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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梅: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生产前提批判

字号+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2023-03-01 10:22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李淑梅: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生产前提批判 ——'...

李淑梅: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生产前提批判
——关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Ⅰ的探讨
一、资本、地产与劳动分离和工资的秘密
  在近代西方,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财富增长和财富分配问题备受关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自称是关于财富的科学,它用大量笔墨论述了财富分配关系。亚当·斯密认为,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是现代社会的三个基本阶级,工资、利润和地租分别是这三个阶级的收入形式。斯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各个阶级之间的矛盾,但他认为各个阶级都得到了收益。在《手稿》笔记本Ⅰ中,马克思透视了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生产前提和基础,凸显了资本、地产和劳动的分离问题。马克思虽然使用了亚当·斯密的“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等范畴,借鉴了政治经济学家们的一些论述,但是,他有自己独立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有自己独特的研究思路和框架。马克思从社会经济事实出发,批判了政治经济学家们关于工资、利润和地租的观点,批判了他们把交换、竞争、垄断等理解为偶然、蓄意或强制的观点,阐明了资本、地产和劳动的分离对工人是有害的,资本主义分配关系是不合理的。
  在对生产和分配关系的理解上,政治经济学家们存在着二律背反。亚当·斯密把商品的交换价值作为衡量财富的尺度,提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他又认为商品的价值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就忽略了不变资本,他甚至认为“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这就颠倒了生产和分配的关系。马克思在《手稿》中认为,政治经济学家们局限于社会分配关系,而没有追究资本、地产和劳动的分离问题。斯密致力于论证劳动产品是怎样按照一定顺序“自然而然地分配给社会上各阶级”的,他把不同阶级之间的对立和斗争视为在分配份额上的讨价还价。与之不同,马克思抓住了资本、地产与劳动的分离这一根本性问题进行探究。
  马克思认为,工资、利润、地租等收入形式是以资本、地产与劳动分离为前提的,需要说明这种分离是怎样产生的,它的实质是什么。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地产和劳动的分离,只有对工人来说才是必然的、本质的和有害的分离。资本和地产无须停留于这种分离,可是,工人的劳动则必须如此。”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可以依凭资本或地产剥削工人的劳动,“把产业收益加进自己的收入”,获取利润或地租,而工人是“单靠劳动为生者阶级”,因此,“工人除了劳动所得,既无地租也无资本利息”。工资表面上是对工人劳动付出的回报,实际上,工资只是工人在工作期间的生活费用,是维持工人肉体生存和延续后代的费用,工人劳动创造的大量财富变成了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私有财产。这表明,资本、地产与劳动分离表现着有财产阶级和无财产阶级的不同社会地位和根本对立。
