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题中应有之义。2023年7月以来,党中央坚持远近结合、堵疏并举、标本兼治,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效。当前地方政府化债进入攻坚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做出系统部署,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严堵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积累过程中存在央地财权事权不匹配、政府干预金融资源配置等问题,亟待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一揽子化债方案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在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决定》指出,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收入端应强调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要完善以税为主、税债并重的地方政府融资体系。支出端则要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考虑将全国性或跨区域事权上收至中央政府。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长期以来,由于金融体系对政府隐性担保存在体制性偏好,地方融资平台得以低成本举债融资。为遏制隐性债务无序扩张,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和风险定价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政府对经济金融体系的过度干预。同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引导地方融资平台以市场法人的身份与政府建立新型契约关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
推动专项债扩容提质增效,开好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
作为国家信用扩张和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地方政府专项债是扩大有效投资、增强经济韧性的关键抓手。近年来,专项债支持领域和作为项目资本金的范围持续优化调整,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领域更多地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但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实际使用比例与政策上限仍有一定空间。为进一步发挥专项债对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决定》提出,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
推动专项债资金使用提质增效,不仅有助于遏制隐性债务进一步增长,而且事关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要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更好统筹专项债项目和民间投资项目,进一步谋划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带动效应强、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重大项目,贯通上下游、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准入门槛,积极探索专项债与市场化融资协同新模式。
编制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提高政府债务管理透明度
目前常用债务率(即政府债务总额与综合财力之比)来衡量政府债务风险,这一指标的分子是存量数据,分母是流量数据,二者比值可能夸大并误判政府债务风险。为确保存量债务和资产相匹配、客观评估政府债务风险,《决定》提出,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资产端应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债务端要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对地方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以及地方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和或有负债实行合并监管,健全债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在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的管理框架下,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和调整存量结构,有助于更好管控政府债务风险。政府债务存量结构调整涉及三个维度:一是中央政府适度加杠杆,减轻地方政府支出责任和偿债压力。二是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更好发挥政府债券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杠杆撬动作用。三是优化一般债和专项债比例结构,将项目收益与融资难以自求平衡的专项债转化为一般债,切实防范专项债的一般化风险。
(作者简介:曹婧,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地方债务风险、金融理论与政策。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世界经济》《财贸经济》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曾获第十一届“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2023年)、第七届“邓子基财经学术论文奖”(2021年))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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