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市场漫笔
“便宜”留住顾客
百合
最近,上海的家乐福超市宣布,自己的商品实行“最低价”销售:同一种商品,如果在方圆几公里内其他商家比家乐福价格更低,家乐福将向购买这一商品的消费者退还差价款。此招一出,即吸引了许多顾客前往,可见“便宜”对顾客确实有魅力。
给某个商品定个“低价”不难,难的是给所有的商品都定低价,更难的是商品按低价销售后商家的盈利不减。这里面的道道,不仅仅是“薄利多销”一个词所能概括的。
前不久,笔者遇到了世界零售业巨头沃尔玛的中国公司高级采购总监韦约翰先生。这位高个子老头说,沃尔玛在中国已经开了8家店,其所出售商品的价格一般要比市场平均价低5%左右。沃尔玛能在价格上保持“低调”,是在诸多流通环节上降低成本的结果。比如,对于一些俏销的家电商品,沃尔玛不是像一般商家那样把货卖完再给供应厂家结账,而是以“买断”立即付款的方式以取得更低的进货价格;对于有些商品,沃尔玛会向厂家建议不要使用豪华包装,以节省成本降低价格;沃尔玛主动提出,不向生产厂家收取商品销售的“通道费”等。韦约翰说,许多费用看似与消费者关系不大,但实际上最终是要加到消费者头上的,这些费用必须砍掉。否则,商品价格就难以控制,那样会赶跑不少消费者。
现在,国内不少商家开始意识到“低价”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推出了打折让利等销售举措,也起到了促销的效果。但是,在这样的举措背后,有些商家是“赔本赚吆喝”,销售上去了,利润却下来了,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要长期保持商品的低价位,商家光靠削减商业利润是不行的,还应该在控制成本上下功夫。比如改变人浮于事,提高工作效率,努力降低进价等。只有这样,商家和消费者才能“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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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杠杆失衡”——“费挤税”物理新解
杨广强 杨春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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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财经论坛
金融机构能否在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完善法规制度的前提下,通过金融控股公司下设子公司并内设“防火墙”的形式,实现其资产负债的适当多样化,以提高其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金融控股公司:摆上议事日程
夏斌
国际金融发展趋势:由单一、分业走向统一、混业
近几年,除欧洲大陆有关国家外,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国纷纷宣布金融机构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一些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也为此作出相应调整,由单一、分业的监管部门走向统一、混业的监管部门。特别是美国,1929—1933年经济大危机,1万多家银行倒闭、被兼并后,为稳定金融秩序和保护存款人利益,国会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和《银行法》,规定银行不得经营股票和包销公司债券,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经理不得兼职,金融资本要和产业资本分离等等。但是,历经60多年的发展,到了这两年,投资银行为克服其资本单薄的弱点,商业银行为克服其传统存贷业务利润萎缩的弱点,不谋而合,纷纷寻找合并机会,通过混业经营扩展其利润增长的空间。从缓解美国金融业在国际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压力出发,1999年,美国国会正式通过《金融现代化法案》,允许银行持股公司可升格为金融控股公司,允许升格的或新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从事具有金融性质的任何业务,即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但其混业经营是通过分别从事不同业务的子公司来实现,各子公司在法律和经营上是相对独立的公司。