  由于政治经济学家们脱离生产理解分配,因而误把工资当作劳资双方达成的契约。斯密承认劳资之间存在利益的不一致,工资数量是通过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斗争确定的,而资本家总是占据优势,但他认为劳资之间是自愿的契约关系,工资是对工人劳动勤勉的奖励。马克思指明,工资决不是劳资之间自由的契约关系,而是资本、地产与劳动分离造成的必然结果。这种分离构成了一个工人不得不出卖自身劳动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从而逼迫工人为了生存而出卖自身劳动,成为商品人。在交换中,劳资双方处于有产和无产的不同地位,因而他们交换的目的也不同。工人是为了获取生活资料、养家糊口,资本家是为了发财致富、增加收益。商品本来是用于交换的物质产品,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人却沦落成了商品,并且还不如其他商品,还不能像其他商品那样进行自由交易。正如经济学家比雷所认为的,甚至“劳动也不是商品,因为它不是自由交易的自由结果”。
  马克思考察了市场上供需关系变化和竞争对工人这种商品的不利影响,说明工人的生存取决于市场对工人的需求,取决于资本家的兴致。工人的工资是极不稳定的,市场价格的偶然波动对工资的影响比对利润、地租的影响大。此外,生活资料价格的变动、物价的上涨使工人的实际购买力下降。不同行业的工人之间工资水平存在差别,工人之间在劳动中表现出自然天赋、精神和社会上的差别,因而工人之间得到的报酬不同,一部分工人成为最低收入者,他们的基本生活难以为继,但是资本对此毫不关心。这表明,资本主义制度是违反人性的、不公正的。
  马克思考察了社会衰落、社会财富增长以及繁荣达到顶点等不同社会状态工资的变化及其对工人的影响。在社会财富衰落的状态,工人的生活最悲惨、最贫苦。在社会财富日益增长的状态,开工充足,工人就业比较容易。即使在这种对工人有利的社会状态,工人的生活质量也未提高。首先,工人为了多挣钱而提高劳动强度、增加劳动时间,过度劳累使其缩短寿命。其次,社会财富的增长表现为资本家收入的增长,这意味着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的加重。再次,资本的增加、分工的扩大,使得工人的劳动越来越片面,越来越依附于特定的资本家。当社会财富增长达到顶点时,又会面临经济衰退,工人依然过着悲惨的贫困生活。斯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社会贫困问题,但却寄希望于国民财富增长和繁荣上,认为“在社会处于进步状态并日益富裕的时候,贫穷劳动者,即大多数人民,似乎最幸福、最安乐”。而在马克思看来,无论社会处于哪种状态,工人都处于持续不变的贫困之中。他指出:大多数人处于悲惨生活状态的社会,决不是繁荣幸福的社会。他摘录了经济学家比雷的论断:工业的“目的是占有财富,而不是人的幸福”。
  工人的贫困“从现代劳动本身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现代劳动是以增加抽象的物神——资本为目的的,劳动者像牲畜一样,被当作抽象物质财富增长的手段,至于失业者、小偷、乞丐、病人等,则超出了经济学家们的考察范围,从而回避了大量社会问题,掩盖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政治经济学家们“把无产者即既无资本又无地租,全靠劳动而且是靠片面的、抽象的劳动为生的人,仅仅当作工人来考察”,而不是当作完整的人来考察。马克思用政治经济学家们自己的说法,得出了他们不知道的结论:现代劳动以增加抽象的物质财富为目的,这对工人是有害的,是社会的不幸。
  马克思还批判了蒲鲁东关于提高工人工资、实现工资平等的改良主义方案。马克思认为,工资、利润和地租等不过是现代劳动本质在分配上的表现,如果不触及生产劳动的本质,不触动资本、地产和劳动分离的问题,不改变有财产和无财产的社会分裂状态,只是在分配领域兜圈子,是不可能改变工人受剥削、受奴役的社会地位的。只有资本、地产和劳动的分离,消灭私有制,消除生产劳动的异己性,才能实现无产阶级的解放。
  总之,马克思透过工资、利润和地租等收入形式追溯到资本、地产和劳动的分离问题,阐明资本主义生产是以追求抽象的物化财富——资本增加为目的的,是以牺牲劳动者的幸福为代价的。斯密认为社会财富增长状态能够提高工资、增进工人的幸福,蒲鲁东试图通过提高工资、实现工资平等解决工人的贫困问题,他们都着眼于工人工资的提高,都未触及资本、地产和劳动的分离问题,都未触动现代生产劳动的本质。
二、资本对劳动的支配权与资本的利润
  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和资本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关系,这种分离意味着资本对工人的劳动及其产品拥有支配权。资本是劳动的积累,是操控工人劳动及其产品的权力。资本的动机是追求利润、增加资本积累,为此,资本家之间展开激烈的竞争。资本集中到少数大资本家手中,小资本家破产,沦为无产者,从而扩大劳动与资本的分离,强化资本对工人的剥削和奴役。
