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开香港廉政公署神秘面纱
fighting Corruption 打击贪污
在香港,廉政公署无人不晓,它以其独立、高效的反贪形象在人们心目中享有盛誉;同时,在外人看来它又充满了神秘感。为加深市民的认识,香港廉政公署决定,1月20日和27日举办“开放日”,引起传媒和公众的极大关注。记者有幸先睹了开放内容,并借机采访了廉政公署,对它的方方面面有了初步的了解。
1 廉政公署的诞生
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于1974年2月15日,是一个独立于政府架构之外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污工作的专责机构,其最高官员为廉政专员。
至于它成立的缘由则要从香港反贪污的历史说起。香港的反贪污工作可追溯到104年前。早在1898年,荼毒社会的贪污问题,开始引起香港社会各界的关注。当时的港英政府为此制定《轻罪惩罚条例》,首次将贿赂列为一种违法行为。该条例于1948年被《防止贪污条例》所取代,并由警务处反贪污部负责执行。若干年后,由于这一仿效英国法律而制定的条例,显然未能有效地解决香港的贪污问题,故港英当局于1971年制定了《防止贿赂条例》,对贪污问题扩大了惩治范围,加重了刑罚,并赋予警方更大的权力。然而,贪污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1973年发生的一宗事件,令香港的反贪污工作进入一个新纪元。事缘一名总警司涉嫌贪污,在接受警务处反贪污部调查期间竟潜离香港。当时的港督麦理浩于是委派一个特别调查委员会,研究这宗潜逃事件的真相、检讨反贪污法例的效用,以及作出可行的修订建议。基于委员会公布的调查结果,以及社会舆论的要求,港督决定设立不隶属政府公务员架构的独立机构———廉政公署,来专门对付贪污问题,廉政专员直接向港督负责。港英政府制定的《廉政公署条例》也于1974年2月15日公署成立之日起生效。
香港回归祖国后,廉政公署顺利过渡,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它仍全权独立处理特区一切反贪污工作,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2 对抗贪污 三管齐下
香港廉政公署的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即调查、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对抗贪污,这三个任务分别由三个专责部门,即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负责执行。目前,廉政公署共有职员1300多名。
执行处是廉政公署的调查部门,也是最重要、最大的部门,目前有900多人。执行处以副廉政专员为首,负责接收、研究和调查被指触犯《防止贿赂条例》、《廉政公署条例》和《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的案件。对于触犯上述三项条例的罪行,调查员可全权行使拘捕权力而无需拘捕令。此外,在调查涉嫌贪污的案件时,如揭发其他有关罪行,调查员亦有权采取拘捕行动。这些罪行包括触犯《盗窃罪条例》、《刑事诉讼条例》所载的某些罪行,以及与妨碍司法公正有关的罪行。调查员还有权搜查楼宇、没收或扣压相信为有关罪行证据的任何物件。此外,倘若廉政专员认为某公职人员与贪污有关或可能引致贪污时,执行处也必须进行调查。
执行处的情报主要来自市民向廉政公署所作的举报,因此举报中心的地位十分重要。除执行处总部设有举报中心外,廉政公署还在港岛、九龙和新界8个办事处设有举报中心。这些举报中心24小时办公,一旦接到市民举报,执行处会立即处理,并酌情立案调查。自1974年至2001年底,廉政公署共接获77738宗贪污举报,其中立案调查的有47378宗。现在廉政公署每年接到的市民举报均在3000宗以上。
香港律政司负责审阅执行处对有关案件的调查结果。对涉案人员是否提出检控,则由律政司司长决定。自1974年以来,受到检控的人员超过一万人。
防止贪污处则负责审查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的工作常规及程序,以修订可能助长贪污的工作方式或程序。截至2000年底,该处已完成2400多份审查报告,并对有关审查作系统的跟进,以确保其建议得到有效推行。防止贪污处还设立了一个私营机构顾问组,应私营机构的要求提供防贪意见。
教导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并争取市民积极支持反贪污工作是社区关系处的责任。社区关系处的职员经常深入社区,推动各界人士采取预防贪污的措施,提倡诚实、公平的价值观。他们还透过不同传播媒介,向社会广泛传播肃贪倡廉的信息。
3 谁来监管廉署工作
