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的一条清晰的主线,就是对人类解放事业的深刻思考。妇女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遭受压迫最深的群体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在理论探索和社会主义运动实践的不同时期都对妇女解放问题保持着积极关注,在不同历史阶段所面对的妇女解放问题特殊性使马克思、恩格斯对妇女问题关注侧重点不同,但他们始终贯穿的主线是:从探究婚姻制度的本质中分析妇女受压迫的社会因素,从批判妇女受压迫的制度根源中探索争取妇女权益的斗争方式,从科学社会主义的美好愿景中思考实现妇女解放的具体条件和深远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妇女解放问题的思想的核心是“把女性主体置于历史的、具体的和现实的物质生活中来考察”,具有跨越时空的持久魅力,对推进全球妇女解放事业,发展中国妇女事业都具有重要的参照意义。一、从探究婚姻制度的本质中分析妇女受压迫的社会因素
青年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就已经在思考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的性别剥削问题。由于二人这一时期在哲学上还没有完成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转变,在政治上还没有完成从革命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转变,所以他们更多的是从法律制度和社会伦理关系的角度观察和分析妇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及其遭受压迫的状况。
第一,婚姻制度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婚姻的相关法律约束应尊重人的意志。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更加关注现实的物质利益问题和对专制制度的批判。1842年12月,马克思针对普鲁士政府提出的新婚姻法草案,撰写《论离婚法草案》一文,尝试思考束缚妇女追求和实现自身解放深层的制度枷锁问题,其中已经闪烁着对婚姻制度本质的思考和智慧。他开始认识到,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形式与婚姻制度是不同的,因为婚姻制度带有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特点。马克思指出,婚姻的本质就是合乎伦理的实体,“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婚姻的意志即这种关系的伦理实体”,“真正的国家、真正的婚姻、真正的友谊都是不可分离的,但是任何国家、任何婚姻、任何友谊都不完全符合自己的概念”。这充分说明青年时期的马克思就已深刻地认识到婚姻是代表社会某种伦理关系的具体形式,尽管此时他还没有完成向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转变,但是显然已经开始以一种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和方法分析婚姻制度的本质和形式,并指出婚姻法只有在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时才能充分保障婚姻关系,从而真正地保障妇女权益。
第二,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在逐利本性的驱动下使男女关系发生扭曲,导致妇女遭受深重压迫。在写作于1843年秋、发表于1844年2月的《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马克思分析了束缚犹太人解放的桎梏,并首次提出“抽象地存在于犹太人的宗教中的那种对于理论、艺术、历史的蔑视和对于作为自我目的的人的蔑视,是财迷的现实的、自觉的看法和品行。就连类关系本身、男女关系等等也成了买卖对象!妇女也被买卖”。通过对犹太人的解放问题的思考,马克思深刻地揭露了在当时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妇女作为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常被作为商品进行买卖的悲惨状况。差不多同时,恩格斯也开始关注英国的妇女解放问题。他在1843—1844年所著的《英国状况十八世纪》一文分析日耳曼民族时认为,妻子儿女仍然可以被合法地出卖以及英国人的整个商业精神,肯定应该归之于日耳曼成分。此时,恩格斯还开始思考妇女在类似英国这种资本主义国家的地位与生活状况问题。
第三,一个社会对待妇女的态度实际上反映了这个社会中最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情况,同时也会间接反映它的文明程度。随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不断成熟,他们对妇女解放的思考也更加深入。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开始从多角度思考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妇女压迫问题。比如,在评论查·劳顿在《人口等问题的解决办法》一书中关于英国卖淫者寿命问题时,他表达出对这些卖淫者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惨遭的不幸的同情。同时,马克思也在思考婚姻制度的本质,驳斥了资产阶级对共产主义婚姻制度的污蔑,认为这种污蔑是“相当粗陋”的。同时,马克思深刻揭示了资产阶级的婚姻制度本质上代表了一种排他性的私有财产形式。他进一步指出:“把妇女当做共同淫欲的虏获物和婢女来对待,这表现了人在对待自身方面的无限的退化,因为这种关系的秘密在男人对妇女的关系上,以及在对直接的、自然的类关系的理解方式上,都毫不含糊地、确凿无疑地、明显地、露骨地表现出来。人对人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人对妇女的关系。”男人对妇女的关系是人对人最自然的关系。因此,马克思强调:“这种关系表明人的自然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合乎人性的,或者,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来说成为自然的本质,他的人的本性在何种程度上对他来说成为自然。”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对两性关系的思考,不仅公开展露了妇女在阶级社会中的处境,更阐明了对待妇女的态度实际上是社会文明的标尺这一深刻历史事实。
第四,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两性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延续了其在研究英国状况的政论文章中观察资本主义社会的视角,并尝试使用他与马克思共同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揭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遭受的阶级压迫和处境,分析妇女在其中受压迫的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恩格斯批判了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污蔑。他指出,资产阶级本身助长了资本主义的卖淫之风,“最没有权利责备工人淫荡的就是资产阶级”。通过对英国社会状况的科学分析,恩格斯深刻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阶级关系在根本上导致了妇女被压迫的悲惨境地。马克思在不同文献中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同阶级妇女的受压迫处境作了分别论述。