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政治哲学理论建构无法回避规范性问题,对于马克思政治哲学是否具有规范性以及具有何种规范性,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性与政治哲学的规范性是否兼容以及何以兼容等问题,学界虽然广泛关注,但也存在较大分歧。毋庸置疑,探讨马克思政治哲学的规范性问题必须立足历史唯物主义原则,我们很难设想一种与历史唯物主义无关的马克思政治哲学。同样毋庸置疑,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政治结构的考察是在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解剖中展开的,《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将历史唯物主义从物质生活出发考察政治结构的思想进路推向彻底。在这个意义上,关于《资本论》语境下破解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哲学的兼容谜题和阐释马克思政治哲学的规范性向度,便是一条值得关注的理论路径。有鉴于此,本文在考察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中的两种规范形式及其困境的基础上,提出重审马克思政治哲学建构的规范性课题,应回到《资本论》对于现代性政治观念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总体性视域下阐释马克思政治哲学的规范形式,建构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论形态。
一、西方政治哲学的两种规范形式及其困境
在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中,虽然有着古典政治哲学与近代政治哲学之分别,但就政治哲学作为探讨理想政治生活哲学基础的学说而言,以某种政治的善实现对现实政治生活和政治事务的规范,构成不同政治哲学流派的共同特征。可以说,规范性是把握西方政治哲学思想流变的一种重要线索。
在古典政治哲学语境中,政治哲学之所以对政治现实具有规范作用,就在于政治哲学所构建的政治理念符合城邦或共同体的善。众所周知,柏拉图对理想城邦的寻求诉诸作为正义的善,亚里士多德也强调政治学的规范性在于它所追求的善是关于城邦的善,城邦的善相较于个人是更高的善。“既然政治学使其他科学为自己服务,既然政治学制定着人们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的法律,它的目的就包含着其他学科的目的。所以这种目的必定是属人的善。尽管这种善于个人和于城邦是同样的,城邦的善却是所要获得和保持的更重要、更完满的善。因为,为一个人获得这种善诚然可喜,为一个城邦获得这种善则更高尚[高贵],更神圣。”
可见,古典政治哲学的规范性在其根基处蕴含着一种道德意蕴:对于城邦最好政治制度和公民最佳政治生活的哲学谋划,总是以“城邦的善”这一“更重要、更完满的善”为指导,而所谓“城邦的善”就是城邦和个人共同遵循的德性。因而,政治的哲学反思及其塑造的政治理念对于城邦生活和个人行为的规范,本质上是通过城邦的道德德性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古典政治哲学的规范形式概括为“德性规范”。
古典政治哲学的德性规范随着古希腊城邦的衰落而失去了现实生活基础。政治生活对社会生活的统合作用的丧失,使得政治哲学不得不改变自身的理论目标:不再基于德性的完备性寻求具有社会伦理意涵的最佳政制,而是更为务实地探讨政治生活设计如何有效服务于政治权力的统治和个体利益的需要。正如列奥·施特劳斯所言,“马基雅维利对道德的批判,这等同于他对古典政治哲学的批判。”“让我们不要再定位于德性,定位于一个社会可能选择的最高目标;让我们开始定位于所有社会实际追求的目标。马基雅维利有意识地调低了社会行动的标准。他调低标准意味着根据调低的标准制订的方案更有可能得以实现。”结果,在政治哲学对于政治的善理解及其“目标定位”发生“古今之变”的背景下,西方政治哲学的规范形式也发生了“古今之变”。
城邦的解体使得共同体对个体的在价值层级上的优越性消失了,当个人不能再依靠城邦获得自身政治存在的价值支撑,他就只能从自身出发去寻求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价值基础和可能形式。结果,政治哲学视域中的个人从古典政治哲学的德性人转变为近代政治哲学的权利人,近代政治哲学基于个人的善构建了旨在维护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规范形式,即“权利规范”。
如果说古典政治哲学的德性规范是共同体对个体基于德性一致性基础上的“强”规范性,那么近代政治哲学的权利规范则是基于对共同体与个体、国家与社会的权力边界的理性自觉的“弱”规范性。所谓“弱”的规范性,是指政治哲学不再从共同体出发构建理想政治形式,也不再以共同体的公共善来评价个体的私人善,而是从自然状态出发,以个人的趋利避害、生物需要等自然本能来重新界定私人善的内涵,并以此为根基规避政治国家对个人权利和利益的损害。进而,政治哲学的重心不再是政治共同体,而是由个体组成的社会经济生活。
