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牵牢“牛鼻子”
——河北省强化执法检查
曹永学
河北省石家庄市作为全国十大空气污染城市之一,一种沉甸甸的忧虑笼罩在市民的心头。令人欣慰的是,到去年年底,石家庄市拆除燃煤锅炉1840台,对150家污染严重的水泥生产企业实行停产、转产或限期治理,使大气恶化状况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控制。这种可喜的局面,是河北依法治省的直接结果。
1998年,依法治省启动之初,河北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决定,集中力量抓好政法机关、矿产资源和矿山安全、建筑市场三大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全省政法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146人,有121人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调出政法机关。在矿产资源和矿山安全执法检查中,全省共取缔无采矿许可证的违法矿井1540个,实现了矿业秩序的全面好转。建筑市场经过执法检查,共立案207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3.11万元。经过三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政法系统、小矿山、建筑市场领域的执法环境明显好转。
1999年,河北省委在巩固和发展上一年执法检查成果的基础上,从维护社会稳定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出发,在全省又确定了农业、政法机关、环境保护三项重点执法检查。《农业法》执法检查中,全省各市针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共确定农业农村方面的违法个案901件,有368名涉案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443名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了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得到较好的落实。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中,查出违法违纪问题601个,目前已处理526个,有效地推动了环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执法检查不仅使各级执法部门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而且推动了依法治省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河南 依法治省先治“吏”
王宇生
开展“行政执法年”活动,实践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和执法机关,这是今年河南省依法治省工作的重点。
河南是一个人口大省,也是一个农业大省。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经济利益关系调整等因素引发的矛盾不断显现,一些矛盾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为解决矛盾,推动发展,一九九六年,省委、省政府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了依法治省的战略决策,采取了治省先治“吏”的重大举措。
治“吏”的目的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为此,河南省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七年,河南省各级政府连续两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一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同志通过考试、考核被充实进行政执法队伍。一九九九年,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开始在全省干部中实行干部普法合格证制度,每年对全省干部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将考试成绩记入普法合格证和人事档案,与其晋职、晋级、提拔、任用挂钩。
为了克服行政执法中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违法执法、搞权钱交易等问题,河南省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了部门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以制度约束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新乡县实行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制。五年来新乡在按照行政执法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的同时,先后对十三个单位出示了黄牌警告,对六个单位及其责任人实行了一票否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辽宁 依法治理促发展
任福金 周文
辽宁是全国普法发源地,也是最早开展依法治省活动的省份。自1991年至今的近十年里,依法治省为辽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使我国这个老工业基地又焕发出了新的生机。
1991年5月,在“一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果的基础上,辽宁人大常委会正式作出了《深入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依法治省的决议》,一府两院也相应地颁布了《依法行政规划》和贯彻依法治省决议的实施方案。1997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又颁布实施了《辽宁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使全省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省工作继续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在“三五”普法期间,全省的城镇社区、村委会和企业都建立了民间调解组织,“148”法律服务机构遍及城乡各地,并正向网络化方向发展。沈阳、大连、鞍山、抚顺等中心城市为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需要,相继建立了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和司法调解中心。法兴国昌盛,居安民乐业。目前,法进家庭活动业已成为社区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被列入议事日程。以皇姑区为代表的“法治明白工程”,正在沈阳全市范围全面启动,法律已走进社区,走进家庭,成为调解千家万户矛盾纠纷的共同准则。
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地方的具体实践工程,它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方方面面。依法治省的目的是为了在全社会创造一种依法办事的氛围,即在全体公民中培养一种崇尚法治精神的理念。这种理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可以说,走过近十年历程的依法治省工作,在辽宁这块土地上带来最大的变化是广大人民群众观念上的变革。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领导者还是普通百姓,人们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意识显著提高;法律素质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素质正被人们所关注;讲求公平,追求文明,已成为一种新时代的社会风尚。在最早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每个农户家中都有一本县政府赠送的《农村实用法律手册》,在当地还涌现出了一大批“法律明白人”。向阳乡双合村村委会主任李华庆进沈阳打了三场官司,堂堂告赢。他用两句话讲出了亲身体会:“不怕天不怕地,就怕手中没法律;不知法不懂法,好比盲人骑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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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图为北京市朝阳区正在举行会计法宣传咨询活动。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领导论坛
依法治省的有效形式
吉林省省长 洪虎
