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话语中“党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这一论断早已深入人心。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阶段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作为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并非是先验的预设,而是能经得住严肃追问的科学理论。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判断,既道出了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又反映出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所共筑的紧密共同体关系。探究以民心政治为特点的中国共产党群众观,首先要在理论上厘清和澄明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和力量源泉的深层动因;进而以带有强烈实践特征的“干群关系”为切入点,探究如何使干群关系不断趋近党群血肉联系的应然状态;最后在干群关系的实践特征基础上提出新时代密切联系群众的实践方案。上述三个问题既是目前党的群众观研究中可以进一步扩展的学术论域,也是本文在阐述中国共产党人群众观逻辑时重点回应和阐述的三个层面。
一、理论起点:作为“历史主体”与“力量源泉”的人民群众
现代政党政治中,几乎所有政党在政治实践中都要争取群众,尽力获得群众认同。资本主义政党将群众视为“社会资本”,在这种资本逻辑中人成为资本的镜像,党派往往把争取群众投入到精致的利益计算中(通常表现为争取选票)。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突破了西方的资本逻辑框架,“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认识论层面上回应了群众作为“历史主体”在历史进程中的真正地位与群众作为“力量源泉”在历史实践中发挥出的巨大力量。
(一)“历史创造者”的政治主体性
对中国共产党来说,从认识论上厘清“群众是什么”需要回到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语境之中。众所周知,在群众史观话语中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历史的主体”,是历史活动的承载者。“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从主观向度上凸显着人民群众的政治主体性。即人民群众作为“具体的人”与“大写的人”是历史的书写者,发挥着巨大的能动性与创造性,而非仅仅是资本逻辑下“单向度的人”。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神圣家族”讽刺青年黑格尔学派高扬的绝对精神时,恰指出唯心史观把群众视为“精神的对手”的狡计,在制造群众与精神的二元对立中遮蔽历史进程中群众的政治主体性。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也是如此。历史终结论用历史名义建构出人类发展的“普世史”,表征所谓“普世价值”建构形而上的价值世界,忽视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具体实际群众利益与群众诉求,强行用精神统摄群众。无论是黑格尔伸张的绝对精神还是福山所谓的历史终结,都拒绝承认群众在历史进程中作为主体发挥巨大作用,极大遮蔽群众的政治主体性。
群众的政治主体性在《共产党宣言》里得到更为深刻彰显。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群众史观对英雄史观拒斥说明推动历史发展的不是少数精英,更不是脱离具体实践的精神,而是群众。简言之,创造历史、改造世界的目的和归宿都是群众。然而,将“为了群众”表征的“主体性政治”映射在政党与群众关系中看出,资本主义政党通过反映群众利益以争取群众政治认同;而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下,要做到的不是静态反映群众利益,而是代表广大群众利益,尽最大努力实现群众利益,并把这一目标视为自身天职和使命,列宁指的先锋队式政党正是如此。此外,马克思主义政党中群众的这种政治主体性还表现为:在当代技术治理成为趋势的环境里,仍然重视与群众之间的朴素感情,这种由“情为民所系”所形成的政党与群众之间的共情是不掺杂利益计算、以群众为目的的天然政治伦理。
进而言之,群众的政治主体性构成了中国共产党以民心为最大政治的底层逻辑。群众的政治主体性形塑了中国共产党的主体性政治,反映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信仰、政治宗旨、政治立场等各个方面。以政治立场为例,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正是群众立场,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事实上,对群众主体性的极端重视、把民心作为最大政治清晰地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各个历史阶段的指导思想之中:马列主义的群众史观——毛泽东思想中的群众路线——邓小平理论强调的共同富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因此,这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理论的逻辑出发点是群众,群众的政治主体性构成中国共产党政治实践的理论基础。
(二)“依靠群众力量”的内涵与所指
唯物史观完成了群众政治主体性的身份确认,群众在实践上则是共产党革命和执政的力量来源。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个前置条件就是“依靠群众”。为何在实践中要依靠群众?显然因为群众是力量的所在。既然历史是“群众的事业”,那么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全部实践都应以群众为中心,以保证群众的政治主体性。换句话说,群众发挥作用正是由于其自身的政治主体性被激活,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这也是为何中国共产党如此重视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一个内在原因。