因此,当马基雅维利强调政治哲学不再关注德性而关注君主权力和个人利益的时候,他正自觉意识到了西方政治哲学理论重心的转变,即从追求共同体的善向追求个人的善的转变。当霍布斯和洛克基于人的自然状态构建政治国家的契约形态,以此划定个人权利与国家意志的边界时,政治哲学的功能也是在安置权力合法性基础和寻求社会利益分配机制的意义上被理解。从而,近代政治哲学的规范性聚焦于两个问题:“谁说了算”和“谁得到了什么”。关注“谁说了算”,就是关注现代政治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基础及其权力边界;关注“谁得到了什么”,就是关注现代社会中的个人权利以及物质利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
西方政治哲学传统的两种规范形式以各自的理论基点构筑了理想政治的两种形式,即政治与德性相一致的伦理政治和政治与德性无关的契约政治。伦理政治对现实政治的规范太“强”了,它本质上是以城邦至上的逻辑组建政治共同体的合理秩序,遮蔽甚至抹煞了个人利益和个人权利等个体性元素的政治存在。契约政治对现实政治的规范太“弱”了,它本质上是基于个人利益和个人权利至上的逻辑将政治变成一种“权宜之计”。在这个意义上,西方政治哲学的两种规范性均存在自身的理论限度,而这一限度由于近代以来人类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的联系越发紧密,进一步突显并获得新的表现形式,成为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矛盾。
在古典政治哲学语境中,政治共同体具有先天的伦理德性意义,市民社会的经济生活是作为政治生活的附属物而存在的。然而,现代国家的诞生标志着市民社会的经济生活从政治生活中解放出来,摆脱原有的政治性质,获得了作为现代国家存在基础的新的社会政治意义。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政治革命把市民生活分解为几个组成部分,但没有变革这些组成部分本身,没有加以批判。它把市民社会,也就是把需要、劳动、私人利益和私人权利等领域看作自己持续存在的基础,看作无须进一步论证的前提,从而看作自己的自然基础。”
现代资产阶级政治革命完成的“市民社会解放”具有双重政治哲学效应。一方面,它瓦解了古典政治哲学德性规范的理论基础,共同体的德性对市民社会中利己的人而言不再具有政治约束力,因为“政治国家的建立和市民社会分解为独立的个体——这些个体的关系通过法制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它消解了政治共同体的政治意义,将公共生活降格为一种为满足个人权益和权利需要的手段。结果,“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所处的领域被降到人作为单个存在物所处的领域之下;最后,不是身为citoyen[公民]的人,而是身为bourgeois[市民社会的成员]的人,被视为本来意义上的人,真正的人。”正是基于对现代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分离的政治哲学效应的理论自觉,黑格尔政治哲学以重塑现代国家的伦理实体意蕴为基础,将政治哲学规范的合法性和可能性在新的思想地平上重建起来。
众所周知,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以国家的伦理实体逻辑先在地梳理了从抽象法到道德再到伦理的人类精神自由的一般实现形式,重构现代国家理论的社会伦理意义是黑格尔政治哲学的理论旨趣。黑格尔指出,市民社会是“通过个人的劳动以及通过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与需要的满足,使需要得到中介,个人得到满足——即需要的体系”。在这个“需要的体系”中,个人为实现自身利益不仅将他人只看作是满足需要的手段,而且国家也成为所有人满足自身需要的手段。结果,国家作为政治共同体的伦理实体意义丧失了,“成为国家成员是任意的事”。实际上,国家是一种承载着赋予个人存在之伦理意义的客观精神或伦理共同体。“国家对个人的关系,完全不是这样。由于国家是客观精神,所以个人本身只有成为国家成员才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因此,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不是任意的而是必然的,这意味着个体自由与共同体自由是一致的,个人追求的私人善与国家主张的公共善在伦理层面是统一的,尽管在现实层面上它们存在矛盾和冲突。
这并不意味着黑格尔政治哲学秉持的是古典政治哲学的规范性理念。与古典政治哲学在“强”的规范性意义上以共同体自由绝对地统摄甚至否定个体自由不同,黑格尔政治哲学所强调的伦理国家本质上是在市民社会的个体性原则与国家的共同体原则的张力中构建起来的。黑格尔政治哲学是建立在对现代经济社会生活的规律和本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政治哲学,它的伦理国家所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在市民社会的辩证法内部重建政治的伦理基础,克服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化所导致的伦理总体性的丧失。正如哈贝马斯所言:“黑格尔的出发点在于,古典的国家理想已无法在现代非政治化的社会条件下复活。另一方面,他又坚持最早在论述民众宗教时提出的伦理总体性观念。这样,他就不得不调和优于现代个人主义的古典伦理理想和社会现代性的现实。”基于这种“调和”,黑格尔政治哲学实现了对古典政治哲学的共同体至上的“强”规范与近代政治的个体至上的“弱”规范的现代和解。