  政治经济学家们关注的是资本的牟利性,他们所说的财富增长是指资本家的利润增加、资本积累。资本与资金有所区别,当资金通过购买和使用劳动者、为其所有者提供利润时,才转化为资本。马克思摘录了萨伊和斯密对资本的解释。萨伊认为,资本是继承的财产,为了使继承神圣化,需要法律的保护。斯密指出,继承了大宗财产的人不是直接得到政治权力,而是得到购买的权力,这是对他人劳动及其产品的控制权。马克思认为,资本的购买权力是普遍的、不可抗拒的,资本不仅购买商品物,而且购买商品人,工人让渡自己劳动的支配权,资本拥有了对工人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资本正是通过购买、使用和支配工人的劳动而获取利润的,“资本是积蓄的劳动”。资本家之所以拥有支配他人劳动及其产品的权力,是因为他是资本的所有者,他自身也受到资本权力的驱使。由此可见,劳动与资本的分离并非彼此互不相关,而是资本将积累起来的劳动转化为操控工人劳动及其产品的权力。在法律的保护下,资本家对工人的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经常化、合法化。
  资本家投资是为了赢利,他们要在资本投入和利润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斯密认为,在英国,通常、普通的利润是相当于双倍利息的利润,资本家的利益同他人和社会的利益相对立。资本家追求最高利润率,即使不能达到最高利润率,也要确保最低利润率。为了提高利润率,资本家采取双重方法,一是扩大劳动分工,二是增加工人加工和再加工商品的劳动,而不增加工资,这是劳动和资本分离的必然表现,这种分离使得工人加进的劳动不是使自己获利,而是使资本赢利,工人的劳动付出越多,资本的利润就越大。此外,采用简便、低廉的纸币等流通手段也有利于提高资本的利润。
  积累是资本的本性和使命,是资本的存在方式,积累是工人的劳动产品越来越多地转变为资本家的财产,在资本家手中积聚。马克思说:“大量劳动积累起来,因为资本是积累的劳动;就是说,工人的劳动产品越来越多地从他手中被拿走,工人自己的劳动越来越作为别人的财产同他相对立,而他的生存资料和活动资料越来越多地积聚在资本家手中。”资本积累表现为分工的发展和工人人数的增加,致使工人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地位。分工的发展使得工人越来越依赖于片面、机械的劳动,从而增加其转换工作的困难;工人人数增多也会增加工人就业的难度。资本可以从一定部门自由地转出,投向其他部门,而工人的工作却难以从一定部门转出,他们或者失去工作,或者越来越依赖片面和抽象的劳动,越来越依附于特定的资本家。资本转用于其他方面的能力与工人缺乏这种能力形成鲜明的对照,表现出资本的自由性和工人的不自由性。
  资本积累通过竞争而进行。在竞争中,大资本比小资本有优势。大资本数量大,比小资本积累得快;竞争会使商品价格降低,利润减少,小资本家不能靠利息生活,如果他们经营实业,在竞争中首先受到冲击,大资本即使遇到亏损也有较强的承受力;大资本进货量大,可以压低购货价格,降低成本;大资本还可以凭借产品多的优势压低产品销售价格,甚至不惜以暂时亏本为代价挤垮小资本。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例也有利于大资本,大资本的流动资本比例大、利润高,等等。大资本家对小资本家的优势实际上是对工人剥削的优势。很多小资本家在竞争中破产,资本越来越集中到少数大资本家手中,这是资本积累的必然趋势。“在私有制的统治下,积累就是资本在少数人手中的积聚。”破了产的小资本家沦为靠劳动谋生的无产者,从而扩大劳动和资本的分离。资本的积累在促进产品增加的同时,又带来生产过剩,这会使经济衰退,酿成商业危机。马克思摘录了经济学家们关于商业危机的论述,说明生产过剩是由社会生产和交换的盲目自发性造成的,商业危机不仅使资本家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大量工人失业,面临生存危机,从而充分暴露出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
  可见,资本和劳动的分离表现为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支配和被支配关系,工人的劳动是受资本操控的身不由己的活动,是受资本剥削的活动,是资本的积累、利润的增加。为了追逐私利资本家之间展开竞争,大资本家挤掉小资本家,资本集中到少数大资本家手中,这是劳动和资本分离的进一步扩大,是贫富两极分化的加剧。
三、地产和地租的历史变化和阶级关系的演变
  在分析资本和劳动分离的基础上,马克思探讨了地产和地租的历史变化。马克思聚焦于对地产的考察,以便揭示以地产为基础的私有财产产生、变化发展和最终扬弃的历史必然性,说明资本、地产和劳动分离及其扬弃的过程。封建土地占有关系还是带有政治外观的私有财产,随着竞争的发展,地产的政治因素逐步消失,多数土地所有者难以依靠地租过活,封建的地产向工业、资本的地产转变,阶级关系演变。马克思着重考察了大地产和小地产之间的竞争,阐明大地产对小地产的吞并使得小地产者沦为无产者。马克思还考察了地产分割或垄断的发展方式,说明它们都以私有制为基础,都会被历史的发展所扬弃。马克思预示道,通过个人之间的联合,土地将成为“人的真正的个人财产”,每个人将过上自由劳动和自由享受的幸福生活。
