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8月31日15时许,梅某琴 (女,35岁,梁平区碧山镇人) 及其一子一女,共三人被亲属发现在其梁平区双桂街道一小区家中死亡。接警后,民警及120医务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经查,梅某琴夫妇、子女及丈夫父母一家长期在广东省东莞市务工、生活,有稳定住所和经济来源,生活平稳。8月6日,梅某琴携子女返回梁平,其咨询并联系好了子女上学事宜,计划9月1日将子女转到梁平就读;8月31日凌晨,梅某琴在家中卧室燃烧钢炭,导致梅某琴及其子女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据梅某琴现场留下的遗书,其自杀系多年抑郁所扰,明确表达“本人自杀”“老公很好,对不起家人”,希望“不解剖,不调查,不上新闻”。根据现场勘查和相关物证排除他杀。梅某琴父母、丈夫及丈夫父母对三人死亡原因没有异议。相关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处置中。
为尊重逝者“放过亡者”的遗愿,请勿传播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避免对逝者亲属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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