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4月29日电 因参与旺角暴乱而被判监禁的梁天琦和卢建民等三人早前就刑期提出上诉,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29日驳回其上诉。
2016年2月8日晚至9日凌晨,包括梁天琦、卢建民和黄家驹在内的数百名暴徒在旺角与警方发生严重冲突,造成100多人受伤,其中大部分是警务人员。事后,特区政府律政司对梁天琦等人提起诉讼。2018年6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处梁天琦6年监禁、卢建民7年监禁、黄家驹3年半监禁。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认为,原审法官已详细及正确地引导陪审团,判决没有法律上的错误并引用了适当的判刑原则,以7年为量刑起点并非明显过重,故裁定其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拒绝给予上诉的许可。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表示,梁天琦涉及的暴动罪极为严重,即使梁天琦本意是所谓“保护本土文化”,也不能成为减轻刑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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