  马克思摘录了萨伊和斯密对土地所有者索取地租权利的批评。萨伊认为,“土地所有者的权利来源于掠夺”。斯密指责土地所有者不劳而获,坐享其成。马克思是基于现实关系考察地租的,认为地租是通过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的斗争确定的。由于土地是稀少资源,因而土地所有者总是占有优势,他们会抬高地租,制造垄断价格。土地所有者榨取社会上的各种利益,即使在土地所有者之间,也存在着大地产和小地产的竞争,一些小土地所有者在竞争中破产,沦为无产者。通过考察马克思阐明了劳动、资本、地产分离之间的历史性关系。
  如同大资本比小资本占有竞争优势一样,大地产比小地产有竞争力。此外,大地产还有一些特殊优势。与小地产相比,耕种大块土地增加的工人和劳动工具不多,这可以节约生产费用;大块土地可以实行精细的分工;可以节省改良土地的费用;可以在土地上进行多种经营,饲养家畜等食物,而这部分耕地的地租调节着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大土地所有者即使不改良土地也索取地租等等。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竞争使得地租越来越低,以致只有少数最富者可以靠地租生活,在那些不出租土地的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竞争中,一部分土地所有者破产,他们的地产落入大土地所有者手中。此外,大部分地产以购买等方式变成资本家的财产,资本家同时也是土地所有者了;有的大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从事多种经营活动,出售自己经营的产品,他们同时也是工业家了;那些失去地租收益的小土地所有者已经只是资本家了。
  马克思具体考察了带有政治色彩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向单纯的私有财产——资本的演变过程。在历史上,封建的土地占有关系是同政治权力联系在一起的,领主以其特定的家庭史、家族史方式使地产打上特定家庭的烙印,仿佛地产是有人格性、个性的。在那里,领主和自己地块的关系还与他的特殊政治地位、等级特权、爵位身份等相联系,耕种土地的农奴附属于领主,租种领主土地的租地农场主尊敬他,向他交地租。领主对自己地块的态度既有政治性,也有温情性。一方面,地块与领主特定的爵士封号等政治特权和地位相联系;另一方面,领主与其农奴和租地农场主之间的关系带有温情性,地块看上去体现着领主的性格、个性。封建地主尚未把土地作为牟利的对象,而是挥霍性地消费农奴和租地农场主生产的产品。但是,封建地产已经隐藏着尽可能增加收益的行为,已经暗中进行土地买卖,已经包含着物化的异己因素对人的统治。
  在历史上,当某人以某种被认可的理由占有某块土地时,私有财产的统治就产生了。马克思说:“私有财产的统治一般是从土地占有开始的;土地占有是私有财产的基础。”地产是“私有财产的根源”。马克思的论述说明,私有财产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它是社会的基础,即使是享有长子继承权的君主的政治特权也是基于他所继承的地产的,是地产决定了他的政治身份和地位。君主的政治地位依赖于以长子继承权为特征的私有财产。土地私有权的买卖是一个必经的历史阶段,具有历史合理性,它祛除了私有财产的政治外观,代之以单纯实物财富的关系。工业资本发展成为支配各个领域的权力,农业成为工业资本的组成部分,资本、地产同劳动的关系是冰冷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最终的结果是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差别消失,以致在居民中大体上只剩下两个阶级: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马克思的考察表明,封建的地产占有关系是带有政治色彩的私有财产,工业、资本的发展祛除了私有财产的政治外观,使之成了单纯实物性的私有财产。
  马克思基于历史事实反思批判了地产分割和不分割的争论,阐明地产分割不能克服垄断的弊端,不能实现财富分配的平等,他由此提出了消灭私有制的历史任务。首先,地产分割不能触动垄断的基础——私有制。地产分割反对土地被少数人垄断,主张将土地分到众人手中,这具有平等的诉求。但是,地产分割只是反对垄断的形式,却并未触动垄断的私有制本质。地产分割实现了劳动和地产、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使许多人从农奴制中摆脱出来,这有其合理性,但是,把生产工具和劳动分给众人,以分散的方式进行重复生产,这不利于生产的发展。此外,分割必然导致地产在少数人手中集中,这不是重新返回封建大地产,而是导致资本化的大地产,这也违背了地产分割的平等初衷。
