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的根基是能力安全。2023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13908.2亿斤,比2022年增长1.3%;粮食收购量保持在4亿吨以上;全国标准仓房完好仓容达到7亿吨;预计全年粮食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3万亿元,同比增长7%;农户储粮损失率降至2.9%,国有粮库储粮周期内综合损害率控制在1%以内。
这些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粮食生产、流通、储备能力进一步增强,节粮减损取得明显成效,粮食安全根基进一步夯实,为经济回升向好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粮食生产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2023年,我国克服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9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粮食收购是保供稳价的基础、推动“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的关键环节,夏粮、早稻已经实现颗粒归仓,秋粮收购正在平稳有序推进。粮食库存充裕,库存消费比远高于17%至18%的国际粮食安全警戒线。
粮食仓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仓储条件总体上保持世界较先进水平,为确保粮食储存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加大粮食宏观调控力度,适时开展中央和地方储备轮换,发挥吞吐调节作用,具备粮食应急储运、加工企业的县(市、旗)基本实现全覆盖,确保粮价波动幅度低于国际市场,国内大米价格明显低于国际大米价格。发挥全国5500多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助农减损增收作用,组织开展绿色储粮技术集成示范和标准化试点。农户储粮损失率降至2.9%,国有粮库储粮周期内综合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节粮减损有力有效。
针对监管不力问题,有关部门强化政府储备粮监管,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所有省级储备粮、29个省份的市县级储备粮实现信息化全覆盖,省市县三级储备粮信息化覆盖率达到95%,为实现穿透式监管提供有力支撑。运用粮食购销数字化监管系统,探索建立常态化视频查库机制,管理人员可实时查看职权范围内库存粮食的储存情况。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人表示,我国不断完善管粮管储制度机制,粮食安全考核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更加鲜明。粮食安全保障法发布,《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先后实施,为粮食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当前,我国粮食安全仍面临挑战。全球粮食供需相对宽松,谷物库存消费比处于较高水平,但影响全球粮食安全的因素仍然存在,国际粮食价格存在大幅波动风险。我国粮食连年丰收,粮食保供基础扎实,但持续稳产增产难度增大,粮食供求中长期呈紧平衡态势,生产向主产区集中,大范围、长距离、快速调运供应的压力增大。
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工作,以粮食安全保障法为统领、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为支撑、以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基础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人表示,要全面准确把握形势,坚定信心决心,不断开创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新局面。2024年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着力稳市场、强储备、严监管、添动能、保安全、聚合力,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持续增强国家储备实力,不断提高应对各种极端情况的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经济日报记者 刘 慧)
(责任编辑: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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