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于1932年问世以来,学界围绕这一文本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与研究。其中,关于《手稿》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理论地位问题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学界围绕这一问题产生了很多代表性观点,如“高峰论”“断裂论”“不成熟论”和“过渡论”等。综观现有研究,学界对《手稿》的定位大多还是以唯物史观作为衡量其是否成熟的标准,而较少关注其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理论地位。随着2012年MEGA2第二部分(即《资本论》及其手稿)的全部出版,学界逐步形成一个新的认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计划和《资本论》写作计划是有区别的,前者标志着马克思近40年政治经济学研究工作的总体布局和历史进程,而后者则代表着以资本运动为中心揭示资产阶级社会的基本规律。本文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尝试从现实起点、思想起点、理论起点和逻辑起点四个方面出发,揭示《手稿》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历程中的奠基性地位。
一、现实起点:市民社会及其内在矛盾
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遇到了一系列现实问题,关注点从自我意识哲学转向现代市民社会的内在矛盾,他发现了现代市民社会中资本和劳动的分离,并且看到了无产者的处境。基于其已有的法学和哲学背景对市民社会进行初步分析之后,马克思意识到需要深入研究政治经济学。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回忆道,他在《莱茵报》时期第一次遇到了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这是促使他研究经济问题的最初动因。通过回顾马克思当时的几种解决方案,大致可以看出他对现实问题的思考经历了从法学批判、哲学批判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转变。
首先是法学批判。马克思在对人们现实生活认真体察的基础上,尝试从法学层面展开批判。以“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为例,马克思站在贫民阶级的立场,从习惯法以及穷人的正当需要出发,证明了捡拾枯树、违反林木管理条例和盗窃林木三者之间的差别,捍卫了贫困群众的物质利益。但是这种辩论基于人的自然需要,无法论证物权的不确定状态,也无法证明穷人的习惯法为何比贵族的习惯法更具合理性。并且,马克思为了从对象的自然差别推导出对象的权利差别,即从活树枝与枯树枝的自然差别推导出占有与盗窃的权利差别,他不得不借助“人道的力量”,认为这是自然安排的结果。这就导致了整个辩护的浪漫主义性质,忽视了所有权背后的社会属性,无法真正回应市民社会中私人所有带来的矛盾问题。
其次是哲学批判。这一时期马克思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使其开始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历史基础。黑格尔认为国家是理性的化身,是超越于私人利益之上的伦理实体,如若现实中的国家与国家的理念发生冲突,应该以理念的国家引导现实中的国家。然而,经历了《莱茵报》时期的政治实践后,马克思不再认同黑格尔关于国家和法的理解,并展开了对黑格尔法哲学的系统阅读和批判。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自述了这一时期对黑格尔法哲学的研究成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可见,马克思意识到了物质的生活关系对法和国家的决定性作用,故而把问题的关注点转到“市民社会”上来。
但这同样也意味着,马克思在对市民社会的研究中,不可避免地会带有黑格尔市民社会的色彩,即普鲁士的市民社会。这种市民社会是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因而通过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方式,马克思根本无法跳出黑格尔的分析框架,市民社会只能出现在与政治国家的对抗关系中。那么究竟如何破除黑格尔市民社会的局限,马克思在《德法年鉴》期间进行了初步探索,从《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两个文本可以看出,马克思进一步厘清了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逐渐由对国家和法的“副本”批判,转向对市民社会的“原本”批判,并且认识到“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最后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由于当时的马克思还没有接触到英国经济学描绘的市民社会,并且习惯于历史和理论的批判方式,即希望通过宏大而深入的理论反思在本质上把握现实问题症结,这就导致他虽然已经意识到,“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对国家来说是必要条件”。但是马克思对于“市民社会”的结构,特别是其中的经济关系的状况和实质,还没有深刻的理解。