  其次,地产分割和垄断相互联系。地产分割虽然与垄断相对立,但是,地产垄断是分割的前提,如果没有地产的大垄断,就谈不上实行地产分割;同时,大地产作为私有财产也离不开分割,正如马克思所说:“私有财产是以分割为基础的。”同地产分割必然走向垄断一样,封建大地产必然要被分割,或者落入资本家手中。由于大地产是地产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因此,那些丧失地产的贫民只能以出卖自身劳动的方式谋求生存,成为资本和工业吸纳的对象,从而使资本和工业的势力产生和壮大起来。在竞争规律的作用下,地产成了可以交换的商品,这样,稳定地掌握在封建领主手中的地产就成了可以交易、可以在不同人手中转换的不稳定的地产,于是,地产分散到许多人手中,具有了工业、资本的性质,并带来连锁反应和变化。例如,英国贵族大地产已经由封建地产转变为以赚钱发财为目的的资本化财产,它对农业工人进行盘剥。竞争使得地租越来越低,以致许多土地所有者已经不能靠地租生活。他们不再出租土地,而是自己耕种,一部分租地农场主无地可租,沦为无产者。那些最富有的大土地所有者依然迷恋于挥霍性的消费,最终破产;一部分租地农场主趁机掌握了地产,在地产领域从事工业和资本的生产经营活动。地产分割试图消灭垄断,但在竞争中又会重新导致垄断的大地产。为了消灭垄断,首先要把垄断普遍化,从而为扬弃垄断准备条件。
  再次,地产分割或垄断的发展方式必然要被扬弃。马克思认为,地产的分割和垄断都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因此,无论以分割方式发展的地产还是以垄断方式发展的地产最终都必然会被扬弃,这同资本主义工业的竞争和垄断的命运是一样的。“工业必然以垄断的形式和竞争的形式走向破产,以便学会信任人,同样,地产必然以这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发展起来,以便以这两种方式走向必不可免的灭亡。”无产阶级将通过革命消灭私有制,以合理联合的方式实现对土地等劳动材料的占有。这一方面会发挥大地产节约费用、实行精细分工等优势,另一方面会第一次实现地产分割的平等要求。马克思认为,在以往社会曾经存在过“联合”,但却“采用以农奴制度、领主统治和有关所有权的荒谬的神秘主义为中介的方式”,都是少数人对付多数人的联合,都不是真正的共同体。在未来,广大劳动者将联合起来,在更高的历史阶段“恢复人与土地的温情的关系,因为土地不再是牟利的对象,而是通过自由的劳动和自由的享受,重新成为人的真正的个人财产”。劳动者以掌握劳动材料的主体的方式进行自由的劳动,自由地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
  由上可见,马克思通过考察封建地产向资本化的地产转变的历史,说明地产卷入竞争、多数人在竞争规律的作用下失去土地占有权,成为依靠劳动谋生的无产者,这是地产和劳动的分离。封建地产的统治被否定,让位于工业、资本的统治,这表现着地产与资本的历史性分离。资本对封建地产的否定是积极的否定,地产仍然以扬弃的形式包含于资本主义社会,转变为具有资本属性的地产,在这里,地产与资本只具有相互分离的外观,并且它们不会停留于同劳动的分离上,而是盘剥工人的劳动,获取收益。正因如此,马克思强调三者分离只有对工人来说才是本质的、必然的和有害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一方面是财富在少数人手中积累,另一方面是贫困在多数人身上积累。资本和地产对工人的剥削和奴役必然会引起工人的反抗,最终消灭私有制,扬弃三者分离,以人们合理联合的方式使土地等劳动材料成为“人的真正个人的财产”,使社会生产的发展以增进每个人的幸福为目的。
四、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生产前提批判的意义
  马克思对资本、地产与劳动分离的批判,对扬弃这种分离、建立理想社会的历史必然性的论证,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马克思把经济学家们对各个阶级收入形式的描述转变为对生产前提的透视;追溯了资本、地产和劳动分离的历史,揭示了私有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批判了古典经济学重视劳动、蔑视劳动者的观点;明确提出了自由劳动和自由享受的思想,阐明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和特质。
