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8日讯(记者 施晓娟)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领域建立和推行指导性案例制度。
据了解,指导性案例是指已完成相应法律程序并产生法律效力,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具有典型性的违法行为案件,虽然不能作为直接的法律依据,但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方法等方面对办理类似案件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处罚时可以引述指导案例进行说理,推动裁量尺度统一,实现“类案同罚”的目标。该制度的建立,对于统一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标准、提高行政处罚质效、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信力,以及服务高质量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规定》明确了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定义范围、使用效力、推荐方式、评审流程、结果运用、失效替换等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推行《规定》为契机,加大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指导力度,推动各地统一执法尺度,努力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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