此时,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启发了马克思。戴维·麦克莱伦认为,“正是恩格斯在1843年底为马克思的《德法年鉴》寄去的文章《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第一次引起了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的兴趣”。马克思逐渐意识到,要想从内部冲破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必须加深对亚当·斯密市民社会理论的理解。与擅长历史和政治批判逻辑的马克思不同,恩格斯从另一条道路得出了和他同样的结论,即直接从经济学入手考察现实要素,将国民经济学的各个范畴放在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现实中去考量,揭示现代市民社会运行的内在矛盾。具体来说,《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的基本线索是对私有制的批判,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造成劳动与资本的分裂,进而导致财富的积累和贫困的积累是并存的,由此资本家和工人的分裂日益加剧。在此基础上,恩格斯还进一步指出竞争、危机、垄断以及劳动和资本的矛盾都是私有制造成的,“所有这些微妙的分裂和划分,都产生于资本和劳动的最初的分开和这一分开的完成,即人类分裂为资本家和工人”。
可见,马克思正是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的影响下才下定决心研究经济问题以及对国民经济学进行批判。对于恩格斯这一时期对马克思的影响,列宁曾有过表述:“同恩格斯的交往显然促使马克思下决心去研究政治经济学,而马克思的著作使这门科学发生了真正的革命。”除了恩格斯,赫斯在《论货币的本质》中将异化理论引入经济学视角,提出“货币是相互异化的人的产物,是被外化了的人的产物”,这也深深地影响了当时的马克思,加速其转向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领域。
经过以上思想转变之后,马克思意识到要对市民社会进行解剖,必须站在全新的角度,而这在落后的德国是不可能完成的。他指出:“在法国和英国,问题是政治经济学,或社会对财富的统治;在德国,问题却是国民经济学,或私有财产对国民的统治。”也就是说,马克思这时已经认识到要对市民社会进行彻底批判绝不能停留于黑格尔的理念层面,而要深入到英法政治经济学理论所描绘的社会现实,以此来重新理解市民社会的内涵。
从现实起点来看,《手稿》确立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主题。通过对市民社会及其内在矛盾的剖析,马克思逐渐意识到资本在现代市民社会中的主导地位,由此他进一步确立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主题,即揭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在其成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著作《资本论》中也提道:“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可见,正是在对市民社会的分析基础上,马克思才得以确立此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主题。
二、思想起点: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
与恩格斯直接从资产阶级经济运行层面展开分析不同,马克思选择了从阅读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著作入手。从1844年3月起,马克思研读了斯密、大卫·李嘉图、让·巴蒂斯特·萨伊、德·西斯蒙第、欧仁·比雷和佩克等人的主要著作;此外还有弗雷德里克·斯卡尔培克的《社会财富的理论》、詹姆斯·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威廉·舒尔茨的《生产运动》和约翰·雷姆赛·麦克库洛赫的《论政治经济学的起源、发展、特殊对象和重要性》等单篇著述,并做了一系列摘录和笔记,这些笔记也被称为《巴黎笔记》。正是在阅读这些国民经济学著作的基础上,马克思才开始产生创作《手稿》的想法。在《手稿》中,马克思进一步细化了对斯密、李嘉图和萨伊等人的研究,它们占据了《手稿》笔记本I的大量篇幅,奠定了马克思这一时期批判古典经济学的思想起点。
(一)斯密对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结构的划分与双重价值理论
《手稿》开篇分三栏写作,即“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依据的是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以下简称“《国富论》”)。斯密根据年产品价值可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并属于三种收入的情况,明确地把资本主义社会成员第一次划分为土地所有者、工人和资本家三大阶级, “即以地租为生、以工资为生和以利润为生这三种人的收入。此三阶级,构成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和基本阶级”。马克思创作《手稿》正是从斯密的这一理论划分出发,以此透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