吉林省组建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已有一年。顾问团由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高级律师和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的法学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为省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办理委托的法律事务。作为依法治省的有效形式,一年来,法律顾问团较好地履行了职责。
随着改革和调整力度的加大,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一些矛盾集中暴露,人民来信、群众上访反映的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比较多。处理解决这些问题,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规范的操作程序。法律顾问依法提出咨询意见,增强了应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法性,使一些困扰政府的棘手问题得到比较稳妥的处理。法律顾问介入信访工作,为政府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政府的决策行为既需要法律的规范,同时也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法律顾问不仅对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法律规范方面的咨询意见,而且为保障政府决策的实施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从而使政府的一些具体行政行为既正确,又有效。
法律顾问通过参与对省政府拟订或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等进行法律论证,确保了政府行政行为的科学性和法律规范性。
法律顾问多次参与涉外投资、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研究处理,从防范和规避政府风险角度提出法律咨询建议,使这些问题得到了比较平稳的处理,既维护了政府的对外信誉,也最大限度地化解和减少了政府的风险,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
在吉林省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组建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实行市管县的财政体制等改革中,法律顾问认真负责地从法律角度对改革方案和措施进行论证,帮助排除法律障碍,促进了改革的顺利实施。
吉林省建立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一年来,吉林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列席省政府各类会议上百次,承办了省政府委托的法律事务100多件,参与解决几十件信访案件。可以说,省政府的工作成绩当中,包含了法律顾问的心血和努力。通过法律顾问团的工作,增强了省政府领导干部、省政府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和依法治省意识,使省政府的工作、决策更加符合法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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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三五普法巡礼
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全国依法治省工作综述
司宣
党的十五大和宪法修正案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党的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各地党委、人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宪法原则及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和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的贯彻,全国依法治省(区、市)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截至目前,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正式开展了依法治省(区、市)工作。
一、各级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省(区、市)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随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广大干部,特别是省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对依法治省(区、市)工作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许多领导同志从落实“三个代表”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认识、探索、实践依法治省(区、市)工作,亲自部署动员,解决实际问题。
二、认真制定规划,明确依法治省(区、市)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治省工作的正式开展是以省委、省人大、省领导小组作出关于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决议、规划为标志。实践中,各地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都制定了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使依法治省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健康发展。
三、坚持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依法治省(区、市)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依法治省工作是一项涉及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内容的法治建设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为了加强对依法治省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各地普遍建立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和政协、各民主党派参与的领导机制,为依法治省(区、市)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从“三大工程”入手,实现依法治省目标。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即: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是人民群众的创造,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有效形式和经验总结,也是稳步推进依法治省的具体措施。在基层,落实“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的要求,广泛开展了依法治村、依法治厂、依法治校和社区依法治理活动;在地方,提出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重点,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公示制,实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业依法治理则与专业法学习和提高本行业依法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三大工程”纵横协调,互相促进。
五、培育了一批依法治省(区、市)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示范单位。“三五”期间,全国陆续推出了一批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社区依法治理的典型,建立了一批工作联系点。
目前,依法治省(区、市)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势头迅猛。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依法治省工作仍处于实践探索阶段,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总结完善,依法治省工作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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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法沐江河源——青海省依法治理一隅
庆海 雨林
