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4日讯 昨日晚间,东易日盛(002713.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哲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根据公告,东易日盛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二)持续经营”相关内容存在错误、遗漏;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中审计意见类型披露不准确;披露的《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中召开时间披露不准确。
北京证监局认定,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管哲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东易日盛和管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月8日,深交所也曾就同一事项向东易日盛和管哲下发监管函。根据监管函,东易日盛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错误披露为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将举办年报网上说明会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错误披露为2023年5月16日。
公开信息显示,东易日盛主营业务为整体家装设计、工程施工、主材代理、自产的木作产品配套、软装设计及精装后的家居产品等家居综合服务。4月30日,东易日盛发布一季度业绩公告,当期营收约4.4亿元,同比减少20.68%;归母净利润亏损约1.16亿元。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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