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史研究重新兴起,但学者们关注的主要是古代和近代社会史。随着当代中国史(以下简称国史)研究逐渐起步,尤其是在进入 90 年代以后,一些高校陆续开设相关课程,出版相关教材或者研究专著,国史研究持续繁荣。由此,当代中国社会史(以下简称当代社会史)研究也开始逐渐兴起,在许多领域取得了相当进展。近 30 年来,作为当代社会史分支的当代中国城市社会史(以下简称当代城市社会史)研究取得了明显成就,在诸如城市接管与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与保障、社会改造与治理、城市化与城乡关系等方面都取得了丰富成果。未来学界应该继续拓宽研究领域,延长研究时段,发掘新的研究主题,提升跨学科交叉研究能力,继续推进当代城市社会史研究。
城市接管与基层政权建设
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相继接管被解放的大中小城市,并立即建立新的城市人民政权,进行基层社会改造,处理各类城市社会问题,实现“变消费的城市为生产的城市”的目标。因此,当代城市社会史的研究从接收和管理城市开始,其研究主题及领域也随着党和政府不断加强对城市的改革与治理而不断深化。
城市接管研究 城市接管是当代城市社会史研究的起点,国外学界从新中国成立开始即有学者关注该主题。国内基本上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开始出现相关研究成果。例如,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组织各省、市、自治区和一些重要城市的党史研究室编辑了一套大型的《中国共产党历史资料丛书》,为当代城市社会史研究提供了丰富史料,其中《城市的接管与社会改造》丛书大多包含综述、文献资料、回忆资料、报刊等几个部分,提供了大量各大中城市接管初期的原始文献和当事人的回忆等珍贵史料,直接推动了城市接管与改造的研究。以上海为例,该市先后出版了《接管上海》等文献资料和回忆文集,不仅披露了大量新史料,而且还梳理了上海城市接管和改造的过程及其成效,再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初进上海的历史。总体来看,目前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对中国共产党城市接管政策及各地接管进程的介绍和描述;二是对上海、济南、沈阳等大城市接管经验的总结和提炼;三是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如毛泽东、刘少奇等与城市接管思想相关的研究。这些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解放初期中国共产党的城市接管政策和一些大中城市的接管过程,为此后进一步推进相关研究打下了重要基础。
城市基层政权建设研究 城市被接管后,其基层政权建设事关城市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学界对此多以城市为个案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以上海为例,郭圣莉讨论了上海慈善团体、同乡会等社会组织的消失和居民委员会的创建,再现了新中国国家政权在上海的建立、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过程。杨丽萍认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对城市基层社会进行了“单位化”的重新组织,重构了社会调控体系,通过单位制和街居制实现了对全部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达到了对意志的整合与再整合。张济顺则进一步详细分析了上海居民委员会的诞生和“整顿”,认为人民政府对居民委员会的清理与整顿,实际上不断强化了其政治动员与社会治理功能,为国家社会一体化走向铺平了道路。另外,也有学者介绍和梳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天津、武汉、成都等大中城市接管后新生人民政权的建设和社会改造历程。例如,李国芳讨论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石家庄、天津等城市的实践,指出城市新政权建设有一个从市、区、街三级行政管理架构向市、区两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转变的历史过程。这些研究既有横向的面上铺开,更有相近主题的纵深层层推进,对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城市基层政权建设颇有助益。
城市社会问题研究 新生人民政权建立前后,几乎每个城市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处理好这些问题是党和政府治理城市的关键,更是新生人民政权能否巩固和发展的重要试金石。自接管开始,各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军管会)即着手进行社会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学界对该问题的讨论较多,已有学者对此做过综述,故本文只略作补充。例如,张文清讨论了上海解放后陈毅领导治理社会问题的办法。瞿宛林认为,在“一五”计划期间,在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针对首都北京出现的各类新社会问题进行了创造性的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总体来看,目前学界有关解放初期城市社会问题的研究主要还停留在对各大中城市社会问题处理的描述上,深入系统的研究还比较缺乏。
由上可见,关于解放初期城市接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问题的处理都受到了学界广泛关注。虽然城市接管只是短暂行为,但其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问题处理却具有持续性,目前相关研究主要关注 20 世纪 50 年代,需要在研究时间上不断往后延伸,在研究领域方面则要不断拓展。