在具体分析过程中,斯密的价值理论对马克思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斯密提出了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一切商品价值的源泉。《国富论》的开篇便强调了劳动的重要性:“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与之前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相比,斯密抛开了劳动的具体形式,把抽象劳动看作是价值的源泉,而且还批判了货币主义对财富的错误看法,指出只有“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故而“劳动的全部生产物都属于劳动者自己”。马克思吸收了这一观点,在《手稿》中指出:“按照国民经济学家的意见,劳动是人用来增加自然产品的价值的唯一东西”;按照概念来说,“劳动的全部产品是属于劳动者的”。从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受到斯密学说的影响,认为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源泉。
但另一方面,斯密也提出商品的价值是由现代社会三种收入决定的。斯密认为,在社会原始状态下,劳动者的工资等于他全部劳动生产物,并且“劳动工资将随着分工所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增大而增加起来”。也就是说,按照斯密的劳动价值论,工人应该得到全部的劳动产品,但实际上,“通常的工资就是同‘普通人’即牲畜般的存在状态相适应的最低工资”。马克思看到了斯密价值学说的实现困难,指出实际上劳动者并没有得到全部的劳动产品,“工人得到的是产品中最小的、万万不能缺少的部分”。之所以产生这样的矛盾,是因为斯密不仅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同时也提出了三种收入决定价值;但他并没有理解工资是从属于资本主义范畴的概念,其实现受制于资本。
(二)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和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
马克思在《手稿》的笔记本Ⅱ中,把现代国民经济学家李嘉图和穆勒的观点同斯密和萨伊作了比较,认为“李嘉图、穆勒等人比斯密和萨伊进了一大步”,由此得出,马克思对李嘉图的著作也作了研究,并受其思想的影响。此外,马克思还受到了别人对李嘉图评论的影响,比如穆勒、麦克库洛赫、吉约姆·普雷沃等。
马克思在李嘉图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看到了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矛盾。《手稿》的笔记本Ⅱ中提道,“现代英国国民经济学也合乎逻辑地进了一大步,它把劳动提升为国民经济学的唯一原则”,马克思认为这里的“进步”就体现在李嘉图将斯密的劳动价值论贯彻到底。李嘉图批判了斯密在论述价值问题时既用耗费劳动又用购买劳动,认为这其实是两种不同的价值标准,于是他坚持了商品的价值只能由耗费劳动决定的观点,“一切物品价值的大小和它们的生产过程中所投下的劳动量成比例”。此外,马克思将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的一段话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出来:“各国只是生产的工场;人是消费和生产的机器;人的生命就是资本;经济规律盲目地支配着世界。”李嘉图认为对资本家来说,工人的命运是无关紧要的,唯一重要的是争取利润,并尽可能地多得利润,“人是微不足道的,而产品则是一切”。
在更彻底的劳动价值论基础上,李嘉图还研究了利润变动规律,认为利润的变动取决于工资的变动,工资和利润按反方向变动,他认为,“商品的全部价值只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构成资本利润,另一部分构成劳动工资”。那么在商品价值不变的情况下,工资上涨,利润就下降;反之,工资下降,利润就上升。马克思指出他们“十分清楚地阐释了工资和资本利息之间的反比例关系,指出资本家通常只有通过降低工资才能增加收益,反之则降低收益”。这实际上也揭示出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对立局面。
(三)萨伊的“三分法”与对古典经济学基本前提的反思
马克思在笔记本Ⅰ中对萨伊的著作进行了大量研读,这体现在马克思对萨伊文本的诸多摘录上。比如在“资本”这一栏,马克思对资本的理解是对他人劳动产品的私有权,可这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马克思采用了萨伊的观点,认为是立法的原因,并且是根据实在法成为生产基金的所有者。在地租部分,马克思同样从一开始就引用了萨伊的定义,即“土地所有者的权利来源于掠夺”,萨伊还分析了地租是如何随着铁路等的修建而增加的。在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概论》中,他将政治经济学分为三个部分,即财富的生产、财富的分配和财富的消费,这种“三分法”被后续研究者继承下来。马克思在《让·巴蒂斯特·萨伊〈论政治经济学〉一书摘要》中对萨伊关于财富的性质和流通的原理的论述写有如下评注:“私有财产是一个事实,国民经济学对此没有说明理由,但是,这个事实是国民经济学的基础”;“没有私有财产的财富是不存在的,国民经济学按其本质来说是发财致富的科学。因此,没有私有财产的政治经济学是不存在的。这样,整个国民经济学便建立在一个没有必然性的事实的基础上。”由此可见,马克思在对萨伊著作的阅读过程中,走向了对古典经济学基本前提的反思。