从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中的两种规范形式来看,规范总是围绕共同体与个体的关系展开,要么在同一的意义上以共同体的价值规范个体的政治存在,要么在差异的意义上以个体的价值来规范共同体的政治存在。结果,两种规范形式要么没有自觉到共同体与个体关系差异,要么将这种差异看作是无法克服的。黑格尔政治哲学的理论突破在于,以思辨逻辑的辩证法超越了政治理性主义的形而上学思维方法,强调在共同体与个体、国家与市民社会、公共善与个人善的张力关系中把握现代政治生活的本质,从而将政治哲学的规范性在国家对市民社会的伦理重塑中加以重构。
一方面,黑格尔强调国家是市民社会内在矛盾的自我克服的结果,有着无法摆脱的社会经济前提,从而为伦理政治的规范性注入非道德的现实性元素,规避公共权力以道德的名义造成对个人权利的损害。另一方面,黑格尔强调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只有在作为伦理实体的国家中才能真实实现出来,从而为契约论政治哲学的规范性补入道德的意涵,避免将国家变成满足私人利益的工具以及个体理性的滥用造成公共政治生活的瓦解。
黑格尔对于现代国家与市民社会矛盾关系的思辨把握及其开创的社会政治哲学建构路径,不仅为我们透视西方政治哲学的两种规范形式及其困境提供思想指引,而且为我们循着西方政治哲学传统的逻辑谱系,探讨一种超越伦理政治和契约政治的第三条政治哲学道路开辟了思想空间。循着这一思想空间,马克思在完成对黑格尔政治哲学“颠倒”的基础上,将透视现代政治生活本质的重心从国家转向市民社会,开辟了将政治的经济解释和经济的政治解释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政治哲学致思进路。
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政治哲学革命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指出,黑格尔以“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颠倒了国家与家庭、市民社会的关系,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马克思这一政治哲学判断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得到了更为明确的表述:“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这一表述清晰阐明了马克思政治哲学的思想进路:对国家及其附属政治事务的考察,既不能以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抽象地探讨其理论本质,也不能从精神辩证发展来抽象地探讨政治事务的精神形态,而应该从唯物辩证法的视角在政治事务与其产生的物质生活基础的辩证关系中把握政治事务的存在方式。简言之,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论重心。
马克思将政治哲学的理论重心落脚到对于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方面表明,马克思政治哲学自觉到近代政治哲学的本质结构,即一切政治事务均与经济事实交织在一起并受经济事务的制约,政治解放在塑造国家这一抽象共同体的同时,总是服从市民社会的统治。另一方面表明,马克思政治哲学拒绝从共同体和个体的某一个端点出发构建人类公共生活的可能形式,而主张将政治哲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对政治哲学问题产生的真正领域即市民社会本身的批判。
不同于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从社会经济关系角度考察作为商业社会的市民社会,对于马克思而言,市民社会是一个蕴含着资本与劳动、资产者与无产者之间支配与被支配关系的政治领域。正如美国学者罗伯特·塔克所言:“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认为,市民社会是自由的、自私自利的经济人的社会,经济人作为相同的人在市场上是互相作用的。市民社会的概念在马克思的头脑里,经历了一个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表现在,“市民社会的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被政治化了。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的头脑里,变成了一种支配和奴役的‘政治经济’关系,而且永远是那样。”
因此,基于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考察透视现代政治生活本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将对政治事务的经济批判和经济事务的政治批判结合起来,在自觉现代政治生活的经济生活前提的基础上,揭示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的深层嵌入关系,以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话语形式揭示社会经济矛盾蕴含的社会政治矛盾,开创了政治经济批判语境中的政治哲学思想进路。这一思想进路是对现代政治生活与古典政治生活根本差别的理论自觉,在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中具有重要的思想革命意义。