社会救助与保障
城市社会救助与保障研究是当代社会史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国史研究的重要领域。当代中国社会救助与保障制度是从社会救助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并且首先是从应急性的城市救助开始的。城市社会救助与保障研究主要包括制度、政策等方面。
(一)社会救助
救助制度研究 社会救助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其中制度建设尤为重要,也是社会救助研究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对此,周兰兰认为,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历经初步建立、边缘化、改革发展再到法制化、规范化、体系化发展的四个阶段,并指出了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张丽荔比较系统地讨论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基本框架和运行模式等问题,并指出其具有体系较为完善、运行较为周密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政府包揽及制度、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问延安认为,社会救助制度及体系是1998—2014 年间有关社会救助研究的六大主题之一,相关研究文献发表量反映了国内同时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践轨迹。2016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课题组则梳理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与现状,认为经过20多年的持续改革,中国建立起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城镇住房救助等“完整的制度体系,并在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救助水平总体偏低、差距较大等突出问题。与此同时,也有研究关注到具体的救助制度。例如,刘莉梳理了当代中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制度变迁,认为时代变迁与社会发展对该制度带来了重要影响。岳红伟对我国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做了探讨,认为在改革开放前,农村依托集体经济建立了基本的社会救助制度,在城镇建立起国家—单位保障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等一系列社会救助基础,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项目不断丰富,救助水平逐步 提升。总体而言,近 10 多年来,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等诸多学科都关注到了社会救助制度,虽然研究主题各有侧重,但“主要集中在社会救助的制度结构、社会救助的扶贫作用、社会救助是否产生福利依赖、社会救助的立法过程四个方面”。
救济政策研究 政策指导着城市社会救助实践,是对特定时期党和国家城市工作方针的直接反映。对此,学界围绕救济政策做了较多研究。例如,任云兰考察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天津城市社会救济政策的制定及其实践,认为救济政策在增加城市就业、维护城市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城市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李小尉等讨论了“生产自救”这个新中国成立以来“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救济政策”,认为其承担着救济、改造、培养等多重功能。周云瑞等详细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救济失业工人基金的征收、失业救济政策的调整以及救济效果,认为失业救济不仅解决了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而且还安定了社会秩序,增强了广大民众对新生人民政权的认同。此外,还有一些学者讨论了其他城市颇具当地特色的救济政策,但总体上个案研究较多,整体论述还比较少,有待进一步推进相关研究。
弱势群体救助研究 所谓弱势群体,本文主要指非因生理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的人群,其中包括城市失业人员等,学界对此多有关注。例如,蒋积伟梳理了 2011 年前救助弱势群体的相关研究,认为成果不少,但存在“描述性较多,研究性不够”“宏观叙事较多,个案研究较少”以及“方法单一”等问题。2021 年,冯兵等进一步梳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城市失业问题治理研究,指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失业这一问题的研究上,研究视角不断拓宽”,“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确实,近年来,学界不断推进对该问题的研究,或进行整体性的探讨,或以某个地区尤其是某个城市失业问题治理为中心,比较清晰、全面地呈现出新中国成立初期相关地区和城市失业问题治理的全貌。例如,关浩淳分析了西藏城镇实施扶贫救助的背景、历史和实践,得出结论:西藏城镇贫苦人群的广泛存在是一种“制度性问题”,在旧制度下难以得到根本解决;从和平解放到西藏自治区成立的15年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行的各类赈济和扶助措施,初步解决了普遍可见的贫穷,逐步建立起基本保障制度。此外,还有大量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以弱势群体救助为题,比较清晰、全面地呈现出了相关史实。可见,对于弱势群体救助的研究,不仅研究者较多,而且研究的范围和议题也在不断拓展。