马克思吸收了萨伊对古典经济学的批判视角,但是反对他的庸俗化批判方式。萨伊之所以批判李嘉图,是因为李嘉图的观点把经济科学说成是无情的和毫无人性的科学。但是,马克思认为萨伊反对的基本上只是古典经济学真理的一些犬儒主义的用语,他指出李嘉图的功劳正是在于他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资产阶级同工人的关系,因而也就消除了关于在资产阶级社会范围内工人阶级有可能达到一种按人的方式生存的任何幻想。马克思认为,“萨伊必然从国民经济学中跳将出来,反对非人的结果,这对国民经济学来说,证明了什么呢?无非是证明,人性存在于国民经济学之外和非人性存在于它之内”。相反,马克思认为只有站在李嘉图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才能彻底揭示现代社会资本家和工人的对立局面;“李嘉图的观点是正确的和前后一贯的”,真正“无情”的不是国民经济学的语言,而是现实的资产阶级社会。通过对斯密、李嘉图和萨伊等人著作的批判性阅读,马克思对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古典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的理解进一步加深,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走向了对古典经济学私有财产前提的反思。
从思想起点来看,《手稿》奠定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思想资源基础。正是在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批判性改造基础上,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提出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这构成了他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石。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对现代社会的剖析也进一步深入,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分析了“三位一体公式”,他认为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中包含着两对主要矛盾:一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之间的矛盾,即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之间;二是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矛盾,即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而且,通过对土地和地租问题的考察,马克思揭示了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土地所有者虽然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也会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产生重要影响。
三、理论起点:私有财产的主客体本质
马克思在阅读古典政治经济学著作的过程中,基本把握了他们所使用的范畴和规律,于是便逐渐产生了阐述自己理论的想法。在“时间顺序版”的《手稿》编排过程中,笔记本Ⅰ的第五写作阶段被冠以“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标题。在这一部分的开头就写道:“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也就是说之前的分析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但是国民经济学“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因此,马克思就从对国民经济学基本前提的反思开始,即对私有财产这一前提性事实进行说明。
国民经济学对私有财产运动及其本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最初,在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那里,私有财产仅仅是人之外的一种物质,他们认为货币就是财富本身,因而对待货币就像天主教徒对待上帝一样。他们的目的就是不断获得和积累货币,因此不关注生产过程,不把生产看作是社会财富的基础,只关注流通领域。这一时期的私有财产只是人之外的一种存在,财富的主要形式是贵金属。随后,重农主义逐渐揭示了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但是仅限于人的农业劳动。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主义者认为,土地只有耕作才能作为财富对人存在,现实的财富就源自耕作劳动,因此农业劳动是唯一的、生产的劳动。相对于货币和重商主义,重农主义把外在的、仅仅作为对象存在的财富归为一种自然要素,并且已经部分承认了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最后,以斯密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者第一次揭示了财富的主体本质就是劳动。斯密把重农主义那里的农业劳动扩展到一般劳动,用抽象劳动取代劳动的具体形式,将抽象劳动看作财富的源泉,因而把人的劳动确立为财富的真正原因,也就揭示了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在于劳动。