如果说政治哲学在原初意义上是追求人类理想政治生活形式及其存在方式,那么它总是奠基于相应的政治存在论上,对理想政治生活存在方式的不同理解直接决定了政治哲学理论形态的差别。古典政治哲学视域中的政治生活是一种城邦共同体生活,从而政治哲学的理论形态是一种以共同体的伦理德性为核心价值的政治理念。近代政治哲学视域中政治生活是一种国家生活,从而政治哲学的理论形态是构建基于个体的权利和利益的国家形式。与之不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视域中政治生活是一种建立在经济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共同体生活。
政治哲学对于马克思而言,意味着面向政治生活及其观念产生的现实生活基础,还原政治生活作为人类共同体生活方式的本真意义。在分析经济生活内在矛盾的基础上揭示现代政治生活及其政治观念的限度,在超越现代经济生产关系的基础上重构现代人的共同体生活方式。在这个意义上,如果说西方政治哲学传统对于理想政治生活及其理论形态的求索,是建立在政治理性主义思维方式基础上的,那么马克思政治哲学则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思维方式基础上的。这里我们以《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为例加以分析。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揭示了交换价值组建的社会体系打破了自然经济基础上人与人的依附性关系,取而代之的是通过物与物的交换关系为中介构建人对人的权力关系,形成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交往方式。在这种交往方式中,“每个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如果从物那里夺去这种社会权力,那么你们就必然赋予人以支配人的这种权力。”因而,留恋自然经济那种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因为只有在现代商品经济形式中,“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
进而,这种全面的关系、需要和能力体系为“社会的生产能力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为构建一种“个人的全面发展”及其“自由个性”创造了条件,“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看到,马克思对现代社会的货币关系的分析牢牢立足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强调经济关系的物与物的关系中所蕴含的人与人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分析以历史性的视角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货币关系放在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历程中,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资本逻辑为主导构建的商品经济形式所蕴含的重要社会政治意义。
资本主义的货币关系意味着以物驭人的隐性的社会权力取代了以人驭人的显性的政治权力,人与人之间的地域、民族、文化具体隔阂被物与物的抽象关系所打破,人与人的联系更为紧密也更为全面。政治事务对人的统治在货币关系的推动下,完成了从直接的政治统治向间接的社会统治的转变。在这一转变中,借助以对物的占有实现独立的个人得以产生,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普遍交往得以成为可能。
更为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的货币关系不仅推动了经济交换形式的变革,而且构成交往方式和权力关系变革的内生动力。虽然商品经济及其货币关系构建的全面的社会联系为个人自由及其个性发展创造条件,但是这种条件却同时构建了一种新的更为隐匿的权力统治形式。如果说,自然经济中的人与人的依附性关系是个人受他人统治,那么这种新型的统治形式则表现为个人受抽象的社会关系统治。“在前一场合表现为人的限制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那种规定性,在后一场合则在发达的形态上表现为物的限制即个人受不以他为转移并独立存在的关系的限制。”
当然,《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货币章”的分析是马克思从货币关系角度对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交往关系的透视。然而,从一般意义上看,这一分析也构成我们透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政治哲学意蕴的一个窗口。货币关系在某种意义上不仅是马克思商品分析和资本分析的一个环节,更是马克思在商品价值形式分析基础上剖析资本主义社会个人交往方式以及社会关系的核心范畴。对于现代社会的政治统治形式的分析,即对“个人受抽象统治”的政治经济学阐述,体现了马克思切中现代社会政治生活本质形式的独特视角。
在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中,虽然存在古典政治哲学和近代政治哲学的基本差别,但是从政治存在论和政治认识论相统一的层面看,二者都表现出一种理性主义的“政治本质学”的理论形态。所谓“政治本质学”,就是强调政治事务的本质及其理想形式可以通过人的理性认知能力加以把握,也可以通过人的理性实践能力加以实现。通过政治现象把握政治本质,既是政治哲学的基本任务,也是政治实践的基本要求。