(二)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涉及方方面面,是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彰显。学界对此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集中反映在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方面。石美遐等在 1989 年的研究成果中认为,截至当时,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大致经历了初建、发展、停滞倒退和改革创新 4 个发展阶段,并对各个阶段的变化及特点做了比较详细的分析,认为新中国前 30 年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了部分劳动者及其家属的生老病死,有利于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但同时也存在保险资金来源单一、实施范围小、标准低等问题。郭士征等梳理了 1998 年以前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认为从 195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开始,新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基本建立;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失业、工伤、生育等单项保险制度陆续建立;1993 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后,我国保险制度开始向社会保险制度转变。2009 年,郭健美等将新中国成立 60 年以改革开放为界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形成了国家保障与单位(农村社队)保障相结合,以单位(农村社队) 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以后,通过体制改革和扶贫帮助逐步解决农村绝对贫困问题,并启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随后各类专项救助制度,如灾害、医疗、教育救助等也逐步建立并完善。2019 年,郑功成系统回顾了中国社会保障 70 年的发展历程后认为:70 年来,社会保障从计划经济时期城镇居民的“专利” 发展成为现在的全民福利,秉持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但具体制度安排及实践方式却在两个发展阶段有明显差异,前 30 年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后 40 年追求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折射的是中国经济社会变革与民生发展进步。新时代国家发展目标全面升级,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即是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综上可见,当代中国社会救助与保障研究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弱势群体救济实践和救济政策的研究侧重于 20 世纪 50 年代,而制度建设方面的研究虽然也关注 50 年代的起源,但重点则在改革开放尤其是 90 年代以后,且研究者多为社会学、政治学领域的学者。社会救助和保障的对象都是人,但现有研究却很少涉及救助主体和被救助者,也就是缺少了对人的关注。这些都值得进一步拓展。
社会改造与治理
解放前,城市被认为是藏污纳垢之地,是罪恶的渊薮。新生人民政权建立后, 普遍对城市中的乞丐、妓女等进行了收容、改造。改革开放以后,有些一度消失或隐藏的社会现象又“死灰复燃”,如乞丐问题等,党和政府对此高度关注,并出台相关政策予以治理,学界对此也进行了一定探讨。
游民问题研究 本文中的游民主要是指流散在城市社会中的人群,其中包括从事盗窃等犯罪活动的群体等。各地军管会接管城市后,大多随即开展对接管城市游民的收容处理。新中国成立后,由中央内务部领导全国游民改造,1956 年召开全国游民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游民改造工作,到 1958 年改为由公安部负责,各地则由劳改局对游民实行收容教养。可见,游民改造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持续了较长时间。对此,学界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以上海为例,王霭康较早梳理了上海游民的改造,对收容改造过程做了简单介绍。汤水清讨论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游民的安置和改造,认为到 1954 年上海基本上解决了游民问题。阮清华比较系统地梳理了1949—1958 年上海的游民改造问题,认为上海进行了近 10 年的游民收容改造工作,共计收容改造7万余人,分别安置到本市、苏北、皖南、新疆等地,比较彻底地重构了城市基层社会。杨丽萍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上海对游民改造做了统一规划和协调,使收容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并实现了地区间的合作,从而使得这一城市顽疾被彻底根除。刘亚娟则专门讨论了多被归类于游民群体中的“阿飞”,认为各方对这一特殊群体的言说引导了基层对“阿飞”问题的处理,体现了上海基层社会对“阿飞”的多元认知。与此同时,学界对北京、天津、合肥等地游民问题及相关问题也做了一定研究,并在时间上向后做了延伸。例如,王瑞山认为,20 世纪 50 年代后期到 1982 年之间,“游民”基本处于消失状态;改革开放以后,“游民”再次出现并不断扩大,政府日益重视该问题并出台相关政策,总体上呈现出以“不断文明、不断进步的理念和实践”应对游民及相关问题。可见,随着时代发展,党和政府对游民的认识不断深化,从而推动了相关政策的出台,也引发了学界对相关问题的持续深入探讨。