国民经济学虽然承认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但实际上却是敌视人的。马克思承认国民经济学对私有财产主体本质揭示所作出的历史贡献,但是也指出这种国民经济学实际上是对人的否定。因为在货币主义或者重商主义那里,人与私有财产之间的矛盾是人与一个外在的财富之间的矛盾,这种关系是人与外部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但是经历了从重农主义到国民经济学,私有财产的本质进入人自身之中,人与私有财产之间的矛盾变成了人自身内部的矛盾。这一改变的结果是,把私有财产移入人自身的本质中,也就相当于把人的本质移到了外部对象世界中,也就移到了人之外。因而,国民经济学“既使人成为本质,同时又使作为某种非存在物[Unwesen]的人成为本质”。尽管国民经济学认为,把私有财产移到人自身的本质中,人就避免了受制于人之外的私有财产的限制,但是实际情况是私有财产越来越成为人的束缚,人们在现实中越来越受到私有财产的统治,由此国民经济学的理论陷入了矛盾。
恩格斯认为国民经济学之所以陷入矛盾就在于其承认私有制,于是他提出了消灭私有制作为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恩格斯指出当时的经济学家将资本和劳动视为同一个东西,“资本是劳动的结果”,但是在生产中又立刻变成劳动的材料,也就是说资本和劳动短暂分开,然后又马上统一起来。因此,恩格斯把商品的生产费用从资本、土地和劳动这三个方面变为两个方面,即土地和劳动,因为劳动包含着资本。但是他也指出,国民经济学只是在“资本是积蓄的劳动”这一定义中肯定了资本和劳动的统一关系,而国民经济学坚持把资本和劳动分开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私有制。因而国民经济学被恩格斯称为“私经济学”,认为他们就是为了阐述私有制的各种规律,以斯密为基础的自由贸易体系同样是“伪善、前后不一贯和不道德的”。私有制导致人的活动分解为资本和劳动,这两方面是彼此敌视的,所以尽管国民经济学揭示出资本是积蓄的劳动,但他们始终坚持劳动和资本的分裂,并且使这种分裂日益加剧。因此,恩格斯认为要彰显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就要消灭私有制,只有消灭了私有制,劳动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才会显现出来;进而,“劳动对于确定物品的生产费用的意义,也就会清清楚楚地显示出来”。
在恩格斯理论的基础上,马克思把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联系起来,从异化与人类历史的关系问题角度揭示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在分析私有财产起源问题时,马克思选择了“且从当前的国民经济的事实出发”,分析得出了异化劳动的概念,认为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原因。这样,马克思就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转化为异化劳动同人类社会的关系问题,并且指出“问题的这种新的提法本身就已包含问题的解决”。因为这个问题的提出就意味着马克思把私有财产的外在形式与人的劳动联系起来,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就成了异化在人的本质发展过程中的作用问题。
在《手稿》笔记本Ⅱ的结尾,马克思提出私有财产主客体本质的作用方式。首先,在人类最初的劳动活动中,作为主体的劳动与作为客体的资本二者直接地或间接地统一。起初,“资本和劳动还是统一的”,人们劳动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获得生活资料,所进行的是一种简单劳动,获得劳动物品的有用性,因而这时的资本与劳动还没有分开。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的出现,劳动工具和生产效率也得到了发展进步;于是,劳动产品超出了人的直接需要,产生了大量剩余产品,劳动与资本直接的统一状态就发生了分离。这个过程也意味着封建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逐渐被资产阶级工商业取代,“由现实的发展进程(这里插一句)产生的结果,是资本家必然战胜土地所有者,也就是说,发达的私有财产必然战胜不发达的、不完全的私有财产”。
其次,作为主体的劳动与作为客体的资本之间的对立。马克思认为,在前资本主义阶段有产和无产的对立还没有被理解为劳动与资本的对立时,它还只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对立,因为这还不表现为由私有财产本身所设定的对立。只有当作为对财产排除的劳动,即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与作为对劳动排除的资本,即客体化的劳动发生对立的时候,它们才作为发展了的矛盾关系而出现。这样的结果是:一方是作为只能劳动而没有生产资料的工人,另一方是独占生产资料的资本所有者。马克思指出:“它们互相排斥;工人知道资本家是自己的非存在,反过来也是这样;每一方都力图剥夺另一方的存在。”这意味着作为发达的、完全的现代意义上的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关系已经形成。
最后,劳动与资本各自同自身对立。作为马克思对劳动与资本关系辩证分析的第三个阶段,资本和劳动每一方都作为对方的内在否定性而相互包含。一方面,“资本分解为自身和自己的利息,而利息又分解为利息和利润”。其中的利息和利润就是作为被资本剥夺的劳动的产品,它以否定的形式存在于资本内部。另一方面,劳动分解为自身和工资,工人本身是资本、商品;在这个意义上,工资又属于资本的牺牲,包含在资本的费用中。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认为“资本=积累的劳动=劳动”,这也表明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不是敌对的——资本作为积累的劳动是一种“死劳动”;与此同时,劳动作为资本增殖的根源是一种“活资本”。因此,在揭示出资本与劳动各自都同自身对立的基础上,马克思看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已经全面异化。
