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对外通报了湘西州两起违规聚餐饮酒问题,共计11名领导干部受处,其中,湘西州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邓万学、州财政局副局长瞿民等4人被免职。全文如下:
日前,省纪委监委组织湘西州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湘西州11名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经查,2023年5月14日至19日,湘西州委在州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第八期研讨班。18日17时左右,参训学员、时任州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四级调研员邓万学,违规组织州财政局副局长瞿民,湘西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忠华(试用期),古丈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鲁明炎,古丈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兼坪坝镇党委书记宋晓波等参训学员外出聚餐饮酒。途中,张忠华又邀约未参训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芳,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副主任梁远平及其配偶田某某3人一同参加。此次聚餐持续2个多小时,饮用白酒3瓶、啤酒若干,1900元餐费由某私营企业主支付。聚餐后,张忠华当晚又独自外出吃夜宵并饮酒。
18日17时左右,湘西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党工委书记李虹林,花垣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张胜军,花垣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垣军(试用期)等3名参训学员,受州统计局原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李湘吉(已退休)邀约外出聚餐饮酒。此次聚餐饮用白酒1瓶、啤酒3瓶,1400元餐费由李湘吉支付。
18日22时许,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在湘西州委党校开展学风检查,发现瞿民、张忠华、张垣军3人违规饮酒,邓万学为规避检查谎称在家住宿。在州委组织部进一步核查过程中,邓万学、瞿民、张忠华、张垣军4人均未如实说明其违规聚餐饮酒情况。
邓万学等人身为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省委正在对湘西州委开展巡视期间,罔顾干部教育培训纪律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违规吃喝,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2023年8月,湘西州委决定,给予邓万学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瞿民政务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张忠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按试用前职级调整为二级主任科员,给予张垣军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按试用前职级调整为花垣县政协七级职员,给予鲁明炎、宋晓波、梁远平、李虹林、张胜军、李湘吉6人党内警告处分。湘西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对参训学员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力问题,责成向州委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理。2023年9月,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给予杨永芳政务警告处分。
湖南省纪委监委指出,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映出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党中央和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决心和意志认识还不清醒,政治敏感性不强,对违规吃喝产生的政治危害理解不透,没有认识到吃吃喝喝是平台,相互提携搞“七个有之”是本质,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尚未形成;反映出有的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在纪律和规矩面前习惯于“装睡”,“不把别人的教训当教训”,没有把纪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反映出有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尽责不严不实,落实管理规定打折扣,执行程序不到位,日常监督监管乏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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