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一则成都崇州市大型犬撕咬两岁半孩童的视频引发关注,肇事犬只是罗威纳犬,这种犬类动作迅猛,气势强悍,公犬的肩高一般在70-90厘米,母犬在65-80厘米,在一般意义上属于大型犬种(一般各地规定肩高60厘米以上算大型犬)。
但翻看《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规定了22种烈性犬、大型犬,却没有包括罗威纳犬。
调查发现,目前出台了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城市,对禁养犬、限养犬的规定却不尽相同。
在北京的重点管理区(城六区)内,肩高超过35厘米的犬只是不允许饲养的,且每家只能饲养1只。
而像石家庄等城市的重点管理区,则列出了“准养犬清单”,并对犬只的肩高、体长提出了要求,而太原等城市,则是列出重点管理区“禁养犬清单”。
(图源:中国政府网)
如果再看得细一点,即便是都发布了重点管理区的养犬“黑名单”或者“白名单”,不同城市的名单也不同:比如沈阳规定了48种禁养犬只,上海21种,南京30种,济南56种……
数量差异巨大,便可能存在某个犬种在一地可养,在另一地禁养的情况。
例如我们最熟悉的中华田园犬,作为本土犬种,在大多数城市反而是被禁养的,在沈阳、郑州、海口等地,中华田园犬被列入了烈性犬名单,而在呼和浩特,它又是重点养犬管理区允许饲养的犬种。
公安机关人手不足、注册登记制度流于形式、处理纠纷时采取“和稀泥”的态度、社区治理功能的缺位,都是导致如今养犬管理制度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的原因。
犬只虽是人类的宠物、伙伴,但同样需要管理规范,当下我们需要做的,是从各方面让养宠这件事尽快适应飞速现代化的社会,观念意识、政策体系、执法监督,都需要抓紧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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