从理论起点来看,《手稿》确立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式。通过揭示私有财产的主客体本质,马克思意识到私有财产并不是人之外的一种物,而是与人的本质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因此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并不主张从物的层面上直接消灭私有财产,而是通过改变私有制产生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条件,从而达到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目的。此外,通过揭示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也使马克思明白创新劳动价值论的关键就在于重新解释劳动,即区分劳动和劳动力两种形式。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讨论了劳动力商品,指出资本实现自身增殖的必要前提是“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后来,恩格斯在《雇佣劳动与资本》1891年单行本导言中特别指出:“工人为取得工资向资本家出卖自己的劳动,在现在这一版本中则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这些理论发展表明,马克思在私有财产主客体本质的基础上,将劳动价值论的讨论重心从“价值”转向了“劳动”,从而为无产阶级革命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四、逻辑起点:异化劳动及其理论延伸
马克思这一时期从私有财产起点出发对市民社会进行剖析,但他却没有完全采用国民经济学的语言对之进行批判,而是采用了人本主义的异化批判逻辑。马克思从人的类本质出发,将资产阶级社会的劳动确证为异化劳动,这标志着马克思首次尝试将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相结合,并建构了异化逻辑,这构成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起点。
马克思的“异化劳动”是在自然法意义上的“劳动”和黑格尔主奴关系辩证法中具有自我意识的“奴隶劳动”基础之上提出来的。异化劳动背后存在一个抽象的人的类本质,它预先假定了劳动是人的本质,人的劳动产品应该属于自己。这主要受到了近代以来的西方政治思想家的影响,例如,洛克就主张人通过劳动而占有自然对象,人对劳动产品的私有权来源于自己的劳动,“劳动在万物之母的自然所已完成的作业上面加上一些东西,这样它们就成为他的私有的权利了”。在这之后,以斯密为代表的国民经济学家更是将这一命题视为国民经济学的基本原则,马克思是从当时国民经济学家揭示的基本事实出发的,当然也就是基于自然法意义上的劳动含义。
此外,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肯定了劳动在自我意识实现中的重要性,他指出:“劳动意识就直观到那个独立的存在其实是它自己”。也就是说,奴隶在劳动过程中发现自己不仅有自我意识,而且其自我意识已经作为形式实现在劳动对象中。但是黑格尔所承认的劳动仅仅是抽象的精神劳动,因而劳动的外化过程在根本上也就是精神的异化过程,最终将以精神返回自身而结束自身运动。而在马克思那里,劳动是人感性的对象化活动,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工人的劳动活动并不能直接确证主体自身,而是表现为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的分离。因此,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外化必然造成人的异化。由此马克思在异化劳动理论的基础上,从两方面构建起了异化逻辑。
一方面,从工人对劳动、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对非工人的关系来看,马克思看到工人劳动得到的仅仅是工资,工人生产得越多就越贫困,劳动产品是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与工人劳动相对立的。但这也仅仅是“一个国民经济事实”,只是“异化劳动”在现象层面的结论,马克思接着运用辩证法推导出“异化劳动”的其余规定。马克思指出“产品不过是活动、生产的总结”,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只是劳动过程异化的结果。如果劳动的产品是外化,那么生产本身必然是能动的外化、活动的外化、外化的活动。从工人的劳动与劳动产品的关系来看,劳动过程是主体,劳动产品是客体,客体的异化必然是由主体异化导致的,因此劳动过程中工人与自己生产行为的关系也是一种异己的、不属于他本身活动的关系。然后,马克思在“异化劳动”的前两重规定上得出人与人的类本质相异化。受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影响,马克思这一时期认为人的本质是类存在物,并且“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最后,人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主客体异化,一方面使得工人的劳动产品与劳动活动相对立;另一方面使得工人的生命活动与其类本质相对立,进而“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正是因为劳动过程中主客体关系的普遍对立,导致了人对他人、对他人的劳动和劳动对象的普遍对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关系中,每个人都把他人当作手段,主体的异化必然导致与之相关的客体发生异化。