美国这样一个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经验相当成熟,这个已占据世界金融业霸主地位的国家,到了世纪之交,面临先进信息、通讯技术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仍不得不加快混业经营的进程。由此提示我们:第一,分业和混业经营道路的选择是特定经济环境下的产物。混业经营有利于提高个体金融机构的效益(金融生产力)。而且,通过金融控股公司下设独立子公司模式实现混业经营,不妨碍实行有效的金融监管。那么,在我国当前金融机构风险较大,金融机构效益较差的情况下,能否通过不断提高金融机构本身的效益,相应减轻政府化解风险的资金成本压力,以逐步化解金融风险?能否在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完善法规制度的前提下,通过金融控股公司下设子公司并内设“防火墙”的形式,实现其资产负债的适当多样化,以提高其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第二,“入世”在即。“入世”5年后的情况暂且不论,即使刚“入世”的3—5年间,尽管国外金融机构和国内金融机构的竞争在地域和业务范围上是有限制的,但是,相对于我国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几乎是单一资本、单一业务范围的状况,国外金融机构的背景是综合性金融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内各子公司可以做到业务互补,资本扩展余地大,资金调度空间大,各种专门人才集聚,以及由此带来成本的节约和集团从某阶段整体利益出发,某子公司可高成本开展竞争,产生许多综合优势。就国内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本单薄、互相调度资金空间有限以及专业人才分割、知识面较窄的现状而言,在竞争中国内机构肯定处于劣势(此处暂不谈由分配等其他体制因素引起的竞争)。因此,即使面对“同一国民待遇”的竞争,我国的三个主管监管部门也有必要从中国金融业整体出发,抓紧研究、提升银行、证券、保险竞争力的组织体制因素。
加强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问题的研究
结合目前的国情,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问题的研究,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思考:
关于我国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时机问题。目前我国的法律和部门规章都未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但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像中信、光大、平保公司等金融企业直接控股金融企业的公司,也存在不被人关注的以通过各种形式控股证券、保险、城市信用社等金融企业的工商企业。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但当前我国仍需坚持分业经营的方针。
金融控股公司的性质和监管问题。除一金融企业控制另一金融企业外,若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投资控制金融企业,尽管金融控股公司本身不直接从事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业务,可按普通的非金融企业对待,但是由于其主要资本或大部分资本投资于金融企业,其经营决策行为直接对金融市场产生影响,因此,把金融控股公司列入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视野中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是,在一国金融监管部门分设的情况下,金融控股公司由哪个监管部门监管?在银行、证券和保险行业监管部门各自为政的模式下,为堵塞监管漏洞,应指定一家监管部门为主要监管部门。主要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建立对有实质性、重大影响的控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研究确立监管部门间定期、非定期的信息通报制度,并有义务把对控股公司的监管信息及时通报非主要监管部门。
建立跨国、跨行业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共享制度问题。为确保不出现监管盲区,特别是对于我国涉及境外投资的控股公司,要与国外有关监管当局主动联系,以签订备忘录的形式或其他形式确立监管信息共享制度。针对我国目前金融监管水平较低的现状,确立与其他国家监管当局信息共享制度,这不仅仅是一种监管文化,而且也是治理我国前几年泡沫经济时期遗留下的境内企业在境外乱投资、抽逃资金、腐败现象严重的迫切需要。
总之,有关监管部门抓紧对金融控股公司管理法规的研究制定,时机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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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理财参谋
分红保险 既获保障又得“利”
本报记者 李丽辉