  第一,把经济学家们对各个阶级分配形式的描述转变为对生产前提的透视。在马克思看来,政治经济学家们只是描述了不同阶级之间分配关系的外观,认定工资、利润和地租体现着合理的分配秩序,而并未反思批判分配关系的前提——资本、地产和劳动的分离问题。与之不同,马克思抓住了这个资本主义社会的要害问题进行研究。虽然马克思尚未将这一问题精确地表述为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分离问题,但他已经认识到了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的阶级对立,并使得他在后来的研究中一直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精确的表述。
  资本主义社会只是在法律上承认人人拥有自由权利,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劳动者与劳动材料相分离,劳动者不能以掌握劳动材料的主体的方式进行生产劳动,而只能听命于掌握劳动材料的资本家。在《手稿》笔记本Ⅲ中,马克思进一步阐发了这一思想。他指出,劳动者和劳动材料既是运动的结果,也是运动的出发点,并且二者必须是出发点。生产作为人改造自然的活动,就是劳动者运用劳动材料进行的活动。但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两个出发点是分离的,资本家掌握着劳动材料,劳动者只能以出卖自身劳动的方式与劳动材料结合起来,进行生产劳动,从而使工人的劳动成为异化劳动。尽管马克思此时还没有区分“劳动”和“劳动力”概念,认为工人出卖的是“劳动”,但是,他强调生产的两个出发点缺一不可,批判了二者分离对工人的致命侵害,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实现生产的两个出发点的内在统一,即实现劳动者和劳动材料所有者的内在统一,对于人的解放的根本意义。
  在马克思看来,无论蒲鲁东试图通过提高工资、实现工资的平等来改变工人的命运,还是主张地产分割者试图破除地产垄断、将地产分散到许多人手中的平等诉求,都没有触动私有制的基础,而马克思则通过反思生产的前提,提出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以个人之间合理联合的方式将劳动材料掌握在每个劳动者手中,使土地等劳动材料成为“真正的个人财产”。马克思的这一观点与后来《共产党宣言》中关于未来社会将消除财产的阶级性质、重建“个人财产”的观点,《资本论》中关于未来社会将“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观点,是具有一致性的。
  马克思对资本、地产和劳动分离的批判,使得他揭露了政治经济学家们对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片面理解。由于政治经济学家们囿于对各种收入形式外观的描述,因此,存在着相互矛盾的说法。马克思揭示出,各种收入形式是以资本、地产与劳动的分离为前提的,体现着人与人的剥削和被剥削关系。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中有“产业收益”,而工人却只能得到微薄的工资,勉强维持生存。马克思在批判三者分离基础上说明分配关系,这是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的。马克思按照这种研究方式不断探索,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系统地阐述了生产对分配的基础地位和作用,说明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表现形式,隐藏着资本剥削的秘密。
  马克思在《手稿》中对资本主义收入形式的分析批判,为他后来识破庸俗经济学家萨伊的劳动-工资、资本-利润(企业主的收入加上利息)、地产-地租的“三位一体公式”做了理论铺垫。萨伊认为,作为收入形式的工资、利润和地租各有不同的源泉,只有工资来自劳动,而利润、地租分别来自资本和地产。他把资本、地产理解为单纯的物,理解为原材料、机器和天然的土地,用拜物教形式掩盖了阶级剥削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一切用来分配的产品都是由工人的劳动创造的,这是分配的前提。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工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生产资料由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掌握,因此,在分配中工人只能得到自身劳动力的价值,而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瓜分,成为资本家的利润和土地所有者的地租。这样,马克思就揭穿了被分配形式所遮蔽的工人阶级受剥削的境遇。