就资本主义政党政治而言,作为原子个人的群众在不同职业、不同阶层、不同环境之中必然通过实现自身利益发挥着某种程度上的“个人力量”。但是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实践中,群众不仅是发展利益的自我实现者,又是国家历史发展任务的自觉担当者。即群众不仅“各美其美”,实现自身利益,还注重“美美与共”,上下同欲,自觉担负起推动历史和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在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完成预设的宏大目标。在中国共产党“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价值遵循中,群众力量不仅在“能指”层面指认个人的力量,更在“所指”层面上凸显“合力”,即中国共产党要与人民群众在一致目标下依靠群众,齐心协力“改造世界”。因此,群众是力量源泉的本质在于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根基,而激活群众力量的关键在于形成党和群众之间的力量聚合。在党的领导下,使群众自觉融入到党的事业之中。事实上,中国共产党在“凝塑目标——组织动员”的过程中与群众所形成的“合力”,体现在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阶段之中。
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上就指出:“因为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显然,中央苏区在面对“围剿”的严峻局面下,冲破“围剿”、扩大红色政权取得革命战争胜利成为党和群众的一致目标,群众是拥护革命的最大力量。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意味着党的目标方针政策与群众行动的完美契合。合力之下的人民群众成为敌人攻不破的“铜墙铁壁”。即毛泽东指出的:“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党群目标一致下的有效动员使民心成为直接力量,在改革开放初期,在“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等表征出的现代化建设目标下,官民一心、上下一致的改革开放迅速在全国开展,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改革开放成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毫无疑问,改革开放创造了中国经济奇迹,使积贫积弱的中国实现了富起来的目标,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背后恰凸显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二、逻辑遵循:从“党群关系”到“干群关系”
无论是群众主体性彰显还是其力量释放,都表征在党群同塑实践的“共同体”关系中。党群关系贯穿应然(理想)与实然(现实),理想状态下党群关系在现实中表现为干群关系。然而,由于应然与实然、理想与现实差距,干群关系在价值原则下出现“内在紧张”,把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就要将干群关系张力转化为合力。
(一)血肉联系是党群关系的应然状态
中国共产党话语体系中,经典党群关系理论从不同角度对党与群众关系做出深刻表达。如“只有做群众的学生才能做群众的先生”表征党与群众师生关系及这种关系下群众工作方法。又如“党是群众的工具”体现中国共产党先锋队性质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血肉联系”更形象、更直接彰显党群“共同体”内在特性。“血肉联系”说明党群天然紧密关系,把共产党人党的使命感、责任感与群众需求有机结合起来。
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主动肩负起救亡图存的任务,革命战争实质是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社会广大群众利益的“群众战争”。要想取得战争的胜利,必须能广泛地获取群众支持、有效地动员群众,通过发挥人民群众的政治主体地位实现群众对党的政治认同。在这个过程中,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转化为党的使命和群众(利益和精神)需要之间的一种“政党引领——群众支持”的互动逻辑。正如张闻天在谈到关心群众时指出的要让群众感受到“革命是同他们血肉相关的问题,是他们自己的事”。在此逻辑下,党的使命、目标与群众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群众作为党的力量来源,成为民心政治的引力所在,正如焦裕禄在兰考工作时经常强调,当群众最困难的时候,共产党员要出现在群众面前。
随着中国共产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党群关系也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有了新的使命、责任和目标,也要解决新的问题。如人口流动、利益多样化、思想多元化等新情况,党群“血肉联系”亲密关系遭遇“陌生人”社会挑战。但中国共产党的马克思主义先锋队性质并没有改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未改变,人民群众仍是中国共产党最大优势,民心仍是最大政治。在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环境中,脱离群众的危险被不断强调。“如果我们不注意密切联系群众,那么,在革命战争的艰难岁月里我们党同人民群众建立起来的血肉相联的关系就会失去。”改革开放条件下,尤其在新时代必须强化民心政治,加强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成为必然。
