什么身上,就像张文茂同志所称的,把什么股份合作制、专业合作社等都说成是集体经济了。那么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集体经济呢?按照张文茂同志的论述,集体经济必须具有五个方面的特征。
其一,它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既不同于个体农业或个体手工业的生产方式,也区别于资本统治下的雇佣劳动的生产方式;
其二,它是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土地集体公有制度,是不可分割的公有制,不是按份共有的合作制,更不是合伙制或股份制。集体经济内部基本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既不是按资分配,也不是按需分配;
其三,它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实行的是公有制,而不是共有制;
其四,它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可以有不同的经营体制和经营方式,但集体经济的所有制即公有制不能变,否则集体经济就会变质;
其五,它是在党的领导下农民自主民主管理,不同于公司企业的法人治理。
从以上本质特征来看,南街村仍然坚持集体公有制,在内部实行按需分配与按劳分配相结合,集体成员之间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平等享受集体提供的福利待遇和每月250元的工资,因此说南街村从内部的性质上讲,仍然是集体经济。但它又不同于毛泽东时代的集体经济,因为外部环境已完全发生改变,而它本身也必然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决定着它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南街村是否存在剥削?
现在左派内部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是南街村是否存在对外来打工人员的剥削。上述已说明,在南街村内部,集体成员之间没有雇佣劳动关系,因而不存在剥削的基础。但南街村毕竟生存于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大环境,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此时的南街村作为集体资本家,与外来打工人员建立的就必定是雇佣劳动关系而非其它什么关系。而建立在雇佣劳动基础上的生产关系,正是资本剥削的基础。
南街村对于外来打工人员的资本剥削既不能以南街村内部成员的实际收益来衡量,比如说南街村人并不比外来打工人员得到更多的利益;也不能以其它地方的资本剥削来衡量,比如说与富士康比较,而只能以这种产生资本剥削的生产关系来衡量。
从这个意义上讲,南街村遵循的“外圆内方”策略,一方面适应了外部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环境,另一方面又坚持了内部的公有制全体成员平等共享。
因此说,正确地理解“外圆内方”,既要承认南街村对外来打工人员资本剥削的一面,又要承认这种资本剥削具有特定社会条件下必然性的一面。不承认南街村对外来打工人员的资本剥削或者不承认这种资本剥削的必然性,都是片面的。
三、南街村是否具有持续性或者推广意义?
以南街村为代表的集体经济典型被我们赞扬了这么多年,然而仍然是一枝独秀,是什么原因?原因就在于社会的大环境变了,中国的发展道路转向了,任何小气候都要适应大气候,南街村也一样。
南街村作为社会主义遗孤能生存下来,纵然有其特殊性,比如有一个好的带头人王宏斌,有着较强的集体经济基础和群众走集体化道路的积极性,但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普遍主导的条件下,它只能是个别异类的存在,而不可能是所谓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反倒是资本主义的汪洋大海无时不刻在浸湿着这一社会主义遗存下来的星火。
对于南街村未来的发展方向,在社会大环境不变的情况下,必定充满变数,不容乐观,比如此前广东著名的集体经济村庄漄村不就最后走向了解体?反之,要想让南街村扩展到全国各地,不经过激烈的阶级斗争,建立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制度,而类似于通过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方式注定是不可能的。
回答了以上疑问,我们再对照毛泽东时代的集体化实践,预见人民公社的发展道路。
回顾人民公社发展过程,它是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一路发展而来,从所有制来说,经历了从个体私有制、半个体私有制半集体公有制直到完全的集体公有制,从生产关系来说,经历了从个体劳动、半个体半集体劳动直到完全的集体劳动。
按照这个发展的方向,人民公社未来的发展必定是由村社的集体公有制发展到县以及以上的集体公有制最后直到全民所有制。因此可以说,人民公社发展集体经济的目的恰恰是为了消灭集体经济,与城市的公有制经济实现完全融合,在整个国家层面消灭私有制残余,建成全面的公有制社会。
然而,这个方向被中断了,人民公社被解体,农村的主体回复到小农经济,只剩下个别如南街村这样的毛泽东时代遗存下来的集体经济典型。
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的构想建立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在国家还不发达的阶段,通过集体化,改造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而积累人力物力财力支援城市工业化建设,同时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又为集体化的农业实现机械化、现代化提供物质保障,也为改善农村农民生活提供轻工业产品,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等到国家发展到一定的发达阶段,工业化水平提高,工业就有能力更大程度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这一阶级主要表现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通过工农业以及城乡之间不断地良性循环,保持和巩固社会主义国家工农联盟,最终消灭三大差别,实现工农业和城乡的一体化。
按照毛泽东的构想,人民公社具有一大二公、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社会学校、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等诸多特点。
一大二公的体制便于充分利用和有效整合社会劳动力和自然资源,迅速提升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力。政社合一体制便于劳动人民实行社会主义大民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社会学校则起到培养大批有觉悟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和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蕴含了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就地城镇化的雏形。
正如张文茂同志研究指出的,人民公社工业化和国家工业化两条腿走路,是中国摆脱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同时也区别于苏联模式,探索一条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新路。
南街村的产生就是基于以上人民公社的社会条件,由于它属于同时期发展较成熟的人民公社,在体制上实行公有制和政社合一,在经营上工农业全面发展,尤其是工业已具备一定基础,使其集体经济实力较强,从而使南街村村民有着较强的坚持集体化的愿望,这正是他们与小岗村分道扬镳的原因所在。
尤其是通过社会主义教育,南街村培养出了王宏斌这样有觉悟的带头人,在南街村的集体经济面临危难时刻化险为夷,在后来市场经济转型的条件下,顽强地生存下来,并开拓出一片新天地。
可以设想,如果不是中国发展道路的逆转,广大农村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南街村。这样的南街村必然不同于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南街村。由于各个南街村之间是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关系,也就不可能存在雇佣剥削的问题,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及与城市企业的经济关系虽然也有一部分属于商品经济关系,但那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受限制的商品经济,而且将逐步向产品经济过渡,也就是说人民公社一定会发展商品经济,但发展商品经济的目的正是为了消灭商品经济本身,从而彻底消除产生剥削的土壤。
同时我们也可以设想,各个南街村将不断地发展融合,从一个村发展到一个县,从一个县发展到一个省直到全国,每一个南街村都是一个政治经济生产生活中心,正如毛泽东指出的:“那时我国的乡村将有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研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此时农村集体经济形态被地方全民所有制经济所取代,毛主席所设想的发达的社会主义就可到来。
最后,正如张文茂同志指出的,南街村的存在证明,中国农村通过人民公社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可能的。然而,历史的发展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人民公社的道路被中断了,而且私有化的改革政策正在一步步蚕食以南街村为代表的毛泽东时代延续下来的集体经济典型。作为孤岛求生的南街村,对其未来发展我们拭目以待。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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