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环境部4月28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该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将全面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快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推动深化生态综合补偿,完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综合评价体系,将生态保护补偿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成效等纳入有关督察、考核。
生态保护补偿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深入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联合财政部扎实推进长江、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累计分别安排引导资金80亿元和40亿元。目前,安徽、浙江、江苏等21个省份建立了20个跨省流域补偿机制,浙江、四川、山东等20个省份实现了辖区内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陕西、湖南、贵州、内蒙古、黑龙江5个省区针对辖区内重点河流开展了流域生态补偿。
同时,生态环境部持续推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配合财政部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810个县域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实现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挂钩。
在加快推进市场化补偿方面,生态环境部在28个省区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截至2023年底,累计成交额约320亿元。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截至今年3月底,累计成交量约4.5亿吨、成交额约256亿元。
(责任编辑: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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