参观香港廉政公署的人不约而同地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廉政公署作为全权的反贪机构,其本身的廉洁和自律又有谁来监管呢?这一问题的答案是令人信服的。廉署的工作,由4个独立的咨询委员会负责监察和指导,其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来自社会各阶层,并由非官方人士出任主席。这4个咨询委员会分别为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和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在制定任何有关香港贪污问题的政策时,廉政公署均要听取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则负责监察对贪污投诉进行的调查工作,并提出意见;当廉署要改善容易导致贪污问题的措施或程序时,须听取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的意见;而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则就如何教育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并鼓励他们支持反贪工作,提出建议。
香港还设有一个独立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如有市民对廉政公署或该署人员感到不满,可向这个委员会投诉,这个委员会会立即审查有关投诉,建议廉政专员采取适当的行动,并监察处理结果。而廉政专员则要定期向香港行政会议汇报重要政策和事项。
此外,香港廉政公署内部还设有一个调查单位,负责监察职员的廉洁和诚信。一旦查出职员的廉洁和诚信有问题,其工作合约会立即解除。据廉署人员透露,迄今为止,内部调查单位已累计处理了50多人。
4 装备先进 行动迅速
香港廉政公署所使用的武器装备也一向充满了神秘色彩。在这次开放日活动中,廉署调查员使用的部分武器装备向公众“曝光”,包括左轮手枪、防弹衣、伸缩警棍、破门工具、切割机等。其中,左轮手枪是世界上较为先进的史密夫·威尔逊军警13型手枪;而破门工具有好几种,包括破门枪、撞门器、液压开门器等,破门枪可轻易地打开所有普通的门,仅有茶碗粗的撞门器可撞开10吨重的门,液压开门器则是无坚不摧。
廉政公署装备的先进更体现在通讯系统上。在廉署行动指挥中心,记者参观了斥资4700万港元开发的“电脑化行动指挥系统”。出于保密考虑,这一系统由廉署自主研制而成。这一系统的主要部件是由8部与手提电脑体型相若的流动通讯机组成,每部通讯机重量仅有2·4公斤。8部流动通讯机由超合金制成,并装有加密系统及无记忆系统装置,防止资料外泄。调查人员在外出行动时携带这些通讯机,可即时将行动中找到的图表、文件和照片等物证传送到指挥中心,迅速与指挥中心的情报分析软件和指挥管理系统连接,令整个调查程序时间大大缩短。廉署高层官员若要了解某一行动的进展情况,打开办公桌上的电脑就一目了然,无须下属前来汇报;行动指令也可随时通过这一通讯系统迅速发出。
在香港纪律部队中,廉政公署的设备一直都是较为先进的。比如,早在1987年,廉政公署就率先在香港使用单面镜让证人辨认嫌疑人。1990年,又率先在香港使用录像并录音的方法审问涉嫌人士。
单面镜认人可避免证人暴露,并可减轻证人的心理压力。廉署每次让证人辨认嫌疑人时,要透过特约公司寻找8位与嫌犯年龄、外貌特征相似的特约演员来到单面镜认人室,一起接受证人的指认。如果涉及两名嫌犯,则要请来12位特约演员,每位特约演员的日薪有200至300港元。每次认人时,还要请来太平绅士在场监督。
在每一个不足10平方米的审讯室,均架着两部摇头摄像机,并有先进的录音设备,每次审讯的画面和声音尽录其中,不会留下任何死角。
在扣留中心,有17间整洁的羁押房。扣留时间不足48小时的涉嫌人士的房间较为简单,有桌椅和床;而经过批准须扣留超过48小时的嫌犯则要被安排住在较大一点的房间里,除桌、椅、床外,还有电视机、卫生间和浴室。
5 形形色色的案件
在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以来调查的近5万个案件中,可以说形形色色,无奇不有。这次“开放日”公开的案件主要是近几年破获的,引起人们极大兴趣的有以下几个:
2001年2月破获的一家旅行社贪污案。廉署人员在一名涉案人士的住所内搜获了大量港币、美金以及金元宝、名贵手表等,当时廉署动用了12名职员连续10多个小时点算缴获的赃款、赃物,其中港币就有1670多万元。
2001年3月破获的假美国债券案。廉署人员在一个涉嫌向银行经理行贿的商人房间里搜出了数量惊人的伪造美国联邦储备票据和债券,其面值共计达2269亿美元。
同是去年3月破获的伪造信用卡集团案。廉署接到举报指有卡拉OK歌舞厅职员涉嫌收取报酬,为伪造信用卡集团盗取客人的信用卡资料。在随后展开的行动中,调查人员缴获了一种堪称最小、仅有火柴盒般大小的微型磁码套料机,每部磁码机可储存70至80套信用卡资料,并可下载于电脑内。
1999年10月破获的火葬场盗棺案。廉署接到举报,指有火葬场职员涉嫌偷盗陪葬品。廉署调查人员随后在多名被告家中搜出大批陪葬品,包括手表、玉石、徽章、二胡、皮鞋等。
1997年12月破获的警长升级考试贪污案。在当年举行的警长升级考试中,发生试题泄漏事件。廉署最后查明是一名总督察泄露的,他向每一位购买试题的警员收取了8万至9万港元的报酬。
香港廉政公署与内地的反贪机构于1983年建立了联系,之后往来不断。特别是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廉政公署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交往日益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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