例如,《神圣家族》表现出了对无产阶级妇女的同情;《珀歇论自杀》不仅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的悲惨处境进行了分析,还讨论了上层阶级妇女遭受的家庭压迫。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公开批判了当时部分资产阶级散布的污蔑共产主义社会实行公妻制的消极论调,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对妇女的深重压迫。他指出,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将使两性关系实现彻底转型,成为仅与当事人相关而社会无须干预的私人关系。他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之所以能实现这一点,是由于这种社会制度将废除私有制并将由社会教育儿童,从而将消灭迄今为止的婚姻的两种基础,即私有制所产生的妻子依赖丈夫、孩子依赖父母……公妻制完全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现象,现在的卖淫就是公妻制的充分表现。卖淫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它将随着私有制的消失而消失。因此,共产主义组织并不实行公妻制,正好相反,它要消灭公妻制。”恩格斯通过抽丝剥茧的理性分析,将包括资本主义私有制所衍生的家长制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实际上实行的公妻制对妇女的压迫毫不留情地戳穿并曝光于世。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恩格斯还指出了这些对妇女的压迫现象的根源是私有制,同时他也指出了实现妇女解放的正确方向,即对妇女的剥削压迫也必将随着私有制的消失而消失。二、从批判妇女受压迫的制度根源中探索争取妇女权益的斗争方式
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和思想的不断成熟,马克思、恩格斯开始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借助这种分析方法,他们敏锐地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受压迫形式的特殊性和妇女被压迫的现状处境。
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批评资本主义社会把妇女当做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工具。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家庭关系的虚伪面目,“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面对资产阶级的污蔑,马克思、恩格斯再次进行了正面回应,并且严厉地批判了资产阶级对妇女的残忍剥削。他们指出:“资产者是把自己的妻子看做单纯的生产工具的。他们听说生产工具将要公共使用,自然就不能不想到妇女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他们想也没有想到,问题正在于使妇女不再处于单纯生产工具的地位。”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思想成熟时期,从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个根本性的制度桎梏中对妇女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被压迫现状的深刻阐释,充分显示出其对妇女问题的关注和对妇女解放事业的重视。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一文中分析了16世纪初德国主要的社会阶级状况。他在描述德国农民的悲惨处境时指出,农民阶级是处在除平民反对派以外所有阶级之下的,是在整个民族中遭受剥削的群体,而广大的农村妇女更是遭受着更为深重的压迫和剥削,因为“主人像支配财产一样任意支配农民及其妻女的人身”。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为了榨取妇女和儿童的劳动力所施用的种种诡计。他指出:“资本主义使用机器的第一个口号是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虽然资产阶级使用这一表面上看似为“实现机会公平”而提出的虚伪号召,但是用机器大生产代替工人劳动的手段实质上最终导致“工人家庭全体成员不分男女老少都受资本的直接统治,从而使雇佣工人人数增加”的后果。为了弥补男性工人因采用机器大生产而导致的收入降低问题,妇女被迫加入劳动中,承担更多的社会大生产任务。此外,由于妇女在家庭中所处的地位没有根本改变,“某些家务事,如照料婴儿和喂奶等,不能完全不管,所以,被资本没收的母亲,必须多多少少雇用代替者”。马克思深刻揭示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后,家庭消费所必需的劳动只能通过购买的途径实现,而这实质上也大幅增加了工人家庭的支出。他深刻地指出,虚伪的资本主义制度加深了对整个无产阶级的剥削,特别是加深了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剥削。
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积极倡导开展社会主义运动,呼吁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基本权益。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和儿童是地位最低、处境最艰难的弱势群体。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早就注意到了妇女遭受的惨痛压迫,更是一向极为重视对妇女和儿童权利的保护,倡导并亲自参与社会主义运动,呼吁保障这些弱势群体的权利。恩格斯在为《资本论》第一卷写的书评中高度地评价了争取保障妇女工人、儿童工人十小时工作日权利的运动,并且不吝笔墨称赞这一斗争取得的重要成效。他讲道:“英国的工厂工人获得这一法律,是由于多年的坚持,是由于与工厂主作过最激烈最坚决的斗争,是由于新闻出版自由、集会结社的权利,并且是由于巧妙地利用统治阶级内部的分裂……至少推广到了一切雇用妇女和儿童的部门。”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也清楚地重申了他与恩格斯保护妇女的劳动权利的坚定立场。他们鼓励和支持妇女积极参与到生产劳动中,但是他们支持的这种参与是有条件的,即在劳动中必须要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他写道:“限制妇女劳动只能意味着在那些对妇女身体特别有害或者对女性来说违反道德的劳动部门中禁止妇女劳动。”如果说,马克思更多的是对妇女观进行了原则性的阐发,那么恩格斯可以说是为妇女观的系统构建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恩格斯高度评价了傅立叶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两性关系和妇女地位的批判性思考。他认为,傅立叶“更巧妙地批判了两性关系的资产阶级形式和妇女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地位”,其提出的“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的观点具有开创性意义。通过肯定傅立叶对妇女问题的思想贡献,恩格斯实际上也大致梳理和总结了其关于妇女问题的根本观点,强调了妇女解放问题的重要性,重申了妇女解放程度是衡量人类解放程度的重要尺度这一核心观点,认为只有实现了妇女的解放,才能实现全人类的解放。三、从科学社会主义的美好愿景中思考实现妇女解放的具体条件和深远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将主要精力用于研究政治经济学,《资本论》的写作成为他们的重要任务。