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曾几起几落,命运坎坷。如今,云南省正从实际出发,着力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路——云南:五百万农民看病不发愁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热点解读
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曾几起几落,命运坎坷。如今,云南省正从实际出发,着力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路——
云南:五百万农民看病不发愁
本报记者 白剑峰 张帆
新型医疗 惠及农民——
前8月为15万多农民减免门诊医药费72万多元、为4000多人减免住院医药费100多万元
在云南会泽县金钟镇以礼村,记者走进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房屋是土墙,由于年久失修,斑斑驳驳。男主人姓何,眼睛不好,无法外出打工,家庭收入主要靠两亩烟叶,日子过得紧紧巴巴。年初,全家4口人每人交了5元钱,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月,儿子因患疝气住进县人民医院,住院费花了1300多元。出院后,他很快就到镇里报销了45%的医药费。一家人连称合作医疗救了急。
云南是一个偏远贫穷的省份,是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全省有1005万贫困人口,占总人口数的23.4%。由于经济落后,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农民健康问题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年初,全省选择了2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截至8月底,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为742万人,已参加515万人;合作医疗基金共为15万多人减免门诊医药费72万多元,为4000多人减免住院医药费100多万元。
实事求是 量力而行——
政府资金确保到位,农民出资比例不搞“一刀切”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是:农民每人每年拿10元;地方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10元;中央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10元。
然而,对于有着73个国家重点贫困县的云南省来说,多数县级财政捉襟见肘。为此,年初云南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切实可行的筹资比例:省级财政在今年的财政预算中预留3770万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经费,即对国家级贫困县、省级贫困县、一般县和经济状况较好的县,分别按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6元、5元、4元和3元,其余由市、地、县财政负责落实,确保三级财政补助农民年人均10元经费到位。
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要农民每人每年拿出10元钱也有困难。为此,云南省坚持量力而行,在农民出资比例上不搞“一刀切”。为了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些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农民每人每年只交5元,剩余的5元由各级政府承担。同时,为了让贫困人口也能参加合作医疗,云南省级财政安排600万元贫困医疗救助资金,参加试点的地、市、州也安排了700多万元,用于救助农村“五保户”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家庭。
一县一策 一乡一策——
公示报销账目,明确报销标准,简化报销制度
在宣威市热水镇热水村卫生所门前,记者看到一张公示榜。上面清楚地列着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村民的报销金额:赵正中,外伤,应交医疗费911.10元,实交728.70元,减免182.40元;施济轩,扁桃体炎,应交医疗费154.80元,实交124.00元,减免30.80元……这种每月公布报销账目的制度,在各乡村已经普遍推行。
为了确保专款专用,20个试点县均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并在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立专门机构。各县、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一县一策,一乡一策,确定了农民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以热水镇为例,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凭《合作医疗证》到村卫生所或乡镇卫生院就诊,均可享受减免优惠,减免标准为:门诊治疗当场减免医药费20%;住院医疗费在500元以下的减免30%,500元—1000元的减免40%,1000元以上的减免50%,最高减免额为2000元;确属疑难病症需要转县级医院的,由乡卫生院出具证明,最高减免额可到3000元。农民报销住院医药费只要持病情诊断证明书、住院收据、出院证等,经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核属实后,即可兑现。
小病不出村 大病不出乡——
编织三级“网底”,农民有病不再拖
云南省是一个穷省,为什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展这么快?云南省卫生厅厅长陈觉民说,云南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网底”没有破,几乎每个村都保留着卫生所,多数乡村医生还坚守在预防保健的第一线。这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网底”没破,但乡村卫生院所房屋破旧、设备简陋、人员匮乏却是事实。为了让农民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云南省开始大力编织“网底”。年初全省即从扶贫经费中拿出4500万元,每个村卫生室投入3万元进行重点建设。过去,许多村卫生所连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这“老三件”也不齐全,甚至连张输液床都没有。经过投资改造,目前20个试点县的村卫生所面貌焕然一新,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了电脑,合作医疗报销账目实现了电子化管理。
“小病拖,大病挨,危重才往医院抬”,这曾是许多农民的真实写照。然而,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以来,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大大改善,农民有病就医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多数乡村卫生院所的业务量翻了一番。宣威市落水镇滴水村卫生所医生单祖高说:“过去这里条件差,农民有病不愿来。今年,政府投资进行改造,翻修了房屋,新添了输液床、手术器械等设备,每月的业务收入从过去的3000多元上升到7000多元。”
政府为主 农民为辅——
提高保障水平,避免大起大落
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曾经几起几落,命运坎坷。20世纪60年代,我国开始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当时,乡村“赤脚医生”仅靠“一根针一把药”,解除了许多农民的病痛。但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解体,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十分突出。90年代以来,虽然一些地方曾经尝试恢复农村合作医疗,但几经起落,多数夭折。
云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在哪里?是否会重蹈覆辙?会泽县卫生局局长阳元飞曾经历了三次农村合作医疗,对于前两次的经验和教训,他有很深的体会:第一次农村合作医疗是1968年,是低筹资水平下的全包全免。农民每人每年出5角钱,每次看病挂号费只有5分钱,有的地方有医无药,农民只能得到价廉的扎针灸、拔火罐、吃草药等,很难吃到西药。伴随着集体经济逐渐解体,合作医疗也走向衰落。第二次农村合作医疗是1999年,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只减免挂号费、注射费、护理费、床位费,不减免药费。农民大病最高报销额不超过500元。由于保障水平低,合作医疗对很多农民没有吸引力,因而很快也解散了。与前两次农村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政府资助为主、农民缴费为辅的筹资机制,政府加大了投入力度,农民明确了缴费义务,总体医疗保障水平高,抵御风险能力强,因而得到了大多数农民的拥护。
云南省卫生厅厅长陈觉民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次新的探索和实践,必然会经历一些曲折,但只要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决策,取信于民,就会有持久的生命力。今后,我们仍需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如何根据合作医疗资金总量,并结合当地群众疾病的发生情况,合理确定补助比例,既要防止“崩盘”,又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二是如何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提高管理使用水平,维护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如何确保政府投资到位,同时引导农民增加筹资数额,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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