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纪委监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建国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曹建国先后收受8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18万余元;长期与多名私营企业主打麻将带彩头。曹建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省公安厅原二级警务专员张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张明在担任榆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榆林市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84万余元;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张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陕西储备粮管理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黄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21年,黄锋为得到时任陕西粮农集团董事长王东锋的关照,送给其礼金共计3万元和高档白酒等礼品;借儿子结婚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0万元。黄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4.西安急救中心原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2014年至2021年,李强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6万余元;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明知有大量急救电话未被接入、救援车辆严重短缺,仍麻木不仁,上班时间玩网络游戏。李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志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曹志安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3万元和高档白酒、消费卡;2018年春节前,曹志安及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外地旅游。曹志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6.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二级调研员赵继红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0月,赵继红组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5名党员开展红色学习教育活动,绕道其他景区旅游,旅游费用由下属单位承担。2022年8月,赵继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案例,凸显了“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复杂,顶风违纪时有发生,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党员干部不注重小事小节,放松自我要求,律己不严、底线失守,在接受吃请、收送礼品礼金等看似正常人情往来中迷失方向,最终导致违纪违法,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慎初慎微、自警自醒,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媒体记者发现,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曹建国正是张扣扣案的主审法官。2019年4月11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杀人案,最终,法官席上的曹建国宣布:驳回张扣扣关于死刑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坚决判处张扣扣死刑。
曹建国,男,汉族,1956年11月生,陕西蒲城人,研究生学历,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据陕西省纪委监委官网消息,根据陕西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
反馈指出,陕西省高院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廉洁风险防控不够扎实,作风问题整治不够有效;党组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法官干警队伍建设还有短板,抓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责任不够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