透过对普鲁士当局相关政治制度的批判和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马克思在青年时期就认识到,法、政治和国家是为现实的物质利益服务的,上帝这一“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被揭穿之后”,揭露作为“非神圣形象”的法、政治和国家的“自我异化”就成为哲学的任务。哲学对异化了的法、政治和国家的考察应该回到市民社会。在市民社会中,政治事务的理想性总是以政治现象的现实暴露出来,政治解放及其成果的现代政治国家不过是市民社会成员满足私人利益的工具。基于对市民社会语境中现代政治事务自我异化的理论自觉,马克思政治哲学从根本上颠覆了西方政治哲学的“政治本质学”传统,强调对于政治事务的考察应回到其真正的诞生地即市民社会,政治事务的自我异化本质上是“市民生活的要素”——“财产、家庭、劳动方式”自我异化的结果。由此,我们再反观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社会关系的考察,其政治哲学革命的意义便进一步突显出来。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是通过对现代政治事务发生作用的现象领域即经济领域的考察,揭露这一现象领域的矛盾和危机,揭示现代政治事务的矛盾和危机。通过回到(揭示)近代以来政治事务与经济事务的内在联系,还原政治生活的政治经济学前提。这种“回到”和“还原”作为一种政治认识论革命,意味着不再追问和构建关于政治的抽象本质及其理想规范形式的理解,而是以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性逻辑,澄明现代政治事务与现代经济事务的辩证关系及其社会历史限度。这种“回到”和“还原”作为一种政治存在论革命,意味着理想政治生活的存在方式不在现实生活之外,而就在人类的政治经济的现实生活之中,政治生活的变化动力不在于理想政治对现实政治的价值规范和引导,而是经济生活的变革推动政治个人和政治共同体存在方式的变革。总之,马克思政治哲学理解政治生活遵循的是社会生活总体的“大逻辑”,而不是游离于政治理想与政治现实之间的“小逻辑”。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实现了政治哲学作为“小逻辑”到“大逻辑”的理论形态革命。
三、《资本论》语境中政治哲学规范性的重构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政治哲学革命为在《资本论》语境中探讨马克思政治哲学的规范性问题创造了条件。马克思将西方政治哲学考察政治事务的进路由构建理想政治模型转向揭示物质生活基础,这既是对西方政治哲学致思路向的颠倒,也实现了对政治哲学规范形式的重构。
如前文所言,政治哲学规范得以可能的前提是预设某种政治的善。如果说古典政治哲学所预设政治的善是共同体的善,即德性,近代政治哲学所预设的政治善是个体的善,即权利,那么马克思则立足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拒绝任何脱离现实物质生活的抽象的政治善,而强调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在现实的个人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只有立足人的现实物质生产活动,才能还原政治生活的经验本质。马克思指出:“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像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
历史唯物主义还原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的物质生活前提具有双重政治哲学效应。一方面,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理解政治结构生成的经验基础,从根本上消解传统政治哲学对政治生活中的人的“神秘”和“思辨”定位,在根基处瓦解了西方政治哲学对人的政治存在方式的“神秘”和“思辨”的形而上学界定。另一方面,从现实的个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出发阐释政治结构的经验生成逻辑,确证了物质生活与政治生活的相互嵌入关系,为在重构物质生产方式的基础上重构理想政治生活及其规范形式,开创了不同于西方政治哲学传统的思想路径。
上述政治哲学效应在《资本论》中得到进一步深化。马克思政治哲学视域中的个人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成的现实的个人,马克思对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的经验生成逻辑的确证,具象化为对资本主义物质生活与其政治生活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最初还是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扩大成为氏族的家庭中;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公社中。只有到18世纪,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说来,才表现为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