乞丐问题研究 乞丐在旧社会长期存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乞丐问题,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基本上解决了相关问题。学界对此关注甚多。例如,张凤霞等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通过制定治理乞丐问题的方针政策,成立组织机构,因地施策,多种收容方式并举,使乞丐问题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赢得了相对稳定的环境。与此同时,也有研究以北京、天津等城市乞丐问题的治理为个案,得出了相似的结论。改革开放后,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城市乞丐问题重现。对此,路学仁提出“让家庭负起责任”,通过精心呵护、建设家庭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乞丐问题。李景平等分析了 21 世纪初我国城市乞丐的诸多新特点以及对城市发展的危害,并从一贯、持久的战略政策措施和当前、迫切的政策措施两个方面提出了有效地规范和管理城市乞丐的对策建议。总体来看,学界对改革开放以后城市乞丐及相关问题的研究略显薄弱,值得继续从城市社会史的角度深入推进。
娼妓问题研究 娼妓问题是旧中国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采取不同方式处理娼妓问题,形成了娼妓改造的“北京模式”与“天津模式”。对此,郭艳英梳理了 2014 年前相关研究,发现自 20 世纪 80—90 年代以来,相关研究成果侧重于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娼妓问题治理,且重点放在总结娼妓问题治理的经验上;研究视角从单一向多元转变,研究方法也逐步呈现出多学科融合的趋势。与此同时,她认为相关研究整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代表性城市的研究有待深入,研究方法有待创新;应该将娼妓问题治理置于整个社会治理的大框架下,从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的整体视角来展开研究。改革开放后,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心理结构、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在改革开放中新旧体制调整必然会发生冲撞,出现一些社会问题。卖淫嫖娼这一在新中国成立后被迅速消除的丑恶现象也在社会生活中“死灰复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大公害。社会各界一直在关注和研究这个问题,并推出了一批有价值的涉及各类学科的研究成果和具体对策,为打击卖淫嫖娼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可操作性的措施。
关于社会改造与治理,学界多聚焦于 20 世纪 50 年代的相关群体,对改革开放后曾一度消失或隐藏的某些社会现象又“死灰复燃”虽有关注,但仍缺少有分量的实证研究,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化对相关议题的贯通式研究。
城市化与城乡关系
作为经济现代化的方向和必然趋势之一的城市化,是当代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最为显著的变化之一,也是学界比较关注的重要议题。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经济落后,城市化水平极低;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引发学界广泛关注。
城市化进程研究 城市化进程以城市化率的形式呈现。学界对此有较多探讨。例如,2005 年,据中国生产力学会城市化研究课题组发布的报告显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化率从1952年的12.5%缓慢提高到1978年的17.9%。改革开放后,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动力,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到 1984 年城市化率提高到 23%;1992年后,以城市建设、小城镇发展和普遍建立经济开发区为主要动力,我国城市化全面推进,城市化率从 1992 年的 27.6% 提升至 1998 年的 30.4%。21世纪以来,党和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推进城市化的力度。2000 年 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实现我国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强调“抓住机遇,适时引导小城镇健康发展,应当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到 2001 年,我国城市化率已达到37.7%。到 2011 年,我国城镇人口超过总人口的一半。对此,有学者认为这标示着我国城市化已抵达发展阶段的临界点。