7月7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在北京首家推出分红保险品种——“泰康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这是继平安保险、新华人寿等公司推出投资连结保险后,人寿保险市场出现的又一新险种。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高于保险定价的那部分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也就是说,客户购买分红保险既可以得到保险保障,同时还可以参与保险公司经营收益的分配。比如,在目前的寿险市场上,购买传统非分红保险的客户只能根据其保单价值得到2.5%固定利率的回报;而分红保险的优势在于,客户不但能根据其保单价值得到这2.5%的固定回报,而且还可以参与公司盈余的分配,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
泰康人寿精算部副总经理黄新平介绍说,泰康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两部分,身故保险金和红利分配。即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身故时,其受益人可以获得身故保险金;同时,泰康人寿每年还将根据公司分红保险的经营情况向投保人分派红利。在红利分配上,客户可以有多种选择,既可以领取现金,也可以放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或抵交保险费,还可以用所得红利购买缴清增值保险。对公司分红保险的经营业务,客户可以随时查询保单信息,了解红利变动情况。保险公司每年必须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分红保险财务报告,并向保单持有人寄送分红业绩报告。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陈东升说,购买分红保险,保户获得红利的多少,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水平。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开业近4年来,每年的经营效益增长速度都在10%左右。1999年公司偿付能力为5.8亿元,是国家法定最低偿付能力的2.8倍。今年公司又首批获准将入市资金的比例由5%提高到10%。这些将对泰康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具有较好的保障作用。(附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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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追求卓越
——中银国际20年国际市场打拼记
本报记者 李建兴
凤凰卫视成功上市
股票承销业绩骄人
6月30日,凤凰卫视在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开盘价为1.12港元,最高价为1.17港元,终盘收在1.08港元,与招股价1.08港元相同。全日成交2.49亿股,相当活跃。这是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第一家媒体公司。
凤凰卫视的成功上市,引起了全世界新闻传播业和投资者的注目,成为世界资本市场的一个“好故事”。这个“好故事”的创作者就是在国际上规范经营了20年的投资银行———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从1979年至今年7月13日,20多年来,中银国际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创作的或者参与创作的好的投资故事数不胜数。截至今年7月13日,中银国际在香港市场共参与股票承销项目121个,项目上市集资额2680多亿港元。以保荐人、主承销商身份参与35个项目,集资金额500亿港元。
最令中银国际得意的是安排H股和红筹股上市。中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向记者介绍说,1993年,以保荐人身份独家安排了香港联交所第一只H股“青岛啤酒”上市,项目集资8.89亿港元,超额认购110倍,市盈率17.89倍。在香港联交所已上市的46家H股当中,以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身份参与了9个上市项目和32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承销工作,在香港同业中名列第一。项目总额近400亿港元。
“在安排大型股票上市和承销项目上,我们的经验是非常丰富的,”曹远征说,“1997年,中银国际作为香港地区主承销商参与中国电信上市项目。1999年,香港特区政府委托中银国际为联席牵头经办人参与盈富基金销售,项目总集资额333亿港元,中银国际获配34.8亿港元,其中公开认购获配34.1亿港元,占公开认购总额的14.6%。这表明中银国际有能力承担复杂的大规模承销业务。1999年,在市场环境非常不利的情况下,中银国际作为全球协调人、主保荐人和主承销商独家成功安排TCL国际控股在香港上市。项目集资10.5亿港元,公开招股和国际配售均获超额认购。公开招股获超额11.4倍认购,国际配售占发行总额的90%以上,市盈率达8.4倍。这显示了中银国际的国际发行配售能力。
在港击退国际炒家
二级市场实力强大
1998年,国际投机资金对港元联系汇率制度发起冲击,香港特区政府予以坚决反击,并成功地捍卫了港元联系汇率制度。