(二)在“组织起来”过程中解决干群关系中的内在紧张
理论上的党群关系在实践中表现为干群关系。前者表达出价值和意识形态维度的关注,后者彰显着经验和现实维度的问题意识。在实践工作中,干部与群众的共同体状态会在具体因素影响下出现“内在紧张”,这种内在紧张往往成为干群关系中一系列辩证的动态矛盾,影响着干部与群众的有效互动。干部如何有效地组织群众、如何获得群众认同、如何发挥群众评价的功能等问题成为新时代干群关系在经验维度的设问。
01干部带头与群众参与
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在实践中形塑了“干部—党员—群众”的差序格局,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干部带头和干部垂范表现出来。但是,在干部组织群众的过程中,群众是在要求下被动地参与还是抱有强烈积极性主动地参与,往往使群众工作产生不同的效果。正如陈云所讲:“有些地方名义上‘组织’了,但还未‘起来’。”即“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群众并未作为政治主体真正参与其中,干部也并未真正把群众组织起来。
一边干部积极带头做事,一边群众观望与“坐等”,解决群众工作中“一边热、一边冷”在于如何激活群众政治主体性,把群众引力转化为服务群众动力,将民心视为最大的政治。就干部而言,一要防止命令主义,命令主义弊端是“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命令主义有强效动员力,但在一些情况下无法激起群众的积极性的一个最大问题是“信息不对称”,即群众短时间内没有真正理解命令意图,而干部急于完成要求与任务,忽略群众对任务信息的理解及认同。二要警惕尾巴主义,尾巴主义本应担纲领导群众的干部未准确判断群众需求,造成领导群众和服务群众“滞后”。这种情况纵使群众有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也被干部在解决问题上的“被动”打消。在尾巴主义思维下,干部倾向“不揽事”,一旦出事,重要的是“捂盖子”而不是从根子里解决问题。三要杜绝形式主义。形式主义最隐蔽但却最伤害党群血肉联系。形式主义下,看似干部带头与群众参与之间建立互动、得到成效,但实际上干部关注的是“任务解决”而非群众诉求。例如,几年前某扶贫干部自掏腰包买了米、面、油走访贫困户却吃了闭门羹,该贫困户在墙上写道:“各位领导:本人已脱贫,请不要再来打扰了”。扶贫作为典型的群众工作却遭遇婉拒,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是形式主义下未能真正精准地识别、回应、解决群众需求,进而无法激活群众脱贫的动力。
02服务群众与群众政治认同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宗旨。一方面,干部服务群众着力点是为群众谋取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群众绝不拥护与信任同他们今天的切身问题没有关系的人”。另一方面,民心政治要求实现群众利益、服务好群众是政治任务,是干部政治使命感、政治责任感的兑现,需要群众政治上认同。
但干部把服务群众、满足群众物质利益视为政治任务,并不意味着一定获得与付出对等的群众政治认同,这种服务与认同的非对称现象是党群关系中需要重视的一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指出:“事实表明,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不等于党同人民的联系就更加密切了、必然密切了,有时候反而是疏远了。”这引起我们的思考:为何干部解决了群众利益问题却没能得到群众的认同?
就干群关系而言,这与干部对群众工作的理解程度与实践方式有关。群众利益实现与群众认同的二律背反表现为:其一,“好心没办成好事”。在此种情况下,干部往往抱着强大的热情,尽着最大努力去宣传、凝聚、服务群众,但仅凭借好的意愿却忽视解决群众利益的复杂性和系统性,一厢情愿、一腔热血却没能把群众事情办好。其二,“小马拉大车”,即干部承诺的事情事实上大大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但由于事先已经向群众作出保证,给予了群众极大的预期,即使确因困难无法兑现承诺,所获得的群众理解并不是群众的政治认同。其三,没有辩证地把握“今天与明天”的关系。干部把群众当前的、切身的、现实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本没有错,但在实现了群众短期的、现实的利益后,却没有及时向群众解释,引导群众对党的性质、宗旨、历史使命以及中国道路未来各个阶段的目标作清晰的宣传。这样,一旦群众利益的实现无法进行价值赋能,那么服务群众政治导向的分辨率和能见度则会缺失,相应的,群众的“远大理想”“四个自信”的动力便被削弱,降低政治认同。
03政绩考核与群众评判
在民心政治的价值导向下,干部的政绩观清晰而明确,即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然而对于干部来讲,正确的政绩观能否兑现,则需通过政绩考核去衡量和测定。众所周知,政绩考核主要是指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和干部执政绩效的考核和评价,考核结果通常作为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干部的基础依据。问题在于,当政绩考核作为“指挥棒”,干部如何把完成上级要求与解决群众需求真正一致化,如何把做显功(政绩考量)和做潜功(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统一起来。