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的剥削现象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中,他们关注到了妇女这个重要群体的状况。1880年,马克思为法国工人党纲领撰写了导言。在这篇《法国工人党纲领导言(草案)》中,马克思简明扼要地提出了关于人类解放的鲜明观点,即“生产者阶级的解放是不分性别和种族的全人类的解放”。这不仅是对全人类解放意涵的精准重释,也掷地有声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对实现妇女解放的态度,即共产主义者要实现的解放是不分性别、宗教、种族、民族等的整个人类的真正解放。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妇女问题最为系统的阐述集中于恩格斯晚年所著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于这部以恩格斯的名义最终出版的著作,恩格斯强调,这一写作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马克思的遗愿,因而其中的思想在某种限度上可以说是他们共同的思想。《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关于妇女问题的论述使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得到了更加系统全面的展现。在该书1884年第一版序言中,恩格斯深刻地揭示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观点,即妇女身上所肩负的“两种形式的生产”:“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这一观点肯定了妇女在完成人类自身生产和种族繁衍中的重要作用,更是肯定了妇女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全面贡献。因而,这一思想成为马克思主义关于评价妇女地位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也成为后来国外的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学派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对女性的压迫与剥削的理论根基。
恩格斯认为,母权制被推翻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这是因为,“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了”。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长期研究,恩格斯将造成女性遭受压迫的原因归结到物质经济基础上,即这是由男女在物质资料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决定的。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合写的一个未发表的手稿中就曾经共同提出了“最初的分工是男女之间为了生育子女而发生的分工”的观点。这一观点实际上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分工源自性别分工的观点的首次提出。恩格斯后来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又对他们的这个观点进行了补充:“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婚制下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恩格斯进一步揭示了妇女在阶级社会中所遭受的双重压迫,阐明了妇女受压迫的历史与阶级社会的历史的一致性这一历史规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考“为妇女解放问题提供了唯物主义的科学分析基础”。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提出了具有社会历史意义的妇女革命路径,即只有从根本制度的维度消除阶级压迫,妇女才能真正获得解放,进而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
不仅如此,恩格斯还利用历史唯物主义,对不同社会形态中妇女地位的变化作了历时性的梳理,展现了在不同社会条件下妇女生存的样态和遭受的压迫,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从过去的社会关系中继承下来的两性不平等,并不是妇女在经济上受压迫的原因,而是其结果。他深刻分析了妇女地位和妇女贡献如何随着生产方式的发展而逐渐降低以至于遭遇排斥的过程。在“古代共产制家户经济中,由妇女料理家务,正如由男子获得食物一样,都是一种公共的、为社会所必需的事业。随着家长制家庭,尤其是随着专偶制个体家庭的产生,情况就改变了。料理家务失去了它的公共的性质。它与社会不再相干了。它变成了一种私人事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维度的分析,恩格斯实际上揭示了妇女的压迫与妇女的解放一样,都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结果。恩格斯还深刻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婚姻制度的本质。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方式并不是以双方的自由爱情为基础的,其实质是扩大了范围的买卖婚姻,因为资本主义把一切都变成商品,连本应该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的婚姻也不例外。资本主义制度“不仅对妇女,而且对男子都规定了价格,而且不是根据他们的个人品质,而是根据他们的财产来规定价格”。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制度极大地压制了妇女的权利,是对妇女的残酷剥削。他严肃而形象地写道:“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恩格斯指出,妇女成为资本社会婚姻制度的牺牲者和被剥削者。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没有与男性一样从事社会生产的权利,也没有自由缔结婚姻的权利。她们不仅要承担着为人类的种族延续进行劳动力再生产的历史使命,还要在家庭中从事照料家人、养育子女等付出大量劳动时间却不被社会认可的无酬劳动。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充分地思考了关于资本主义制度被消灭之后未来社会的构建问题,其中特别强调了实现男女两性之间关系和地位的自由平等。恩格斯写道:“我们现在正在走向一种社会变革”,“行将到来的社会变革”将使“一切妇女的地位也要发生很大的转变”,“随着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个体家庭就不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了。私人的家务变为社会的事业。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成为公共的事情;社会同等地关怀一切儿童”。恩格斯认为,只有在社会真正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等根本性的社会变革之后,妇女才能从繁重的家务中解脱出来,真正获得解放,其地位才能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在阶级社会中,妇女由于受制于专制的婚姻制度以及沉重的家庭关系的束缚和压迫,不能作为独立的个体实现真正的自由,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这种压迫不但没有缓解反而不断加重。恩格斯严厉批判并揭穿了资本主义制度声称的在婚姻方面缔结自由契约的虚伪面目。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自由只是披上了虚假的自由的外衣,即仅是在“形式上是自由的”,无法实现真正的自由。对于如何才能真正地实现婚姻的自由,恩格斯深刻地指出,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附加的经济考虑消除以后,真正的婚姻自由才能普遍实现。