巍巍昆仑,茫茫戈壁,牧场如茵,牛羊成群。这就是古老而又神奇的青海高原。全省平均每平方公里的人口只有6.94人,牧区仅3人。生产手段原始、生活贫穷落后自不待言,人的信仰除了宗教也很少有别的什么。
然而,自从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决策以来,青海省就下定了决心,要采取有效措施,使生活在这里的农牧民群众摆脱愚昧、走向文明。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便是其中之一。自“三五”普法以来,省五大领导班子先后五次听取法制讲座,两次参加全省法律知识统考。省委书记、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白恩培亲自参加依法治省各类重要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少数民族占总人口42.8%的青海农村牧区来说,除了交通不便、居住分散、封闭落后之外,最大障碍是语言和文字。这里的农牧民文盲半文盲的比例高达1/3,多数人不懂汉语,普法工作的确困难重重。依法治省办公室不仅抓紧编印了汉藏两种文本的《法律知识一百问》,还及时送书下乡。省和各地组织了讲师团、宣讲团等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各基层单位派出精通汉藏双语的干部深入牧民的帐房和农民的炕头,一方面宣讲法律知识,一方面解难答疑。他们想尽一切办法使农牧民的观念逐步向知法懂法用法的轨道转变。
西宁路家庄村依托近城优势,近年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村民们看到村干部经常分红,而自己的实惠却寥寥无几,村务从不公开,其中的“猫儿腻”谁也弄不清。通过普法依法治村活动的深入开展,村民们受到启发教育,今年4月联名向上级反映,请来了审计专业人员,审计出了自1987年以来12年间412万多元的大黑洞。
在青海的农村牧区,草场纠纷、水事纠纷、邻里纠纷时有发生,过去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打”,由此引发了许多流血事件。如今,这种旧习在多数地区已经成为历史了。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即使文盲也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年下半年,在牧区某县由于对政府处理草山纠纷的文件不满,300名村民集体签名,一纸诉状把县政府推上了被告席。类似事例在发达地区也许算不上什么,而在从封建农奴制直接跨入社会主义制度为背景的青海农村牧区,这无疑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会前学法热京城
吴军
今年6月27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座无虚席。会议的第一议题是学习新颁布的《立法法》。在刘淇市长的主持下,各位副市长、秘书长及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认真学习了法律的精神和主要内容,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了讨论。这是北京市政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提高政府组成人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而建立的会前学法制度。
会前学法制度,即每周一次的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会前,首先要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会议审议的议题,采取请有关工作部门介绍、请专家学者讲解和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至今,这项制度已坚持两年多时间,先后学习了30多部法律、法规。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学法制度是贯彻《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推进首都依法治市进程的重大举措之一,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深入进行。
北京市始终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市委、市政府率先实行、以身作则。几年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年举办两次法制专题报告会和中心组会前半小时专题学习制度,其中包括法律知识的学习内容。在市委、市政府示范表率作用的带动下,全市各区县党委、政府及乡镇政府普遍建立了会前学法制度,对于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市委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从组织上加强了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每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都多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市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要求。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参与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是吉林省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一项重要职责。图为近日省政府法律顾问与省信访办领导同志正在研究信访案件。
朱长春 摄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湖南
不论官司谁输赢 都是法律的胜利
吴强国 舒志明
“不管官司谁输谁赢,都是法律的胜利。”这句由浏阳市两任市长谭仲池和徐湘平最先在法庭上喊出的口号,现在几乎成了湖南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民告官案件的共识。
1998年2月,屡遭伪劣种子坑骗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茶洞镇艾门村农民王振之,向省技术监督局写信提出了关于种子质量的6个技术问题,数月未见答复,他便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省技术监督局告到了法院。同年11月10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省技术监督局局长杨学金虚心应诉,深有感触地说:“我们站在法律的同一尺度,抱着诚恳的态度与农民兄弟打官司,不论输赢,都是法律的胜利,都能促使我们更好地加强依法行政。”透过这起毫不起眼的“官司”,可以清晰地看出农民法律素质的迅速提高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的不断增强,这也正好从一个侧面显示了湖南省依法治省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中共湖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一贯重视依法治省工作,自1996年以来,相继成立了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第一副组长的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作出了《全面开展依法治省的决定》,通过了《深入开展依法治省的决议》,制定了规划和实施方案;召开了依法治省动员、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依法治县经验交流会;每年都由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站在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全面部署落实依法治省任务。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近五年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00多部。省政府组织各级政府全面清理、修订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政规章和文件,专门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逐步建立了办事公开、责任追究、错案赔偿等制度,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省委、省政府还批准建立了一把手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干部普法合格证、监督检查、人员经费到位等五项依法治省保障机制,专门成立了依法治省督查团,与纪检、监察、人大、检察院等单位紧密配合、通力合作,每年都对严重影响依法治省进程的重大问题进行两次督查督办,充分发挥制约保障机制和依法监督的整体功能作用,确保依法治省各项任务在三湘大地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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