因此,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异化劳动”必然导致整个社会发生异化,“每个人都按照他自己作为工人所具有的那种尺度和关系来观察他人”。工人通过异化劳动逐渐生产出一个同劳动相疏远的、站在劳动之外的对这个劳动的关系,也就是工人的劳动生产出资本家阶级。马克思指出了工人与资本家的阶级对立,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相异化最典型的表现,也是马克思分析异化劳动的最终落脚点。
另一方面,从非工人对工人和工人的劳动产品的关系来看,马克思在笔记本Ⅰ的最后指出劳动与资本的对抗表现在三个层面,从而构建起从非工人视角的异化逻辑。第一,工人在和非工人的关系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工人面临着双重矛盾,“凡是工人做的对自身不利的事,非工人都对工人做了”,因为不仅资本家对工人存在剥削和压迫,而且工人自己内部也存在竞争;但是,“非工人做的对工人不利的事,他对自身却不做”。反过来说,资本身上只有一重矛盾,就是大资本对小资本的兼并。换言之,工人在和非工人的对抗关系中只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工人的劳动对资本家没有压迫,非工人占据着主导地位。第二,马克思认为,工人在现实生活中对待自己产品的态度是由非工人的理论态度决定的。也就是说,工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异化处境,他对自己的生活是一种非批判的态度,“工人在生产中的现实的、实践的态度,以及他对产品的态度(作为一种内心状态),在同他相对立的非工人那里表现为理论的态度”。在非工人那里,私有财产是具有天然合理性的,并且古典经济学家竭力论证这一理论,他们向工人宣称,劳动的结果就是获得工资。但是工人的异化处境也使得其没有能力对这一问题进行反思,因而造成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和压迫不断加剧。第三,马克思指出:“凡是在工人那里表现为外化的、异化的活动的东西,在非工人那里都表现为外化的、异化的状态。”由此可以看出,工人的劳动是一种外化的、异化的活动,工人与非工人的关系相当于黑格尔那里的奴隶的劳动与主人之间的关系,奴隶必须通过对物进行加工改造的劳动得以存在,主人则通过奴隶的劳动而存在。因此,一方面工人劳动活动的产品不属于自己,表现为异化的劳动;另一方面非工人在享受过程中也丧失了独立性,自己的生活也处于异化的状态。
从逻辑起点来看,《手稿》确立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最终指向。异化逻辑是马克思第一次将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结合分析现代社会的尝试,其中蕴含人的解放及共产主义的指向。异化逻辑在展开的过程中,内在地包含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过程,而这为扬弃异化的共产主义运动准备了必要的主体力量。在扬弃异化的过程中,为了重新实现劳动与资本的统一,就要使工人阶级主动对抗资产阶级,以此实现对劳动成果进而是人的本质的占有。这一思想在马克思后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进一步体现为,在保留资产阶级所创造的生产力的同时,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私人占有性质,以此实现人的解放。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强调,抽象地否定资本是错误的,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构成了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和现实前提。
综观全文,《手稿》实现了对现代市民社会及其私有制本质的分析,展现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最初的理论框架,其中对劳资矛盾关系、人的自由解放、共产主义等问题的关注贯穿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全部历程。由此可见,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工作开始于1843年,其间虽有中断但始终没有停止,它代表了马克思一生中不同时期对资产阶级社会的理论批判,勾勒了马克思毕生思想发展的核心线索。其中,《手稿》作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起点,奠定了其批判和超越资产阶级社会的思想视野与理论高度,值得我们不断发掘研究。
(作者简介:王莅,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精尖创新中心研究员;杨洋,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视域中的唯物主义理论形态及其当代价值”(项目号:23CKS012)的阶段性成果)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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