1998年8月中下旬,多空战况达到高潮。在前后10天的时间内,中银国际在中银集团的大力支持下,二级市场总交易量超过350亿港元,其中90%以上在最后两个交易日成交,8月28日更完成近300亿港元交易,占当日市场交易量近1/5。这充分证明了中银国际在香港二级证券市场的参与能力。
远在香港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冯志坚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中银国际有非常强大的证券二级市场业务实力。”他介绍说,中银国际的二级市场业务始于1983年,是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交易所参与者,持有香港联交所10个席位,承盘能力在全香港名列前茅。年代理股票交易可达150万笔,金额达1500亿港元,是香港交易量最大的股票经纪之一,具有17年与商业银行合作进行证券二级市场零售业务的经验。目前在香港与中银集团373家银行分支机构保持合作,在共同管理和开发业务和客户资源方面有相当的经验和优势。业务包括代客买卖当地和外地股票、股票抵押融资、新股认购、股份配售和包销、金融衍生工具产品的买卖等。
实力雄厚功能齐全
力争中国投行龙头
“三年内,我们要名列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前茅。”7月11日,曹远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介绍,中银国际注册资本10亿元,有11家附属公司和两个内地代表处。其中包括两家与国际资本合资公司。分支机构地域横跨欧亚,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汇集了世界各地的优秀人才,提供服务涵盖所有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得到中国银行的强大支持,尤其是其得天独厚的海外机构网络(全球分支机构15000家),使中银国际具有与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合作的丰富经验。
“中银国际的业务可以分为四块,一是投资银行类,包括企业融资、收购兼并;二是固定收益类,包括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债券市场运作;三是股本销售与交易,包括机构销售、零售、证券及衍生金融产品交易;四是资产管理,包括公积金、单位信托基金管理和托管等。我们预计,这些业务将来在我国会有大的发展。”中银国际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章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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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财经短波
财经短波
“亚洲中心”来华招商
本报讯 由中奥匈三国财团共同创建的欧洲最大的商贸中心——亚洲中心日前来华举行招商洽谈。亚洲中心地处匈牙利布达佩斯,总投资二亿美元,建筑面积十八万平方米,是新世纪在欧洲兴建的最大的工程项目之一。它专门针对中国企业以组织经贸洽谈、专项展览、商品展示及批发为主,并兼有生产加工、文化交流、餐饮娱乐等多项功能。(吴铁)
太保公司上半年业绩喜人
本报讯 今年上半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七十点九一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百分之五十二点二二。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三十五点三一亿元,同比增长百分之十二;人身险保费收入三十五点六亿元,是近年来发展较好的一年。上半年公司利润为五点二九亿元,同比增长百分之三十点四。该公司总经理王国良表示,太保偿付能力进一步增强,今年上半年的投资收益达三点九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二百八十一,占利润的百分之七十。(陈麟辉)
云南南药集团拓展北方市场
本报讯 云南医药管理局、云南南药集团日前携带生产自云南的绿色产品——美肤系列产品北上,大举拓展北方市场。南药集团实行严格的股份制管理,奉行以资本运作为纽带、以市场营销为核心的经营模式。在省医药管理部门的支持下,该集团充分利用云南的医药资源,创出了以“美肤冲剂”为龙头的一系列全国知名的南药品牌。目前,该集团已在西部大开发热潮中脱颖而出,成为云南药业的一颗新星。(李建兴)
连云港破获伪造完税证案
本报讯 六月中旬江苏连云港警方在地税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云台区查获了一伪造完税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四名。从犯罪嫌疑人住所当场搜缴伪造的征税专用章一枚,伪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额完税证”一点六万张,涉案金额十六万余元。这起伪造完税证案件在全国也是首例。
(周新民 张义东 刘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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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局长”现形记