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到 2020 年,我国城市化率达到 63.89%,虽然这一数据仍然远低于世界可比国家的平均值,但是无论与 1949 年之前相比,还是与改革开放前后相比,最近 30 年来中国城市化都取得了巨大进展。这也引发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城市化相关争议研究 随着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而来的是关于城市化、城镇化的争议。例如,关于中国城市化的道路选择,是应该走小城镇化道路,走大城市化道路,还是走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道路?又如,中国的城市化速度是太快还是太慢了?再如,中国的城市化是世界城市化的一般现象还是中国的特有现象?中国的城市化是落后还是超前了?与此同时,也有学者将我国城市化置于世界各国城市化的进程之中,为我国城市化寻找经验和参照。相对而言,这类研究目前主要以经济学、政治学等领域的学者为主,历史学者较少介入。因此,历史学者在这方面大有可为,尤其是从城市化对城市和乡村不同的影响,城市化后新市民社会生活、城市融入等方面着手,展开更为深入的比较研究,是今后应大力推进的地方。
城乡关系研究 城乡关系是当代城市社会史研究的重要领域,学界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例如,文军等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社会以及个体在城乡关系的发展演变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呈现出不同的面相,从不同层面决定着中国城乡关系的变迁。当代中国城乡关系的阶段性特征非常明显,但不同学者对具体如何划分阶段存在不同看法。例如,郭旭红等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和我国城乡关系自身演变的特征,我国城乡关系演变大致经历 1949—1978 年、1978—2002 年、2002—2012 年、2012 年中共十八大以来 4 个阶段。郭君平等则认为应分为 5 个阶段,即 1949—1957 年、1958—1977 年、1978—2001 年、2002—2012 年、2013 年至今。可见,与我国城市化取得的突出成就一样,学界对当代中国城乡关系的演变历程、阶段性特征和影响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学术争鸣, 需要学界持续深化对相关问题的探讨。
反思与展望
近 30 年来,当代社会史学科不断形成并获得长足发展,其分支学科当代城市社会史也取得了一定发展,但同时还存在诸如研究时段分布不均、主题重复、视野狭窄、研究深度不够等问题。展望未来,学界应进一步结合城市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对相关议题的研究。
延长研究时段 2024 年,新中国已经成立 75 年了,但当代城市社会史的研究成果主要还是集中在 20 世纪 50 年代,60 年代偶有涉及,70—80 年代及以后的相关研究成果则主要是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学科学者取得的,历史学学者似乎缺席了。究其原因,这既与当代社会史学科起步较晚有关,也与资料的获取程度有关,如50—60 年代的国史资料更易获得。但如前所述,随着新中国各项事业向前推进,我们理应不断延长当代城市史研究的时段,推动整个当代社会史学科繁荣发展。
开拓研究选题 目前的当代城市社会史研究重复性主题多,许多类似的选题只是换用不同城市作为案例,但所论述的历史过程、政策与效果等都大同小异,所谓新成果并不能给人以新的认知或新的知识,没有形成知识增量。如对各大中城市救助失业人员等方面的论述,越来越呈现出同质化倾向。此类选题要做出新意,一方面需要比较研究,即纵向拓展时段,做前后的比较,横向拓展区域,做不同地域之间的比较,甚至需要进行国内外比较,才可能进一步推进研究;另一方面则需要对研究对象做更细的分类与鉴别,从而深化研究主题,为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历史借鉴。除“旧”题“新”解之外,更重要的是发掘新题目、开拓新领域。当代城市社会史中的日常生活研究就是一个很具开拓性的研究领域。例如,金大陆就对 20 世纪 60—70 年代上海的蔬菜、粮油供应等日常生活做过深入研究。
拓宽研究视野 视野狭窄与当代社会史研究尤其是城市社会史研究起步晚有直接关系。2011 年 4 月,《当代中国史研究》编辑部等单位联合举办“中国当代社会史研究现状和学科体系”专题研讨会,有学者称其为当代社会史研究的“第一次学术聚会”。这虽是一家之言,但从本质上表明当代社会史研究起步晚,学科建设略显不足。当代城市社会史研究同样如此。这就要求学界继续不遗余力地推进对当代社会史、城市社会史的研究,加强其学科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当代中国城市化建设事业。
总之,学界应当重视当代城市社会史的研究,尤其需要将城市中人的生活客观、立体、鲜活地展现出来。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文中所指出的:“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因此,城市首先应是人的城市,更好地研究人在城市中的生活,理应是当代城市社会史研究应该大力拓展的领域。
(作者简介:阮清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本文为深圳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二十一世纪中国研究中心”资助成果)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202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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