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澳门4月8日电(记者李寒芳)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选管会”)主席及委员8日就职。选管会主席宋敏莉表示,将按照澳门基本法和行政长官选举法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依法有序地开展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的各项选务工作。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当日刊登行政长官贺一诚批示,委任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就职仪式于8日下午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举行,由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主持。选管会五名成员特区终审法院法官宋敏莉、特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米万英、第一审法院合议庭主席盛锐敏、澳门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及澳门特区政府新闻局局长陈露,在仪式上先后向贺一诚宣誓就职。
4月8日,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右五)与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等合影。新华社记者 张金加 摄
宋敏莉在就职仪式后表示,行政长官选举法明确订定了所有选举日程和程序细节,给予选管会充分时间,按部就班去完成所有选务工作,选管会计划于本周内举行首次会议。
她表示,去年完成修订的行政长官选举法,旨在进一步确保整体选举程序顺利进行,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完善行政长官选举的被提名人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参选人的资格要求规定,设置相关审查机制,对于选管会是新的工作内容,也是程序上的一项优化,选管会必定依法履行有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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