本报记者 赵志文
5月22日17时30分,一辆牌号为“京A80×××”的白色面包车驶至北京市某机关的大楼下。楼内的人都知道,这是机关田明的未婚夫——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胡亮来接她下班。
17时35分,两名海关缉私警察将胡“局长”“请”进了某机关保卫处。当日21时市公安局将其拘留。
没有人知道,正是田明将她的“局长”未婚夫送入了法网之中。
原来,4月18日田明和胡亮各自从本单位开出“结婚登记介绍信”,准备近日登记结婚。胡所持的介绍信上赫然写道:胡亮,41岁,中共党员,职务是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介绍信下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人事处专用章”印,颇让田明充满疑惑:海关总署是国家正部级单位,对外的人事部门应是“人事司”或“人教司”,怎么能以“人事处”对外呢?此时,田明想起了另一件事:胡亮为了表示他对田明的信任和挚爱,曾将12张建行和工行的总金额为800万元的大额存款单,交给田明保管。田曾将其送至银行查验,查验证实12张存单均系伪造。为了查明胡亮的真实身份,田明在5月22日上午给海关总署打匿名电话,询问有无胡“局长”。海关总署告诉田明,没有胡亮这个人。考虑有人以海关缉私警察领导人的身份诈骗,介绍信上又盖有海关的公章,于是,当日15时,北京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派人前往某机关调查。在该机关保卫处的协助下,找到了打匿名电话的田明,并初步断定“胡亮”假冒身份进行诈骗。17时35分,捉住了胡亮。
在“局长”的皮包内搜出照片为一人而名字分别为胡亮和卫燕东的两套身份证、驾驶证。原来,“局长”真名叫卫燕东,年龄虽只有41岁,但却因贪污和诈骗蹲过13年大牢。刑满出狱后,凭着一副好皮囊和伶牙俐齿,专事诈骗女性。据初步掌握,卫第一个女友是一个外地来京打工的22岁的美发师刘露。几个月间卫从她处已“借”走近10万元。卫第二个女友是通过婚介所结识的27岁的“白领”倪小雯。以可低价购买走私罚没车和走俏的广州“本田”车为诱饵,卫从倪家骗走16万元。卫第三个女友是31岁的田明,不到半年,卫从田家骗走1.3万元和一辆捷达轿车,最后车款皆无。
6月2日上午,倪小雯、田明告诉记者,一则,她们崇拜并热爱缉私警察;二则卫伪装成善解人意、体贴入微。每天都要打几个电话问候,不“出差”(与其他女人周旋),一定开汽车接送她们上下班。最重要的是他的“行头”过硬:卫以每月4000元的租金从某部门租了一辆车牌为“京A80×××”的黑色“奥迪”(在“奥迪”修理期间卫改租面包车)。倪、田回忆,该车内有各种通行证,连“两会”的通行证都有,凭着那副车牌和通行证,卫常鸣着警笛闪着警灯在北京大道上畅行无阻,确有“局长”的派头。另外,卫持有一整套名为胡亮的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海关总署通行所用的胸卡,并拥有一套带二级警督警衔的警服。卫燕东曾给倪和田一个工作单位的电话号码,其实那是刘露的住宅电话,有人打电话进来,刘露就按照卫的吩咐说,这里是胡“局长”办公室,他此时不在。这一切安排得几近“天衣无缝”,不由人不信。
此案正在审理之中,卫燕东肯定会受到正义的审判。然而引人深思的是:倪和田都是通过婚介所与卫结识,婚介管理漏洞之大可想而知。让卫行骗屡屡得手的重要行头,那两辆佐证其身份的轿车,是某部门为了“创收”而对外出租的。该部门是否也应汲取教训和加强对汽车的管理呢?
(文中受害者均系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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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异地租车 不再尴尬
本报记者 龚雯
以往,许多商务客户或旅游者想异地租车办事、观光时,当地的租赁公司都不愿提供车辆。如今,这种尴尬事终于得到化解:7月7日,我国首家旅游汽车租赁网络中心在京成立,通过各地租赁公司之间的合作,使客人在异地一样可以租到车。
异地租车在业内已呼吁多年,但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主要原因是异地租赁公司彼此未能建立良好的衔接机制。中国旅游车船协会一位负责人说,出于自我保护,以前租赁公司不肯接待异地客户,担心非本地人租车若发生欠款或骗租,追究起来难度太大。让客户在异地租到车,先要解决的就是谁为客户担保,以确保异地租赁公司不受损失。
新亮相的中国旅游汽车租赁网络中心采取的是“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网经营,客户可在自己工作生活城市的联网租赁公司注册,成为该公司会员或指定客户,之后在加入汽车租赁网络的异地公司租车时,先到本地租赁公司登记办理异地租车手续,由原来注册的公司为其担保。如果客户使异地租赁公司受损,由注册公司承担经济损失。联网公司可通过传真或电脑联网确认客户身份及担保;客户在异地租车过程中,所在城市联网公司负责抢修救援和事故处理。据悉,首批加盟中国旅游汽车租赁网的有北京首汽租赁公司等12家企业,共1100辆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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