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做好2024年
“春到万家”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图书馆,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统筹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公共文化机构节日惠民工作,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春节活动总体部署,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将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春到万家”系列群众文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春节“村晚”活动。开展春节“村晚”大联欢,评选年度人气“村晚”节目,遴选部分地区作为春节“村晚”示范展示点。丰富活动内容,融合乡土文化、乡村旅游等元素,以“村晚”为载体,开展一系列反映农民精神新风貌、乡村振兴新气象的群众文化活动。
(二)“赏年画 过大年”活动。运用“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美术创作展示活动成果,展示一批优秀新年画作品,开展美术公共教育、互动体验工坊等文化惠民服务,活跃广大群众春节期间精神文化生活。
(三)乡村好物推介活动。发掘培育能工巧匠、手艺达人、文旅名人等“乡村网红”优秀人才,围绕“采年货”“赶年集”等主题开展乡村好物推荐,推介年俗手工艺品、特色农产品、特色旅游景点等,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四)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展示活动。以历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主体,用庙会、社火、舞龙、舞狮等老百姓最熟悉、最喜欢的乡土特色文化艺术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烘托节日气氛,吸引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五)图书馆里过大年。展示传统节日文化习俗,通过写春联、展览、讲座、线上互动等活动,带领读者体验年俗文化。依托馆藏资源,以喜闻乐见的方式为广大读者提供“视”“听”“阅”三位一体的阅读体验,营造新年氛围,增添浓浓年味。
二、责任分工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统筹活动总体安排,印发相关活动工作方案。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活动,指导本地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开展相关活动,做好意识形态审核,配合做好宣传推广各项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并报送本省活动相关情况。
国家图书馆负责整合馆内优势资源,支持各级公共图书馆做好年俗展览、阅读推广等特色活动。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负责做好乡村好物推介活动,配合做好春节“村晚”“赏年画 过大年”各项工作。
国家公共文化云负责组织“村晚”展示活动的云上发布、南北“小年”接力直播和线上年画展等内容,并对相关活动进行线上宣传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保障。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活动各环节的意识形态审核工作,严把内容关,确保政治导向和舆论导向正确。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活动全程无事故。
(二)坚持人民主体,创新活动内容形式。要深入农村、社区,突出互动性、参与性,聚焦满足群众精神需求、丰富群众精神世界,结合各地特色品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三)营造氛围,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动员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主动宣传馆办活动,创新推广形式,引导群众自发宣传,生动展现广大人民群众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四、报送材料
(一)请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梳理本地区2023年全年(2023年1月至12月)开展的群众文化活动情况,填写2023年群众文化活动情况表(附件1)。
(二)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遴选本地不超过3个村、镇、社区作为春节“村晚”示范展示点。优先推荐连续多年开展“村晚”、品牌效应凸显、文旅融合发展、自然资源丰富、特色产业集聚的地区,填写2024年春节“村晚”示范展示活动相关材料申报表(附件2)。我们将遴选部分地区作为2024年春节“村晚”示范展示点,并适时公布。(2024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1月5日前报送,电子版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纸质版盖章传真至010-59881776。
电话:010-59881722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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