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系列市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引导规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指南》将于1月28日正式实施。
《指南》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小微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食品超市、大中型食品批发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中型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小微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有统一管理的餐饮聚集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共15个类别,从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建设、风险管控、事故处置、自评改进、档案管理等方面予以分类指导。
(责任编辑:李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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