在马克思看来,个人在共同体中生活从来不是抽象的和神秘的,而是个人所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必然结果。现代政治生活中的个人是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产物,是物质生产方式变革的结果。在政治共同体中生活变成个人的“权宜之计”和“外在手段”,这不是政治生活的本质,而是现代经济生活造成的结果。换言之,政治共同体异化为个人达到私人目的的手段,本质上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结果。对现代政治事务本质的历史唯物主义还原表明,经济活动中的个人不是抽象的原子化个人,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生产结构及其所构建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中存在的个人。
因此,现代政治哲学所塑造的政治个人概念及其附属的自由、平等和正义等政治的善,本质上都可以通过分析其诞生的物质生活前提来加以理解。马克思指出:“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在所有方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和物质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作为纯粹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
可见,资本主义商品生产通过交换价值的抽象形式所构建起来的自由平等,不过是一种“理想化的表现”。实际情况是,“在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上,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的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因为交换价值作为货币发挥简单流通的作用,这是“最简单的经济关系”,而在“背后”和“深处”作为交换价值的货币必然发展成为资本,即发展成为以劳动作为交换对象的交换价值。
进而,劳动者与商品在简单流通层面确立的自由平等关系,在资本逻辑层面却走向了雇佣劳动者与资本这一交换价值之间的不自由和不平等。马克思将此总结为:“不理解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的形态和观念的形态之间必然存在的差别,因而愿意做那种徒劳无益的事情,希望重新实现观念的表现本身,而观念的表现实际上只是这种现实的映像。”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难看出,通过剖析物质生产方式的矛盾揭露资产阶级社会“现实形态”和“观念形态”的差别,构成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把握资产阶级的经济结构与政治结构关系的基本逻辑。如果说资本批判是《资本论》的显性旨趣,那么资本批判中的揭露资本逻辑所构筑的政治观念的自我异化则是《资本论》隐性的政治哲学旨趣。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商品章”明确指出了商品形式的“奥秘”:商品的交换价值将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劳动产品的物的性质反映出来,商品交换关系所反映的物与物的关系实质是人与人的关系。“商品形式和它借以得到表现的劳动产品的价值关系,是同劳动产品的物理性质以及由此产生的物的关系完全无关的。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可见,正是由于商品这种将个人与社会的交往方式以商品这一物的形式为媒介构建起来,才使得商品原本所固有的“社会性质”被虚幻的“物质性质”所遮蔽,从而形成了商品形式的拜物教性质。“正是商品世界的这个完成的形式——货币形式,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以及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把它们揭示出来。”
马克思对商品形式的拜物教性质的分析,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沉溺于分析商品的价值和价值量,将个人劳动及其产品以商品形式参与社会交往看作是“不言而喻的自然必然性”,而无法看出这种生产方式“是属于生产过程支配人而人还没有支配生产过程的那种社会形态”,而且揭露了以商品形式为基础构建的资产阶级政治意识形态迷雾。马克思指出,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买卖在简单流通领域呈现出尊重工人的人权如自由、平等和所有权。然而,劳动力商品一旦离开简单流通领域进入劳动力的使用即“生产场所”中,所谓自由、平等和所有权的假象就暴露出来,人与人之间一种新型政治依附关系昭然若揭:“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