上级政绩考核与群众“阅卷”之间的矛盾至少有两个。一是干部自身政绩观的偏差,这虽是老生常谈,但在现实政治实践中干部将政绩理解为某个亮眼工程或漂亮的GDP数字,进而热衷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甚至不惜制造虚假发展景观凸显其政治能力。这种见物不见人的施政方式更多关注的是眼前利益,虽然在政治考核中做足了努力,实则是在自身的前程和群众需求之间选择前者,群众“被满意”。二是在数目化、技术化考核的趋势下,政绩的数字量化过程会更多凸显工具性的政绩,而遮蔽或忽略价值性的政绩(显然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情感就无法被具体化和量化)。这就使得干部的事务性思维、过程性思维压倒价值性思维、理论思维。在这个过程中,上级“分配下来”的任务被一层层的“布置下去”,各个环节皆要有迹可循,甚至往往在可量化的数目中提前或超过原计划。技术化的政绩考核使得政绩看得见、摸得着,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些难以测量的“民心指数”则让位于了政绩数字,群众评判让位于了数字评判。举例而言,在当前大数据成为潮流的今天,基层治理借助大数据成为治理趋势。某社区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收集群众留言和群众意见,以解决群众问题。用大数据收集到的意见仅仅是被派发到相关部门,再由该部门指派给具体基层干部解决。这看起来是件非常符合现代化治理的方式,但实际操作中要么造成了“空转”(意见最后没人处理),要么陷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困境。事实上,在大数据收集意见基础上,必须有干部去汇总真实的意见,将群众难题做合力归因,再去科学、系统地解决。这就是说,技术化、数字化的政治考核要兼顾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操作性强的量化方式本没有错,但“量化一切”的思维不可取,要为无法量化的关乎价值性的内容(如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留出空间,尤其要重视群众的情感、认知与心理,增加群众话语权、评判权。
三、实践强化:在“权力—制度—文化”机理中激活群众路线
既然应然上党群的血肉联系需要实践中良性的干群关系来保证,那么,就要通过再塑干群关系来消解民心政治“知易行难”的情形,发挥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本文尝试建构“权力—制度—文化”三位一体的实践机理,以激活新时代的群众路线,践诺民心政治。
(一)在保证“权为民所赋”基础上实现“权为民所用”
通过群众路线实现为人民服务是党群血肉关系的本质规定。为人民服务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权为民所用,而权为民所用的实现必须进一步保证权为民所赋,这是党的干部必须遵循的权力逻辑。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权为民所赋是权为民所用的必要条件。现实实践中所出现的个别干部忽视群众,正是由于其未能准确认识到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是人民群众,由此造成公仆关系的颠倒与权力的异化。当然,权为民所赋不仅需要干部从思想上进行深刻认识,还需要从内在机制上进行理顺和完善。
其一,突显干部选拔中的人民逻辑。干部选拔是权力授受关系最直接体现。在党管干部原则下,干部的选拔有委任制、选任制、考任制、聘任制等制度形式,在当前实践较多的委任制和选任制中,“干部委任”仍是主要形式。但无论委任制还是选任制,在选贤任能的过程中都要明确和坚持“权力民授”。从十九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中的一处细微改动,可以发现“党选干部”中对民意的重视。十九大党章将原来表述“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更直白、更简练地表述为“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显然,落实党章突出的“权为民所赋”要构建体现真实“人民需要”和“群众意志”的干部选拔机制,完善群众参与的干部评价机制,增加群众评价和群众认可在干部选拔中的分量,杜绝暗箱操作,使“党选干部”与“民选干部”有机结合。此外,干部选拔中的人民逻辑还体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强调的干部“政德”,政德之要在于民心,干部的政德必然要在知民心、顺民心、聚民心的人民逻辑中体现。
其二,完善权力运行中的群众监督机制。显然,在党管干部原则下,对干部进行权力监督首先是党内监督,在实践中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人民对权力有效监督的着力点之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如健全群众申诉、检举、控告制度以及群众监督员制度等,使群众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监督权;着力点之二是拓新监督形式,如近些年一些地方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面向群众进行“阳光问廉”视频直播,群众通过这种形式与干部互动,直接问廉问政,既增加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又能形成一定的民情压力。
(二)织密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的激励与约束制度
民心政治实践除规范干部手中的权力,还要强化干部自觉密切联系群众的动力。在群众路线展开中,与群众“血肉联系”最近一环是基层干部,用制度调动基层干部服务群众积极性,使基层干部“愿作为、能作为、善作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激发制度活力,激活基层经验,激励干部作为。”基层干部实践中通过制度对干部进行有效、精准激励是激活群众路线的一个关键。