恩格斯不仅明确提出了实现妇女解放的革命理想,还深入地思考了实现妇女解放的具体条件,认为这是一项长期的历史过程,倡导妇女积极参与社会生产和一切社会活动,不断夯实实现自身解放的条件,因为“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与此同时,也“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条件下,妇女的解放才有可能。鉴于此,恩格斯明确提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的属性。”因而,实现妇女解放只能依靠发展现代大工业,现代大工业不仅鼓励并需要妇女参与劳动,同时还能够推动将“私人的家务劳动逐渐溶化在公共的事业中”,为妇女解放奠定了社会条件。只有在社会生产力极大提高、社会物质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压迫和剥削妇女的制度基础才能被彻底消灭,家庭的经济生产属性将逐渐消亡,妇女将能够全面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之中,这也成为实现妇女真正、彻底解放的制度性要件。四、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妇女解放的思想跨越时空的时代意义和现实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妇女解放的思想科学地指明了实现妇女解放的总体条件、基本路径和重要意义。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忠诚信奉者和坚定实践者,中国共产党人忠实地传承和践行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深刻认识到妇女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早在建党之初和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已意识到要发挥妇女对于推动社会革命的重要作用,要注重“发动工人运动、青年运动、农民运动、妇女运动,推进并帮助国民党改组和国民革命军建立,领导全国反帝反封建伟大斗争,掀起大革命高潮”。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彻底推翻了压迫妇女的三座大山,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妇女解放奠定了制度条件。1950年4月,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具有与男性完全平等的地位。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优势为妇女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也推动了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无可取代的作用,呈现出“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壮阔图景。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为实现中国妇女解放事业不懈努力,不断以理论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进一步丰富发展。中国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将男女平等确定为基本国策,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推动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更为健全的制度保障,妇女地位获得了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充分认识到妇女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推动新时代妇女事业的发展。习近平深刻指出:“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没有妇女,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中国共产党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创造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并深刻地认识到发展好妇女事业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的重要要求,也是推动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针。
新时代的核心主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既是中国妇女建功立业的广阔天地,也是实现妇女权益、发展妇女事业的基础和前提。习近平强调:“要牢牢把握这一时代主题,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历程同促进男女平等发展的历程更加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使我国妇女事业发展具有更丰富的时代内涵,使我国亿万妇女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担当。”中国妇女正在不断以行动建功新时代,以奋斗创造美好生活。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过程中,妇女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豪情和努力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
近年来,实现性别平等已成为全球共识,国际上推动妇女发展的行动和组织也更为多样,妇女生存发展的环境已经获得极大改善。但是,正如习近平提到的那样,在当今世界,“过去几十年性别平等领域取得的成果正面临退步风险”。性别平等事业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凝聚着世界妇女群体的普遍追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一个妇女免于被歧视和遭受不公待遇的世界,更加需要推动全球性别平等事业的发展。作为世界人口规模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妇女事业发展得好,不仅是全世界妇女解放事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将是吸引其他国家妇女追求和实现解放的重要动力和支撑,将为推进全人类的解放事业注入持续活力。
在新征程上,我们坚持丰富和发展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中国妇女的权益,推动和促进妇女事业发展,为全球性别平等事业谱写更精彩的中国篇章、作出更多的世界贡献、产生更大的世界影响。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科研规划部)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3年第2期发布时间:2023-06-1607: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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