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政府召开《海南省旅游公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旅游公路具有鲜明的旅游特性和多元化的服务功能,在建设、养护、运营等方面较普通公路有更多差异化的管理要求,但目前国内尚未出台统一的规范性管理文件,《暂行办法》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
近年来,海南省已相继建成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文昌“两桥一路”、琼海港下至潭门、昌江棋子湾、陵水吊罗山、琼中黎母山等一批旅游公路。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黄澎介绍,日前,全长988公里的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全线建成通车,这是海南旅游公路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成果,也必将成为海南新的旅游名片。
《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建立健全海南省旅游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分工,切实保障旅游公路良性运营,推动交旅融合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暂行办法》创新性提出了旅游公路的定义;在规划建设和治理体系等方面,创新性提出了路域环境和景观风貌的管控要求,突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求,明确建筑控制区范围;针对公路的旅游属性,创新性提出了旅游公路标识系统、品牌和里程传递标志等要素的建设要求;还创新性提出了交旅融合、群众参与、服务监督等方面的运营管理要求。
(责任编辑:施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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