从《资本论》及其手稿对于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与社会政治结构关系的分析中,我们看到,《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形式的分析,绝不是一种单纯的实证分析,而是始终存在对于经济形式背后所蕴含的社会政治统治形式的剖析。如果说以商品形式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现代社会最大的经济事实,那么《资本论》对于这一经济事实的分析始终蕴含着对现代社会政治生活运行方式的内在反思。当《资本论》强调现代社会政治观念在资本主义经济形式中走向自身的反面时,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不仅深刻揭示了现代政治哲学规范性的内在限度,而且探索一种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政治与经济的张力中使政治的善何以可能的政治规范性路径。
作为一种在社会物质生活关系中把握政治生活及其本质结构的学说,马克思政治哲学的规范形式拒绝在事实之外寻求规范事实的抽象价值,而总是强调在经济与政治的张力中,重塑政治生活的现实生活基础及其实现形式,在经济的政治解释和政治的经济解释之间,重构政治共同体与政治个人的存在方式。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蕴含着对现代社会经济和政治的辩证总体批判,蕴含着对现代性政治事务及其政治规范形式的辩证总体重构。
在西方政治哲学传统中,把握政治规范性的形式个体与共同体的关系是一条重要线索。不管是古典政治哲学的共同体的德性善,还是近代政治哲学的个体的权利善,都是将政治的善凌驾于政治生活的真正诞生地即现实的个人及其物质生产方式。结果,政治哲学的规范性始终处于个体与共同体的割裂状态之中。换言之,西方传统政治哲学语境中的规范性是以塑造某种与现实的个人相疏离的绝对价值为前提,在这种绝对价值面前,现实的个人要么是共同体的政治附属物,要么是原子化的抽象个人。
《资本论》及其手稿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重审现代社会的经济形式所具有的政治意义的基础上,深刻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个人受抽象统治”的最大政治现实。“人们在自己的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单纯原子般的关系,从而,人们自己的生产关系的不受他们控制和不以他们有意识的个人活动为转移的物的形式,首先就是通过他们的劳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这一点而表现出来。”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瓦解这种商品形式对个人的“抽象统治”,如何在社会生产关系的重塑中突破个人之间的“原子般”关系,而实现政治个人和政治共同体以及二者关系的真实复归。对此,马克思指出:“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发展史的自然产物。”
由此,透过对资本主义经济生产方式及其塑造的交往方式的重构,实现对抽象的政治善(自由、平等、正义等政治观念)的消解,以经济生活的价值形式分析消解政治价值的绝对善,推动现实的个人摆脱“抽象”的统治,实现现实的个人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将人的政治生活复归于人自身,构成《资本论》商品形式分析的隐性旨归。如果说《资本论》的“商品拜物教”批判指向的是商品形式以“物与物的交换关系”掩盖“人与人的社会关系”,那么当这种商品形式作为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结构发挥效力的物质基础时,“商品拜物教”批判也蕴含着一种“政治拜物教”批判的意义。
《资本论》的“政治拜物教”批判是对现代政治规范性自我异化的根本批判和超越。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透视到现代政治规范以经济规范的方式发挥作用,商品形式内蕴的资本权力充当着资产阶级政治法权观念的“物质基础”。瓦解资本权力所承载的现代政治规范,既需要揭示政治规范与经济逻辑的合谋关系,更需要揭露劳动的抽象化的经济意义背后的政治意义。正是基于这一揭示和揭露,《资本论》将抽象劳动从抽象的资本关系中解救出来,开创了在重构现实的人的物质生活基础重塑个人政治存在方式的政治哲学路径。
综上,《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通过还原政治结构的物质生活前提,实现了政治哲学从“政治本质学”到“政治现象学”的致思进路革命。《资本论》诉诸“政治现象学”的政治哲学致思进路,在剖析政治事务的物质生活基础中还原政治事务的社会历史本质,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剖析中重构政治哲学的规范形式。进而,马克思政治哲学不仅揭示了现代性政治观念发挥规范性作用的社会关系机制及其限度,开创了以变革生产方式重建政治观念的现实生活基础,以消除政治异化重构政治共同体与政治个人存在方式的革命政治道路,而且在人类社会政治存在现代复归的意义上,推动政治共同体与政治个人的现代和解,实现了对现代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总体规范。
(作者简介:高广旭,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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