  第二,追溯资本、地产和劳动分离的历史,揭示私有财产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马克思发现,政治经济学家们并未说明私有制只是存在于社会历史的一定阶段,而是将其永恒合理化了。“国民经济学没有向我们说明劳动和资本分离以及资本和土地分离的原因。例如,当它确定工资和资本利润之间的关系时,它把资本家的利益当做最终原因;就是说,它把应当加以阐明的东西当做前提。”与政治经济学家们不同,马克思通过历史考察,揭示了私有财产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
  在历史上,对土地的私人占有意味着私有财产产生,它以世袭的方式继承,不可转让。领主看上去有政治权势,但他的政治地位是由地产这种私有财产决定的。土地是一种稀缺资源,谁以名正言顺的形式占有了土地,谁就有了对土地的特殊权力。不过,由于这种私有财产的统治还带有政治外观,因而人们往往将它同国家、民族共同体的政治统治联系起来理解。尽管如此,封建土地占有关系已经是以异己形式表现的私有财产了,例如,在英国,大地产在封建形式下隐藏着牟利行为。
  马克思考察了土地所有者和租地农场主的斗争、大地产和小地产的竞争,以及英国贵族大地产性质的历史变化等,阐明随着封建地产向工业、资本的地产的转变,私有财产可以让渡、可以买卖了。由于这是在私有制范围内的转变,因此,工业、资本的地产仍然是少数人的特权。“地产买卖,地产转化为商品,意味着旧贵族的彻底没落和金钱贵族的最后形成。”马克思在《手稿》笔记本Ⅱ中进一步分析了不动的地产向工业、资本的动产的历史转变,认为动产是“工业和运动的奇迹,它是现代之子,现代的合法的嫡子”。通过资本剥削工人、通过大资本剥夺小资本,资本不断集中到越来越少的人手中,无产者人数不断增多,资本、地产与劳动的分离越来越严重,这必然会导致消灭私有制的革命。马克思揭示出资本、地产和劳动分离的历史性,说明私有制只存在于历史的一定阶段,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
  第三,批判古典经济学重视劳动、蔑视劳动者的观点。马克思发现,古典政治经济学虽然重视劳动,将劳动作为财富的源泉,但却蔑视劳动者,认为劳动者微不足道。马克思在摘录了李嘉图的论述后指出:“在李嘉图看来,人是微不足道的,而产品则是一切。”马克思抓住古典经济学重视劳动、蔑视劳动者的观点,揭露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矛盾。正如卢卡奇指出的:“马克思从这个立场,这种观点——劳动是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又微不足道的矛盾统一体——出发,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
  古典政治经济学强调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看起来重视人、重视人的劳动,但是,它所理解的人是抽象的工人,而不是完整的人,工人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在资本、地产与劳动的分离前提下,工人的劳动是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提供私有财产的活动。古典政治经济学所关心的只是抽象的物化财富,而不是人。对抽象的物神的追求使得它远离了人、远离了人的现实生活,人不过是为有产者发财致富服务的手段。因此,古典政治经济学与其说重视人,不如说蔑视人,是对人的现实生活的漠不关心。马克思通过研究得出了经济学家们不知道的看法:一方面,社会财富的增长离不开劳动者的劳动创造,按照这种理解,应该重视劳动者。另一方面,资本家为了实现资本积累、利润增加,极力压榨工人的劳动,尽量少付工资。只有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扬弃资本、地产和劳动的分离,使生产劳动不再以追逐抽象的物化财富——资本为目的,而是为了造福于劳动者,才能把生产的发展与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提高结合起来,使劳动者过上幸福的生活。
  第四,明确提出了自由劳动和自由享受的思想,阐明了社会主义生产的本质特征。资本、地产与劳动的分离表明,资本主义生产以牟利为目的,整个社会处于分裂状态。而在马克思预示的理想社会,人们将以联合起来的方式掌握劳动材料,使劳动材料成为“真正的个人财产”,保障每个人成为掌握劳动材料的主体,使劳动成为自主、自由的活动。如果说在封建社会,不同领主的地块仿佛体现着不同领主的风格和个性,那么,经过合理的联合,每个人的劳动能够在土地上自由地展现自己的创造才能和个性,在更高的历史阶段重建人与土地等自然物的温情关系。被人改造的自然既能满足人的物质需要,使人获得物质享受,又能使人从中感受到自己的创造才能和个性,将其作为人的才能和个性的展示来享受,实现自由劳动和自由享受的统一。共产主义社会就是保障劳动者和生产材料所有者统一、自由劳动和自由享受统一的制度。