实现制度激励的前提是有规可依。党的十九大以来密集出台了许多针对基层干部、有助于实现对基层干部激励的制度文件,如《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等。从目前来看,激励干部愿为、能为、善为的制度供给并不少,使制度释放最大政策效应的关键是此基础上织密制度以完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避免“制度悬置”,通过具体化的、操作性强的制度为基层干部赋能,制度使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找到“制度抓手”。如通过具体化的制度保证政治激励,把政治上过得硬、善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强、“愿作为、能作为、善作为”的干部选拔出来;通过制度细化落实工作激励,用制度落实各项待遇保障,同时不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工作减负,增加干部的获得感;通过制度强化精神激励,落实好荣誉表彰制度,做实平时奖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在党对干部“严管与厚爱”的原则下,织密激励制度的同时也要健全、明晰对基层干部的约束制度,在政策向基层倾斜、资金资源向基层凝聚的过程中杜绝“微腐败”现象的发生。如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通过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用小微权力清单为干部职责、公共服务、行政审批等方面详细定标,以明确干部权力的行使范围,增加基层权力运作的有序性和透明性,逐步破除关系主导下的潜规则,突显制度规范下的明规则。通过制度实现对基层干部严管与厚爱的辩证统一。
(三)再塑“人民至上”的党内政治文化
人民赋权的确证与织密服务人民的制度重在解决干部“要为人民服务”“能为人民服务”的问题,而让干部自觉地“想为人民服务”,还需要在新时代再塑“人民至上”的党内政治文化。这就需要把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置于文化和价值维度,辩证地把握以下问题:
01政绩与政德的统一
一般而言,干部的政绩“指数”体现在干部之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但在民心政治下,发展的目的是“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非单纯的“GDP数字主义”。就此而言,要在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也正是新时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一个内在要求。人民群众作为改革发展的“阅卷人”意味着政绩真正的标准是人民群众,以民心为最大政治的政绩观本质地要求强调干部的政德。
政德是干部的为政之德,也是干部政绩观的本质。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着重强调了政德。习近平总书记从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三个层面阐释了政德的内涵。三个层面的价值交叠点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就此而言,在人民逻辑下,政德和政绩具有内在一致性。服务人民、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绩一定彰显着干部的政德;而在政德的“民心”导向和要求下实现的政绩,一定是有利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受到群众认可的政绩。因此,在人民至上的政治文化中,要把握政绩和政德的辩证统一关系。
02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章程》首句话鲜明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进而言之,中国共产党“先锋队”性质最深刻的内涵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因此,党性本质地要求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党员干部也只有在服务人民的具体实践中才能真正体现党性。从民心政治和人民逻辑中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党性,不难理解党性与人民性的内在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八·一九”讲话中明确强调:“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党性与人民性的一致性构成了群众路线实践的价值动力,是党内政治文化的一个深刻表征。
03实现群众利益与提升群众获得感的统一
干部为人民服务的“立言”,需要实践层面上的行动去塑造。简而言之,保证“人民至上”在党内政治文化中不断释放价值引力,本质地要求党员干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务实的行动服务人民、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理论上来讲,党员干部帮助人民群众实现的利益越多,就越能增加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但是,如果仅仅把为人民服务视为工具理性,用程序性思维、事务性思维遮蔽“人民至上”的政治逻辑,就会出现“好心没办成好事”的尴尬局面。进而言之,满足群众利益未必一定能增加群众的获得感。
从文化层面来讲,群众获得感显然关乎群众对党群“血肉联系”的政治认同、关乎群众路线的实践效果。就此而言,把群众利益的实现有效地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尤其重要。这一方面需要在宣传上发力,另一方面需要“多想想我们干的事情是不是党和人民需要我们干的”。因此,实现群众利益与提升群众获得感的统一必须准确回应群众期盼,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办事。
(作者系广东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广东省委党校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社会主义研究》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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