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25日讯(记者 王嘉浩)1月24日晚间,节能国祯(300388.SZ)公告称,其及全资子公司合肥朱砖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到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3年8月15日发生一起触电事故,节能国祯被罚4万元整,朱砖井公司被罚35万元整。
公告显示,2023年8月15日,位于合肥经开区云谷路1389号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厂(运营单位为合肥朱砖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304配电房进行电气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经调查,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该事故,节能国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给予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全资子公司朱砖井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被给予罚款人民币3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节能国祯对此表示,公司及朱砖井公司将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相应罚款,公司严格按照政府各职能监管部门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整改完毕;本次事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节能国祯主营业务为生活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业务、环境工程EPC业务、污水处理设备生产销售业务。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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