共产主义社会不是一蹴而就的,而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本国实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由于中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中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进行将国有企业推向市场的改革,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利用资本促进经济发展,引导和规范资本,使资本健康发展,防止其无序扩张。在农村,在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下,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主体地位,调动人民群众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实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增加劳动的科技含量和人文意蕴,取代机械、片面、重复的劳动,注重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中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决定了中国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中国把分配的各个层次和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织密公平正义的分配网络,适当增加按劳分配的比例,维护资本等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的合法权益,着力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别,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升低收入群体的劳动技能,提高其收入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每个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关于自由劳动和自由享受相统一的思想与共建,和共享相统一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在精神实质上是一致的。在中国,人民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主体,也是建设成果的享有主体。因此,中国坚持共建和共享的统一,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由人民共享,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激励人民用辛勤的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享受美好生活,实现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的统一。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笔记本Ⅰ中,马克思分析批判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关于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的观点。政治经济学家们热衷于讨论资本主义社会不同阶级的收入形式,而未触及生产前提,未触及资本、地产和劳动的分离问题,而是将其视为理所当然的事实。马克思透过工资、利润和地租等收入形式的外观,追溯了资本、地产和劳动分离的资本主义生产前提,指明了这种分离对于工人利益的致命侵害。在此基础上,马克思阐明了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不合理性,揭示了消灭私有制、通过联合建立自由劳动和自由享受的理想社会的必然趋势。马克思《手稿》笔记本Ⅰ关于“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的探讨,是马克思最早探讨生产和分配关系的文本,具有不可忽视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求是学刊》2023年第01期
发布时间:2023-03-01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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