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6月23日电(记者周文其)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3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这一法律是打击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充分尊重和保障香港市民人权。她还强调,这一法律不会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
林郑月娥当日出席行政会议前向传媒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有着根本责任,维护国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市民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的义务。香港维护国安法可以更好地保障“一国两制”,因为一旦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导致“一国”受损,“两制”就失去了稳固的基础。她表示,声称香港维护国安法会破坏“一国两制”的人,其实是没有把“一国”放在眼里。
林郑月娥表示,根据草案说明,香港维护国安法将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自由。同时,草案说明清晰表明会坚持一系列法治原则,如: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无罪推定、保障当事人辩护权利和公平审讯等。
林郑月娥指出,司法独立是香港法治的重要一环,她担任特区行政长官以来一直对司法机关很尊重,并全力支持司法机关的工作。香港基本法有一系列维护司法独立的条文,草案说明没有违反这些条文的地方。相信司法机关能够独立地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不会受到其他机构干预。她还强调,草案说明中没有涉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法官的国籍问题,显示出中央对于香港司法机构的高度尊重和充分信任。
针对有人称特区行政长官指定法官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将损害香港司法独立,林郑月娥予以严正反驳。她说,特区行政长官是指定若干不同级别的法官,如从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到高等法院等的法官,专门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不是由特区行政长官指定由某位法官审理某个具体的案件。至于届时有案件分派哪位法官审理,将由司法机构负责。
她强调,香港特区法院法官是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未来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法官,也是来自经过上述程序的法官,不是随随便便选择一个人处理相关案件。因此,不认为特区行政长官指定若干法官会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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