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有马】“中央打压‘港独’思潮再出招?”对于国歌法将适用于港澳的消息,有香港媒体展开这样的联想。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国歌法草案,草案对侮辱国歌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而香港舆论更关注的是,人大常委会可能在下次会议上审议将国歌法列入香港、澳门两个基本法附件三的决定草案。
报道国歌法时,不少港媒提到2015年世界杯足球赛亚洲区外围赛时,一些香港球迷“嘘国歌”的事件。香港《南华早报》称,国歌法如果实施,意味着类似的事件可能算违法。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柯创盛说,近年经常有人在公众场合羞辱国歌,践踏民族尊严,让很多市民感到不满和愤怒,如果国歌法也列入基本法,相信可遏止羞辱国歌的歪风。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国歌法将让外界有一个清晰的标准,“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公共利益、公共道德,国家的尊严应该受保护”。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表示,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绝对有必要。他建议在本地立法阶段清晰定义和细致讨论何谓“歪曲”“贬损”国歌。
2016年10月19日,激进“本土派”“热血公民”主席、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在立法会会议厅内,把建制派议员桌上的国旗及区旗倒转。他被指涉嫌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及区旗,有关案件将于下月7日审讯。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不尊重国旗国歌,其实就是不尊重国家、不尊重民族、不尊重自己。”香港《东方日报》29日刊发社论说,侮辱国歌者,如果不是出于无知狂妄,就是别有用心,论其性质同侮辱中国为“支那”一样严重。事实上,嘘国歌事件并非偶然,而是在发生“驱蝗”“占中”等连串事件后,是“港独”如病毒蔓延的产物。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歌法将在港澳地区实施,唱国歌亦将如升旗礼一样成为中小学的必备内容,这本就是应有之义。
在分析人士看来,反对派借机挑刺毫不奇怪。从当年的“二十三条”立法,到现在的国歌法,以及高铁“一地两检”,每当有涉及一中或香港与内地合作的问题,一些反对力量总是抱着敌视态度,甚至故意妖魔化,煽动矛盾。香港“01”网站29日援引民建联议员周浩鼎的话说,国歌法是对国歌、国家展现尊重,立法原意“放诸四海皆准”,市民可以平常心看待。周浩鼎同时批评有人“恐吓香港人”,作为议员及法律工作者,不应危言耸听、小事化大、制造恐慌。
“香港享有一国两制,是以一国为前提的。香港有些人不是真不明白这个道理,而是在装糊涂,故意混淆视听。”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定淮29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如果“一国两制”宽松到这个程度,连一个国家都不承认了,是说不过去的。有人认为这是中央出招打压完全是荒谬至极。国歌法属于全国性法律,在一国之下奏唱国歌,是所有公民都必须接受的。正是因为有人不愿接受国歌法中的规定,才会产生所谓的“打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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