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曾繁莹)5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严禁生产、销售含“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的酒类商品;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今年6月6日。
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搜索相关产品,已搜不到“特供”“专供”酒类产品。
酒业独立评论人肖竹青建议,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大酒厂的主力产品,因为只有大酒厂的产品品质可追溯。“大酒厂的产品犯错误成本比较高,主观欺瞒消费者的可能性较低。反而有些贴牌商和中小型酒厂更有可能铤而走险以所谓‘特供’和‘专供’去忽悠消费者。”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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